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兽之如意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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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兽之如意狼君-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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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定去同学家了呢,她走之前没说过什么么?”江一零安慰着他,齐恬却摇头,脸色白的厉害。

  他抓起江一零的手,按在自己的左胸口道:“只要一想到妹妹,这里就,空的厉害。”

  空,就是被人掏空的感觉,他的手没有一丝温度,手心有着硬茧。

  两人走到门口时,却见唐稀迎面而来。

  他下巴长满了青胡渣,脸色比齐恬好不到哪儿去。

  “齐恬,”他开口,“你打我吧,你打死我吧!”

  一走到两人眼前,唐稀就对着齐恬跪了下来,地上开始变得泥泞,膝盖落地时还溅起细微的水花。

  那种心被人紧紧拽住往外拉扯的感觉愈发强烈,齐恬用平静到恐怖的声音问:“我为什么要打你?”

  “齐凤她……她死了!死无全尸!都是我害的,你打我吧!你打我啊!”

  他忽然抱着齐恬的小腿,悲怮的哭喊着,被雨声掩盖的模糊声音,敲打着齐恬的耳膜。

  然后,晕了过去。

  江一零把人抱个满怀,一边给他掐人中,一边冷静的对着唐稀道:“跟我上车,把事情说明白!”

  他将齐恬抱进后驾驶座,唐稀上车后,快速发动车子朝着自己的家驶去。

  ☆、【095】 义无反顾

  豹王吃人,这种事可能说了人家也不会信,不过唐稀的样子太诚恳,不像是疯言疯语,江一零看了眼床上医生看过后换好衣服躺在被窝里的齐恬,不知他会不会信。

  “你说他不是人?那他为什么偏吃齐凤?”

  “因为齐凤太善良!善良的人,能量也就越纯正,可能……可能只是无意中路过,我会报仇,我一定会杀了他!”

  “但愿你能做到,”江一零才不会管别人死活,“也好对齐恬有个交代。”

  唐稀哽咽了下,“我知道,我对不起齐恬,麻烦你帮我好好照顾他……”

  江一零抬手打断他:“不用你说,我也会好好照顾他的,去忙你的事吧。”

  至于齐凤死的真相,他会先将齐恬的情绪安抚好之后再告诉他实情。

  当你不在意一个人的时候,无论那个人和你擦肩而过多少次,你都不会对他有半分印象。

  反之,当你很在意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发现,他无处不在。

  唐稀接下来的日子,除了吃饭和睡觉,只做两件事——一件是疯狂的吸收能量聚集到耳钻中,一件是追踪豹王的下落,紧跟不放。

  培养新狼王的任务终于完成,要不是下一代狼王不诞生,就算抽掉召唤兽之魂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的话,他才懒得去费力培养!

  楷祭压抑多日的心情终于放晴,他舒展了下腰身,新狼王恭敬的站在他身旁,看向他的眼神里有着不舍。

  虽然王对他很凶很凶,但日子过的很充实,每天很累,却能吃的香睡得甜,不知不觉,王已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没了他,自己会茫然无措好一阵子吧。

  “唉……王大不中留,”老酒虫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只有手掌心的一半大小,像是人类世界的戒指盒一样,“这是从命脉提取出来的精华,可使王的交|配对象受孕,算是我弥补那孩子和王吧。”

  楷祭眯起眼睛瞧着这个老东西:“你有那么好心吗?”

  “天地可鉴!”老酒虫立刻指天发誓,“命脉是衍生生命的源头,提炼出来的精华当然可以诞生新生命!”

  虽然是第一次提炼命脉,但老酒虫有着十足的把握。

  楷祭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躺着一粒很小很小的,散发着柔和光芒的珠子。

  “可……他要是怀了,要从哪里生出来?”

  让荷言受罪的事儿他可不干,虽然一听到能有个荷言和他的孩子,让他很是兴奋。

  老酒虫露出一副你真是弱爆了的表情:

  “谁说孩子必须从肚子里生出来的?这玩意儿吃下去,交|配之后诞生的新生命会自动转移到王的随身空间里,但子体依然会从你们两个身上获取维持生命生长所需要的各种营养,等它长成人形,便会和人类的孩子一样脱离随身空间出现在你们面前的。”

  楷祭离开之后会变成一个人类,但召唤兽天生有一种拿不掉的东西,就是随身空间,基本上没特殊情况很少会用到,空间不大,而且本体也进不去。

  随身空间之于没用过的召唤兽来说,它就是个存在于传说里的东西,谁也不知道里面长什么样儿,有什么。

  “那就好。哎,能生几个啊?”

  楷祭乐不可支,这可真是个宝贝,回去之后立刻给荷言吃了!

  “……”老酒虫扶额,“只能生一个,命脉提取的多了这世界就会再次面临崩塌的危险。”

  他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干这档子事儿,要不是愧对那孩子,他才不会对命脉有任何不轨之举!

  “才一个啊,”楷祭很不满足,看见老酒虫怒目而视的表情,又道:“算了,有总比没有好,我该走了,剩下的,就靠你们两个了。”

  一直盯着楷祭的新狼王不情不愿的点头,老酒虫五官皱在一块儿,就差老泪纵横给他看了。

  楷祭潇洒的笑笑,朝着命脉的方向而去。

  抽掉的召唤兽之魂将回归命脉,然后由命脉传送到人类世界。

  听起来跟抽筋剥皮般可怕,实际上一点都不痛,楷祭把小锦盒收在裤兜里放好,踏进专门放置命脉的大殿,那如水晶球般的东西就被悬在殿顶狼头石雕的嘴里。

  楷祭站在正下方,闭上眼睛念起老酒虫教给他的禁咒,很快被柔光包围,消失在原地。

  就在他消失后的一霎那,大殿的门被撞开,楷娜满脸焦急的跑进来,看到的却是空空如也。

  他骗她!他要走的日子说是明天,但今天就走了!若不是看老酒虫和新狼王一脸失落,她是不是还继续被蒙在鼓里?

  可恶,可恶!楷娜还未站稳就被一股力量冲击了出去,这里是只有王能来的地方,她自然呆不长久。

  摔落在大门外,楷娜蹒跚着爬起来,望着古朴的大殿,心如死灰。

  她早该死心的,早该看清楚,王的心和身,早已被人全部占据,连渣都不剩。

  楷祭一脸郁闷的站在酒店的大门前,看着门边贴着的招聘启事。

  本以为命脉会直接把他传送到Z市西街荷言的家里,没想到竟被扔到了这么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儿!

  话说刚到这儿时,他一睁眼的地方是一公共男厕,没任何心理准备的某人差点被活活臭死,他黑着一张脸出来,随手拉住了一个从女厕出来的妞儿,问道:“这是哪儿?”

  小妞很不耐烦的要甩开他的手,可在看到他那一张帅到无可救药的脸后,立马眉开眼道:“这里是公共厕所啊……”

  楷祭恨不得一巴掌把她拍回茅坑里,“我问的是,这里是哪个市!”

  “哦哦,是Y市,你是来旅游的么?你迷路了么?和家人走散了么?是不是外地人啊?哎哎帅哥别走啊!”

  不顾矜持的小妞欲追上去勾搭帅哥,可帅哥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得没影儿了。

  还是路边摆摊的老大爷靠谱,和老大爷聊了一会儿,楷祭了解到,这Y市是一座南方城市,和Z市的距离,坐火车的话最起码要三四天才能到,凭这南北的差距,要是他徒步走着回家的话,就算饿不死,也得急死!

  ☆、【096】 贴身保镖

  他想荷言想的不行,他想问问他过的好不好,想不想他,然后直接把人捉到床上去大战三百回合让他一个月都下不了床!

  可掏掏口袋,身无分文,是卖血好呢还是卖肾好呢?

  正在认真思考的时候,前方不远处张贴着的一张火红的招聘启事吸引了他的目光,走进一看,原来是招聘贴身保镖的,工资一个月4000…5000RMB不等,条件是耐|操耐打,身手好,不怕死。

  卖血的话,估计全世界就他这么一个血型,跟谁也匹配不起来,卖肾的话……这关系到荷言的终身性福,权衡利弊,深思熟虑,思虑再三,楷祭终于决定——当保镖!

  洛初雨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着远方,但靠近了看,他的眸子是没有焦距的,看来是在发呆。

  梆梆,敲门声响起,门没关,秘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洛总,有人来应聘,您说要亲自面试,人已经带来了。”

  “嗯,”洛初雨回神,“你去忙吧。”

  转身,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出现在视野,那双眸子第一时间吸引了他的视线,无所畏惧的眼神透着跋扈,这人虽瘦,可有肌肉,有些湿冷的天,他只穿着一件短袖T恤,牛仔裤松松垮垮挂在腰上,却不难看出修长有力的双腿轮廓。

  外型,很满意。

  保镖,尤其是贴身保镖需要精挑细选,因为洛初雨那点不能说的秘密,他换保镖换的很勤快,并且规定,一律由自己来亲自面试。

  那么,身手呢?

  “不介绍一下自己?”

  洛初雨在打量楷祭的时候,楷祭也在打量着他,这个男人一身英气,西装革履,看起来很严谨的样子,但男人总有攀比心理,楷祭觉得他长得过于斯文,有点小白脸。

  “阿祭,叫我阿祭就成。”

  “大名呢?”

  “呃……”不能说,楷祭想了一下,道:“江祭。”心里想着,小荷言这次占便宜了,冠了他的夫姓。

  “家住哪里?”

  不能怪洛初雨跟个查户口的似的,总不能招了个身份不明的人整日跟在自己身边吧,又不是嫌命长。

  “Z市。”

  “详细的呢?”

  “西街。”

  Z市的西街简直比Z市的什么什么县,什么什么镇更出名,所以洛初雨没继续追问下去,不过这地名让他想起某人。

  “家里都有什么人?”

  “就我,跟我爱人。”

  嗯,看来是为了养家出来打工的吧,Y市地处南方边缘,跟大海比邻,港口很多,贸易繁荣,经济比较发达,很多人来这里讨生活,洛初雨不疑有他,颔首道:“很好,什么时候能上班?”

  “现在就可以。”

  做保镖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楷祭想着领到车钱……呃不是,领到工资就立刻滚蛋回家,一个月,虽然很长,但他还勉强忍得了。

  闲得发慌的周六下午,天依然灰蒙蒙的一片,阴沉的似乎随时能都拧出水来。

  收拾的一尘不染的公寓里,盈满若有似无的呻|吟声,忽然一记深|顶,让身下的人骤然绷紧了身子,那处也跟着极致收缩,兆瑞额上青筋直跳,下意识的把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伏在他耳边道:“真是要死在你身上了……放松,放松……”

  手不断在叶卿的背上摸索,虎口处的茧大力刮着手心下细腻的肌肤,没有半分怜惜,似乎要把这人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才肯罢休。

  叶卿只觉得氧气不够用,无论怎么吸气,都在还未满足时被人堵上红润的唇不断吸|吮,连带着好不容易吸进去的氧气都被夺走了。

  殊不知,散落一地的衣服里,静静躺着一颗纽扣造型的窃听器。

  叶安杨在听着手下的电话,指间的烟已经燃到了尽头而没有察觉。

  “你说叶卿他,根本没有任何行动?”

  那边不知说了什么,他听的太认真,陡然被烫到,条件反射的把烟头扔出老远。

  看来儿子不听话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叶安杨开始感觉叶卿在脱离自己的掌控,这种感觉让他很不安,焦躁。

  就像是从小就一直宠着养着的猫咪,乖顺可爱又听话,某天你忽然发现,猫咪不再应你的话,对你的命令置之不理,而它又站在你够不着的地方,想打它却不舍,是不是憋气又矛盾?

  “我知道了,派几个人盯着荷言,瞅准时机就动手,不准惊动叶卿。”

  “是。”

  “还有,他最近的行踪跟我汇报下。”

  叶安杨万分宝贝这个儿子,也知道叶卿十分敏锐,若有人跟着一定会发现,而他身边除了管家一般不会让任何人跟着,所以为了叶卿的安全,在他所有有纽扣的衣服或者裤子上都安装了窃听器,为的就是叶卿若遇到危险能及时发现。

  而窃听器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随时了解叶卿的一举一动,这窃听器是在叶卿以前出过事之后才被派上用场,叶安杨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在他上学时做手脚,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父亲了,瞧,多关心在意儿子!还是默不吭声不邀功的那种,就差发个奖状给自己了。

  手下先是说少爷每天有准时上学准时回家什么的,早中晚饭也有乖乖吃,睡眠充足,人际关系依旧不好,说到最后的时候,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怎么了?有话就说,别婆婆妈妈的,不想活了是不是!”

  手下只好把听到的都抖落出来,但因为没人跟着,谁也不知道另一个男人是谁。

  男、男人?!叶安杨捂住胸口怕自己气出心脏病来,他还算理智的听完,摁掉手机,然后扬手把手机摔了个稀巴烂。

  反了!反了他了还!

  怒急攻脑,灵光一现,叶安杨忽然想起一事。

  家长都爱翻看孩子们的日记,不管你用的锁是普通锁还是金刚钻他们都有办法打开,叶安杨也不例外,以前有一次叶卿过生日,还没放学,叶安杨准备把礼物藏在他的枕头下,好给他个惊喜。

  男孩子嘛,要送点帅气的礼物才行,所以他送的是一把枪,真枪,外加一包子弹。

  ☆、【097】 不能容忍你的罪

  但当他掀开枕头之后,却看见一本绿色封面的笔记本,这笔记本没锁,叶安杨本以为是作业之类的,随便翻了翻,却被扉页上的两个大字给黏住了目光——日记!

  他生意在国外,经常不回家,对叶卿的了解越来越淡薄,这日记未免出现的太及时,叶安杨从来不是什么君子,当下就一屁股坐在床上开始仔细审阅。

  看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叶安杨放下日记本,面有菜色,儿子是玩玩的吧!

  因为这日记,整本都是在写另一个人,以及自己是如何如何被那个人迷得神魂颠倒,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荷言!

  一开始不认识荷言,而且觉得儿子可能只是暂时误入歧途,他有机会会找他谈谈的,但很快被生意缠身无暇顾及,之后间接认识了荷言这个日记里的主角时,却也把这事儿给抛到了脑后。

  现在又想了起来,叶安杨理所当然认为另一个男的就是荷言,好啊,不仅能抢江英魅的家主之位,还能跟他抢儿子,江荷言,你死定了!

  推开门拖着疲惫到极点的身子瘫在了地上,几天的时间里,唐稀就收集了几百人的能量,无论好的坏的,一概不拒,反正死无对证,只要是不认识的就直接下手,将要轰动一时的Z市大型人口失踪案的制造者却还是不满足,不过他已经等不及要除掉豹王,下决心今晚就行动,不再受夜夜噩梦的摧残。

  “什么?儿子过生日?就是今晚?”南暮用肩膀夹着手机讲话,双手还在不停的敲打着键盘,一声儿比一声儿高,秀眉紧皱,很是不耐烦。

  通话结束后,南暮用力的摁掉手机,荷言刚洗完澡,头发湿漉漉的还冒着热气,不过衣服倒是穿的整整齐齐,他好奇道:“怎么了?谁过生日?”

  “董事会里一个老东西的儿子,他手里掌握的股份占据总公司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他儿子过生日,点名要我过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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