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卫鞅大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卫鞅大帝-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而是在地底下。
挖地道,直通公叔痤的书房,或者卧房,抓住时机杀出来,万无一失。今晚的刺杀,是秦人挖地道到了关键的时候,在地面上乱打一通,制造声响,吸引相国府所有人的主意。这时卫鞅的判断,按照目前所得信息估计,真正的刺杀,应当在明天晚上。
卫鞅拉着管乙去见公叔痤,将这些猜想告知,说是得到管乙提醒。如此离奇的计划,不管公叔痤信不信,剩下的事情都与他无干。
从两人又各得十金奖赏看来,公叔痤是信了。




第六章 百花村酒肆
不出卫鞅所料,第二天晚上,四更时分,秦国刺客从公叔痤书房的地底下钻出来,却被早有准备的相国府护卫一顿乱箭,全数射杀。
史书记载不差,公叔痤果然素有贤明,并不埋没功绩。次日清晨,便来看望卫鞅,奖赏二十金,嘱托卫鞅好生休养身体。这只老狐狸,内心里明了得很,卫鞅所说刺客图谋是他和闾长管乙共同识破,老狐狸一个字都不信,完全是卫鞅的功劳。同时也很准确的领悟卫鞅带着管乙请功的意图,只说一句“已闾长管乙留在安邑照料你”。自己的宝贝儿子处心积虑要干掉卫鞅和管乙,要是带着管乙出征,说不定公叔冒寻个机会砍了他的脑袋。堂堂的相国大人,大军统帅,能够将小小的闾长放在心上,也是卖卫鞅一个面子。
看着那张不苟言笑的老脸,卫鞅颇为感动,终究还是没有提醒公叔痤小心被活捉。
公叔痤出征之前,卫鞅理所当然病怏怏摸样。
魏国大军出征之后,卫鞅每日令侍女小红搀扶着他,在相国府里游荡一圈,美其名曰:恢复性锻炼。小侍女的肩膀好生娇嫩,卫鞅心里说,六哥是正经人,古代人的生活真是腐糜不堪,比资本主义社会腐糜十倍。古代的小护士被浮靡得不堪,一不小心脚底一滑,赚了个熊抱,走着走着,搀扶在肩膀的大手,不知不觉的搀扶到人家的小蛮腰上。
小侍女小红初时不察觉,后来中庶子大人的大手,多次落在她弹力十足的臀部之后,隐隐觉得有些不妥,红着脸不敢声张,小心肝扑通扑通的乱跳。不是中庶子大人演技太好,而是小侍女看得连续剧太少,看不出中庶子大人是有心还是无意。况且,这位年轻的中庶子大人,还蛮英俊。
管乙这个结义弟弟,很有结义兄弟的觉悟。每日里轮值相国府,下值之后,总来邀请卫鞅一同去酒肆饮酒。搞得侍女小红诧异不已,中庶子大人羸弱至斯,行走尚且不稳,怎能喝酒,听说病体饮酒,多有反复,管将军也太过不爱惜中庶子大人了。
卫鞅终于搞清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十金是一笔较大的财富,足够两人每日里大吃大喝开销好一阵子。如今卫鞅有五十余金的身价,其中四十金为公叔痤赏赐,十余金乃原来的卫鞅留下,新的卫鞅翻箱倒柜,很轻松的就翻了出来,据为己有,也算小有身家了。
第二件事,酒肆不单单是喝酒的地方,大约是日总会的概念,也和后世的夜总会、酒吧有很大的区别。酒肆里,学子、商人云集,更有诸多周游列国的学子,每日里有演讲,有辩论,有争论。卫鞅一来喜欢热闹,二来最缺乏的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在酒肆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三者咱不缺钱了,因而最喜欢到酒肆中去。
这日傍晚,卫鞅才用过晚膳。管乙下值,不回营房,跑到卫鞅房中。只是,在等候卫鞅更衣的时候,一不小心倒头就睡着了,片刻雷声震天。
卫鞅摇摇头,不怪他动作慢,要怪就怪穿古装麻烦。兜了金钱,独自去了百花村,到时给他打包宵夜好了。
出了相国府,已是掌灯十分。相国府门外,便是天街。天街北口是王宫,南口是相国府和上将军府。对于那位住在对门的久仰大名的上将军庞涓,卫鞅敬而不免,绝不愿靠近他家门口半步。王宫,卫鞅是很有兴趣去逛逛,原汁原味的战国王宫哪,何其令人向往的景点,只可惜他没那个资格走进大门。
安邑是魏国的都城,魏国是当时战国中最强大的国家,天街是安邑最重要街道,却一点也不热闹繁华。所谓最重要,并非因为商铺众多,商业繁华,而因为这里是大魏国的行政中心。在王宫和相国府上将军府之间,坐落着三十余间各大小诸侯国的驿馆,还有的大魏国的十余座官署。
天街这个天字,在于其富贵宁静,更无尘世的纷扰。另外一层意思,作为行政中心,而命名为天,所有的魏国人,敢想敢做,却不敢说出口。
天街东西各有一条街道通往外面的繁华区域,这两条街道同样没有商铺,往来人等屈指可数。这里是魏国朝廷主要官员的住处。卫鞅经过的时候,常常想着,如果扔几颗导弹在这两条街上,估计魏国就灭了。
百花村酒肆很近,从天街西边街道穿出,借口处便是。百花村在安邑的酒肆中最为有名,也许在整个战国中也是最为有名。用后世的地产观念说,百花村酒肆有三条最为成功的经营策略,第一,地段;第二,地段;第三,地段。
野史传说中,酒吧的鼻祖是白圭,白圭在魏国都城安邑开了一家很大的酒吧。对此,卫鞅前世里就有耳闻。不知道这家百花村,是否便是白圭的鼻祖之作。只不过,这时的卫鞅,连白圭是死了,还是尚未出生也搞不清楚。只知道历史上有过这么一个牛人,为后世人的夜生活带来多姿多彩。这便是有学识,没见识的悲哀。上五百年,下五百年的事,卫鞅可以夸夸而谈,偏偏当时的时势,他是个睁眼瞎。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老子又不是百度,鬼记得那么多历史的细节,何况,历史记载的未必就真有其事。、
别人通过考博、评职称来自我升值,六哥我泡酒吧实现自我升值,卫鞅如是说。
今晚的百花村酒肆,楼下论战堂百余条茶色案子座位,座无虚席。楼上雅室的学子,酒室的卫鞅同道酒友,茶室的老翁,棋室年轻俊才,采室商人,通通集中到楼下的论战堂。
“秦军兵出河西,相国公叔痤大军抵达少梁,与秦军战,首站告捷,秦军后退二十里。”原来是秦魏交战战报传回安邑,宣布战报的是一个中年学子。
“好——,魏军无敌。”论战堂内,大多数是魏国人,听闻魏军首站得利,轰然喝彩。
卫鞅自我定位为听众,对战报并不太过关心,少梁之战的结果他早已清楚,公叔痤被生擒,秦献公赢师隰重伤,双双失利而归,沉闷而引发转折的一战。自顾走上楼去,选了间最外沿的酒室,唤来蓝色衣服的侍女,点了一壶酒,要了一碟瓜子。如此,正坐可自饮自乐,侧目可顾盼楼下众生。
“公叔老相国,文武全才,老而弥坚为帅;河东守将公子卬,当世名将也,用兵老练,为副,此战,大魏国必胜。”一个魏国学子高声喝道,引来有一阵喝彩。
“以我看来,此战秦军必胜。”一人豁然起立,大唱反调。
看来,如今的齐国与魏国不太对头,在这里泼冷水。
“阁下何人?”那个魏国学子却不恼怒,和气问道。
这边是战国时代,论战之中,无论对方的观点如何逆耳,只要说得有理,也会接受,不至于愤怒之下大打出手。
“齐国人,田乐。”
“魏国学子,孙隼。”那个魏国学子自报姓名,“既然阁下认为秦军必胜,可敢登台与我一辩?”
齐国人田乐,整理衣冠。
卫鞅看在眼里,觉得古人有些好笑,非要这么注重仪表作甚。不过也能理解,这时候社会发展水平很低,穷苦老百姓连衣服都没得穿,那里有念书的机会。很直白的道理,穿得好的才是贵族——贵族才有机会求学——求学才能有本领。结论是,穿得好的人,本事就大。没衣服穿的人,肯定没本事。
“请。”
“请。”
台上,魏国学子孙隼先发话,说道:“阁下为齐人,莫非见不得魏军获胜,故而切盼秦军获胜,子不知我大魏军之军威呼?”
田乐对孙隼和台下人众一拱手,道:“孙子之言差矣,两国交战,胜负岂是由你我之愿而定。我言秦军必胜,理由有三。”
“请讲。”台下人众言道。
田乐顿了一下,朗声说道:“其一,公叔痤此人,以贤名诸于世,将略非其所长。昔年,领军迎战赵韩联军于浍水北岸,胜而擒赵将乐祚,确有战胜之功。然,此战制胜,赖魏军英勇善战而已,非将帅之功。诸君不见去岁石门之战,丧师六万,大败而归,若非赵国救援,只怕河西之地已归秦人所有。反观秦公赢师隰,百战老将,多有战胜而寡于败北,用兵之老辣,当世无处其右者。”
田乐见没有人急于反驳,继续说道:“我言秦军胜,其二者,魏军士气不如秦军。秦军携石门之战余威,倾国而来。观之魏国,以偏师迎敌。安能取胜?”
“石门之战后,赖赵国援兵及时来到,秦军方才退却。现如今,赵、韩交战正烈,上将军庞涓率魏武卒与楚国相持于边境。正所谓,外无援军,内无支撑。秦魏之战,若魏军每战必胜尚且罢了,若有挫折,则退无可退。此其三也。”
说完,相当有礼貌的一礼,以示讲完。
一时间,人群中的魏人,反驳之声大作。




第七章 楚国商人
魏国学子孙隼抬手示意台下安静,对田乐说道:“阁下之言,看似有理,实则大谬也。”
“好——彩——”孙隼的反驳还没展开,台下的魏人已喝彩。
孙隼拱手谢彩,缓缓说道:“诚如齐国田子所言,石门之战,秦国胜而魏国败。然经此一战,秦公赢师隰战法已为公叔相国所熟知,焉能一败再败。观之秦国上下,除却赢师隰,再无帅才。赢师隰不变,秦军战法焉能有变。今次交锋,公叔相国为帅之余,且有公子卬为副,龙贾辅之。河西守将龙贾,河东守将公子卬,经年与秦军交战,沙场宿将,深知秦军深浅,对敌赢师隰,焉能有误。”
卫鞅听了,不禁失笑,道:“谁说秦国除却赢师隰再无帅才,你把嬴渠梁当是吃素的啊。”秦孝公嬴渠梁在后世威名赫赫,这时候还是个十七八岁的毛头,魏国人不知道他也不足为奇。何况,嬴渠梁是遇到卫鞅之后,实施变法,使得秦国转弱为强,打下统一六国的基础,这才在历史上占一席之地。倘若嬴渠梁见不到卫鞅,那将会怎么样?卫鞅如是想,反正他没有去秦国实施变法的打算。谁爱去谁去,你以为五马分尸很好玩啊。
他本以为只有自己在楼上,才敢稍微放肆一点自言自语。哪知背后那间酒座也有人在,听了卫鞅之言,便转过这边来,打量卫鞅一眼,笑道:“敢问先生是哪国人?好像对秦国知之甚详。”
卫鞅见那人,约摸二十五六岁,衣着华贵,形容颇有商人气度,年纪不大,却举止沉稳。卫鞅的观念还没转换过来,在后世里,这个年纪,很多人还算是小青年。这个时代,二十五六岁,大概算得上中年人了。
“卫国人。”卫鞅答道,心知定是那句自言自语引来这个不速之客,鬼知道这家伙是哪门哪派的人啊。反正卫鞅十分清醒的认为,这个时代里,但凡有点势力的人,都可以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把他捏死。
那人哑然失笑,道:“我道先生是秦国人,也是,秦国那有先生这般人物。”
卫鞅心道,又是一个以貌取人的家伙,更离谱的是,这家伙还以貌取国。
那人继续说道:“可否同席而饮?”
卫鞅笑道:“请,有人请我喝酒,我向来不拒绝。”估摸着那家伙心里在骂娘:老子没说请你喝酒。
那人却似乎早有请卫鞅喝酒的打算,入席坐定,笑道:“不知道先生喜好喝什么酒。”
卫鞅答道:“葡萄酒。”心道:我倒是喜欢喝,就怕你没听说过。盘算着等会乱七八糟解释一通什么是葡萄酒,借此岔开话题,不让这家伙纠缠于自己那句捧嬴渠梁臭脚的话。
那人果然惊讶万分,卫鞅很是得意。
只不过,很快得意不起来,那人倒吸一口气,说道:“先生见识如此广博,竟也知道西域葡萄酒。”
卫鞅比他还惊讶,道:“你也知道葡萄酒?”
那人好不容易压住惊讶,哈哈大笑,说道:“这百花村里,便藏有两桶西域葡萄酒。我与这里的管事相熟,上月他请我喝了半杯,说是琼浆玉液也不为过。我说出两百金,买下一桶,他死活不愿意。”
卫鞅心里大叫失算,早知道说啤酒了,老子就不信,这个时代还有人知道啤酒,当真有人的话,那一定是穿越的同仁。
那人召唤一名侍女过来,解下挂在腰间的长剑,双手奉给侍女,说道:“劳烦姑娘与侯管事说一声,我用这柄工布剑,换他一桶西域葡萄酒,招待贵客。”
卫鞅心里咯噔一下,工布剑,连忙说道:“这如何使得,工布剑价值连城——”
那人摆摆手,笑道:“宝剑有价,贵客无价。”
卫鞅心道,这人情欠得大了,古代人也好爽过头了吧。要知道,传说中的汝南周公子和的葡萄酒,也不过是价值三四万美元一瓶而已。老子将要喝的这葡萄酒,三四千万美元还差不多。
“在下楚国商人,屈阜,未请教先生。”那人拱手道。
“卫国人,公孙鞅。”
“在下在魏国经商多时,这百花村也是时常来,却未见过先生。”屈阜说道。
卫鞅笑了,道:“此卫国非彼魏国,鞅,乃康叔后人。我本穷人,怎么余财每日来着销金窟。”
屈阜恍然大悟,道:“屈阜一介商贾,竟敢冒昧与先生同席,失礼了。”其时,商人地位甚低,即便是富可敌国的大商家,也与贵族不可同日而语。
卫鞅道:“国无商不富,兄台何必妄自菲薄。”他也无意改变别人的观念,别人认为商人地位低,便让他妄自菲薄好了。难不成,告诉他,后世有个罗斯切尔德家族,几乎拥有大半个世界。
屈阜拍手叫好,赞道:“好一句国无商不富,说得好,此句可入经典”,又道:“虽说商富易,国富难。然而,商贾富有了,则国富亦不远。”
卫鞅淡淡一笑,道:“想要国富,亦不难。”轻轻的,不经意间递出一招试探。
屈阜浑然未觉卫鞅的试探,倒吸一口气,说道:“先生好大的口气。”完全是正常人的反应。
卫鞅淡淡的说道:“举手之功而已,何足挂齿。”
二人对话,楼下论战台的辩论还在继续,只是台上的已经换了人。
台上一人说道:“战,赖何以胜?军之多寡,卒的强弱也。今我大魏军,相国公叔痤领骑兵三万,公子卬将步兵六万,龙贾河西守军亦有六万,堂堂十五万之众。秦军十二万,然秦国经年征战,十二万秦军,老者十之二三,残者十之二三,身不及车轮之高者十之二三,新征之兵之十二三。如此十二万老弱残旅,怎能赢我十五万大魏军。”
看来这人是魏国人。他的对手无言应对,默然而退。论战堂中的魏人,再次齐声喝彩。
卫鞅微微的点头,这个时代的战争,阴谋诡计还不流行,打仗,靠的还是两军的实力,意志力。几十万人一顿轰隆隆的冲杀,谁活下来,谁便胜利了。
一人拍案而起,喝道:“尔等可曾见过秦军,怎知秦军乃老弱残旅?秦军老残弱小不假,然起誓死之心,远胜诸国兵卒。某这条胳膊,便是在石门之战中,被一秦军毛头小子砍下。”
众人看去,一个魁梧大汉,果然右边袖子中空空如也。
一人高声喝道:“君为魏人,却出此言,盼着秦军胜我魏军么?”此言一出,不料却引来一片痛斥:“此君,魏国英雄也,为国而残躯,竖子安得辱之。”那人满脸通红,低下头不敢出声。
“以先生之高见,秦魏之战,谁能取胜?”屈阜问卫鞅。
卫鞅暗笑,少梁之战的结果,他早已知之,笑着反问:“以兄台之见呢?”
屈阜哈哈笑道:“我乃一介商贾,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