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连忙堵住刘彻的嘴:“我会平安回来,不过还得另外要三样东西。”
“说。”别说是三样,三百样刘彻也一定会满足他。
“第一,我手下还缺一个校尉,我要虎贲校尉赵破奴和他的虎贲营,算在我要的一万精骑以内。”
“什么?”霍去病只要一万铁骑,刘彻自然想什么都给他最好,巴不得随他出征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老将,个个都能以一敌十甚至敌百,想不到他居然要虎贲营的娃娃兵,“赵破奴是你舅舅教出来的,未必服你,而且虎贲营都是没打过仗的娃娃兵。你要赵破奴也可以,另外再带几个老将去……”
霍去病歪过头看着刘彻。
刘彻知道自己又犯傻了:“内朝小丞相肯定自有安排,我知道。”
看刘彻一脸无奈,霍去病还是决定坦白从宽,免得刘彻整天担心他有去无回,到最后干脆连长安都不让他出:“赵破奴在匈奴中长大,对匈奴居住地的地形以及匈奴的风俗习惯一定非常了解,而且从军这么些年,也该知道军令如山,即使不服我,军人的纪律也会让他乖乖听话。秦始皇建长城以抵御西面的游牧民族,可见他们勇猛彪悍,硬碰硬的话,汉人根本不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匈奴的的对手。尤其是在要以少胜多的情况下,更是只可智取,不可力敌。要智取,就唯有出奇制胜,要出奇,士兵就必须对将领绝对的信任和服从。如果是一群打惯了仗的老兵油子,难免因为我的年龄、阅历而轻视我。我可不想出征在外的时候听到自己的下属像李广老将军一样对我说‘我打仗的时候你爹妈还裹着尿布’之类的话。再者军中的老油子知道如何钻军规的空子,不服从调遣,反而坏事。虎贲营都是抱着一腔热血的年轻人,思维方式尚未被战场上的定式束缚住,更容易接受别出心裁的战术。再者年轻人思想单纯,容易驾驭。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没有染上兵痞的种种恶习,对我这个第一次独自带兵的将军,调度起来会容易很多。第一个条件同意吗?”
“可以。”他的内朝小丞相向来算无遗策,刘彻早就该知道自己是白担心,“第二呢?”
“第二,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要你绝对的信任。”
“经过甘泉宫的事,我怎么还会不信任你?第三件呢?”
“皇上对此次西征的信心。”
“你在上朝时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把话说满了,朕对你这个才十几岁的将军没信心也只能有信心,我有选择吗?”刘彻苦笑,“征西是场硬仗,又是你第一次单独带兵,还只有这么点人马……你还年轻,这不过是第一战,来日方长。这次只要尽力而为,打不下河西也没关系,我只要你平安回来。”
说了半天还是没信心啊。霍去病却是很想仰天长叹。
*****
带着催情功能的熏香缭绕,镶宝石美玉的龙榻四边垂下锦绣帷幔,随着上面剪影的运动微微颤抖,只是上面的这个忙得不亦乐乎,下面的那个却是在装死。
刘彻何止是没信心,简直是在和霍去病生离死别,越是临近出征的日子,越是缠着他不放,好像只要他出征,二人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一般。霍去病一手托腮趴在龙榻上,任由刘彻折腾,却是提不起半点迎合的兴致,反而有些恶作剧地想故意弄得他不痛快。年纪太小就这点不好。上辈子他是老丞相,受德敢把国家大事全都往比干手里一扔,自己就领兵离国去打仗,数年都不过问朝政。这辈子他是小将军,不过是第一次单独带兵而已,刘彻却对他能不能回得来都没信心。
刘彻忙活了半天都不见霍去病有反应,一巴掌拍在他的屁股上:“还醒着吗?”
“完事了?”霍去病爬到一边,用被子卷起自己,准备睡觉。
这小子!亏得刘彻对他依依不舍,每天翻着花样讨好他,倒像是堂堂一国之君在给他侍寝。以前还从来没有人受到过刘彻如此优待,臭小子竟敢不领情,还把和刘彻亲热当成完成任务。刘彻把霍去病从被子里剥出来:“你还真蹬鼻子上脸了,要我伺候你。”
“还要怎样?”虎贲营刚来,大家彼此都不熟悉,明天一大早霍去病还要去校场操练,陪刘彻尽兴到这么晚,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平时可都是别人伺候我。”刘彻支起胳膊,把自己支撑在霍去病身上,用挺直的鼻子去蹭他的脸,嗓音压出性感的沙哑,“霍美人,偶尔主动一下怎么样?”
“主动?”平时都是刘彻是干活的那个,霍去病是被*干活的那个,刘彻要他主动,意思是不是……反攻!霍去病两眼放光。
“对,主动一点。”真想看看这一本正经的小夫子主动勾引人会是怎样,太令人期待了。
刘彻原本以为会看到生涩的卖弄风情,不料霍去病直接把他掀翻在床榻上,随即欺上身,两个人彻底换了个位置。这辈子二人是君臣,不论刘彻如何放下身段,霍去病都不敢在他面前太放肆,甚至不太敢直视他。他都快不记得有多久不曾仔细打量过爱人的面容。刘彻已经有三十五岁了,身材却保持得很好,一点赘肉都没有。自从有一次刘彻蓄须,被霍去病说成“总算有点象姨夫”,从此以后便再也不留胡子,俊朗凌冽的面部曲线仿佛是用刀子在石头上一刀一刀地刻出来一般棱角分明,给人的感觉却是浓艳到妖冶,细细的皱纹透出一股中年男人特有的成熟魅力,像一枚熟透的果实,滋味分外甜美。
“你喜欢这个姿势?”看来早就该指点指点这傻小子怎么服侍人了。刘彻枕着手臂,享受爱人难得的热情:“吻技还有些生涩,不过我喜欢这味道。……调情的水平还欠点火候,还得多加锻炼。……喂,你往哪儿摸?……嗯,这一招漂亮!……”
直到霍去病让刘彻翻了一面,最大限度地分开他的双腿,打算长驱直入,刘彻才发现不对:“你要干什么?”
“‘主动’啊。”霍去病抓住刘彻的手腕按在床榻上,用膝盖顶着他的大腿,让他的双腿没法并拢,“别乱动,瞄准起来有些困难。”
他以为“主动”是这个意思?!刘彻使劲挣扎,根本挣不过霍去病,眼看着就要任人宰割,只能大喊:“骠骑将军,反了你了,敢压在朕身上!”
不准?都到这时候了才说不准?出尔反尔的家伙,真是扫兴。不过他们的关系除了恋人还是君臣,作为臣子,必须对君王无条件服从。霍去病只能放开刘彻,乖乖趴到一边,继续装死鱼,随便他爱干嘛干嘛。
逃过一劫……刘彻定了定神,看霍去病用后脑勺对着他,只留给他一个颇没好气的背影,一点一点爬到霍去病身上:“生气了?”
“没。”
刘彻掀开被子看了看:“还说没。你的身体比你的嘴老实。”
“是啊,下面的‘嘴’比上面的老实,‘臣’有自知之明。”即使是这样的闺房私话,霍去病也完全是一副在朝堂上公事公办的口吻。
他能不能别老是用严肃的口气说些好笑的话?不过出征后一别,也不知道何时再能听到他一本正经的俏皮话,甚至可能……万一只能留下回忆,那就让回忆深刻一些。刘彻凑到霍去病耳边:“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可以反攻?死鱼一下子活过来,翻身就把刘彻按在下面。本来就是嘛。白鲤可是一条如假包换的雄鱼,花花才又是长莲蓬又是结莲子,听说还自花授粉,也就是说他可以自攻自受还产子。更接近雌性的分明是花花才对,两个人都投生为男人也罢,凭什么每一次被压的都是白鲤?现在总算是咸鱼大翻身……呸呸呸!他才不是咸鱼。
看霍去病兴致勃勃地摩拳擦掌,刘彻只觉得一股寒气顺着脊椎往上冒,不过还是决定勇敢一次:“轻点,这可是我的第一次。”
“都是六个孩子的爹了,还‘第一次’?”某条翻身咸鱼已经开始磨刀霍霍,根本没打算手下留情。
“这地方可是第一次。”刘彻抚上霍去病的脸颊,“一定要回来对我负责。”
“一定一定。”
寝殿外的值夜太监正低头打瞌睡,只听见里面突然传出刘彻的惨叫声,一下子把他惊醒。
是做梦吧?小黄门揉了揉眼睛,趴在门上听了听,没再听到什么声音,更加确信那声惨叫是做梦。暂且不论皇宫外面守卫森严,寝殿里面可还有骠骑将军“贴身”保护,刘彻绝不可能遇到什么危险,发出这么惨烈的叫声。一定是做梦。幸好他聪明,及时发现这是做梦,万一把梦当成皇上遇到危险冲进去,让人发现值班时打瞌睡事小,进去坏了皇上的好事可就完蛋了。小黄门无比佩服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果断地忽略那一声惨叫,低头继续打瞌睡。
*****
话说出征前刘彻每天都要霍去病侍寝,就连卫青都担心此次平河西之战,外甥会出师不利。他自己也尝过个中滋味,知道侍寝第二天骑着马慢慢走都有些勉强,更别说上战场了。要是第一次单独带兵,就让人看到骠骑将军连马都骑不好,他恐怕一辈子都得顶着“卖屁股当上将军”的帽子摘不掉,足以毁了霍去病的一生。万幸就在出征前几天,刘彻突然“龙体有恙”,连早朝都不上了,晚上自然也无法继续让霍去病侍寝,总算出征前的安排都顺利完成。卫青有些不厚道地感谢上天让刘彻在这时候生病。只是不知皇上病得严不严重。霍去病第一次单独带兵,照例来说刘彻对此事的关注应该不会在卫青之下,却连例行的誓师典礼都没出席,想来病得挺重,可是御医们居然没一个知道龙体到底“恙”在哪儿。
卫青担心“龙体有恙”的时候,杨得意则是战战兢兢地给刘彻上药。当时看到昨晚在寝殿外值夜的小黄门抱着沾了血的床单送去洗,杨得意还以为皇上又和小祖宗闹别扭,一气之下把他给怎么了,结果看到小祖宗满面春风地健步如飞,反而是皇上被催了几次都没起床。进寝殿一看,杨得意才知道不是皇上把小祖宗怎么样了,而是小祖宗把皇上怎么样了,吓得魂飞魄散。那小子下手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完全没有轻重,闯完祸就拍拍屁股走人,上前线打仗去了,留下唯一知情的杨得意每天一边战战兢兢地给刘彻上药,一边担心哪天皇上想不开了,就会把自己灭口。
其实杨得意原本还有件很重要的事要报告——汲黯提出恢复和亲,霍去病的反应异常的激烈,于是有人开始猜测是不是年轻的将军看上了某位公主,舍不得心上人被送去让匈奴人糟蹋,才会有一万铁骑还不带辎重就去和匈奴拼命的疯狂之举。卫长公主比霍去病小三岁,而且明显对他有意,二人又是姨表兄妹,英雄配美人,在不知情者看来,确实像是天生的一对。于是谣言越传越离谱,到最后成了两人已经订婚,等这次骠骑将军打了胜仗回来,就要尚卫长公主。
可是杨得意知道,霍去病完全不是少年人的心智。他把自己放在与刘彻平辈的位置上,对卫长公主纯粹是长辈对晚辈的心态,根本不可能对她有意。在谣言变得更离谱以前,必须尽快让刘彻知道,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阻止。不过看现在的情况……杨得意考虑再三,觉得为了自己的小命能长一点,还是暂时先不说为妙。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羊吃狼
卑鄙,太卑鄙了,怎么可以这么卑鄙?卫大将军是多正直的一个人啊,他的外甥怎么就那么卑鄙呢?这是自从随霍去病出征以来,赵破奴最想不通的一个问题。
赵破奴是汉人,但不知为何会出生在匈奴的地盘。从他有记忆起,就像只野狗一样辗转流浪于匈奴各地。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与匈奴人截然不同的汉人长相也让他饱受周围匈奴人的欺侮,直到有一天,一个年轻的汉族将军攻打龙城,遇上了脏兮兮的汉族小流浪儿,于是班师回朝时把无依无靠的赵破奴一起带回大汉。那个汉族将军就是卫青。“赵破奴”这个名字是卫青起的,希望他能成为对付匈奴的利剑。卫青亲自教他骑射,一手提拔他至虎贲校尉的位置,卫大将军一直都是赵破奴最尊敬的人,没有“之一”——直到他遇上霍去病。
听说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赵破奴已经对他充满了好感,即使看到霍去病完全是一副书生模样也不以为意——卫大将军有时候脸上凶,其实是很温柔很善良的一个人,这个外甥应该只是比他温柔善良得更明显一点而已。霍去病治军甚至比卫青更严苛,但是看赵充国、荀彘、董蔚私下里对他的态度,不难看出他其实是个很有亲和力的人。霍去病似乎也有意和新来的虎贲校尉拉近距离,从出征前的操练到出征后,时不时地会来找他聊天,听他说小时候在匈奴中生活的日子。霍去病温和的嗓音像是有一种魔力,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把心事都说出来,而他永远只会保持平和的笑容耐心聆听。
这种性情温和的人在太平盛世中,自然是很好的朋友,可是在战场上,恐怕就不是同样好的搭档。出征前和霍去病接触得越多,赵破奴越肯定骠姚校尉仅带八百人就去偷袭匈奴,还斩杀两千余人、带回大单于叔公的头颅以及三个很有价值的俘虏纯粹是以讹传讹的谣言,而且夸张离谱到没有任何可信度。
赵破奴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
马的奔跑速度快,但是耐力差,因此出征时其他战士都至少配了两匹马替换,一匹用于平时行军跋涉代步,一匹用于与敌人交锋时冲刺,甚至有些人带了三匹马以备不时之需,霍去病却只有“鬼差”一匹坐骑,还不肯再带别的马。虽然赵破奴也是识马的人,一看就觉得“鬼差”神俊非凡,是难得的神驹,这马的性情也太温柔了些。记得二人第一次见面,霍去病请赵破奴去喝酒、交流交流感情,就把马栓在酒家外面。那时两人在屋里喝酒,屋外不知谁家的小孩看到“鬼差”的尾巴甩来甩去,觉得很好玩,就去拽“鬼差”尾巴上的毛。
马的尾巴其实是个很敏感的地方,很多马被人拽了尾巴,就会条件反射地抬腿踢人。看到走路跌跌撞撞、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孩不知死活地拽住“鬼差”的尾巴使劲往下拉,赵破奴吓得呼吸都快停了,只恨自己来不及去救他。不料“鬼差”只是回过头,找了半天才找到来捣乱的小不点,用嘴唇抿住小孩的衣服引到自己身侧,干脆趴在地上,让那个孩子爬到它身上来玩。赵破奴不得不承认,“鬼差”是他见过的最聪明最通人性的马,可是性情如此温顺,分明是中看不中用的御马,平时干的都是拉拉马车之类的活,见过的最血腥的事恐怕也就是游戏一样的围猎。他真怕“鬼差”见了惨烈的战场会被吓疯。至于只敢骑这种三岁小孩都能骑的马的骠骑将军……赵破奴实在是不敢期望太多。
对于赵破奴的担心,赵充国笑得满地打滚,荀彘一脸等着看笑话的表情,董蔚则是再三叮嘱他上了战场以后一定要记得托住下巴,一再强调这是他的经验之谈,不听的话后果自负,然后一起加入等着看他笑话的行列。
好吧,他们成功了,离开陇西不过两天,大军还没有到狐奴河,赵破奴就知道了董蔚叫他务必记得托住下巴的原因。
霍去病下令把所有的粮草都扔在陇西,离开大汉边界,大军都只许带水和盐块,狂奔两天以后,终于遇到了第一个匈奴部落。
散落在朔方草原上的匈奴部落都是冒顿单于在位时被吞并的楼兰、乌孙等国家的藩王。距离汉匈边境最近的是狐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