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羽枫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戴着口罩,眼睛很大的女孩满眼泪水的看着场内的林羽枫,随着人流缓缓转过身去,沿着和林羽枫相反的方向走远,仔细的看,会发现那个女孩走路的背影略微的有点跛。
第一百零七章 落幕(本卷的最后一章) '本章字数:3901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08 21:09:58。0'
下午的时候,在宾馆的雷志明接到一个电话,子浩打过来的,说道:“何文死了!”
“那;那个小子呢?”想了一下,雷志明还是开口问道。
“也。。死了!”子浩略微停顿了一下,想到雷志明问的是谁了之后才缓缓的说道。“对了,晚上在浩天酒楼为你们庆功,也该让他们都放松放松了,您说呢?”
“哦,知道了!”雷志明缓缓的将手机挂掉。
子浩这边的电话挂掉的同时,在大洋的彼岸,一个略显苍老的身影坐在一个高背沙发上,右手拿着雪茄,左手将紧握着的电话狠狠的摔在了地上,阴狠的说道:雷志明,我要杀了你!
坐在沙发上,雷志明回想着球馆里面发生的一切,骷髅会的人以冲过来的时候,鬼九几人就将自己牢牢的背在了身后,深怕自己有什么闪失,自己是不是老了,竟然保护不了他们了?胡思乱想了一会儿,雷志明还是决定去看一下黑塔等人,鬼九肯定是去陪那个女叶紫去了,那林羽枫呢?
“羽枫呢?”雷志明问向正在看电视的二虎,二虎回答道:“他说他要回家一趟,我看他脸色不好,我也就没有敢拦着!”雷志明点点头说道:“晚上传的干净点有车来接你们,给你们庆功!”,二虎也只是‘哦’了一声,现在谁还有心情吃饭呢!
一出了二虎等人房间门,雷志明就掏出手机给林羽枫打电话,但是一打就是关机。雷志明不得已只能找了个车直接开去西城,当雷志明来到林羽枫家的时候,家里居然没有人,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问向小区的保安,保安才回答道,有个女孩子先回来,提了个包走了,然后又是一个男孩子提了个包走了。
‘走了?’雷志明心头一种不太好的预感由心底而发。
晚上的庆功宴,西城这边除了林羽枫和鬼九之外的剩下人都到了,虽说下午又是打球又是打架的,但是几个人还真是没有觉得怎么累。打球那是天天都进行的事情,打架,那些小混混还没有冲上来就被高层身板的保镖给制止了,基本上都没有出手的机会。
就是这样,还是赢了球,都没有人愿意吃这个饭,雷志明作为教练,不得不说两句:“我知道大家心里面都有事儿,但是事归事,饭还是要吃的,每个人经历的不一样,你们现在所经历的就是吃饭!说完雷志明将一大块肉放进了嘴里,可是一想到林羽枫,嗓子眼儿就有点儿犯堵的晃。
直到高层的领导过来慰问的时候,几个人才勉强的挤出些笑脸,高层走了之后,几个人又立马变得像是被霜打了一样,子浩这个时候也过来了,看着这些自己的小师弟们的激情并不是很高,也就简单的说了几句之后就推出去了,原本想的招呼着几个年轻人 去唱唱歌什么的,但是看现在的摸样,估计是不会有人愿意去的。
吃到差不多的时候,雷志明看也没有人愿意再吃了,就招呼着大家先回宾馆吧,等到明天,集体放假休整三天。就连说到放假,几个人都还是依旧那么的无精打采。
第二天一早,雷志明很早的就起来了,打了林羽枫一夜的手机,居然还是没有打通,难道林羽枫又出了什么事了吗?自己也是实在不好意思再开口让子浩帮忙查什么了,自己这帮人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自己都有点受不了了。停止了自己猜想,把二虎,大龙还有捕快和黑塔挨个的送走之后,雷志明在子浩的一再挽留下还是回到了西城,回到了西城SKY。。
一打开西城SKY的大门,就看到里面好像是新的一样,所有的东西都被擦拭过了一边,而且所有的器具都是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就连篮球架都擦了,这会是谁干的呢?林羽枫?
想到这里,雷志明赶紧走向自己的办公室,却看到一封放在办公室门口的信件,开门进到办公室内,缓缓的将信封撕开,摊开信纸,上面写着:
雷公、西城SKY的队友们:
怎么说呢,我还是决定要走了,就像是当初雷公让我选择打篮球一样,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留下,但是我想这次要走的理由我不用说你们也明白。
经历了很多,才发现,自己真的有点儿害怕那个圆乎乎的家伙,那个整天被我们黏在手里的家伙,我的人生基本上都和它有关,现在我试图选择一种没有它的生活,而你们呢?既然选择了,就要加油,努力。相信在雷公的带领之下,一定会走的更远更远,当然,我也说不定,说不定那天我要是想的明白了,可能我就回来了,回来做我的断翅。
雷公,别找我,算我求你,让我一个人走走。
林羽枫
雷志明看着林羽枫写的信,久久不语,缓缓的靠在沙发上,揉了揉有些浑浊的双眼:林羽枫真的是林羽枫!
确实,要是雷志明不让林羽枫当球员的话,估计林羽枫也不会发生后面的这些事情。但是,有因才有果,既有果,何问因?
叶斩的葬礼在他们恢复训练的第三天举行的,参加的人并不多,叶斩的一些所谓朋友几乎都没有去,去的只有那个小七。骷髅会经过在北城球馆的事情,基本上被抓的抓,跑的跑,现在在四城之中已经没有了骷髅会这个谈之色变的组织。而那个白四喜也是被判了刑,据说是因为家里的关系并没有直接死刑。
出乎意料的是鬼九也去参加了叶斩的葬礼,在叶斩的墓碑前,鬼九突然就觉得以前的那些恩怨变得不再是那么重要,的确,现在他真的成了一座墓碑,而自己还好好的活着。鬼九放下了心中的那份固执,像是魏阳说的,过去的事情就变成回忆而不是人生的负担一般,鬼九最终在叶斩的墓碑前,给他鞠了三个躬。
鬼九还见到了叶紫偶尔提及的父亲,在外人面前,老人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似乎看清了生死一般。但是当外人都走了之后,只剩下鬼九,小七和他们父女俩的时候,才发现,老人饱经风霜的双眼有些潮湿,老人用粗糙的双手抚摸着叶斩的墓碑。老人缓缓的坐在叶斩的墓碑前,缓缓的唱起:小青蛙,叫呱呱,捉害虫,保庄稼,我们大家都爱它。。。。
当老人用这沙哑而又苍老的声音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叶紫已经泣不成声,鬼九缓缓的扶住一颤一颤的叶紫,在以后的日子里,叶紫才告诉鬼九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儿,原本叶紫有两个哥哥,老大就是叶斩,还有一个是二哥,叫做叶轩。
有一次,两个人一起喝完酒之后跟人家飙车,本来一向都是叶斩开车的,但是那天却是叶轩开车,结果就出了车祸,而且在最后的车祸鉴定上发现,要是叶轩将方向盘朝着自己这边打的话,根本就不会有事儿,但是那样的的话,死的就是叶斩,也就是说叶轩将活着的机会给了哥哥叶斩。在叶紫二哥叶轩的葬礼上,叶紫的老爸,当着很多人的面说了一句话:从此之后,我的两个儿子都死了,都死了。从那以后,叶斩才开始不回家,才开始跟骷髅会混在一切,也才会有那个墓碑的纹身,在他内心的世界里面,他多麽希望那个死的人是他,而不是叶轩。这一切直到叶斩也死了的时候,老人才知道这次是真的两个儿子都没有了,他唱的那首儿歌,是小时候叶斩和叶轩经常唱的,两人都想要当青蛙,谁也不愿意做癞蛤蟆。。。。。
将老人送回家之后,原本打算在家陪着老爷子的叶紫却被老人赶了出来,说是要一个人静一静。没有办法叶紫只能跟着鬼九还有小七一起随意的走走。在叶紫心里,其实一直都很感谢小七的,小七像是一个哥哥一样的保护着自己,在自己跟叶斩生气了之后,也多半都是小七陪着,其实叶紫知道小七的意思,但是叶紫就是没有办法去喜欢这个一直当做是哥哥的男孩,三个人并没有什么交谈,最后还是叶紫问道:“小七,有什么打算吗?”
小七将手里的烟头扔掉,摇了摇头,待吐出一口烟之后,缓缓的说道:“不知道呢,中国这么大,要是中国混不好的话,那就去外国!呵呵”,最后在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小七看了叶紫一眼之后又看了看鬼九,说道:“我希望你们能幸福,再见!”随即一个潇洒的转身,将两人抛在了身后。留下有些错愕的两人愣在原地。
混混也有混混的骄傲,没有机会得到的东西,在人家得到的时候,除了去抢,还可以放手,就算是放手,也要潇洒的放手,哪怕是装!
很早以前,叶紫就经常的听到叶斩偶尔说起自己活着就是为了死,叶紫原本以为这只是哥哥的一些偏执想法。但是在长时间被保护的时候,小七也会不时的说一些叶斩的事情,叶斩总是觉得自己的这条命是叶轩给他的,他好像在替叶轩活着一样,他感觉很累,每次在极度的疯狂之后,叶斩总会在冷静之后去看看叶轩,时常的想要自己出车祸或者是别的,对于生命,叶斩始终觉得那是他的奢饰品。
像是叶斩说的会给鬼九和魏阳一个交代,现在已经履行的诺言,其实早都履行了,有时候,很多人看似在活着,其实已经死了。
一个月后,浩天科学技术学院特招办的办公室内,雷志明正跟着两个体育系的老师说着话,这时候一阵敲门声猛然的响起,抬手一看表,都已经是这个点儿怎么还会有人来呢,但是既然已经敲门了,总不能不叫人家进来吧。
“进来!”雷志明放下手上的工作,看着进来的两人,走在前面的这个,身高一米八出头,留着一个西瓜头,戴着一个眼镜,而后者,则是一脸的刚毅,头发像是钢丝一样的根根的炸着,看到两人的到来,雷志明会意的笑了:“是你们?哈哈!”
在一趟西城开往西藏的火车上,一个头戴帽子的高个男孩,躺在上铺上,由于身高的原因,以至于他不能完全的伸展开自己的四肢,但是男孩却没有丝毫的烦乱,反观之则是一脸的平淡。男孩手里拿着一张泛黄的纸,纸上写着:羽枫,忘了我吧!晓雅。
男孩不止一遍的看着这个字条,旋即淡淡的笑了,想起叶斩被刺了之后倒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嘴巴动了动,模仿着叶斩当时的嘴型,男孩幽幽的说道:好好活着!
PS:《篮球之救赎》的第一卷:西城SKY,到这里已经结束了,下面是第二卷,既是新的故事,也会逐步清理第一卷中埋下的伏笔。
如:神秘黑衣人的身份,何文之死的真正原因,以及那两个去雷志明办公室报到的特招球员,主线路讲的是李文昊和谭彬的成长过程,学校场景可能会多一些,我希望在比赛的间隙之中尽量的掺杂一些生活的场景,尽量让里面的人物看起来显得真实、饱满一些。
我希望我所写的那几个人,能够让看书的朋友们从中找到自己当初在球场上奔波的影子,主角们会在在经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之后方能成才,而不是一出来就是万人敬仰的篮球巨星。
也会尽量让他们的人生、职业道路坎坷一些,人只有经历坎坷、磨砺越多,才会变得越强,书中人物如此,人生亦如此!
第二卷:少年卷
第一章:李文昊 '本章字数:3019 最新更新时间:2013…10…09 18:40:43。0'
北城一县的六月天,夕阳西下,燥热的空气也开始慢慢的沉静, 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孩子,厚厚的镜片,留着个西瓜头,双颊有汗水划过的痕迹,无袖T恤上一滩汗水蒸发后才会有的印记彰显着青春的活力,推着个破旧自行车,在已经破的车筐里面放着一个旧旧的篮球,篮球的表皮已经被磨掉了很多。
这个男孩子叫做李文昊,家人都是普通的工人,家住在北城市郊,在市郊一中年初三,已经进入了中考前的最后复习阶段,但是他依旧没有放弃对篮球的热爱,每天下午放学之后,都会抓紧时间打篮球。
但是没有你陪他玩,因为,在这个学校,没有人不知道他。他有癫痫,好的时候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一犯病,就会抽搐,吐白沫。
医生也提醒过他的家人不允许他进行太过于激烈的运动,但是他就是不肯,家人也劝他,可是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的他一直就把篮球当做是最好的朋友,家人看着劝说没有什么用,而且像他这样的人一旦认准了什么事情后,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改变。
为此,其母不知道哭过多少次,其父有着所有父亲一样的外强内柔,每次见到文昊因为犯病被老师或是同学送回家的时候,也只能是一个人默默的抽着廉价的香烟,不语。
文昊的学习很好,但是因为那一身的病,原本是没有办法进入初中的,但是校方领导在志远父母苦苦哀求下还是不肯接受文昊的,但是却在一夜之间通知文昊的家人让他来上课,文昊家人理解学校这样做不仅可以将自己学校的名声打响,而且在中考后,无论文昊学习好坏,是否去上高中,这都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
好在文昊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不需要家人为其操太多的心,而且从小他的想法就很简单。只要是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好,所以无论是学习还是什么都是很好的。至于篮球,他确实不像是一个打篮球的好手,个子不高,身体单薄,没有很好的弹跳。但是就是喜欢。。。。。
骑着自行车的文昊,慢悠悠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过了今天自己就十五岁了,就是成年人了(穷苦人家的孩子不会十八岁才成人),文昊想到很多以后的事情,但是想的最多的就是,自己能够独立的养活自己,然后能让自己的父母过的好一些,就是这样的简单的想法。
这半年多的时间,文昊犯病的次数降低了很多。骑着车的文昊在想是不是老天真的开始眷顾自己了,自己真的开始长大了,因为在很多人的口中志远都还没有长大,对于自己从小的有点‘笨’,那些大人的说法就是自己的脑袋还没有张开。
就在文昊将车骑在胡同里,沉静于生活的点滴时,有个人影突然出现在自行车前方,文昊赶紧刹车,怕撞见人家,可是由于刹车太急,自己差点从车上摔了出去,定睛一看,才看清楚站在车前的人是谁,这个人跟自己一起长大,也欺负着自己长大,是这一片有名的小痞子,叫大狗,大名都应经被人忘记了,但是都知道大狗的恶名。
“怎么着?小傻子骑这么快?想撞死人呐?”大狗掏出一支烟,点燃。
从小他就这么喊文昊,文昊一见是他,赶紧转头就要走,刚推车转身,身后已经站了和大狗相似服饰的几个小混混,‘呦,傻子要去那里恩?玩会再走呗?’几个人将文昊围在了中间。
“我,我要回家!” 文昊的声音有些颤抖,从小就被这些人欺负怕了,每次回家的时候都是鼻青脸肿的,要么就是让做一文昊做些些很难堪的事情,不做的话,免不了的会挨打。
“回家?你那也叫家?我看是狗窝还差不多,哈哈!”大狗的话像是针一样的刺在文昊的心上,为了自己的病,家里已经是一贫如洗了。一家三口就挤在仅仅只有三十几平方的两件小屋里,父母一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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