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没有,如此的,深爱过一个人。
爱到自己的身心俱烂,几欲腐朽,让他痛得欲罢不能,还不能轻易的说出口。
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不过是一个在寻常不过的花花公子,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从来就没有心,对任何一个女人。所以他也只好迎合,假装自己真的就没有心,以为那样就会不痛了。
他依然游走在各色的女生女人之间,即使在和千俟谈恋爱了以后依然如此,但却又不知不觉的收敛。他渐渐的发现,内心的爱意强大到,他已经无法再违背自己的心。
那时候,在那个静谧的花园中,躺在小叶榕树下熟睡的千俟,阳光暖暖的照在她的身上,显得格外的平易近人,让万木不知不觉的就去亲吻她的脸颊。
她不同于以往他所交往过的任何一个女人,她从来就未向他交付过她的真心与满腹的心事,她的整颗心都给了他的弟弟,但他还是义无返顾奋不顾身的爱了。
可是她终究还是太不了解他了,甚至还可以毫无顾忌的将别人写给自己的情书亲手的递到自己的手里。
这样的千俟,真是让人又爱又恨,欲罢不能。
万木的心有些绞痛,闷哼一声,将手上的那本特殊的硬壳笔记本塞回了它原来的位置,关上了书柜的最后一格抽屉,犹如关上了千俟的一扇心门。他有多么的不舍,有多么的难过,在这样晴朗的日子里,又会有谁知道呢。倘若真的知道了,又会有谁会去真正的关心呢。
有的时候,他反而更羡慕处处都不如自己的弟弟万森。因为至少,他是那么的幸运,他喜欢的人,刚好也正巧喜欢着他。
万木最终在倒数第二个柜子里面找到了那张实验报告,上面千俟清秀的字迹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又重想起之前在那个笔记本的最后一页看见的那行小字。
“万森,我该如何靠近你。”
她当初写下这句话的时候,一定带着满满的心酸与爱意吧,而当她终于决定将这个本子尘封在最底层的柜子里,将回忆牢牢地锁进过往的时候,她一定也满是心疼吧?
万木用手撑着书柜的边缘缓缓地站起来,蹲得太久了,脚都有些麻了,他的身子晃了晃,脑袋里重重的,很晕很晕,像是站不稳似的。
等他好不容易的缓过了神来,目光却落在了床上千俟的脸上。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此刻在千俟脸上闪烁的,是再真实不过的泪光。
为什么,她连睡觉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流泪,她梦见了什么,让她如此的伤心失意?
是万森吧,他的弟弟,让自己的女朋友如此的疲惫辛苦。抑或是他自己吧,始终都不肯放手,给她自由。
万木顿重的缓缓走到千俟的床边,将书桌前的椅子端过来坐在床边,过了很久很久,他才后知后觉的,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伸出手去,擦开千俟脸上纵横的泪痕。
“我究竟该拿你怎么办才好?”万木望着千俟不安颤动的眼睫毛,低声呢喃。
——究竟是什么,让你如此的迷惘不安,甚至时常彻夜难眠?
——总是装作无坚不摧的样子,其实只有我知道,你是最脆弱的你自己。
也许是万木的动作将千俟吵醒了,她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
“好多点了?”
万木深深地看了眼前的千俟一眼,站起身来,抬起自己的左手腕看了看上面的表,然后抬起头来回到:“很晚了,你赶紧起来吃饭吧。”
千俟随意的“哦”了一声,然后翻身下床,跟着万木出了房间。
她不知道万木是怎么了,但她就是觉得他有些不对劲儿,但是至于是哪里不对劲儿,她却又说不上来,只是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似的,在万木的身后亦步亦趋着走到了客厅。
“你还做了午饭,你没有吃吗?!”千俟在看到满桌的饭菜的时候吃惊的问道,样子有些恼怒。
“都已经完全冷掉了,我去热一热你再吃吧。”
“算了,不用那么麻烦。你中午也没有吃饭吧,我们凑合着随便吃一下就好了,反正马上就要回学校去了。”千俟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两碗饭,将其中的一碗递给万木,万木默然接过,跟千俟对坐着一起吃饭,席间两人无话。
“万木,你人真好。”千俟的饭吃到一半,望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饭菜由衷感叹道。
“可惜,我再好,也始终都感动不了你。”
万木低声答道,始终都不曾抬起头来过,声音中还暗含着幽怨与委屈。
千俟沉默,这顿午饭便就此不了了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忙疯了,未更新,很抱歉。
☆、第五章01
两人吃完饭之后已经很晚了,早已经过了午休时间,想来反正也是迟了,也不急在那午时三刻,千俟和万木便拿着各自所需要的东西,优哉游哉的走去学校。
初夏的Q城并不算太热,阳光明媚,景色正好。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已经足够茂密的让人们偷懒的躲在里边乘凉。
千俟和万木安安静静的走在行道树底下,心情很是闲适。
但是千俟的这种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老天总是捉弄她,不肯罢休,她知道。同时她还知道,余哲也要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捉弄她,不肯罢休。或者说,真的要至死方休。
见千俟的脚步突然停住,万木转过头去,看着面色发白的千俟,不由问道:“怎么了?”
千俟没有回答,只是痴痴呆呆的望着前面,万木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穿着布偶装的少年正朝着他们走来。
也许是因为热,他已经脱掉了脑袋上的“熊猫头”,但是身上还是黑白两色的熊猫服。男生的脸很俊秀,眉毛上挑,眼睛细长,鼻梁高挺,嘴唇好看的上翘……可以说,这是万木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个男孩子,是,是漂亮。从前他自己也总是因为一双“桃花眼”而被不少女生调侃“漂亮”,但今天,他才真正的发现了一个漂亮的男生。
他不仅仅是五官俊秀,而且他的肤色很白,白得近乎骇人,他很美,但是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鬼魅之感。
“很高兴见到你们,这个气球送给你。”余哲始终带着好看的笑容,前半句是对着万木说的,带着打量的神色,后半句是对千俟说的,可是当他把气球递给千俟的时候,千俟却并不领情,朝后退了一步。
余哲的笑容一滞,但是很快又恢复过来,好像他之前的失神都没有发生过。
万木顺手替千俟接过气球,以为余哲是旁边的某个店里面的工作人员,为了推销什么产品的,低低道了声:“谢谢。”
余哲冲万木笑了笑,眼睛却依然看着旁边的千俟,缓缓回道回到:“不用谢。”
“……你不用上课的吗?这么大热天的,穿那么热你也不怕生痱子?”千俟总算是对余哲开口,但是始终冷言冷语,没有半分好脸色。
万木想说些什么,觉得千俟这样说不太对,但是却一时插不上话。
“没办法啊,曾经有个小笨蛋对我说过,她最喜欢大热天还穿着布偶装的人。并不是他们有多么的可爱,而是她知道他们有多么的辛苦……”
千俟的脸又白了几度:“为了某个人的随口一句话,就真的大热天的穿着布偶装到处走,有趣吗?”
“一点都不有趣,但是我觉得很值得。”
“哦?”
“我曾经做错了很多事,让那个小笨蛋讨厌,让她不愿意再理我了。我每天中午都趁着午休的时间穿着布偶装等在这里,只希望她能够出现在我的面前,希望她能够原谅我,让我们重头来过。”
“她不会来了。”千俟的口气冰冷。
“不,她来了,并且终于和我对面。”
千俟莫名的有些烦躁,“不好意思,我们没空在这里听你的故事浪费时间。”
千俟一边说着,一边拖着万木就走,丝毫不去理会身后的余哲瞬间黯然的神色。
千俟在转身的那一刻,突然就想起了好多好多以前的事情,那些往事在她的脑海中拥挤着跑出来,让她头疼欲裂。
她想起以前,那个时候自己还在念中学,余哲也不过比自己大一届而已,但是也许是因着某些天命和机缘,他们早已过分的成熟,并且因着那个人而相遇。
他们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知己,千俟自然是知道余哲对自己的心意,毕竟她早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更不同于那些矫情的女生。他对她的爱,他对她的好,她都一一了解,但是她始终不愿意去承认。比起做恋人,她更喜欢的是做朋友。
她记起之前他们共同喜欢的那个人要来他们的城市举办演唱会,那个演唱会太过特别,以至于她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
那天,千俟和余哲早早的约出来、早早的就买好了票,准备好好地去见一见他们心中的那个人。
可是因为那个特殊的演唱会是在午夜举行,所以余哲和千俟决定先好好的在外面玩一圈再前往去参加演唱会。
那时候也是春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日子,太阳早已经不甘示弱的爬了出来,照得人的身上发烫,热血沸腾。
千俟和余哲最初只是在街上逛街,那个时候,千俟在步行街的一家饰品店发现了一对很漂亮的情侣手链,普通的皮带绳,下面是海豚的吊坠,海豚的眼睛上还分别镶着蓝色和粉色的水钻。
千俟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海豚,更别说还是这样一个精致的手链,她更加是爱不释手。
店员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不停的向她推销着:“小妹妹,你真是好眼力,这可是时下最流行的一款情侣链,买一个送你男朋友吧,可以增进感情,让爱情地久天长哦~~”
千俟才不相信什么“爱情地久天长”的鬼话,只是单纯的喜欢这款手链而已,更何况这个服务员也忒没有眼力了,她和余哲有哪里像是情侣了?!
千俟不再理会店员的长篇大论,直接付了钱,将那对手链揣在了自己的包里,然后拉着余哲就走了,丝毫没有要将其中的一条情侣链送给余哲的意思。
余哲也没有多说什么,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就和千俟前往游乐园去了。
去游乐园完全是一时兴起,当时他们正琢磨着到底要去哪里玩,刚好步行街离游乐园比较近了,于是千俟干脆就建议去游乐园里面玩一玩好了。
那一整天,千俟和余哲几乎将游乐园里面的东西都玩了个遍,可是千俟却最终在大门边的几个穿着布偶装发传单的人面前停了下来。
“怎么了?”余哲问她。
“没什么,在看那几个大笨熊。”
“很可爱吧!?”余哲笑着转过头去看着她道。
“不是,”千俟瘪了瘪嘴摇头,“我觉得他们好辛苦,大夏天的一定很热。可是为了生活却不得不到处发传单,可是除了那些小朋友之外,却得不到什么好脸色。”
“你很喜欢他们吗?”
“恩。”
“比喜欢我还喜欢?”
“恩。”
“喂,千俟!”
“诶,我没听清楚你刚才在说什么。”
“我是说,你很喜欢那些大笨熊吗?”
“恩,我喜欢那些大夏天还穿着布偶装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可爱,而是因为我知道他们有多么的辛苦。”
“这样啊……小俟,我们来打一个赌好不好?”
“什么赌?”
“赌我今天晚上可以拿到老大的签名!”
“唔~~~不错啊,赌注是什么?”
“就在你的口袋里。”
“什么啊?”
“赌注就是你右边口袋的其中一条情侣链。”
“随便啊。那如果你输了呢?”
“我不会输。”
“……”
那真的是很神奇的一天,晚上千俟和余哲早早的就去了演示厅看摇滚歌手“泉尽”的表演,也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大”。
千俟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夜晚,她记得那天演示厅里面的人很少,真的是少的可怜,泉尽不过是小有名气的歌手,连歌者都算不上,出过两张专辑,生命迅速地燃尽,而后很快香消玉殒。
那天晚上虽说来的人不多,但是千俟和余哲都很是享受,因为他们都是太过喜欢安静的人,同时他们也都相信,与他们一样喜欢着泉尽的人,都是被世界遗弃的孤独者,他们有着同样千疮百孔却息息相存的心脏,他们在演示大厅中彼此安静,静静地聆听着泉尽的音乐。
最开始是最让他们这些歌迷们胆战心惊欲罢不能的时刻,幕台上只有一张巨大的白色幕布,里面渐渐地能够看见人影,他们在里面跳舞,最后,是泉尽和他的乐队一次站在他的身后,躲藏在巨大的白布之后,用一把道具枪,“砰”的一声,将幕布打破,伴随着镜面破碎的巨大声响。
一如他的第一张专辑《碎掉的人》和他的新专辑《杀死自我》。
是的,他的歌曲中全是让人无法自拔的破碎绝望,但是却又总是让人探知到内心深处最真实渺小的自己。
他和他的乐队站在舞台的中央,微弱的光束分别打在他们的身上。
泉尽周身的光束最大,是妖冶诡异的深蓝色。一如他整个人都仰躺在深不见底的海水之中,而观众们也心甘情愿的陪他一同溺死在这幽深的湖水中。
他依然背着他从不离身的那把与他完全不相符的木吉他,穿着帅气的皮衣,支着话筒。
音乐如同台上鼓手敲下的细密鼓点,将台下的人骨头都几欲震得粉碎,刺激万分。
泉尽站在舞台中央,目光冰冷绝望,他用沙哑的嗓音唱到:
“我站在这里
你躲在哪里
为什么不来见我
为什么要欺骗我
我在地下室写歌
我唱你曾经喜欢的歌
但我已经不再是我
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
躺在别人的怀里唱着赞歌
不要自己的灵魂将生命都掏空
难道这才是真实的你你骗了我
你的心脏已经腐烂
过往落满灰尘
这就是你期盼的生活吗
你告诉我
我还唱着你曾经喜欢的歌
可是你已经不再是你
你成了鳄鱼最终的纪念品
我成了如今失败的我自己
来吧杀死我
杀死自我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来吧杀死我
在梦彻底的碎掉之前
杀死自我
不要等到自己的灵魂都被命运的手掏空
不要让腐烂的心脏将誓言都吞噬干净
不要让落满灰尘的过往杀死了自我
来吧你首先来杀死我
用我曾最爱紧牵着的手
杀死自我
……”
那天晚上一如余哲所愿,他轻轻松松的要到了泉尽老大的签名。千俟甚至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原来他们早已经熟识了。
初见泉尽本人的时候,千俟难免紧张,就连与泉尽握手的时候都用手不停地在衣服上擦拭,因为上面全是慌张不安的汗水。
一直以来,都是在默默地爱着这个人啊,听着他的歌,听他《破碎的人》,在歌声中浮沉,在曲调中沉沦。
那种声音,是你无论如何都无法忘记的,它们深深地住进了千俟的心底,也住进了余哲的心底。最后最后,融入骨血里,变成刺青,变成伤痕,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
泉尽,是他们二人都太爱而又不太敢轻易靠近的人。
千俟和余哲一起去后台和泉尽聊天,他很平易近人,但是却永远像一个装满了秘密的人,声音难免冷静消沉。
千俟和余哲希望他有机会再来R城唱歌,他们说他们都很喜欢他的歌。
泉尽说谢谢他们能够默默的支持着他,但唱歌真的只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事情。至于再去R城唱歌的事情,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