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母亲是社区里的模范夫妻。可是谁会知道,温文尔雅的父亲在外面,还有个美好的家庭。母亲十几年坚信的“爱情”,顷刻倒塌,俨然成了一个绝妙无比的笑话。
母亲是个有文化的女人,不会如何撒泼,哭闹,给人难堪。她只会像我一样,默默流泪。
可是,我知道他们这次不会再回来了。
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永远……
最后,我目送母亲退离我的房间,心里默默地说,母亲,走好。我伸出手,与母亲挥手作别,同时也与十几年来的幸福生活诀别。
我这个人,坚强得令人发指。我以为这一切会将我击垮,或者大病一场,可是,我偏偏那么顽强勇敢、活蹦乱跳地挺了过来,并且厚颜无耻地一一接受了大家的怜悯与祝福。
我是天生的戏子,我的表演无懈可击。
没有人怀疑,没有人怀疑父母的死因。知道这一切真相的唯一幸存者和唯二从犯,只有我。
事出的前几个月,我陪母亲去保险公司办理了高额的人身安全保险。那时,我就隐隐嗅出点不寻常来。
只是我没想到,母亲会以这样的形式,惩罚背叛感情的罪魁祸首,永久保鲜自己的爱情。我甚至不知道母亲如何做到不让保险公司的人和警察查出一点点蛛丝马迹。
为爱发狂的女人,真可怕。
好吧,我没资格怪我娘——我该感谢她,至少她给我留下一笔不小的保险理赔,让我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我该感谢她没有仇恨我,没有将罪过算在我这个有着父亲一半遗传基因的女儿身上。
谁能想象父亲那样温文尔雅的人,也会重男轻女,也会有外遇的一天呢?我当时得知这一消息,笑得岔了气。重男轻女,多么古老腐朽的思想,竟然会诞生在我父亲的脑袋里。
母亲不知道,我其实比她更早知道那个家庭的存在。我只是一直保持沉默,默默地保守着这个秘密,一天比一天沉默。
我其实很很残忍,残忍地围观母亲沐浴在所谓的爱河里,一无所知。我只是想,多享受几日和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享受众人羡慕的目光,这一享受,就享受了三百七十五天——每一天对于我来说,都是幸福燃尽的倒计时。
父母离去之后,无时无刻,我都扮演着痛失双亲的孤儿,并且佯作受伤着。这一演就演了将近两年的时光。
所以,我最后选择了省外的学校,离开这个星光璀璨的舞台。每个人眼里的怜悯简直是对我莫大的嘲讽,如果可以,我宁愿没有表象底下的那层丑陋的事实,我宁愿我的父母真的是夫妻情深,真的就这么死去,也许,那样我的心里会好受点点。
我的悲哀,从来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会懂。我能做的,只有将这可笑的真相烂死在我的肚子里,让真相君给我陪葬。从来没有人能让我信任,我也不知道我能信任谁。我能做的只有努力扮演好我的角色,仅此而已。
其实穿越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与其留在那个世界演戏,不如呆在这里轻轻松松地活着。没有电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爱玩网游、QQ之类的乱七八糟的玩意;没有电视?有什么关系,我又不爱看那些虚情假意的电视节目;没有电话?又有何妨,我又不需要和谁联系,我在乎的人都在我的身边;没有便捷的交通工具?无关紧要,我又不去美国澳大利亚那么远的地方……
而且,不见得有了那些高科技产品,人类变得多幸福、多愉快、多不值得骄傲。只是离简单的幸福越来越远了而已,只是需要用更多的时间来理解幸福的内涵而已。
我吸了吸鼻子,轻轻地擦去泪痕,扶着腰,慢慢地坐了起来。怎么好好的,又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情呢?我深深地检讨着,告诫自己做人可不许那么矫情,炫耀自己的可怜可不是件有脸面的事儿!
枕边有两套床头叠得整整齐齐的衣裳,一套是小厮穿的,一套显然是男宠的衣服。我知道这是同骏吟给我的最后选择的机会。我笑了笑,拿起代表男宠身份的素白衣袍,一件一件地穿好。其实男宠的衣裳和同骏吟穿的公子袍没多大的区别,只是有点像女孩子穿的裙装,束腰修身,长袖飘飘的,还真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范儿。
都上过床了的,还要像没事儿人一样去服侍主子,我不想勉强自己去扮演那样的戏码,那和过去的日子又有什么两样?
床边摆着简单的洗漱用具,我照了照镜子,哑然失笑,谁说哭两下,眼眶会红肿得像桃子神马的后果的?真是坑爹啊!
“哟,醒了!我还以为新贵人这么快就侍宠生骄了呢。”骄你妹,我初中语文课可是一节都没落下,这个“醒了!”可不是希望我能醒过来的语调,其潜台词百分之百是希望俺就此长眠的。乖乖,我可不想当第一个死在床上的穿越人士。
我撇了撇嘴,机械地转过头,哦,原来是她啊,那个差点搓掉我一层皮的小美人。她手里端着一个托盘,只拿着白眼球对着我。我无语了,你各种羡慕嫉妒就不能掩饰点,有必要这么□裸的吗?这叫啥?这叫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哼,我又不傻,下回你给我的吃的,我肯定要偷偷喂给大黄吃。可不是么,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明恋爱恋的家伙都喜欢往情敌的饭碗里使毒!
我小心翼翼地小口、小口尝着小美人甩在桌子上的稀粥,屁股烧疼,如坐针毡,一碗燕窝粥吃得如同嚼蜡。我铁定是个享不了清福的劳碌命,每次和享受的事情靠点边的时候,都能让我整出个意外之喜来,in other words,我真是天生的事儿妈!
咳,家丑不可外扬,咱们喝粥,喝粥哈!
一顿饭,我磨磨蹭蹭吃了半个多钟头,等我感慨逃过一劫,放下汤匙的时候,那个俏丫头便进来收走我的餐具。嗯,我仔细瞧了瞧,这丫头也不笨,调整了战略方针,现在对我和颜悦色多了,态度好了很多,还叫我“秦公子”——孺子可教也!
咦?她怎么知道我姓秦的?
作者有话要说:阿糖低调路过,求推荐求收藏求留言~~话说,写口口还真是个技术活儿也,阿糖心力交瘁,改文比写文还累人哟~~
不知道,这样的秦玉,大家能接受不?阿糖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是灰色的,没有绝对的是非善恶。
28
28、河蟹的同居生活 。。。
我擦,某人是属疯狗吗?把我的脖子啃成这个样子——这颗草莓成熟红艳艳,怎么都遮不住!我厚着脸皮去向那个与我有阶级仇恨的丫头要了点粉,掩人耳目。幸亏我的脖子够白,所以,虽然明显,但是还是不大明显的。好吧,自我安慰之功能无穷大,效果无穷小……
我揉了一顿饭时间的腰,腰酸背痛的现象,居然不怎么会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不可能一辈子窝在这个小房间里,或者我不想留在这个春风一度的现场,所以,我打开门,十分若无其事地走了。
我向来不是个会无理取闹的人,我无法苛责同骏吟分毫。无论如何,我明明也是享受的一位,而且,我是自愿的,我没脸将自己摆在受害人的立场上,指责同骏吟的不是。况且,在不久之前,他还救了我一次。忘恩负义,也不是我的作风。
综上所述,我是个品质优良的好人,国家免检产品。
我一个人慢慢在走廊上晃荡,见到莫然的背影,立即手脚麻利地躲了起来。好吧,我的心理素质很好,然而实践能力有待加强。
但是呢,人的好奇心的威力是不可小觑的。我很好奇,为什么一大早竟然能遇见莫然?我回想起武侠小说的桥段……不该出现的人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肯定有鬼!
身为莫然的义弟,我有责任有义务解救莫然同志于水深火热之中,助他迷途知返,so,我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蹑手蹑脚地溜到莫然出来的房间,我四下打量了一番,确定屋里没有可疑人物,我鬼鬼祟祟地推开门,计划先来摸摸点,看看有没有什么蛛丝马迹留下来。
我猫着腰进了房间,绕过屏风,顿时僵住,我的玉皇大帝,我的王母娘娘呐,竟然……有人!我哭的心都有了,我这不是送上门让人家杀人灭口吗?
好吧,不开玩笑了,房间里的人是倪念心。嗯嗯,难怪莫然死过来,原来是跟着倪念心来的啊。我慷概大方地承认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趁他还在闭目养神,我打算偷偷地溜走,神不知鬼不觉的,脚轻轻地挪了几步。可是,倪念心同学却突然睁开眼睛,与我四目相对。我感觉他的眼光在我的脖子上停留了一小会儿,我觉得被他扫射过的地方,分外冰凉。正当我欲细看之际,倪念心的神色早已恢复常态,也许一切只是我的错觉。
好吧,打扰人休息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我拉耸脑袋,尴尬地笑了笑,问道:“倪先生什么时候来的啊?”
“昨晚。”他语气依旧冷冷冰冰的,捏起茶杯抿了口凉掉了的茶水,又补充道,“昨晚,你烧得厉害。”
我笑了笑,说道:“麻烦先生了。”
“芳官……”
“嗯?”
“没有……”
“嗯。”
不知为何,我们之间,只剩下苍白的寒暄和几分如有实质的客气,最后,还是我忍不住匆匆告辞,只想尽快逃离这么压抑的氛围。
难怪我的身子并无大碍,原来是倪念心给我治疗的,难为他大晚上的还往这儿赶了。
我当烈如天是孩子,当倪念心是朋友。虽然我的朋友心里不介意的目前的身份,可是行为上还是保留了一丝丝排斥的意味。有些事不是我逃避了,就不需要面对的。既然是我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将来不论是风是雨,绝不怨天尤人。
我们秦家的女人;爱得果决,绝不拖泥带水,扭扭捏捏,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会用最决绝的方式惩罚背叛感情的恋人。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支持母亲的决定的。
我很懦弱,我无力应对父母离婚后,破碎的家庭,而且,我也无法原谅父亲的背叛。对于母亲的决定,我是怀着尊重的心的。
昨晚那个,今天一早又出来晃荡,身体困乏得不行,没有多余的精力胡思乱想,脑袋里像是有一万只草泥马呼啸碾过,将我最后的思绪冲散。
我捏捏眉头,顺从自己身体的意愿,乖乖去和周公大战三百回合,顺便让自己冷静冷静,沉淀乱哄哄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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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就此揭过,生活还是要继续滴。再过几天就是陆鹏的四十大寿了,陆家堡上上下下忙得不可开交,估计也就我们几个客人享受着无忧无虑的闲暇时光,用心倾听秋天的声音——听起来就各种美啊,呵呵。
我正歪在贵妃塌上,眯起眼睛,偷偷地打量不远处的同骏吟。好吧,我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我目前正和同骏吟同居这一事实。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发展貌似有点快了。
同骏吟是个很知趣的人,不该提及的话题从来不多嘴,也不会叫人如何难堪,甚至还很有绅士风度——由此可见,当初他是故意找茬,逗我玩儿的,真是个十足的流氓!
听到推门的声音,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去,那边的同先生很不客气地喷笑出声来。我耳根发烫,但还是淡定地扯了扯衣裳,坐直身子,很明智地选择无视那得意洋洋的人——不就是偷看他被发现了么,有必要笑得那么得瑟么?
来者是莫然,他拱拱手,对我做了个虚礼,便上前对着同骏吟道:“教主,烈教主请教主前去小聚。”
同骏吟的眼睛一本正经地盯着书本,好似一心汲取知识的营养的好学书生,只听他懒懒地问道:“哦?还有谁在场?”
莫然用余光稍稍瞟了我一眼,方道:“还有陆少侠与秦姑娘,希望秦公子也一同前往。”
同骏吟移开书,冲着莫然意味深长一笑,挥挥手让他离开,然后转过头对我说:“呵,那莫然在你面前还咬文嚼字的,我听了都别扭。”他笑着摇了摇头,又补充道,“若是你不想去,也无妨,万事有我呢。”
呃,我还是很纯情的小男生,长这么大,还没听过这么红果果的表白,难免有些不知所措,我呆了片刻,方羞赧道:“不碍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咳,这章阿糖不大满意,肿么办?话说,秦玉筒子不是大呆,他对危险的感应能力比较强大,所以才敢单枪匹马地闯龙潭虎穴,桀桀~~啊,三求君驾到~~求推荐求留言求收藏, ︶ε╰?
29
29、绮梦当醒 。。。
最终,同骏吟还是没让我参加那个劳什子聚会。看着他被日头拉长的身影,我心里竟异常的……不安,仿佛这一别便是生与死。
我皱了皱眉头,心想琼瑶大娘对现代人的戕害还真是根深蒂固。我自嘲一笑,闭上眼,脑袋里上万只的草泥马依旧活脱跳腾,食髓知味,不住地蹂躏我那可怜又无辜的脑细胞。
我不得不承认,虽然表面上我与同骏吟相处得非常融洽,可是我心里的那道坎却始终无法逾越——就像整整困扰我将近六年的跳高架,我只敢远远地、远远地想象它有多么的骇人,却不敢付出行动,来检验心中的那份毫无根据的恐惧有多大的可信度。
我那为爱痴颠的母亲啊,你究竟有多怨恨父亲?她特地带我去办理保险,撕毁家里的存折,让我一生感念她的好,一世都恨她不得;特地在我面前表现得隐忍而悲情,教我愧疚难安,却在临行前,一番苦口婆心,彻底绝了我对感情的绮梦……
母亲,你赢了。
我确实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我甚至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
我心里的疑问沥沥汩汩,同骏吟真的是能与我互换真心的人么?他能永远守护这一段感情,并且始终如一么?我向来胆小,在母亲的告诫之后,变得更加胆小。如果我连这颗陪伴我几十年的心都失去了,我还剩下什么?
谁也无法保证,等这份新鲜劲过去之后,同骏吟还能只守着我一个人。
我,芳官,何德何能?
更何况我现在还是个没有生育能力的男子——地位卑下的戏子,烈教主的随侍男宠,同教主帐内之新贵——一个小人物还能有这么多重的身份,估计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真令人啼笑皆非。
我知道自己的斤两,也没有那么发达的自信力,我只肯画地为牢,将自己的心加密收藏,我承认我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淡定,那么从容。
说来可笑,武侠小说看多了的秦小玉,曾经一次次地白日做梦,幻想自己是某个有权有势有身份有地位的江湖大侠的私生子,或者是某个顺应天命而生,传播福音的使者。可事实证明,无论我是哪一种身份地位的人,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保守的胆小鬼,蹦达不了,嚣张不得。
也许是多年国家教育的功劳,我彻头彻尾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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