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那一路走来的悠悠的岁月。
王凡是个什么形象呢?用小海的话就是金城武和犀利哥的混合体。说他既有金城武潇洒帅气的五官,又同时具备犀利哥颓唐不羁的气质。小海甚至将他坐在窗边发呆的一张侧面照作为自己的qq头像。他说,比起网上找的图片,那张照片既真实又神秘,既深沉又文艺,这种形象最能哄骗网上的无知少女。每当他这样说,王凡总是又好气又好笑。因为事实上,他并没有这么复杂,甚至是简单到有些老土。他的爱好很怪癖,男人们热衷的NBA和游戏,他都不怎么喜欢。倒是女人们心仪的肥皂剧让他爱不释手。他看过许多电视剧电影,也读过许多小说。最喜欢的还是大团圆的结局,尽管人们觉得俗不可耐,毫无新意。那些受尽磨难的主角们总是千篇一律的在最危难处一路遇贵人,踏着他们的肩膀一步步爬到顶端,然后飞起来。在那些虚构的世界里,不管前路如何坎坷,甚至主角站在悬崖边上,命悬一线,观众都不必担心,只要不是大结局,他们就决定死不了,最终还是有人拉他们一把,化险为夷。然而在王凡的世界里,没有人会拉他,他们只会先插上一刀,再推下去。或许,他从来就不是主角的命,一如他混沌的八岁那年。
彼时,王凡还在上小学二年级,一颗乳牙还在牙床里慢慢冒尖,铬得牙齿隐隐作痛,所以那段时间他最习惯的动作就是用舌头顶一顶牙齿。
某天在放学路上,他被一个中年女人劫住了。当时周围一个同学也没有,他们的老师有拖堂的习惯,而王凡自己又是一个拖拉机老油条,所以每次回家都错过饭点。当时天都快黑了,他正摆弄着手里的狗尾巴草,却被人挡住去路。
“阿姨,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他以为对方是要问路。可是对方并不说话,只是蹲下身,怜爱的看着他,一只手还温柔的抚摸他的头。女人看起来和他的母亲年纪差不多,但比母亲瘦很多,个子也没有母亲高,面容清秀,有着本地女人惯有的亲和力。王凡对这样的阿姨有着本能的好感,但也只是好感。
“孩子,我是你妈妈啊,生你的妈妈呀!”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眼里的泪珠很真切。
王凡手足无措,但第一反应却是朝身后看去,树丛里有个人影一散而过,以至于他还来不及发现。
见四下无人,他才回过头,瞪大眼睛望着面前的女人。也许他年纪还太小,不太清楚遇到这种大马路上随便认亲的情况该怎么应对。他自己有妈妈的,自他六岁搬回家起就声声叫着的妈妈。他其实也知道,那不是他的亲妈,早在准备搬回来的前一晚,爷爷家隔壁的赵大婶就跟他说过,现在的妈妈虽然不是你亲妈,但你只要好好听话,她不会为难你的。
按一般人的审美观来说,王凡小时候长得不赖,圆圆的小脸,肉嘟嘟的嘴巴,眼珠呈透明的深褐色,脑袋很大,和他有点瘦弱的小身板有点不搭,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笑起来嘴角有浅浅的酒窝,街坊四邻都说他就像动画片里的大头儿子。他安静,听话,不与人争执,也不会给爸妈找麻烦。但即使是这样,仍然得不到妈妈的青睐,她的眼里都是比他小两岁的弟弟王卓,尽管大家都说他调皮捣蛋,骄纵跋扈。
“妈妈就知道你爸爸和你后妈对你不好,看你瘦得,妈妈看着都难受。”女人抱着王凡抽泣,喋喋不休的说着对不起。八岁的王凡还太小,不理解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也无法深究生母当年的抛弃,但他还是被眼前的场景感染的悲从中来,眼泪不由自主的涌出,他想应该是很久没有哭的原因吧!生母说要带他走,给他一个全新的家。他实在没有抗拒的理由,他和所有小孩一样,认为小孩子就该跟在自己妈妈身边,就像小蝌蚪找妈妈那样,就像王卓那样。 他们约定一个月后,等那边的事都安排好就接他过去。
王凡回到家里,爸爸加班去了,妈妈在屋里辅导弟弟做功课。桌上还有些残羹剩饭没有收拾,他就着汤把饭菜都吃了,顺便把碗也刷了。从厨房出来时,正看到妈妈一手抓住想要溜出去的王卓,一手将自己抹剩下的雪花膏往王卓脸上胡乱的抹,嘴里还念叨着:“擦点雪花膏,脸才不会干燥。”
王凡溜进自己的小房间里,躺在床上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一丝期待,一丝不舍,一丝兴奋,一丝难受,夹杂在幼年王凡的脑海里。
王凡的爸爸王日华当时在本市最大的国营药厂_百灵草生物制药厂第五分厂做技术指导员,比起同辈的大多数南下打工的人来说,算得上是当时的铁饭碗。只是比较忙,那时的百灵草依附于南华山上随处可见的天然草药赚得盆满钵满,厂区一再扩建,员工也是一再扩招。当然,工作量也越来越大,王日华除了周末外每天晚上要去加班到九点。他不爱说话,甚至有些木讷,成天板着一张脸,当然这副嘴脸是在对着家人的时候,在外面,他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对任何人都礼貌亲善,毕恭毕敬。他身材高高瘦瘦,二婚妻子也就是王凡现在的妈妈却比他还要大上一圈,无论是高度还是宽度。走在前面,对面的人完全看不到他。瘦的人显得阴冷胖的人则和蔼,然而他的妻子的嘴唇却很薄,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身体特征让她遇事特容易矛盾纠结,这种纠结的情绪在买菜时摊贩占了她几毛钱便宜的时候尤为显著,对待王凡,尽管一起生活了两年,她还是找不准感觉,毕竟没有血缘很难倾注母爱,而更多的原因是,孩子的爸爸都对他不管不顾,她这后妈还瞎操什么心呢!
而王日华对王凡的厌恶,根源当然来自于是前妻的背叛。当时生下王凡还不到半年,她就和邻村的一个采药工跑了。这种事在当时那个年代可以说是丢人丢到祖宗十八代去了。绿油油亮闪闪的帽子顶着他的头,毁灭了他所有的骄傲和自尊。那段时间,他一度有杀人的冲动,但他不敢,骨子里的胆小怕事让他刚拿起菜刀就浑身哆嗦个不停。最终,他只能看着那个女人带着她的新欢在自己的家里翻箱倒柜,将属于她的行李打包带走,除了襁褓里的王凡。
怨念找不到发泄,成天哭闹不止的孩子更让他怒不可遏。要不是老父亲过来把孩子接去乡下的老房子生活,也许王凡活不到今天。然而两年前老父亲去世,老房子便只剩下孤零零的王凡一人。虽然当时王日华又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但还是顾及外界的闲言碎语把他接到身边。只是平日里爱搭不理,不闻不问,把孩子完全丢给自己那个体态丰腴,面善心冷的胖老婆照顾。胖老婆虽然也在百灵草上班,但除了春季采药工缺人手时要她帮忙外,大部分时间都在后勤部做临时工。工作时有时无,朝不保夕,但也算清闲,还能更好的照顾孩子。更让她欣慰的是,虽然半路杀出个拖油瓶,但王凡并没有让她操多少心,反而像个童养媳一样,时不时帮她打扫打扫卫生,洗洗碗。这更让她心安理得的对他不管不顾了。
在王凡的生母出现后的第二天,王凡第一次早起,跟妈妈说早上好,还有弟弟王卓,尽管都没有得到回应。下午放学后他再一次破天荒的在爸爸还没走时赶回了家。笑容满面的对正准备出门的王日华说“爸爸好”,弄的王日华一头雾水。
王凡的想法很简单,他要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走之前,想跟他们好好过这最后几天。晚上他趴在小屋的小桌旁,铺开小字本,给爸妈写临别信。
他学着电视剧里常见的桥段,在房间里只有五瓦的灯光照射下,歪歪扭扭的写道。“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当你们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了,感谢你们这两年对我的照顾……”他写着写着,突然视线一片模糊,用手一抹,全是眼泪。眼泪滴到了本子上,把那些丑不拉几的字打湿,放大。那浸染的都是他两年期期艾艾又不足为外人道的惆怅。
就在这样既期待又害怕的情绪里,他等到了跟生母约定的日子。然而那一天,什么事也没发生,和每一个昨天一样,他期待的带他走的人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来接他。来的只是一个电话,王日华接完电话后破天荒的来到王凡的小房间,告诉他,你生母去世了……
事故发生那一刻就像人突然被捅了一刀,你第一反应并不会感觉到痛,而是震惊。怎么可能?你在开玩笑吧!
然而王凡的第一反应却是桌上准备好的信。他假装不经意的踱到小桌旁,将信收了起来。
王日华见他傻呆呆的站着,便问他,“是不是很难过,想哭就哭吧!”
王凡依旧傻呆呆,和平时面对父亲时,毫无区别。
王日华叹口气站了起来,摸摸他的头。“咳,反正你也没见过她,就当她是一个远房亲戚吧!过两天我带你去看看。”
参加葬礼的那一天,天空阴沉沉的,可在他家,更像是个节日。爸爸给他买了一套新衣服,妈妈亲自给他穿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明明就是很悲伤的事,却要他以一种喜庆的方式对待。可是他无力反抗,只能面无表情的扯了扯嘴角。仍然需要庆幸的,庆幸自己还没有被接过去,还有,爸爸还不知道生母来找过他。
葬礼现场有一个头上带着白头巾的男人跪在地上,低着头,一声不吭。王凡被领到灵台前跪下,然后有人在他手上系了根白绳子,绳子还打了个死结。许多前来吊唁的人都看着他,希望从他眼睛里读到类似悲伤的东西,毕竟这是死者留在世上唯一的骨血。可是什么也没有,无悲也无喜,他只是无限迷茫的看着虚空。明明是暮春时节,窗外的泡桐树却掉了一地的落叶。树杈上有只黑鸟在呱呱乱叫,声音凄厉,难听至极。天空也被云层压得很低很低,像是积攒了许久的大雨即将降临。王凡抬起头望着窗外,目光所及之处,都是绝望。
也许他是想哭的,可是他不敢,爸爸就在不远处盯着他。于是他只好低着头,假装很无聊的摆弄手里的白线绳子。王凡知道这是什么,在当地,亲人过世时,都要带上这样的白绳子的,以此表示对死者的不舍和留念。绳子解不开,也不能剪断,要等到绳子破损自然脱落为止。
他们说妈妈是去山上采药时失足摔死的,王凡想起两年前爷爷好像也是这样摔死的。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肥沃的南华山上容易生出草药,然而,也容易出事故。
当时王凡正发着高烧,几天都不见退下来,又碰到接连几天下暴雨,去往镇上的车不肯发车,爷爷只好自己去后山采药。爷爷从前做过走穴郎中,对付这种平常的伤风感冒很有一套。那些草药在哪个方位,他了然于胸,走之前,他还不忘安慰躺在病床上可怜的孙子。
“孩子,你放心,等你病好了,爷爷带你去镇上看你爸妈,他们也很想你呢!”
王凡最后确实见到了爸爸妈妈,只是从此没有了爷爷。当时爷爷的葬礼上他也带了这样的白绳子。爷爷和母亲一样,他们都用了同样的方式离开人世,走之前,都不约而同的给了他一个美好的愿望,只是王凡还没好好感受,愿望就破灭了。
回来的路上,王日华牵着王凡,慢悠悠的走在落日余晖里。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好像他们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看着走在身边的儿子,空洞的眼神,大大的头好像随时可能把身体压垮,王日华第一次有揪心的感觉。这些年他工作越来越顺利,日子越过越红火。因为前妻的背叛他一直不喜欢这个儿子,虽然他很听话,很乖巧。可再怎么不喜欢,孩子身上流着的也是他的血啊!如今前妻死了,儿子不敢哭,这让他的心里忽然涌出前所未有的愧疚。终于,他还是蹲下身,极不熟练抱起孩子。“儿子,咱们回家了。”
就这样,八岁的王凡用生母的死换回来父亲片刻的温存和一件新衣服。谁也不会知道,在某一天王凡放学回家,亲生妈妈曾经来找过他,说要带走他。而且他也为这次出走做了很多准备。?
☆、缘起之时
? 也许是出自对孩子的愧疚,也许是王凡在他生母去世时表现的淡定,让王日华认为这个不苟言笑的儿子与自己其实是一条心的,这让对往事耿耿于怀的王日华在一段时间里突然对王凡关心起来。比如他会不时问起王凡缺什么,想要什么,让他妈妈买给他。吃饭的时候王凡没回来,他也会让大家等上一等。
在某一个周末的上午,王日华带着全家一起去镇上玩。尽管走路只需要半个小时,但平时夫妻俩都忙,很少带孩子出来逛。到了集市之后,果然人山人海。卖菜的摆摊的各式各样,叫卖声砍价声不绝于耳。两个孩子天性好奇,东看看西瞧瞧,妈妈还给他们每人买了两件T恤衫和一串冰糖葫芦。
午饭是在一家牛肉面馆里解决的,八岁的王凡吃到了他人生的第一碗牛肉面,而后的很多年里他吃过无数的牛肉面,都感觉不及那一天的面好吃。也许是第一次吃,也许是爸爸在他吃完时帮他把嘴边的油擦掉了。总之当时的他这样想,等长大有钱了,他要顿顿都吃牛肉面,也让爸爸吃。可笑的是,许多年后,二十八岁的王凡工作忙的时候几乎真的顿顿都是牛肉面,直到他一看到牛肉面就想吐。
饭后已是正午,骄阳似火,人就显得有些意兴阑珊。妈妈提议难得来一趟,应该去拜访一下家住镇上的沈阿姨,弟弟也一起去,他和沈阿姨的女儿很要好。王凡是不能去的,沈阿姨一家都不喜欢他,去了估计他们会不让他进去。爸爸说他们会很快回来,叫他不要乱跑,逛累了就到车站等他们,顺手还给了他一张十元大钞,然后三人就一起走了。他一个人在大街上晃荡,正午的太阳浓烈,大街上几乎都没几个人,摆摊的都收摊回去午睡,卖菜的,也差不多卖完了。他就这么迎着骄阳,低着头,恍恍惚惚的朝车站走去。
关于沈阿姨一家为什么不喜欢他,那得追溯到两年前了。当时的王凡刚搬到爸妈家不久,还不满六岁,就已经有自己单独房间了,虽然只是卫生间隔壁的储藏室。原因是弟弟哭闹着不肯与这个刚从乡下来的土里土气的哥哥同睡一张床,母亲拗不过,只好把搁置杂物的储藏室收拾出来,搭了张简易木架子床给王凡,从此储藏室便成了王凡的卧室。
沈阿姨的娘家与王凡家是邻居,沈阿姨小时候还跟王凡的爸爸做过几年同学,后来又是同事,于是在她被调往市医院之前还帮助王日华坐上了指导员的位置。王家一直记得她的恩情,也很珍惜与她们家难得的关系。每年的大年初一,王日华总是第一个就去她家拜年。
作为年迈老母唯一的女儿,她经常带着自己的小女儿曹菲菲来看望母亲。老人牙都快掉光了,每次看到小外甥女都拉着不撒手,叽叽咕咕的说个不停。
某一天,沈阿姨突然心急火燎的跑进王家,拉着正在煮饭的王母急急的说道,“老王呢?我妈心脏病又犯了。快,让他送我妈去医院。”
沈冰说这话时除了焦急,并没有表现出一点儿求助者该有的低姿态。原因很简单,以往每次老人有个什么头疼脑热都是王日华送医院的,平时两口子也是经常帮着照看老人。也许正因为这个,已经是中产阶级的沈冰才愿意和王家走得那么近。
“他出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的。”王凡的母亲也跟着急。
“那怎么办哪,清远出差去了,我又不会开车。”
情势紧急,爸爸又不在家,母亲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