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鳖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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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鳖领主-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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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勇一个人忙活了打本个小时,最后终于将石灰石磨成并不是很细,而且也并不均匀的粉末。
    看着这些并不淡灰sè的粉末,王勇咧着嘴嘿嘿jiān笑,这些虽然不是生石灰,效果会差很多,但趁人不备来上那么一下,估计中招的人也得吃个大亏。
    王勇取出两块破麻布将粉末包成两包,分给凯文一包,并告知了凯文使用方法。还刻意的嘱咐凯文,扬出去以后一定要眯起眼睛,如果灰尘太大了,就把眼睛闭上,不然那些粉末进到眼睛里很难处理,还会伤到眼睛。
    凯文不解的问:“进眼睛里用水洗洗不就好了吗?”
    王勇嘿嘿坏笑着说:“这东西最yīn险的就在这了,这东西遇到水就会发热,用水洗会烧坏眼睛的。”
    凯文闻言一脸的难以置信,然后好奇的打量起那些不起眼的淡灰sè粉末。
    凯文亲眼见到这粉末的制作过程,基本就是破石头磨出来的,凯文很怀疑这些粉末能不能有王勇说的那样的效果。
    王勇也没多解释,只说了一句:“谁用谁知道。”
    凯文满脸疑惑的问:“要是一个不小心,粉末落进自己的眼睛里怎么办,不能用水洗眼睛,难道就那么挺着?”
    王勇解释说:“用菜油搽,但那滋味也很不好受,你扬出去的时候注意点,要是有风记得站在上风处在动手。”
    凯文想明白后,不以为意的说了声知道了,两人就继续赶路。

第六章 凯文的暗恋
    大概上午十点多的时候,闻言和凯文二人已经能够看到了辛基城的轮廓了。
    这王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世界的城市,看着那宏伟浩大的城池,感觉有些像放大版的堡垒。
    辛基城外面的城墙是用巨型石砖修建的,城墙大概有十米高,和那交错罗列的巨大石砖,看起来很十分坚固。
    城墙上,有穿着盔甲的士兵不断的来回巡视,显得气象甚严。城墙上还竖立着少像碉堡一样的建筑,凯文说那是箭塔。
    城墙的中间是城门楼,城门大概有十来米宽、七八米高,看起来十分壮观。
    两扇金属质地的大门向外敞开,靠在外面的城墙上,看那大门的厚度和上面巨大的铜钉,就知道十分的沉重。
    城门上面的门楼上,迎风飘着三面三角形的大旗,中间的稍大一些,以红sè为底,上面绣着一只王勇并不认得的生物。
    那生物一身金黄sè的皮毛,张牙舞爪的作势前扑,看起来很是威武,有些像发怒的狮子,不过却多了一对巨大的翅膀。
    凯文说那个叫狮鹫,是很厉害的一种飞行魔兽,以前在魔法兴盛时代很出名,但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通过凯文的讲解,王勇得知,这面绣着狮鹫的大旗就这里城主的贵族旗帜。
    城主的旗子旁边,是两面以蓝sè为底的旗子,两面旗子上绣着同样的长了独角的白马,旁边还绣着一把长枪和一面盾牌。
    凯文说这两面旗代表着这座城里拥有两名初级骑士,因为只有初级以上的战斗职业才可以拥有代表身份的旗帜。
    经过凯文的讲解,王勇才知道原来从旗上,能看出这么多的信息,于是虚心的请教凯文。
    通过凯文的介绍,王勇了解到,初级的职业旗帜是以蓝sè为底,中级的是黑sè,高级是金sè,而在高的就不清楚了,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超越高级的修炼者。
    骑士的旗上绣的是独角兽、长枪和盾牌,战士旗上绣的是暴熊和双手大剑,魔法师旗上绣的是六棵星辰组成的六芒星图案,这些凯文也都是听村里那个老人说的。
    王勇差异的问凯文:“这么大的城市只有两名初级骑士,是不是太少了点啊?”
    凯文撇嘴说:“辛基城是三级小城,有两名初级骑士坐镇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听说有的三级城连一个战斗职业都没有。”
    闻言,王勇就知道这个世界现在是多么落寞了,高手真是少的可怜啊。
    两人闲聊间来到了城门处,城门口有一队士兵收取入城税,凯文和王勇很是肉痛的一人交了五个铜币才进入辛基城。
    穿过宽大的城门来到辛基城内,王勇发现这里街道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与城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尤其是越往西边的集市走,街道上的人就越多,闻言和凯文二人不得不放慢脚步,随着人流前进。
    看着身边那些人的穿着,大部分应该都是附近的一些村子里过来买卖物品的,因为他们也一样穿着粗麻布的衣服,身上还带着或多或少的乡土气息。
    人流中,偶尔也能见到几个衣着华丽一些的人,在下人的簇拥下,进出街道旁边的各大店铺,看那身价格不菲的行头,和满脸倨傲的神情,就知道这些是有钱人了。
    王勇满脸好奇的打量着街边的店铺,以他对这个世界文字的了解,勉勉强强能够认出招牌意思,杂货店、首饰店、武器店、魔法材料店、酒楼、客栈等等应有尽有。
    这里的店铺都是三层木制小楼,每一层楼的面积大概有二百多平方米,门口的招牌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给人的感觉很是杂乱。
    凯文带着王勇七拐八拐的来到一家名叫‘露丝’的皮毛店,王勇觉得‘露丝’很像是一个人名,应该是老板是用人名来命名店铺的。
    王勇和凯文两人东张西望的走进店铺,只见店铺的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皮制衣物。有冬天穿的皮草,还有chūn、秋穿的光面皮衣,还有皮甲、护具什么的。
    这间店铺的生意不错,里面有不少人在挑选衣物,也有不少伙计热情的为客人介绍。
    见凯文和王勇两人进来,一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走了过来,先是偷偷的打量了一下王勇他们的穿着,然后还算客气的说:“两位客人想买什么样的衣服,请跟我到这边来看看。这是今年刚做出来的,皮制光华柔软,穿起来十分舒服,而且价格也不贵,只要两枚金币。两位客人如果喜欢,我可以给您打个九折。”他指着墙上挂着的一件一看就是下等货的皮衣说。
    这倒不是说这个伙计看不起王勇二人,是因为凯文和王勇还穿着粗麻布的衣服,而且上面还有很多的补丁,就他们这样的打扮,一看就知道是个穷鬼。
    这个伙计能客客气气的给王勇和凯文介绍已,经算是很厚道了,要是换个势利眼的伙计,估计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
    凯文看看服务员,不好意识的说:“嘿嘿,我们不是来买衣服的,是来卖皮毛的,不知道你们这里收不收?”
    那服务员恍然的‘哦’了一声,然后点头说:“收,请跟我到这边来。”说完便带着王勇和凯文来到通往二楼的楼梯下面。
    这里摆放着一张大桌子,旁边还堆放着不少没有加工过的皮毛,应该是专门收购皮毛的地方了。
    见伙计示将皮毛放到桌子上,凯文便打开包袱,取出二十张完整的雪兔皮,和三张羚羊的皮毛。伙计仔细的查看了一遍,又拿起来摸了摸,最后用鼻子闻了闻,然后才说:“羚羊皮两个银币一张,雪兔皮二十五个铜币一张,一共十一个银币,两位觉得可以吗?”凯文算了算,又转头问王勇:“怎么样?”
    王勇也觉得差不多,于是就点头说:“可以。”
    见两个人同意,那伙计到柜台里取出十一枚银币交给凯文,又对凯文和王勇说:“两位还有什么需要吗?”
    王勇指指背后问:“你们这收活的雪兔吗?”
    服务员摇头说:“客人,我们这里只收皮毛,抱歉。”
    王勇闻言有些失望的点点头,说了声再见,便拉着凯文往外走,准备到集市上去卖。
    这时,楼梯上传来一个十分轻柔悦耳的声音:“这两只雪兔很漂亮,养着解闷也好,两只雪兔五枚银币怎么样?”
    王勇顺着声音抬头看去,只见一名十七八岁少女正从二楼下来,她的身材高挑,身高大概有一米七左右,而且身材十分火爆,丰满但不丰润。
    少女有着一头火红的大波浪长发,随意的披在肩头,略显知xìng与成熟。光洁如玉的额头,就像那润滑细腻的蛋清,又细又长的淡眉,眉梢微挑,增添了些许英武之气;一双淡绿sè的大眼睛,犹如晶莹剔透的绿宝石,在长长的睫毛衬托下,越发显得那么深邃迷人;微微高耸的鼻子,就像是平原上的雪峰,那么圣洁却又不可攀登;大小适中的樱口,朱唇丰满微厚,显得更加xìng感,让人不乏狠狠咬上一口的冲动。
    少女穿着一身黑sè的紧身皮衣,那曼妙的轮廓一览无遗,皮衣紧紧的束缚,使她的身材显得更加的火辣诱人。胸前的两团饱满高高耸起,几乎都快将皮甲撑破,走动间也随着震动不断的微微上下起伏摆动。一双长筒皮靴直至修长圆润的大腿,显得她的身材更加高挑修长。
    王勇偷偷咽了下口水,心里暗自评价着:“这妞绝对是超级御姐级别的。”
    再看凯文,当他见到这美女的时候,两眼发直,嘴巴张得老大,口水在下唇徘徊,眼看就要流出来了。
    王勇偷偷拍了拍凯文,小声的说:“你有点人样行不,你都快变成大尾巴狼了。”
    凯文被王勇这么一拍才回过神来,吞了口口水,尴尬的轻咳一声,然后一本正经的说:“既然露丝小姐喜欢,那就卖给你好了。”
    露丝对凯文微微一笑,让那个伙计取了五枚银币交给凯文,便一个人出了店铺,只留下了一阵淡淡的香气,挥之不去。
    当王勇和凯文两人拿了钱出了店铺的以后,王勇似笑非笑的看着满脸向往的凯文,十分八卦的问:“你怎么知道那小妞叫露丝?你们认识?”
    凯文躲躲闪闪的说:“我以前来过,听别人叫她露丝才知道的。”
    王勇看着凯文的样子,就知道他有所隐瞒,于是就死皮赖脸的一阵追问。凯文架不住王勇的死磨硬泡,才一点一点的将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凯文去年来辛基城卖皮毛,中午在一家饭馆里吃了两个面包和一碗素汤后,在结帐的时候却发现身上带的钱不见了,急的凯文满头大汗,和伙计商量能不能等他一会卖了皮毛再来结账。
    伙计见凯文没钱结帐,就要把他送到城卫保安队那里,凯文便要将还没去卖掉的皮毛拿来付帐,可饭店的伙计却狮子大开口,本来价值三四个银币的皮毛伙计只给凯文一个银币。
    凯文当然不干了,伙计见凯文一身土气,却说不答应的话就是要把凯文弄到城卫那去。就在凯文准备破财免灾的时候,却被正准备离开的露丝看到了,露丝见凯文可怜,便出钱买下了凯文带来的皮毛,让凯文有钱结账。
    凯文十分感激露丝,并对这个美女心生爱慕,多翻打听下才知道露丝自己开了一家皮衣店,平时也收购皮毛。还了解到,她的全名叫露斯。拉莫斯,是大陆十大商会——拉莫斯商会的大小姐,因为她不想依靠家族,便来到辛基城这个三流小城自己创业。
    凯文得知了露丝的身世背景后,心里很是自卑,觉得这辈子自己是不可能追到露丝,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了。
    从那以后,凯文就将对露丝的爱慕藏在心底,没对别人说起过,那份爱慕也随着时间慢慢变淡,直到刚才再次相遇,凯文才知道,那份深藏的爱慕,其实早已经在心里生根发芽。
    王勇听了凯文的讲述后,拍了拍凯文的肩膀,豪气万丈说:“凯文,如果你相信我,以后就跟我一起干,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能够让露丝必须注意到你的地步,并让她觉得自愧不如,到时候你是想娶她做老婆,还是想占完便宜就踹飞就看你的心情了。”
    凯文重重的点点头,对王勇说:“我相信你,也会跟你一起努力,要不我也不会把我的妹妹交给你了。我等着你说的那天的到来,希望不要太晚,如果让我等个四五十年才把露丝娶过来,那时候年纪都大了,有许多爱做的事都做不了了,那样就悲哀了。”两人相对哈哈一笑,搂着肩膀往集市的方向走去。
    王勇其实没忽悠凯文,他来这世界半年多了,心里也有了几个不错的计划,无论哪个计划成功,都会带来一大笔财富。
    只是万事开头难,王勇对这世界并不是很了解,现在也不是发财致富的好时机。因为如果现在王勇他们发了大财,就王勇和凯文还有艾米这三个没有实力没有背景的少年,估计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王勇在等,等他们有了自保之力的时候,再去实行那些赚钱的计划,王勇可不认为这个世界的人会比地球的人善良。

第七章 吃白食
    王勇和凯文七拐八拐来到市集;王勇发现这里其实就是一个小广场,中间是地摊,四周都是店铺,卖什么的都有,但大部分是卖各种食材的。
    凯文和王勇走了几家收食材的店铺,对比了一下价格,最后将二十一枚野鸡蛋卖了一枚银币。
    两人现在已经将带来的东西都卖完了,皮毛卖了十一枚银币,雪兔五枚银币,野鸡蛋一枚银币,一共是十七枚银币,也就是一千七百个铜币,这对他们来讲,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按他们现在的生活水平算,每人每天六个面包,需要十二个铜币,三个人是三十六个铜币,再买些蔬菜,偶尔在买点肉类,平均下来一天五十个铜币就够了。现在有了这一千七百个铜币,足够他们三个生活一个月了。
    手里拿着银币,两个人兴奋无比,这可比在家的时候预计的十枚银币多卖了七枚银币。
    两个人心情大好,嘻嘻哈哈的又在市集逛了一圈,对大多的商品的价格有了些了解,又花费七十个铜币买了盐和一些调料。
    之后,想起艾米的嘱托,王勇和凯文两人来到一家布店,准备买些布料回去。
    这里的伙计见凯文和王勇穿着带补丁的粗麻布衣服,而且还土里土气的,于是语带鄙夷的说:“两位,我们店里最便宜的麻布也得一银币一丈,你们确定要买?”(一丈正好能给一个成年人做一套衣服)
    王勇听后微微一愣,觉得自己被人鄙视了,王勇可不是人人欺辱的主,于是上前一步就想和这伙计斗斗嘴。
    凯文见状急忙拉住王勇,无奈的小声说:“城里就这家最便宜,去其他的地方买得多花不少钱,咱们忍忍吧,等以后再来报仇。”
    王勇想了想,觉得凯文说的有道理,于是王勇决定忍气吞声一回。可王勇不甘心,于是就在伙计转身的时候,礼貌的往其背后吐了口唾沫,算是对伙计目中无人的回应。
    当伙计感觉不对,回头查看的时候,王勇却装作没事人似的,东张西望的四处看天,伙计也不清楚发生的什么事,便又转过身忙着手里的活。
    凯文比了一个大拇指,佩服的说:“你狠。”然后两人一起嘿嘿坏笑。
    最后,两人买了两丈最便宜的黑sè的麻布,又在王勇的坚持下,花费三个银币的高价,给艾米买了一丈密纹纯白sè的棉布,然后对那个伙计比了个中指才从布店里出来。
    那伙计自知以一己之力干不过王勇两人,于是很理智的只当没看到,忙自己的事去了。
    现在王勇和凯文两人身上还剩十一枚银币和三十个铜币,两人商量一下,便决定去饭馆吃一顿好的,改善下伙食,于是两人哼着小曲,赶往饭馆集中的那条街。
    到了饭馆聚集的街道,看着那些巨大而又华丽的招牌,两人没敢进去,只是扫了一眼便匆匆离开。因为只看那些饭馆华丽的门面和相当豪华的装潢,估计在那里面吃顿最便宜的,他们身上的这点钱全花光也不一定够付帐的。
    至于吃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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