《笙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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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哥儿-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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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蒙儿面前,“蒙儿吃吧。”

  “谢谢傅叔叔。”蒙儿低头慢慢地吃起来。

  “你不是京城人士吧?”希让觉问。

  “不是,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这里许多点心和粥食都是江南风味的。”希让觉微微一笑,“我之前在江南呆过,这些点心也是吃了不少。”

  “京城虽然有不少美食,可是于我来说不过尝个鲜儿,我还是吃家乡口味的惯一些。”笙哥儿把一碟绿豆小酥放到他们面前,“我倒不知你们苗疆的人吃什么,不过让你们随我们了。”

  “我对吃食没什么要求。”现在的希让觉与昨日的狼狈相比,已经是另一番模样了——应该说,这么安然浅笑的他才是真正的他。

  而笙哥儿在打量希让觉的时候,希让觉也在暗暗观察笙哥儿他们——他发现笙哥儿和他身边的两个人相处模式有些不一般——他也是看出来,笙哥儿是这家里的主人,按理说,这里没有女主人,又没有和家人同住,那其他人该是他的仆人才是——而这两人虽然任何时候都细心照顾着笙哥儿,也都是以比较低的姿态处处体恤,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他们在笙哥儿面前扮演的并不是奴仆的身份,甚至可以说,他们是这里的半个主人……那两人态度温柔,不过只对著笙哥儿,他们对于笙哥儿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很熟悉,笙哥儿只要抬抬眼,他们便知道他要的是什么——而且他们在看着笙哥儿时,那眼里的柔情让旁人看得都有些不敢打扰——希让觉想起昨晚的事,他在暗处看到那重楼和苍术是一块儿出来的,而那杜御史却是和笙哥儿一起出现,两人都穿着寝衣,好像他们原来就是睡在一处的……这几个人——希让觉突然心里有了个大胆的猜想……可是这个猜想也太……

  不过,说实话,再看眼前这几人相处的情景,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其实,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希先生,我已经派人出去街上看情况了,齐安王府那边有任何动静都会告知于你的。”苍术抬头对希让觉说——虽然之前他对于笙哥儿收留这对父子有异议,可是既然是笙哥儿坐的决定,他也是会支持到底的,并会竭尽所能做好后续的事情。

  希让觉回过神来,对着苍术点头,“那便多谢各位了。”

  “还有,希先生你说那解红痣蛊的药,可是需要什么药材来炼的?若是要什么东西,只管说。”重楼把舀好的莲子芡实荷叶粥给笙哥儿,抬头问希让觉。

  “左不过都是寻常的药材,娱松一副,僵蚕一副,带子蜂房一副,穿山甲一副,再要雄黄两钱、昆布、独活一钱,红豆和丹参一两,”希让觉看了他们一眼,“其实这些也都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引子。”

  “引子?要什么引子?”笙哥儿问。

  “这蛊是我的血养的,自然要用我的血来浇灌,而因为那红痣蛊的不同寻常,还要那中蛊之人爱人的血半碗。”希让觉注意到自己说完以后,那笙哥儿是松口气,而苍术和重楼两个却是脸色大变——

  “半碗血?怎么可以?”苍术皱眉道,“就一定要用血吗?”

  重楼紧接着问,“未必就要什么爱人的血啊,其他人的血不可以吗?或者换成其他的人分量再多些?”

  “这本就是情蛊,自然需要情血。”希让觉想到那笙哥儿说中蛊之人是他的友人,只是不知……

  “半碗血就半碗血,又有什么要紧?”笙哥儿看了那两人一眼,“也没听说人因为流了半碗血就怎样的,况且能让昌阳恢复记忆,这都是值得的。”

  “哥儿……”

  “你们不必说了,我都不在乎了,你们操这个心做什么?”

  希让觉心想,这不会真的是那样把?原以为就这四个人,没想到还有另外一个人……这多情至此,也是少见的,更何况,几人都对一人情深,死心塌地……不过,再想想也不知这笙哥儿是幸还是不幸了……

  “希先生,那药要什么时候炼?”笙哥儿问希让觉。

  “午时开始炼,今晚子时用血,等到明日子时,便可炼成了。”

  笙哥儿 第一百三十六章 “蝉”

  希让觉从蒙儿的脖子上取下一个仅有大拇指盖大小的小罐子,把盖子拧开,里面就爬出了一只透明的小虫,那小虫圆滚滚的,分辨不出哪里是头哪里是尾巴,只是爬起来速度非常快,希让觉把那小虫放到自己的手心上,那小虫倒安静下来了,趴伏着一动不动。

  “这就是蛊?”笙哥儿盯着那东西看,觉得好奇。

  希让觉点头,“这是我的本蛊,无论是炼什么样的蛊都需要它,等它生出了小盅那蛊便也就炼成了。”

  “可是只有一只也能生出小蛊吗?”笙哥儿问。

  “这蛊雌雄同体的,只要以血喂养成熟就可。”

  “哦。”笙哥儿正欲伸出手去触碰那只蛊,却被希让觉避开——

  “这可是摸不得的,你是生人,小心它钻进你的肉里,那便麻烦了。”希让觉浅笑道。

  笙哥儿也缩回了手,“自来只在一些杂书上看到过蛊这个东西,还道是魔化了,大多不过是无稽之谈,如今切身经历了方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要说这蛊,在苗疆却不算稀有,只是真正会养蛊炼蛊用蛊的人却不多,而在养盅世家里,那是下了明令,不准滥用蛊毒,若不到非不得以不准在外族人身上施用,更不准伤害无辜。”希让觉徐徐道,“如今我把那红痣蛊给了希卡因,已是犯了大忌了。”

  “我见你的情状,听你的意思,你都不像是甘愿为齐安王所用的,那你为何会从苗疆来京,还呆在他的王府里?”

  希让觉看着面前目不转睛地盯着炉火的蒙儿,“我何尝想要踏足中原,再次来这是非之地沾惹那些不干不净的东西……先前我也透露给你们过了,是那希卡因意图不轨,掳走了蒙儿我才不得不跟着来京的。”

  笙哥儿看了眼那过于瘦小的小孩,“到底,你们是亲戚。”

  “正是因为是亲戚,所以他对我们族里的事知之甚多,他便是知道我有些用处,才会如此的……我原先拒绝了他,以为他就此罢休了,不曾想,竟派人掳走了蒙儿……希让觉神情冷了下来,“古训说的未必无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更何况,便是自己族里还有着叛徒呢。”

  “我虽不知你们族里的事情,也不知你与齐安王的纠葛,不过我看得出,你是个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人,那齐安王能把你逼至如此,该是对你提了什么过分至极的要求吧。”那齐安王的不折手段笙哥儿是领教过了的。

  希让觉看着笙哥儿,嘴巴张了张,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久久才道,“傅公子,你是好人。我相信,你不论遇到什么事,都会否极泰来的。”

  “这算是祝福吗?”笙哥儿嘴角浮起一抹浅笑,“你也不必叫我傅公子了,只叫我‘晏笙’就好了。”

  “……好,晏笙。”

  ……

  “这一刀割得也忒深了。”苍术用绿合美人膏给笙哥儿涂抹伤口——这绿合美人膏是从珞城带来的,那是府里家传的治伤消痕膏,膏色碧绿,味道清甜,之所以称为“美人膏”便是因着涂抹药膏以后,伤痕消去,美人如昔之故——不过是为着雅趣附个雅典。

  “我自己用刀不惯,没有把握好力道就下去了。”笙哥儿摊开手,只管让他们摆弄。

  “不是说了让我们来吗?哥儿又不让,还把我们锁在外头,不让进来。”重楼看着那伤痕,满脸的心疼。

  “你们我还不晓得吗?让你们拿刀割我,你们下得了手?万一一刀划不深,血出来不多,那半碗血要流到什么时候?还是还要再划一刀?”笙哥儿道,“横竖是要下刀的,倒不如干脆些,少些折腾。”

  苍术把那药膏涂好以后,接过重楼递过来的用热水浸泡过的白色纱布,给笙哥儿细细地缠上,一边嘴里嘀咕着,“只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这要是留下来可怎么办……”笙哥儿的皮肤白皙光滑,要是留下来一道疤痕,那可就……

  “应是不会,这绿合美人膏效果奇好,以前咱们受伤的时候不也用过了?事后也看不出什么。”重楼还是放心的。

  “留疤痕又怎么样?我又不是姑娘家,怕留疤,这又是伤在手腕附近,又不在人前撩柚子,平日也没人会看见。”笙哥儿倒是不以为然。

  重楼在笙哥儿身边蹲下,看著他,“哥儿到如今为昌阳也不知牺牲多少了,这用自己的血来做引子炼药,那昌阳也不知消受不消受得起。”

  “且看他恢复记忆后,知道这一切怎么办吧。”苍术有些幸灾乐祸。

  笙哥儿懒洋洋道,“你们啊,都不安好心。”

  “那也要看对谁。”

  笙哥儿默了会,转头看着窗口,那外头的蝉呜声似乎更加清晰了,这才开口,“这蝉啊,不管是南北,这一到酷夏全都出来了,听见它们的叫声便觉得燥热难当了……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蝉。”

  重楼和苍术对视一眼,才说,“哥儿是烦了蝉声吧?哥儿还记得咱们在家的时候,夏日里可是怎么对付它们的?”

  笙哥儿忆起那时的事,柔柔地笑了,“粘竿黏啊……那粘竿都是自己做的,我记得小时候,大家都是一块儿做,然后一块去黏蝉,那时被孙嬷嬷追着跑……后来,大了,嬷嬷也不在了,我倒是想要同你们一块去,你们却不让了,只让我呆在阴凉的地方休息……我便时常趴在窗口看着你们用粘竿黏蝉,那时苍术最爱和杜若比了,比谁黏的蝉最多,输的呢,就要在大中午日头最毒的时候出去街上的枫叶居买他们招牌的冰镇绿豆粥和荷叶凉糕回来……”

  “杜若这个书呆子,和我比那是差远了。”苍术有些得意道。

  笙哥儿瞟了他一眼,“那你为何不和昌阳比?”毫无疑问,昌阳在这些事上是最出众的。

  苍术撇嘴——明知道要输,何必自讨没趣。

  “哥儿说到那枫叶居,枫咋居不是后来被咱们家给买下来了吗?”重楼笑道,“我记得那出面盘的就是苍术。”

  “是啊,说起来,那还是我第一个出面盘的铺子呢。”苍术也想起来了,“后来改名成‘六合居’,那字还是哥儿起的。”

  笙哥儿叹口气,“是啊,世事变迁,都不同了。你们都各有各要做的事了,再后来,那粘竿就是余容拿着了,兴起了才会去黏蝉,到底没有多少耐心,玩过了就丢了……”

  重楼握住笙哥儿的手,“哥儿又感叹这些做什么?多大的人,便想什么世事变迁了?大家大了肯定会有不同,可是不管在做什么事,唯一不变的东西那是埋在心底的,就是不说出来,哥儿难道还不明白吗?”

  苍术的反应是捏了捏笙哥儿的眉心,“想当初,有和尚就说哥儿有慧根,便要把哥儿给渡了去……如今哥儿的名符还在寺庙里挂着呢……这还好有我们把哥儿牵绊住,要不然哥儿说不好真的和青灯古佛作伴呢。”

  “要是以前,于我,也无所谓出世和入世……到底如今不同了,我便是有慧根,现在也是尘缘未了,断不得三千烦恼丝。这么说来,还是做个红尘中人吧。”

  重楼望着笙哥儿,“哥儿既然今日说起了这个,不若明日去寺庙走一趟,求个签拜个佛寺庙的都好……哥儿自小事事平顺,近日却多事起来了,只当求个安心。”

  苍术看了重楼一眼,难得没有反对,对笙哥儿说,“这鬼神的事,我以前是不在乎的,现在却是宁可信其有了。哥儿既然挂名在庙中,那就是与佛门结缘了,去一趟也无妨。天是热了些,咱们明日就乘马车去,也少沾一些暑气。”

  笙哥儿见他们都已经决定下来了,也没有拒绝,只说,“由你们吧,我倒没什么要紧。”

  笙哥儿 第一百三十七章 被劫

  一早起来,笙哥儿吃过早饭去看希家父子,见两人正在用早饭,不过希让觉脸色不怎么好,过于苍白了。

  “希先生。”

  “你来了。”希让觉放下筷子,“药已经炼好了,我本来吃过饭就要给你送过去的。”他站起身,从那柜子上拿了一个白色小瓷盒,交给笙哥儿。

  笙哥儿打开来看,里而是一颗红豆大小的黑色丸子,“就是这么个东西……你说的那小蛊呢?”

  “这便是用小蛊血肉炼成的,吃了这个,那中蛊之人身上的蛊虫就会自己爬出来了。”

  笙哥儿小心地把那瓷盒给合上,才说,“这次真是多谢你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我说过了,你不用与我言谢。”

  笙哥儿看着他,“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脸色不大好。”

  希让觉摇头,“不要紧,这是每次炼完蛊的症状,好好休息两日就好了。

  “那你便好好休息吧。”笙哥儿回头看了眼在喝粥的蒙儿,“这样吧,今日我要去普渡寺,不如带蒙儿一块去吧。坐马车去,而且佛门重地也不会出什么差错,蒙儿是小孩子,也可带他出去透透气。”

  希让觉只犹豫了下就点头了,“也好,蒙儿这孩子比寻常孩子要沉闷,再跟在我身边,都没有怎么玩过,这段时间,更是担惊受怕,你带他去散心也好。

  那蒙儿听到希让觉的话,抬头看着他们,有些不情愿——“阿爹……”

  “蒙儿,阿爹今天没什么精神,要休息,你留在这里也闷,不如跟着你傅叔叔出去转转吧。”

  蒙儿咬唇,才点头,“嗯。”

  蒙儿吃好饭以后,笙哥儿就带着蒙儿出门,重楼和苍术两个也同去了,捎带上余容,再加上几个护卫,这便往普渡寺去了。

  普渡寺在大魏的地位虽及不上安国寺,可是信众也是有不少的,一年到头都是香火鼎盛,京城百姓常往那里烧香祈福,据说很是灵验,这也是笙哥儿他们为什么选择普渡寺的原因——而笙哥儿不去安国寺的其中一个隐在的原因就是上次在安国寺遇上佩姬郡主一伙人,便有了个不好的印象——虽然是有点‘迁怒’的意思。

  “蒙儿,苗疆也是信奉佛教的吗?”马车上,笙哥儿问蒙儿。

  蒙儿摇头,“我们只尊自然神。”

  “什么是自然神?”苍术好奇地问。

  “有很多啊,蚩尤、盘古,还有其他的鬼神。”

  “那你跟我们一起去佛寺该是不要紧的吧?”重楼说。

  “阿爹说可以就可以。”

  笙哥儿摸摸蒙儿的头,“蒙儿真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

  蒙儿有些害羞地低下头。

  “哥儿挺喜欢蒙儿的。”重楼说。

  “蒙儿也讨人喜欢啊。”

  蒙儿更加不好意思了。

  几个人来到普渡寺,虽然天热,可是来进香的人却也不少,笙哥儿他们意思意思地求了签问了卦就在普渡寺里游玩,因为添了一些香火钱,他们在寺里的厢房坐了坐,喝了几碗普渡寺自制的凉茶,很是爽快。又去放生池和竹林那边走了走,在这之间,蒙儿总算是活泼了些,没那么拘谨了,虽然还是不怎么说话,可是该笑的时候也笑得开心——到底还是这么小的孩子。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笙哥儿一伙人才回家了。

  而等他们到家的时候才知道这半日家里竟发生了大事。

  “那些人也忒不是东西了,仗着自己有刀有剑,谁拦就刀刃相向,咱们的人少,拦不住,又受伤了……”葭儿红着眼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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