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终结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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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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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林夕是学生,林峰身边的人好奇的看着他,林夕目光一扫,发现这些人穿的都是学生装,特别是几个女生,衣服和荣萱穿的一样,用惊喜的眼神看着这些人:“你们就是那群被劫持的学生吧!”###第五十一章 序章   不快
  林夕的话让面前的学生惊讶,他们确实被一帮土匪劫持,但除了这个寨子的人,其他人恐怕没这么快就知道吧!难道大当家与他们交谈时说了这件事。一名俊秀面容的男生试探的问:“同学,是大寨主和你说的吗?”
  他刚才听林夕介绍几个月前是学生,而且看面容年纪与自己相差无几,便以“同学”相称。
  “你们不是有个同学逃掉了么。后来意外和我见面,顺道带她去我的临时驻地。她人不错的,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没弄清楚就让我想办法救你们……”说到这里他笑了笑,没再说下去。
  那些学生听到还有逃掉的人,立即想到那人是谁。“萱儿在你那儿?”清爽声音的女子开口,与林夕目光对视后胸脯一挺,自我介绍道:“我叫陈飞雁,是萱儿的大姐。”
  “大姐!她似乎姓荣诶,你们是表亲?”
  “当然不是,对了,她现在在那儿——还有,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陈飞雁无视了林夕问的无关紧要的问题。
  林夕说:“我只是个独行侠,探听消息可不是我的强项。人呢,我带给了其他能打听到消息的队伍,哦,他们就在里面和大当家的喝酒。路上因为着急赶路,他的脚被石头划破,在营地养伤,没出来。至于来这里也是巧合,听说附近三县只有这儿的人消息最灵通,加上还有其他事情要与大当家商量。”
  “和我爹商量?你们商量什么?是不是联手对付那帮二鬼子。”那名叫林峰的男子问道,似乎因为谈到正事,青年男子脸上带着严肃,看他的气质和神态,林夕心下感叹,果然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就这份气度和神态,自己拍马也难及的上。最关键是林峰的样貌俊朗,与他老爹的马脸截然不同。
  林夕过分的高估了他人,也过分的低估了自己,只因为恒量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总是把自己带有异能的特点排除,舍弃自己长处和人比较,结果可想而知。
  “差不多吧。联手是联手,只是应该不是对付二鬼子这么简单。我说了,我只是独行侠,遇到鬼子就杀鬼子,遇到伪军就杀伪军,碰到几个就杀几个。”林夕笑呵呵的说道。
  可是他的口吻却激起了其他人的好胜心,一个年青人倨傲的看着他:“就杀几个?你当鬼子是大白菜啊。我看你年纪也就跟我们一样吗。怎么就没学到真本事,倒是学会吹牛扯谈了。”
  林夕看着嘲笑自己的人,淡然一笑:“我说的是不是真话,酒席上和我一起来的人可以作证。还有,我不是向你解释,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与我无关。”
  秉承人敬我一尺,我也敬人一尺的林夕对这种刚见面就对自己没好感的人不假颜色。
  那人听了林夕的话,脸上的表情立即僵硬,还没等他开口,叫陈飞雁的女子站出来解围:“还不知道同学你的名字呢。我,你是知道了,这位是林大少,叫林峰;这位是齐云,这是沈重南,他叫张鹏……”
  一番介绍后,林夕对他们有了了解,林峰和陈飞雁不说,叫齐云的男子有一头柔顺的黑发,像是没有棱角的知识青年;沈重男体型魁梧,脸圆鼓鼓的很可爱。叫张鹏的人就是刚才用倨傲神色看着自己的青年,要说长相,他可比自己耐看多了,知识有副纨绔子弟的轻浮之气,哪怕没有刚才的交锋,林夕也不会和他接触,接着是名叫李亚东的学生,衣服有些破旧,看上去显得木讷,和林夕类似——不是个擅长和人打交道的家伙;接着是赵之靖,和前面几位比,他就像个小弟弟,从介绍的口吻和神色看,是大大咧咧的性格。
  另外是两名女子,分别是白月冰,和梅艳萍,长的是小家碧玉模样,虽然不能和荣萱陈飞雁之类的相比,但见过后世美女的林夕还是要赞一句漂亮。其实从外貌分析,白月冰与梅艳萍和陈飞雁荣萱不相伯仲,只是二人少了后者的气质。仅从与她们问好的语气间就能分辨出,二人受过很重的封建礼教,虽然在外地学校上课,可家庭影响慎重,十分的传统。
  林夕本就不善交谈,与白月冰与梅艳萍这种人相处,根本不会有话题。
  “你们叫我林夕就可以了。”他说着,接着又道,“近段时间外面很乱,你们可能会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
  “嗯,林伯父已经告诉我们了,对了,你们能不能把荣萱待过来?”陈飞雁觉得让荣萱一个人待在其他地方不妥,就思量着把她带到这里,听林夕说她腿受伤了,这就更需要人照顾了。
  林夕颔首:“我看行,不过得由你们安排人。既然找到你们,你们也安全了,那我答应她的事就算完成了。我明天要离开,其他的事你和……酒席上的乔大哥商量吧。”
  “那就劳烦你了。”陈飞雁高兴地说。
  林夕诧异地看着她,问:“劳烦我什么?”
  这回轮到陈飞雁奇怪了,“你不是说要回去吗?当然把荣萱带过来啊,你不会把她扣在那边吧。”话到最后有了浓浓的警惕,不过林夕看的出是该女开的玩笑。
  林夕见她装糊涂,就摇头说道:“我真有事要离开,不会回去。刚才不是介绍了么,我是独行侠,跟他们走在一起,只是有有共同的目的,他们需要我,而我也需要一笔钱,于是一拍两合。”
  “……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那岂不是说你把荣萱一个人丢下了!!”叫张鹏的家伙立即叫出来,恶狠狠地瞪着林夕。
  他的目光让林夕十分不喜,毫不掩饰的盯着他:“小子,我做什么跟你没关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针对我,可你给我记住,以后再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小心你这双眼珠子。”
  如果是现代社会,忍下来也就是忍下来了,毕竟是法制社会。
  可这是什么时代啊,人命不如狗,土匪满地走,而且还是日军战区,死上个把人不算什么。
  “你——”张鹏色厉内荏,眼中的愤懑更深了。
  林夕已经从石头上站起来,不过这时,一旁的林峰站到中间,对林夕说:“林兄弟,你们都是学生,别为了口角争执,又不是什么大事。”
  “哈呵,你们又不是没看见,我没招惹他是他招惹到我——小子,我告诉你,这几个月把我惹火的人都死了,我真诚的希望,你不会是其中一个。”
  这话一出口,登时让其他人脸色一变,林夕居然用死去威胁一个人。哪怕作为土匪,林峰也没见过这样的,他感觉的到林夕身上的煞气,可在他看来,林夕还是太嫩了,这种人真的只能当独行侠,想要拉起队伍,就这种脾气,多少人都得离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虽然是李鹏惹出的事,可作为同学,陈飞雁还是站在他这边,几句话后,双方就分开了。
  林夕从他们身上得到一肚子火,只知道这些人安全的消息。
  “明天出山,然后就对守在小鬼子营地外。这些天鬼子肯定会增兵,不知道最后会有多少人。夜晚是我打狙击战最好时机,不过在此之前,我得找东西把枪口的枪焰挡住,如果能把声音也抹去,就再好不过了。”
  林夕做起了他的美梦,想象着自己拿到一大笔黄金后立即去美国然后快速发达的场景。
  “到那时,我一定要把最好的螺旋桨飞机造出来,还有火神炮,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制造它的技术,还有还有,直升机,这是必须的……”
  一个个武器被林夕列入自己要收集的行列,先不谈元素重组,仅仅生成空间的两百个储物格就够林夕思索数月了。###第五十二章 序章   飞雁
  林峰把手上的猎物交给山寨士兵,吩咐他们把猎物处理好。然后他就和学生去了山寨侧面的一处建筑。
  那里有不少闲置的房屋,是曾今腥风寨众人家眷待的地方,后来腥风寨面积变大,又在平地上建立起了集镇,山上的人从这里搬走,以至于多数都空闲下来。
  路上,李鹏有些不甘地说:“那家伙也太狂妄了,还独行侠,我看他就是个跑跑腿的……”
  他碎碎说着话,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同学知道这人脾气,林峰经过一天相处,也看出他和其他学生的关系,因此也没理会,不过心里还是将他算在不去打交道的那类人中。
  “我就送到这儿,过会儿会有人把吃的送过来,我先走了。”林峰说。
  同学们纷纷和他说再见,林峰作为山寨少当家,有很多事情,都表示理解。而大家玩了一天的枪,初时还不觉得,现在觉得全身都痛,想着快些洗漱,准备上床睡觉,也有些觉得不用吃晚饭了。
  林峰离开后没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林峰转身一看,原来是陈飞雁。林峰对陈飞雁很欣赏,这个女人不论容貌还是心性亦或者气度,都出类拔萃,林峰在之前的十几年中,跟父亲在焦洋、乐安还横安三县走动,漂亮的女人见过,但陈飞雁是最让他有惊艳感的一位,她的气质与以前看到的女人完全不同。
  “出了什么事?”
  陈飞雁跑过来说:“刚才李鹏和那人有口角,我不方便继续问下去,现在,我想过去和他见一面。”
  “为了你的小姐妹。”李峰说。
  陈飞雁说:“是啊。她可是很漂亮的,又有点小脾气,我担心她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欺负。”
  林峰见过“命天子”的朱明,相信他不是个好色如命的人,可谁也不能保证手下安分守己,比如腥风寨,就有些人垂涎陈飞雁白月冰梅艳萍三人的姿色,只是被他和他父亲压了下去。“嗯,过去把人接过来也好,他们是支被鬼子打散的人马,当家的几人我相信不会做混事,可手底下的人……”
  手底下的人在怎样不用说了,陈飞雁来腥风寨时就遇到过,更别说劫他们的王凯子一众了。
  在陈飞雁眼中,林峰他们的寨子是最人道的,其他土匪窝是一群好色如命、草菅人命的狼巢。
  林峰在这上面不方便说什么,只能用沉默表示。
  林夕没有走远,也不知周遭的人是不是得了林成宇的话,故意不带他去休息地,因此,林夕只能在这里徘徊。
  “嘿,林夕,你还在这里啊。”
  熟悉的女子声音,林夕转身,借着不远处几处火把的光看清了来人。
  “陈——飞雁,林峰。你们怎么又过来了。”林夕道。
  林峰指着陈飞雁说道:“是陈小姐有事要和你谈,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后,他转身去了聚义堂。
  一时间,这里只剩下林夕和陈飞雁。
  林夕看着面前的美女,问道:“你有什么事?”
  “就是刚才说的,能不能把荣萱带过来。”
  林夕苦笑地说:“这你不该和我说,我说过的,我只是个独行侠,里面聚会的才说的上话,你找我真是找错了。”
  陈飞雁还是怀疑:“你跟他们不是一起的吗?”
  林夕闭起眼睛用手揉着眉心,他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说了实话这些人却不相信,于是好奇的问:“你们到底怎么回事?”
  在林夕做出不想继续交谈的表情时,陈飞雁脸上闪过不虞:“什么?”
  林夕放下手,看着她道:“我说的都是实话,可你们却一点不相信。这是怎么回事?或者说,你们认为只要自己提出的要求,别人就一定要帮你们,是么?”
  “我……”陈飞雁被林夕的话呛住了嘴,一时除了满心的不忿,找不到可说的话。两人对视几秒,陈飞雁看着他说:“抱歉了!”
  “你要把荣萱带过来,这本就不是大要求,朱明严格算起来还是你们学长,很好说话。就算你不好意思说,也可以到里面把事情与林大当家表示一下,我想他们是不会不同意的。只是你人过去时得有人护着,那叫林峰的人不错,应该有真本事。这一路得有人护着,否则会有危险。”林夕慢慢说道,“具体怎么操作无需向我汇报,这些话我已经说了不止一遍,现在我再说一次:我只是个独行侠,和那里的人干系不大。”
  陈飞雁沉默了会儿,对他点点头,可没一会儿又抬头看着他:“不是我不相信,而是你说,你在三个月前还是学生,我无法想象,这三个月时间你能一个人在附近走动。”
  原来是这样,林夕心里说道,看来是我把牛皮吹破了。他的脸上闪现尴尬,然后才解释道:“最开始确实是一个人,我和你们一样,准备过江回家。为了避开路上不时出现的土匪和鬼子,我走的都是山道,虽然速度慢,可保证安全。可是路过横安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小队的日军,把山里面一个村子的人都杀个精光,近千号人,都死了,连孩子都没放过。我很震惊,也很气愤,所以决定不回去。我偷袭了伪军士兵,拿了他的枪,然后发现自己很有射击天赋,就拿起枪不断找鬼子麻烦。不过后来,因为我帮了一支对付鬼子的队伍,便拿他们那里当休息的场地。可因为这支队伍刚刚被鬼子围剿,损失惨重,并不赞成在实力恢复前出山,我等不起,不想一直无所事事的待在那里,所以就一个人跑出来。接着就是——在里面喝酒的人,他们找上了我,并答应给我不菲的报酬,所以我就和他们合作。毕竟有个地方能安心睡觉,对我们这类人是莫大的恩赐。”
  陈飞雁蓦然不语,她想象的出,一个回家路上的学生,看到日本人的暴行并毅然拿起枪投身战斗的勇气。
  “可你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一定很苦!”陈飞雁问。
  林夕想到自己的异能,笑了起来:“还行吧。我也想自己拉出一支队伍,可我的战斗方式和普通人不一样,想拉出属于我的队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钱。”
  “钱?”陈飞雁表情变得很奇怪,任何抵抗日本的人,说出的都是满嘴道义,能直接开口谈钱的人很少,其实这也是这个国家的人的主流观点。
  林夕很认真:“当然了,要是没钱怎么买枪,日本人的枪和咱们的武器比好了不只一倍,但是,还不够,一般人很难驾驭这种性能的武器。”
  不是不能驾驭,而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狙杀六百米外的目标,不是给一把枪就能做到的。
  林夕预定目标是今年之内离开国家到太平洋对岸,带一群属于自己的人去,方便很多事。但是,人手不是自己想要就能有的,他不喜欢土匪的习性,所以,只能从普通老百姓里面寻找。林夕计划过把南庄外的营地攻克,救出里面的老百姓,再从他们中拉出一票人来,分发给他们粮食和银元——等于买断他的命,然后再大摇大摆的拿着充足的资金离开。
  钱是大问题,不管是为了拉出队伍,还是将来到美国,它将于林夕所做的事所达到高度的时间息息相关。###第五十三章 序章   县城
  陈飞雁之后去了聚义堂,至于她和乔茂生说了什么,林夕并不清楚,他的注意力不在这些事情上。
  虽然与他们处理好关系对自己有利无害,但林夕还是懒得与他们纠缠,何况他们间有一个李鹏,自己与这些学生的交集想来仅限于此。
  第二天,林夕与乔茂生五人离开寨子,同行的还有林峰陈飞雁以及腥风寨的十余名匪兵。
  十几里路后,林夕因为不参与乔茂生他们之后的行动,就和他们分开了,鉴于联手合击日军的日子越来越近,时间也越来越紧迫,林夕答应,明天晚上会与他们汇合。
  林夕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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