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我脑子中突然浮现出千仞婆婆的脸,如果不是知道那人偶身上有钢丝,我大概会以为那小青年是用查克拉操纵人偶……
☆、第三章 朋友谈心
趁他还没反应过来,我走进了几步“我知道你要什么,我也不想惹麻烦,这东西于我毫无用处,我可以送给你,只是,你能保证不在来打扰我的生活吗?最近这么混乱,我可吃不消。”
那小青年抬起头,露出了一双月牙眼,他冷冷的看看我,一字一句的说“没用的。”
我挑眉,抬起左手,动了动无名指,晃动黄金齿轮“我把这个给你,你还找我麻烦有什么意义?”
他哼了一声:“你以为只有我想要那东西吗?刚才撞你的人,我不认识,我也不认为那是巧合。”我心里一凉,看来想摆脱并不容易。
说罢,他转过身,背对着我“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你好自为之。”说完就大步离去了。
我对着他的背影大喊“这东西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你们想得到它?”你想拿就拿、他想夺就夺?耍我?我看起来那么好欺负吗?
可是他头也不回。
我的脑子突然有点不够使,站在街头思索了很久,直到乌云密布,几乎压到头顶了我才缓过神儿来。低头看看胳膊上的擦伤,决定去周兴那,不是为了包扎伤口,而是,我很想确定,我还是不是在原来的世界。
站在周兴面前时我已然是一只水嫩嫩的落汤鸡了。他推推眼镜,歪着嘴角,幸灾乐祸的很夸张。“姚远,让几楼的洗脚水泼的?”
我瞪他一眼“少幸灾乐祸了,看你美的,就跟那洗脚水是你的似的。啊呸!外面瓢泼大雨,你没听见啊?你才洗脚水泼的呢!你们整个医院都让洗脚水给泼了!”
他乐得前仰后合“你这猢狲,是不是私自下凡时走的水路?你二师弟没送你一程啊?这可都是无根之水啊!不是能多福多寿么?”
我翻个白眼“还多子多孙呢!那叫延年益寿!什么文化程度你!”
他这句话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我们十五六岁,活跃、自信、骄傲、无忧无惧。在黄昏后打架,在大雨里狂奔,在房顶赏月喝啤酒。
我说“别怕雨,这叫无根之水,能延年益寿。”周兴就骂我“你这猢狲,什么时候私自下凡的?”。
那时候我们都喜欢西游记,喜欢街霸,喜欢篮球。喜欢口琴。喜欢喝酒吹牛,喜欢说美女讲初恋。少年时代,那么美好,也那么遥远。
我接过周兴递过来的热水,轻轻抿了一口,这温热的触感让我从斗志昂扬的记忆中回到了狼狈的现实。我脱了湿透的上衣,一边喝一边靠着窗口看楼下人来人往,感觉心里和身体都舒服多了。可惜少年时代的爽朗与今天的泥泞对比,使我更感落寞。
转过脸,隔着杯中的水蒸气,我感觉周兴的眼神渐渐暗了下来,似乎有说不出的担忧“你身上又是抓伤,又是大片淤青,又是擦伤,你到底怎么了?难道你这小体格也去打黑市拳了?不能啊……要不是我眼神儿不好,你连我都打不过……”
本来以为这小子要说出一句什么关心的话,没想到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按了按身上的淤青处,大概是被撞飞后摔的,这就不错了,好歹还捡回一条命呢。
“我打什么黑市拳啊……我这无欲无求的!我要是去打黑市拳了,这世上还有好孩子吗?”我慵懒的说着,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倒在周兴办公室的沙发上。
周兴撇撇嘴“那你这身伤是怎么搞的?”随手扔过一件白大褂给我盖上。
我拉了拉那白大褂,盖到脖子,低声说“车祸……不过,被人救了,只差一点儿你就在太平间骂我了!这不就弄了点伤么!你大惊小怪的。”
周兴把手里的杯子啪的一声摔在桌子上“我没兴致骂你!你要是找死也换个不扰民的办法!”
我把白大褂又往上拉了拉,挡住嘴,瓮声瓮气的说“我可不想死,可是有人不让我活,我有什么办法……”
周兴几步夸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当初我竭尽全力的救你,可不是为了看你怨天尤人的活着!一年了,你心里的槛还没过去啊?”
我心里突然堵住了,脑海中闪过密林、淤泥、鲜血、枪声……我坐直身子,僵硬着脸,花了两分钟平复情绪。然后原原本本的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跟周兴说了一遍。
其实我知道自己活着不是在活自己这一条命,我还有很多责任和义务,我不可以消极,我要好好活着。
周兴的口气总算是从愤怒转为忧虑。
我低垂着头“不骂了?那说吧,我怎么办?”
周兴长长的出了口气,整理整理衣领,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像小时候一样。”
我一愣“小时候?”
周兴翘起嘴角“三太子家有个托塔周天王你忘了?”
我恍然大悟,周兴的父亲是古董收藏界的名家,博览群书,通晓古今,家财万贯。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因为爱好古董收藏,周天王的江湖朋友很多,从社会名流到三教九流他都有些人脉,应该可以帮我查到一些蛛丝马迹。
我忙拱手“三太子,还望天王助我一臂之力啊!”
周兴扔过一件衬衫“别玩儿了!快穿好,跟我回家,自己找我家天王说去!”
远远的,周兴的车拐进了这座城市中最古老的那片老房子。在那里,还留有半个世纪前的阴森和肃杀,红墙灰瓦,五层小楼。在这个高楼林立、电气化、信息化的时代,再也没人愿意住在这地方了。可是想当年,这里可是最上层的人才住得进来的,周兴家的周老爷子就是受童年时期那种崇拜感的影响,无论如何也要买下留作纪念。周老爷子别出心裁的把顶层的二百多平米打通,装修的富丽堂皇的住在里面。真搞不懂这老爷子是怎么想的,我还嘲笑他,喜欢收集古董的人,连老房子也喜欢收集。
高一时,我跟周兴都十五六岁,我第一次去周兴家,吓了一跳。斜着眼睛问周兴“你们家是未被劳动人民发现的封建地主吧?”周兴嚷道“我家分明就是隐藏得很深的劳苦大众!”这时候就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说道“劳动人民总要翻身做主人啊!如今咱们是翻身啦!”我们俩闻言一回头,我看到一个强壮、高大的壮年男子站在我们背后,手里还拖着一个塔状的玉器,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屋。当时这老爷子给我的印象——天神一般!从此我就在背后跟周兴说他是托塔周天王,还戏称周兴是哪吒三太子。
说起来,高中时总是混在周家,如今也有几年没来了,没想到以周天王的财力居然还窝在这么个地方,我很难理解。曾经也很想去究其原因,但那老爷子的心思是又深又广,可不是我们小辈人能懂的。
进门的时候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希望我的疑惑能够得到解答,也希望老爷子能真正解救我。
这次见到老爷子,他的精神头不减当年,仍然魁梧、矍铄,却没有当年感觉那么高大了,或许因为那时候一米七的我如今已经一米八一了,我失落的笑了一下,再也无法仰视周天王了……
分宾主落座,老爷子说“小子,几年不见了,你又长高了!”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过去他都是拍拍我的头顶。我心里有些伤感,竟然好几年没来看他了“老爷子,您还是这么潇洒!不过您别光顾着享受,太胖了三高!”我拍了拍老爷子的高耸着的肚皮。
老爷子摇摇头“到了该发胖的年纪,控制饮食也无济于事,倒不如趁着牙还行,多吃多占,免得躺在棺材里都铺不满!”
☆、第四章 寻找突破
周兴冲我撇撇嘴。我咧嘴笑笑,虽然我说不过周兴,但是跟周老爷子倒是很投缘,一聊能聊大半天。我把这几天的经历跟老爷子大概的讲了一遍,有几个疑问,一是那黄金齿轮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为什么有人为了夺它不惜代价?二是夺这东西的人都是什么人?
我摘下黄金齿轮,老爷子仔细端详了许久,最终说了一句“这是个古物,是一套,这只是金山一角。”说罢抬起头看向我,眼神一震“你的手……”
我低头一看,手上的抓痕又开始渗血,我用右手戳了戳那伤口,发现毫无感觉。我一把夺过老爷子手里的黄金齿轮,带在左手无名指上,在去戳那伤口,神经末梢似乎又开始工作了,我能感觉到一丝隐隐的疼痛。我反复试验了几次,都是同样结果,周兴似乎明白我在做什么了,震惊得张大了双眼。老爷子也明白出事了,皱着眉看着我。
停下来时我已是满头大汗,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疲惫的抬眼看着周兴“完了……”
周兴让我镇定,并做了很多推测,比如这是一种罕见的毒素,类似于饮鸩止渴,你不带就会发做得更明显,带上反而发觉不了。又比如这是一种寄生的病菌,正在吞噬着健康的细胞,想把这病菌剥离,身体就会有些异常。虽说这事儿看起来怪异,但完全可以找到解决办法,所以不必害怕。
听了周兴的分析我心里略安定了些。这时候老爷子开口了“恐怕没那么简单。”我和周兴同时看向老爷子,老爷子微闭双目,用大母手指和食指按了按两只眼皮,然后睁开眼睛,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我“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不死卫士吗?”老爷子说完这句话周兴就霍的起身,用极大的力气拉着我的胳膊就要往外走,我看看周兴,周兴一脸焦急“快,去医院做检查。”
我又回头看看老爷子,老爷子正低着头侍弄手里的一把银色的钥匙。对于周兴突然拉我走,完全没有要阻止的意思,似乎也并不惊讶。
跟着周兴上了车,周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脱力的趴在方向盘上半天没动。
我坐在副驾驶,见他缓过神儿来就追问“到底怎么了?什么不死卫士?你一定知道!快说啊!”
周兴看了看前方的街道,又看向我“那只是一个传说,先到医院检查完再说。我还是相信已知的科学。”他的表情很严肃,似乎这个检查的结果是至关重要的,我认识周兴十一年了,知道他的脾气,检查结果出来后,无论好坏他一定会给我个解释,也会尽全力帮我解决的,既然现在他不说,我便不再多问。
相信这个检查结果会是整件事情的突破口。
他专心开车,我掏出手机打给老魏“老魏,你还得帮我顶着,恐怕这几天我都不能去上班了。”老魏立马惊问“昨天不是说去医院吗?查出来啥病了吗?”
我叹口气“这病啊,一时半会儿治不好,我可能得休息一阵子了,下午我把病例送过去,跟领导请假。”老魏让我好好养身子,便匆匆挂断了。
到了医院除了对左手的检查以外还让周兴帮我做了一份假病历,血也抽了,尿也验了,检查结果还要等半天才能出来,周兴忙里忙外的,也没时间搭理我。
我打车奔派出所把病例交上去了,所长看了看病例,抬眼看我“痔疮手术?”
周兴说这假病历既没说的太严重、又可以多请几天假。我当时还直夸周兴有前途呢……连看都没看就拿来了……原来是这么个既不太严重又能多请假……
我心里把周兴骂了一百八十遍,这个缺德货,居然写这个……
赶紧跟所长解释“所长,医生说再拖一段时间就该严重了,现在做手术是最佳时机,做完手术得有一阵子不能下地,所以我得请一段时间假。”
所长看了看我的下半身“也没见你走路困难啊,痔疮就得靠养,这回做完手术好好休息休息。回去吧。”我给所长敬个礼。到更衣室把警服脱下来,穿上衣柜里的一套运动服,这时候老魏圆圆的脸从我身后伸过来看我,吓了我一跳“哎!你这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吓我一跳!”
老魏靠着我对面的墙,抱着肩膀冲我一笑“痔疮了?”我把刚换下来的皮鞋扔到他脸上,他侧身一闪,闪开了。
“我衣柜不锁,你洗衣服的时候想着帮我把我这套也洗了,估计我得很长时间不回来,别给我警服捂长毛了!”
老魏咧嘴一笑“保证完成任务!回头手术完不能自理的时候需要我照顾你吗?你也没个女朋友,喝口水都没人给拿。”
我摇摇头“为了下半辈子不漏粪,我去北京做手术……”我心说,我这年轻有为的形象啊!是彻底让痔疮这俩字给毁了!周兴!我跟你没完!
老魏点点头“让家里人跟着吧,这事儿没必要自己硬挺。”我笑了“知道,我知道自己不是变形金刚,会告诉家里人的。放心!”说完我就拍拍老魏的肩膀,离开了派出所。
走出去十多米后,我回过身看着我工作了一年的地方,那庄严的警徽,那来来往往的同事,心理百感交集,如果我能救回自己,一定还穿着警服为人民服务。
到了医院,周兴的眼神很复杂的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走进他的办公室,我跟进去,坐在沙发上,等着他对我身体的宣判。
周兴坐在办公桌前,十指交握,低着头,抿了抿嘴唇。看来他是在挑选恰当的用词,以免刺激到我。我笑了“没事儿,你直说就行,不用委婉。”
周兴抬头直视着我,然后轻声说“这是一种未知的细菌,前所未见。它们来自你手上带着的黄金指环,同样,那个指环本身可以克制这种细菌。就像毒草、毒蛇,七步之内必有解毒之物。因为万事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只有达到平衡才能共存,所以在毒物的附近一定有解药。
而你这个黄金指环上面的,就是一种侵蚀人体细胞的细菌,这个指环恰巧能与其相生相克,带着这个指环,那些细菌就在休眠状态,如果那指环离开你的身体,这些细菌就开始侵入你的细胞,将你的细胞俘获、控制。或许,还在改造你的细胞。因此,你以后不能摘,要终生带着。”
我脊背发寒,摸了摸手上的抓伤,咧嘴笑了“那不是挺好吗,以后谁敢惹我我就挠他一把,传染他,哈哈……”
周兴叹气“你就别强装镇定了,这不是儿戏,真的非常严重。危及生命。”
我泄气的咣当一声靠在沙发背上,再也坚持不住了,骂道“我他妈怎么就这么倒霉……”
周兴推了推眼镜“姚远,这细菌,只这一批,全部进入了你的血液,即使你挠别人也不会传染别人。也别骂了,听我说点颠覆你世界观的。”
我立即闭嘴,坐直身子,知道他要讲不死卫士的事了。
周兴端起水杯润了润喉“我小的时候,八九岁吧,我爸得到了一个秦朝的墓志拓本残片,大概意思是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不死卫士”,以黄金来选定,这黄金只出现一次,那个带着它出现的人将不死。这些选择不死卫士的黄金散落在中国各地,经过千年万年来挑选卫士。这个墓主人应该是创造这个“不死卫士”的重要人物,所以他把这件事记录在自己的墓志中,只可惜年代久远,拓本更是残片,只是墓志中的一段罢了。
永生不死这个诱惑太大了,那时候我爸还认认真真的搜集了几年相关资料,可是,最终也没有什么收获。当然不会有收获,这一切根本就是古人的迷信,如果真有一种方法可以令人永生不死,这个墓主人就不会有墓了,他自己都死了,可见世上是没有人可以永生不死的。
本来见你这个黄金指环时我没往那想,我爸这么一提醒,我也觉得你发生的这些事似乎跟那个不死卫士的传说有点相似。”
我点点头,有些疑惑“可是,总不会是一只猫帮这黄金选定了我,然后送到我面前吧?太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