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板终于想起来自己不见了一个跑堂丫头,他叫人把苏咏清叫到柜台来。
“殷歌呢?”
“她已经出去了一个时辰零一炷香了,估计已经遇害。”
高老板将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哎,女大不中留啊,留来留去……”
“高老板,我怎么听着你像是殷歌的爹呀?”
“我真要有这样漂亮一个女儿就好了,我可以问郑公子多要点聘礼。”高老板陷入了某种狂想境界。
苏咏清对见财眼开的高老板嗤之以鼻,幸好他没有女儿,不然真不知道是卖女儿呢,还是嫁女儿。
说曹操曹操就到,苏咏清瞥到殷歌从门外走了进来,愁眉苦脸,似乎刚才不是去赴美男子之约,而是便秘了五天。
“吃个饭吃这么久,我还以为你遇害了。”苏咏清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殷歌面前。
“小清,不得了啦!”殷歌一把抱住了肥嘟嘟的小清,但是她马上压抑住了想要呐喊的念头,因为她突然想起,这件事情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什么不得了啦?莫非你终于发现自己背上长雀斑了?”
“讨厌,人家背上根本没雀斑。”
“那是什么不得了啦?”
殷歌愣了愣,支支吾吾道:“那个,那个……一品香酒楼的菜真好,呃……过去我吃饭一天三遍地吃,麻烦!现在好了,有了一品香,一顿顶过去五顿,高营养!一天一顿,效果不错,还实惠!”
苏咏清狠狠敲了殷歌一个爆栗子,“你吃饭被塞傻了?”
殷歌摸了摸自己额头,傻笑。还好自己机灵,化解了“危机”。
高老板捏着嗓子咳嗽了一声,两个丫头马上明白过来“高扒皮”是在提醒她们该干活了。
在这气候宜人的傍晚,容美镇凉风习习,来茶楼休闲和听戏的人多了起来。殷歌一忙起来就把“夜光石”的事情忘得干净,她勤快的跑上跑下招呼客人,直到月上枝头。
殷歌今天遇到了比较难缠的人。这一桌的客人看着眼生,其中一个胖子贼眉鼠眼满口黄牙,一看就是脑袋里面装满大肠的类型。而坐在他对面的一干瘦大伯则一副纵欲过度,精神萎靡不振的模样。殷歌去上茶,结果那个胖子腆着脸要求殷歌坐在他们旁边伺候。
“这位客官,如果你们一会儿有什么需要,可以叫我们任何一个跑堂丫头,我们会随叫随到。”殷歌想也许他们是去京城路过容美镇的客人,于是耐着性子给他们解释。
“嘿嘿,我们有‘需要’的时候,你真的随叫随到?”小胖子用一种猥琐的目光在殷歌全身摩挲。
你有需要应该去万花楼,这里是茶楼,不识字啊,没文化的人真可怕!殷歌在心里咒骂了一句,口上却还是恭恭敬敬的答道:“端茶倒水随叫随到。”
“砰”一块碎银丢在了桌子上,那个瘦大伯道:“废话少说,这是打赏你的,你就专门为大爷们服务。”
殷歌怒气倏地直冲头顶。这两个人也太狗眼看人低了,想她殷歌好歹也是豆蔻枝头一朵花,心灵手巧人人夸,天生丽质,冰清玉洁,这两个家伙居然给她一小块碎银子!他们可以侮辱她的职业,侮辱她所在的茶楼,甚至侮辱她的老板,但是不能侮辱她的存在价值!
小胖子见殷歌沉默的站在他身边,以为她是答应了,于是笑嘻嘻的伸出咸猪手,拧了拧殷歌的手背,“会不会唱小曲儿,来给爷唱一个。”
殷歌被电击了一样猛然甩开自己的手……突然觉得手有些异样,殷歌扭头一瞧,脸一下子白了她的手指不偏不倚的插到了瘦子的嘴巴里。
“对不起,对不起!”殷歌吓得赶紧抽出手指,结果发现指头间居然夹了一颗金灿灿的假牙。
“对不起啊,我帮您重新安上。”殷歌哆嗦着扳开瘦子的嘴巴。
“大胆刁民!”身后的胖子拍案而起,一把捏住殷歌拿着假牙的手,从中夺走那颗黄金牙齿,然后他抡起巴掌就给了殷歌两耳刮子。
那个瘦瘦的中年人脸色更是涨得像猪肝,也许觉得扇了两巴掌还不过瘾,顺手拿起热茶一泼。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块黑布飞到了殷歌的面前,将滚烫的水挡住,一个俊美脱俗的黑衣哥哥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你是什么人?”瘦子怒喝。
茶楼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见黑衣哥哥抱拳道:“两位请息怒,可以稍坐片刻等我家公子来解决这件事情。”
瘦子打量了一下这个黑衣人,又瞅了眼殷歌,心想看刚才他的身手,定不是一般人,自己人生地不熟,随从又在楼下,难道还傻坐在这里等人叫帮手来!于是他厉声道:“今个儿真扫兴,我们走!”
他丢掉手里的茶杯,和胖子一前一后的走出茶楼,众人一片唏嘘声。
黑衣哥哥瞅了眼殷歌,然后快步随那两人而去,殷歌知道他是郑公子的手下,以为他是要去打架,捂着自己发烫的脸,也跟了过去。只见两人的随从已经牵出马车,那辆马车一看就是富人用的,做工装饰都非常精美,而前面的骏马更是膘肥体壮。殷歌知道自己肯定惹到什么财主大官之类的人了。
瘦子见自己的随从到身边了,又看到殷歌这边人单力薄,于是对随从使了个眼色,四五个随从朝黑衣哥哥扑过来,一场恶战开始了。殷歌吓得准备往茶楼里躲,生怕被伤及无辜,可偏偏门口堵了好多看热闹的人,她硬是挤不进去。
就在争斗进入白热化阶段时,只听到远处响起铿锵有力的马蹄声,暮色中,五辆马车从不同方向朝茶楼奔来,每辆车均由两匹马拉,所有马匹都是枣骝色,乍看起来一模一样。这十匹马都躯干壮实矫健,马蹄轻捷,连殷歌这种不懂马的人都看得出来,它们比起瘦子和胖子的马匹要好上千倍。只见车前缀着琉璃风灯,车舆漆金,布帘是雨过天青色,顶部是雀羽华盖,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些人停止了争斗,忐忑的望着越来越近的马车,不知道来者何人。
瘦子一看这个架势,一下子紧张起来。他怎么可能认不出拉车的马匹是上等汗血宝马,而找到毛色如此一致的宝马更是海底捞针,他今天竟然一下子看到十匹纯正毛色的宝马,真乃世间奇闻,即便是当今圣上也不可得。坐在马车上的,究竟是什么人?
五辆马车将小瘦子以及他的随从团团围住,只见中间一辆马车的帘子打起,现出一双皂靴,一位男子从马车上从容走下来。当他现身的那一刻,茶楼爆发出惊呼声,老老少少刚才屏住呼吸看好戏,没想到真看到了一位俊美如谪仙的男子。
郑文彦的目光轻轻从殷歌脸上扫过,最后锁定在瘦子的身上。瘦子只感觉两道寒冷如霜的眼光狠狠刺入自己的心脏,仿佛心底最恐惧的东西被一只手攥住,猛抓了上来,冷汗一下子从他的额头上冒了出来,不是身边的胖子扶了一把,他恐怕都瘫在了地上。
郑文彦突然对他鞠躬道:“拙荆刚才冲撞了两位,郑某听说后特来赔罪,请二位原谅拙荆的莽撞。”
此时街上也围满了人,大家都同时发出惊叹声。不知道是为了他的举动,还是因为他说殷歌是他妻子的事情。
“你上车去等我。”郑文彦回头对躲在后面的殷歌软语细言道。
殷歌愣了愣,受了蛊惑般点点头,爬上了刚才郑文彦坐的马车,又忍不住掀开帘子看外面的情况。
只见从其他马车里出来两位随从,他们提着两个盒子走到瘦子跟前,郑文彦轻轻点头,随从打开盒子,竟然是满满两盒黄金锭子。殷歌看得眼花缭乱,心也一下子抽痛起来,她在心痛那些黄金,郑公子果然是脑袋抽风了。为什么要把黄金送给那些打她耳光的人啊!把黄金送给她压惊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瘦子不敢去看郑文彦的眼睛,他口里说着“不用”,腿脚仍在发软。
“不必觉得太贵重,这些黄金是用来买您的马车的,刚才我的下人和您发生冲突,破坏了您的马车,我理应赔偿。”郑文彦唇畔还是那一抹优雅的笑容,只是越发的寒冷了。
小胖子瞅了一眼仅仅被砍了一个小缺口的车舆,又不敢吱声,只得疑虑的收下了两只盒子。
郑文彦立即收敛住了笑容,一指马车,“砸!”
几个随从涌过来,将马车砸个稀烂,马匹也被他们拖到了一边,殷歌还想去看,脸突然被一只手硬生生扳了过来,她的双眸和另外一双眼睛对上了。
“殷姑娘,奴婢叫出尘,是公子的婢女。我来为您的脸颊上点药,这样会早点消肿。”女子笑脸盈盈,声音如黄莺出谷。
殷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也没有反对,任由出尘为她上药。
在马车外却是另外一幅景象,仅过去了一小会儿,刚才还簇新的马车已经变成一摊废渣。瘦子眼睁睁看着他们砸坏了自己的马车,宰杀了自己千辛万苦找来的上等良驹,可是压根儿不敢说一句话。
郑文彦冷眼看着下属做完这一切,然后转头对瘦子一笑,道:“好了,那么我们该来讨论下拙荆的事情了,郑某一直视拙荆为珍宝,疼惜无比。现在二位打了拙荆两耳光,一个耳光是四盒这样的黄金。”
小胖子马上将黄金还给了郑文彦的随从,就像丢掉一个烫手的山芋。而瘦子只得把去京城准备送朝奉郎的珠宝从马车废墟中拖了出来,一并交给了郑文彦。
“这位公子,我们也是无心之过,我在这里向尊夫人赔罪。这是我所有的财物,一并送给尊夫人作为赔偿。公子,我们可以走了吗?”瘦子一边心痛他的钱,一边忍气吞声的问道。
郑文彦摆出了标准的笑面虎脸孔,“请自便。”
听到这句话,瘦子领着几个人屁滚尿流的跑了,街上不明所以的群众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郑文彦身边的随从对他低语道:“主上,需要把他们全杀掉吗?”
郑文彦微抬起头,“不必了,只要将那个瘦子的牙齿全部□,用滚烫的水泼过全身,将胖子的十指全部折断就够了。做完后不必通知我了,你去吧。”
“是,主上。”
苏咏清在后院听人说殷歌出事了,慌慌张张往外面赶,正好看到郑文彦过来救美的一幕,当即怔住,直到一切解决了才反应过来。
“小歌,你没事吧?”她冲向殷歌所在的马车,本来还有随从想拦住她,可是郑文彦摇摇头,示意让她过去。
殷歌听到小清的声音,也立马从车上钻了出来,她的脸颊依然肿了好高,看起来像个包子。
“唔,死丫头,你没事吧!”苏咏清将殷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看到只有脸肿了,才放心下来,“这两巴掌下去,你都丑的不成人形了。唔唔唔!”
殷歌还想驳回两句,目光一扫看到了苏咏清背后的郑文彦,她有些羞赧更多的却是感激。刚想张口道谢,但转念她就记起了中午的事情来。莫非他如此紧张,不是为了容器,而是为了容器里面的“夜光石”?
殷歌想到这里,刚才的感激已经荡然无存。
☆、和非主流郊游
在当天夜里,神秘郑公子勇救茶楼卑微包子女的故事就在容美镇蔓延开了,在传递的过程中故事滋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这个传说如同燎原之火,燃烧到了每个角落,人们对于这次的话题热情程度比上次的茶楼“意中人”选秀活动还要高涨。
而 “包子女”这个外号也不胫而走。由于多数围观群众只看到了殷歌肿脸后面目全非的模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就是神鹰侠侣的女儿殷歌,只当是茶馆一个烧柴的胖丫头。群众们都在为郑公子叹息,一时间容美镇大街小巷都可以听到叹气声。
很多人想一睹郑公子以及“包子女”的样貌,还专门来茶楼消费,文人骚客听说了这段故事,也专程到三福茶楼饮茶作诗,一时间茶楼的生意好到爆。高老板一开心,放了殷歌几天假,意思是让她好好养伤,等脸消肿了再过来上工。但殷歌听他的潜台词其实是,肿着脸吓跑了客人怎么办,还有前来想一睹尊容的人第一次来就看到了你,哪里还会来第二次呀!
其实出尘的药还挺有效,殷歌的脸在第二天就基本消肿了,现在已经恢复原貌。
只是殷歌依然不想去上工。她的心情有点抑郁,也许是因为“夜光石”,也许是因为“包子女”。安静的生活下去真有这样难吗?于是她一边思考,一边躺在床上挺尸。
“墙内开花墙外香,家花哪有野花香,路边的野花不要踩,踩来踩去你就会爱,啦啦啦……”窗外飘过来一曲歪歌,殷歌刚酝酿好的忧郁被无情的摧毁了,她愤恨的翻了个身……“殷妹妹,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躺在床上干嘛。”一个痞里痞气的声音从窗外飘了进来,“有什么大不了的,天塌下来还有你顶着,我垫着嘛!”
讨厌,楚月轩这家伙每天都来骚扰她。院子里的墙壁只修了半边,楚月轩说十文钱根本不够买材料,所以另外半边墙暂时放一放,也方便他堂而皇之的往殷歌家跑。
殷歌从床上弹起来,拉开房门,她的眼睛被外面灿烂的阳光一刺,差点流下眼泪。
“我说,那啥,楚月轩大哥,你怎么成天游手好闲,都不用去做事的吗?”
“我的最高理想其实就是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没事儿了斗斗鸡,玩玩蟋蟀,率领一帮子狐朋狗友去街上调戏黄花闺女。”楚月轩喜笑颜开。
“……”
“快洗把脸,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去。”殷歌斩钉截铁拒绝他。
“别这样嘛,保证是一个让你开心的地方。你小时候最喜欢去那里。”
小时候!?她完全不记得九岁之前的事情。爹娘和小清从来不对她说儿时的事情,每次她问起来,大家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久而久之她也就不问了。都怪自己记忆力差,大家都厌烦她的问题了吧。而且儿时的事情一定很平淡无奇,平淡到所有人都忘记了它。
想到这里,她甚至有些激动的盯着楚月轩:他那头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乱发,他那蜈蚣一样的伤疤,他打满补丁的衣裳,一长一短的裤腿,无不透着一股知性的美!
“你不要用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我好不好!一句话,去不去。”
“当然去。”
昨夜刚下过一场雨,山坡的青草疯长,凌乱得令人愉快,而那些野花总能在浓得化不开的令人窒息的绿色中给人带来一丝新鲜感。阳光并不炙热,甚至是清澈透明的薄如蝉翼,阳光抚摸那些下垂的叶片,想掸去晶莹的水珠,却并不知道叶片之所以下垂是因为吸饱了日光。空气里夹杂着湿漉漉的青草的芬芳,也许这就是初夏的香味。
走到一棵桃树下,楚月轩望着那些青涩的果子说道:“可惜还没成熟,不然你又会爬到树上去摘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慢慢沁出某种柔软的东西,使他的双眸看起来湿润而有光泽了。说句实话,殷歌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眼珠子还是挺好看的。
“我还有那么顽皮的时候?我完全不记得了耶。不过即使以前会爬,现在我都是文静的少女了,怎么可能去爬树。”
“哦,对呀,差点忘记你是‘文静少女’。”楚月轩扭过头去,眼中光芒一敛,瘪了瘪嘴巴,“走吧。”
殷歌快步跟了上去,走了几步,她莫名的回头望了望桃树,心中隐约有些躁动,可又说不上是为什么。
“楚大哥,你认识我多久了?”
“你不记得了吗?”
殷歌摇头,马上又点头,最后又忙补充,“我当然是想考考你的记忆力。”
楚月轩嘴巴一咧,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