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摔在地上的时候,将眼镜摔飞了,现在只觉得是两只手背都发痒,而且是奇痒无比的程度,但是没有眼镜,他这样千度近视的人什么都看不见。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以为自己眼前白茫茫一片,可是眼前却渐渐浮现出自己的双手,而且越来越清晰。
难道是做梦?
褚行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眼瞅着黑色的毛从手背上长出来,和一些体毛长的同事一样,不过这些毛不停地生长着,直到覆盖了双手,和黑猩猩差不多了。
怎么了?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褚行风匆忙中从地上站起来,下意识撕开袜子,发现脚背也涌现出无数黑毛。
不!
他开始脱掉自己的上衣,发现胸前和上臂都有黑毛出现。他跑到卫生间,瞅着黑毛正在生长的后背一阵恐惧,不由惊叫出来,但是就是这一声惊叫,让恐惧彻底侵袭了他的全身。
镜子中的自己,大张的嘴巴里,竟然是一排排粘着血液的黄褐色扭曲的乱长牙,而且长牙和黑毛一样,不断生长着。(未完待续。。)
第二章 食脸男
褚行风只觉得天旋地转之后,眼前竟然出现了红色的世界。红色的桌子,红色的杯子,红色的抹布,血一样的红,并没有让他感到恐惧,反而让他感到一阵冲动,这种冲动来源于一种撕咬,好似上下颚之间有了摩擦,有了压力,他才能感觉到爽快。
想到这,他只觉得上下两排牙齿之间有什么东西,他瞅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一只怪兽在拼命撕扯着双手间的抹布,从嘴里面伸出的怪异长牙,好似切割机一样轻而易举就将抹布撕得粉碎。
他的大脑里冒出一种冲动,那就是撕咬,他需要撕咬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一定要利用上下颚之间的压力来满足自己,他需要这种撕咬,而且现在就要!
褚行风匆忙跑到卧室,拽了一件深秋穿的连帽大衣披在身上,挡住毛发旺盛的手臂和露着怪异牙齿的嘴巴。已过午夜,路上静悄悄的,只有偶尔几辆车经过,还是匆匆朝着他这边撇上一眼。
没人知道他的样子,也没人知道他想干什么,这样的感觉实在是棒极了!
褚行风穿过大街小巷,最终在一条小胡同边上停下脚步,他需要撕咬,可是到底要撕咬些什么呢?
他低头扫视着一切,垃圾?太肮脏了,太恶心了,那是老鼠碎虫啃吃的东西,不是他这样的坛主可以去做的事情。石凳或者是木凳子?不行,他害怕自己的牙齿被压碎,他还是需要软的东西,越有弹性越好!他坐在路边看着面前的景象,抬头是黑暗的天空,低头是昏暗的大地,他需要天地之间的一种安慰,那便是所有生物天生就会保护自己的方式。
从古至今。几乎所有生物都会用嘴巴来保护自己。当然,褚行风这样的弱小群体也需要保护,于是他将利齿转向了那些想要迫害他的人——一个路过的青年。
他站起身跟在青年身后,跟着他朝着胡同里面走去。借着昏黄的路灯,他看到青年留着大花臂,腰间是一枚伸缩短棍,头上顶着难看的脏辫。说实话,他不喜欢这类人。这类人,一半是天生的啃老族,一半是社会青年。褚行风这样的人,每天抬头看着暴躁的领导,低头走在街上,还要被这样的人鄙视。他们的确在鄙视自己这样的人,“四不像”、“冲锋枪”和“天不怕地不怕”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们都一致将矛头对着这些人,视他们为弱者,每天不假思索地调侃几句,将他们看成是社会上的败类。
其实褚行风并没有真正受到这类人的直接欺压。只是通过论坛来长见识。通过论坛,他了解到,“四不像”和“天不怕地不怕”都被这样的人抢过钱,在抢劫犯面前他们就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而这类人,抱着自己想都不敢想的靓妹,抽着杂牌烟。一副扬眉吐气的样子。“四不像”和“天不怕地不怕”在他们面前就是一只老鼠,他们蜷缩在角落等待着救世主的来临,只可惜没有超胆侠。没有蝙蝠侠,没有蜘蛛侠,只有冷血无情看热闹的人。但是自己不同,自己是坛主,是比他们三个更加强大的人,他要有自己的做事风格!
想到这,褚行风只觉得口水直流,而且控制不住从下巴流到地上,他想笑,因为看到了猎物的缘故,于是他强忍着,身体不住颤抖着,更多口水随着颤抖滴落在地。
“哈哈哈!”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吸引了前者的注意。
他回头轻蔑地瞟了自己一眼,褚行风马上装做打电话的样子,他便继续赶路。
不知为何,走近男子后,看着他雪白的脖子,褚行风更是口水直流三千尺,他并没有吃掉他的冲动,只是希望能够咬碎他的脖子,享受牙齿撕裂皮肉的快感。
“你有病吧?”前方突然传来一声叫,只见那人注意到了靠近的褚行风,抽出腰间的伸缩棍,朝着自己走过来。
“没没没!”看到他走过来,还带着棍子,褚行风吓得直后退。
“你是不是欠打?”那人快步走到褚行风身边,一推他的身子将他顶在墙壁上。“是不是欠打!找揍?”
他一只手习惯性地揪住褚行风的领子,另一手扬起棍子。褚行风的身体被他拽的前倾,在昏黄的路灯下露出他的龅牙。
“靠!你什么玩意!”那人看到这一幕,吓得猛的松开抓着他的手,退到一边。“你什么东西!”
“哈哈哈!”褚行风忍不住咯咯地笑着,身体因为狂笑而不住颤抖着,他突然伸出长满黑毛的双手,一声怒吼之后朝着男子扑上去。
这小青年也不是好惹的货色,估计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竟然没有慌,抄起手中的棍子向着褚行风打过来。褚行风想闪躲,可他怎么可能闪过这样的攻击,被他当头一棒打得头冒金星,整个人退在墙壁上。
“啊啊!”突然一阵怒意冲上心头,只觉得眼前一团血雾,鼻腔内、嘴巴里都冒着滚滚的血腥味,他张开双臂朝着小青年再次扑过去,他已经感受到棍棒在头顶敲打出的血液,可是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他要撕碎眼前这人,而且是用嘴巴撕裂他的皮肉!
褚行风像头饿狼一般扑过来,那小青年根本来不及闪躲,直接被扑倒在地,铁棍朝着褚行风的身上狂抽,可是他并没有因为这个而减弱了攻击。
褚行风扬起拳头朝着小青年的面门狠狠挥过去,同时他的伸缩棍也抽到了他的面门,一阵头晕传上大脑,但是随之而来的竟然是一种爽快。他跨到青年的腰间,举起双手狠狠砸着他的身体。
一下、两下、三下……几十秒过后,小青年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昏死过去。
撕咬……
褚行风没有迟疑,弯下腰对着他的脖子就是一口,锋利的牙齿轻易刺穿了他的脖子,在他的脖子上咬出一道修长的血痕。他没有作罢,一口一口撕扯着他脸上的肉,大约十分钟之后,他已经变得血肉模糊,如果是以前的自己看到眼前一幕,肯定会吓得屁股尿流,不过如今的他,脑海里只有爽快,只有享受,只有快活!
他开始撕开青年的衣服,撕咬着他脊梁骨上的肉,但是他不是狮子和老虎,他不会去吃这些沾满血腥味的肉,而是将它们统统吐到一边,仅仅享受撕咬的快感。十分钟过去了,青年的后背开始露出骨头,他再也没有醒来,失血过多让他从昏迷奔向死亡。
将近一个小时,褚行风竟然惊叹时间过的如此之快。他低头看着眼前十多处都咬得露出骨头的尸体,心中竟然多了一丝恐惧,他仔细盯着青年的眼睛,因为脸和眼皮都被咬破,只剩下两颗大眼球。现在,那两颗白花花的眼球死死盯着自己,好像随时随刻都会突然扑过来。
想到这,褚行风吓得跌倒在地,朝着一边疯狂地跑去,还差点撞在胡同口的墙壁上。走出胡同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穿着单薄的女子,他闪躲不及直接撞到女子的身体上,将她撞倒在地。
“大爷,你长不长眼啊!”褚行风不顾女子的埋怨,朝着前方一个劲的跑,身后传来女子的娇声,随后又是一声尖叫。
他低头一看,自己身上沾满了青年的血液,估计刚才撞到女子,血液沾到了她的衣服上,将她吓坏了吧。
其实她这么一声叫,也把褚行风给吓坏了,他彻底被拉回现实,刚才那种愉快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其微妙的罪恶感。
他杀人了。没错,他用自己的拳头和牙齿杀掉了一个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的青年,理论上说,他成了罪犯。
他害怕极了,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走到街上,寻求刺激,而且是利用撕咬这么变态的方式。他不敢打的,一路疯狂跑到家中,关上房门,一头扎进卫生间,瞅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直发愣。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褚行风对着双手自言自语。他打开水龙头,脱掉上衣,将双手上的血液冲洗下去,然后是脸上的血液。捧着水洗涮脸上污垢的时候,他感到面门一阵疼痛,上面好像裂了一个口子,血液已经凝固,但是仍然钻心般疼。
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顿时吓得头皮发麻,镜子里,自己身后竟然站着一个没有脸皮的人,他的脸上只有血红的肌肉和两颗大眼球,而且在不断地流血。
“妈呀!”褚行风吓得一拳头打爆了镜子,猛的回头一看,身后没出现什么恐怖的东西,只有自己脱掉的衣服。
难道是幻觉?自己做了错事,心慌意乱,出现了幻觉也是正常的事情。
褚行风这样安慰着自己,手机突然一阵响,他打开手机,望着闪烁着金色光芒的屏幕,直接将手机扔了出去。
就在几秒前,他竟然从手机屏幕里看到了一张血红血红的脸,那张脸没有脸皮,只有眼球,和刚才看到的东西一模一样。
周围再没了动静,他战战兢兢走到手机前,发现手机外屏撞碎了一块,隐约看到屏幕上显示一条短信,那是自己的哥哥。
“行风,你是不是又发动人群攻击秦子扬了?”
他将手机踢到一边,现在他可没心情去管秦子扬的事情,现在,他的处境糟透了,他必须逃!(未完待续。。)
第三章 胜利骄阳
还记得刚刚走出被毁灭的迷城,和珈蓝进行全球旅行时,他的大脑里想的只有放松。或许迷城给他的压力太大,看着许许多多被燃烧的青年,他就像一个大病初愈的患者,迫切渴望窗户外面的空气。
如今他站在迷城的一角,望着开始接受新生的人们,脸上却没了微笑。那时候,他很想知道幽都下埋藏的到底是什么,可是现在,他却不想知道魔能在蓝帕的手上会变成什么样。那些能够复制人类dna和增强人类体能的魔能原料,以及控制室里那一群很有战略价值的蝎子都落入了“蚁巢”科学家的手中,它们后来发生的事,谁能保证还会向着秦子扬希望的方向去发展呢。他抬头看着蓝天白云,微微扬起嘴角,却感觉自己是在做作,他想笑,可是笑给谁看呢?
两个月过去了,樊狸好似一蹶不振,他虽然舍不得和珈蓝的那份情义,心想即便是珈蓝的身份特殊,也不必和她做的太绝,但是他不想牵扯进珈蓝所属的那一堆破事儿里,所以他和珈蓝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最近,新闻上传来了“efq”复出的消息和有关于“efq”演唱会的消息,倪梓琼和叶雨凝作为好友当然也参加了演出,据说这场演唱会座无虚席,但是秦子扬却没有进行巡演,而是放弃敛财的机会筹备选秀节目。
樊狸看着街边的秦子扬的海报直发呆。秦子扬果然是秦子扬,走到哪都是满满的自信,走到哪,背后都带着呼声。而他呢?两个月以来,他拿着“蚁巢”给的俸禄在迷城和京都之间闲转,偶尔累了就坐在某个小酒吧里听着酒吧女歌手的抒情民谣。他一天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路上,火车、班车或是飞机。他似乎爱上了这样的旅途生活,直到前两天。他梦到了伏雷得姆,也受到了“蚁巢”的调遣信。
伏雷得姆再次邀请他一起梦回草原,但耳边却不再是歌声,面前也不再是旺盛的花儿,他看到的只有一如既往的绿色世界,单一的绿色世界。伏雷得姆对他说,他要有使命感,曾经的蓝帕是一个聪慧的人,他手下的贾斯丁、沙克。格瑞和克拉姆。杨都是聪明人,在他们眼中。虽然叶雨凝给“蚁巢”带来的短时间效益超于一切,但是他们仍然认为像秦子扬和潘明月这样的人,价值比雨凝要大,原因就是一个——使命感。于是樊狸便没有拒绝这次蓝帕点名让他处理的案子,从京都晃晃悠悠来到西城。
西城的机场并不在城里,而是在距离城市四十分钟路程的郊外。樊狸拖着疲惫的身子从机场走出来,一眼就望见举着写着“樊狸”两字的大牌子的年轻人。他顿时愣在原地,差点把身后一个外国大妈的行李箱撞倒了。
举着名牌的是一位留着板寸头的西服男,但是他的西服裤好似短了两寸。露出小腿和脚踝,看上去很像临时借过来的。他对着自己一脸嬉笑,一看就好像是刚刚入行的特工,和自己差不多的级别。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位穿着紧身服、背着巨大旅行包的短发女孩。这个女孩的头发说是短发,但是怎么看都像乱蓬蓬的鸡窝。女孩也对着自己笑,只是没有像大男孩一样笑得那么开心灿烂。看到眼前这一幕,樊狸真不想走过去。倪梓琼当时多有气场,而眼前这两个,就是两个神经病。
“樊狸长官。我是胜力,你就叫我阿胜吧,不过我喜欢别人叫我阿力。”
“我叫焦阳,你可以叫我阳阳。”女孩笑道。
“行了,快把牌子放下吧,别丢人了。”樊狸一把扯下阿力举着的牌子,然后看了一眼女孩身后背着的旅行包。
“我看过你们的资料,你是一个火枪手?”
“火焰喷射器单兵。”焦阳纠正道。“‘蚁巢’的先锋部队,‘狩魔’大队今年特招的新兵,我的武器是n…2014。”
“没听说过。”跟着他们走到一辆漆黑的越野车上,樊狸说道。眼前的越野车,依然是“蚁巢”的公用车型,像块大砖头一样。
“全称是night…2014,是夜长官在2014年的作品。”
“叶长官?叶雨凝?”
“没错啊,我们都知道您和叶长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所以你肯定也知道她是个出色的工程师吧。”
看着焦阳和阿力一副坏笑,樊狸真有一种将他们踢出门外的冲动,天知道蓝帕为何要派这两个活神仙来帮助自己,难道“蚁巢”真的到了人手稀缺的地步?
“我只知道她是个出色的工程师,至于什么往事,我还真不知道。”樊狸瞪了阿力一眼。“赶紧开车吧,据说这个案子挺邪门的,给我看看详细资料。”
“好的长官!”坐在后座的焦阳立刻从背包中取出一份文件,毕恭毕敬双手奉上,弄得樊狸一阵不好意思。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长官,我甚至都没有你们的军龄长,我就是一个闲人,你们叫我樊狸就行了。”樊狸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文件,最先看到的是几张照片,这几张照片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死者的脸、脖子、后背脊椎处出现了巨大的伤口,旁边注释着“撕咬”二字。他见过一些被猛兽咬死的人,不过眼前这位,整个脸庞都已经被毁,到底是一种目的还是巧合呢?
樊狸继续往下翻,是一些目击资料,说是当天晚上有人遇见一个行走匆忙、浑身是血的男子,穿着带帽大衣,看不清脸的样子,大约一米六五的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