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娟瞪大了双眼,“是我重要,还是你妈重要?”
齐烈阳回答得干脆利索:“废话,当然是我妈!”
“你……真是个大木头!”
张小娟真的生气了,她狠狠瞪了一脸理直气壮的齐烈阳一眼,最后也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后,迎着张小娟带着几分幽怨和希望的目光,齐烈阳知道只要自己反悔了,只需要说一句话,就能让张小娟转怒为喜,他还是没有任何犹豫,站起来直接走向了教室的大门,在经过张小娟的身边时,齐烈阳的身体略略一顿,低声道:“如果有一个男生因为喜欢你,就连自己的老妈都能丢到一边,这样的人迟早有一天,也会把你丢到一边。”
目送着齐烈阳再也没有回头的走出教室,张小娟的眼睛里,流露出怪异到极点的光芒,沉默了很久,她突然笑了,“齐烈阳,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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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生死劫(下)
齐烈阳一路上都在踢着小石子儿,他可不是圣人,更不是柳下惠那种坐怀不乱的君子,拒绝了全班男生都在暗恋的女孩邀请,也拒绝了从男生变成男人的可能,说心里没有一点后悔,那百分之百是骗人的。一想起张小娟那玲珑有致的身材,尤其是她主动向自己表态后,那种只要一伸手就可以够到,就可以吃到嘴里的拥有感,更让齐烈阳的心里就象是点燃了一片野火般,不断刺激着一个十五岁男生正在高速分泌的旺盛青春。
“噗……”
齐烈阳的脚尖踢到了路边一块比拳头还要略大的石块上,可是那块石头却发出了一声闷响,直直飞出了七八米远,才重新落到了地上。走前几步低下头仔细看,齐烈阳才发现,那是一块用灰色手帕,在它的里面不知道还包裹着什么东西。
下意识的弯腰拾起那团东西,在解开手帕后,齐烈阳的眼睛猛然睁大了。手帕里包裹着的,赫然是厚厚一叠钞票。这叠钞票的面值不等,但是根据齐烈阳初步目测,最起码也有七八百块。在这些钞票中间,还夹杂着一个看起来土里土气,通体都是用黄金打制,份量十足的戒指。
手里捧着这个总价值超过一千块钱的钱包,齐烈阳心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嘿,我今天撞大运了!”
把钞票连带那块灰色手帕,一起塞进了书包里,可是在重新系紧包书前,齐烈阳看着那块灰色的手帕,动作却突然凝滞了。这块手帕又大又厚,看起来已经用了很久,边角上已经开始脱线,到了今时今日,也只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或者老实巴交鲜少与外界接触的乡下人,才会用手帕去包裹钞票,然后再珍而重之的贴身藏好。
齐烈阳伸手从钞票中,钳起那枚黄金戒指,借着路灯仔细观查。由于黄金的质地太软,在连接处,它的主人还用红丝线加固绑紧,以防止它从手指上松脱丢失。戒面上的图像看起来很古朴,里面还有两个齐烈阳看了半天,都没有辨识出来的古篆体文字,看起来,这枚戒指,已经拥有了相当长的历史,大概已经成为类似于传家宝之类的东西。
齐烈阳抿起了嘴唇,他站在路灯下,思索了很久很久,他一会把手帕塞进自己的书包里,一会又把它重新拿了出来,一直到过了晚上十一点钟,街上的路灯全部熄灭,顶着头顶那轮银色的圆月,齐烈阳依然在做着相同的重复动作。
到了十一点半,确定今天晚上钱包的失主再也不会找过来,齐烈阳长长吁出了一口闷气,最终还是把钱包塞进了自己的书包里。但是走进家属院,遇到正在带队巡逻执勤的居委会主任后,齐烈阳却将钱包整个递到了居委会主任手里,“我在路边捡的,麻烦老哥你明天早晨出个公告,让失主自己去认领。”
支起手电飞快的浏览了一遍手帕里的钞票还有那枚黄金戒指,居委会主任上上下下打量着齐烈阳,“齐老弟你天天都钻进钱眼里,简直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最佳典型代表,什么时候也变成拾金不昧的活雷锋了?”
“钱是好东西,谁不喜欢?”
齐烈阳瞪起了眼睛:“如果是一个百万富翁丢了钱,哪怕是一箱子百元大钞,我也二不说先连箱子带钱一起刨个坑藏好再说。可是你看这叠钱还有这个戒指,摆明就是有急事,才把家里的硬货也一起凑上了,如果这是救命钱,我拿去自己花了,我是痛快了,但是岂不成了图财害命?”
再次用留恋的眼神看了一眼那叠用手帕包起来的钞票,齐烈阳舔着嘴唇,留下充满遗憾的一句话:“如果这些钱,是放在金利来钱包里就好了。”
“对了!”已经走出十几步的齐烈阳,想起来什么似的霍然扭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赫然散发着绿油油的光芒,“现在不是流行拾金不昧有物质奖励吗,如果明天找到失主,他(她)要拿出其中的一小部分,来感谢我这个活雷锋的话,老哥你千万别替我客气,别人给,你就先替我收着!”
居委会主任不停眨着眼睛,过了好半晌,才摇着头,发出一声没有任何实质意味的轻叹:“拷!”
就在居委会主任发出轻叹的同时,一股犹如被烧红烙铁烫到的绝对炽热与痛苦,狠狠从胸口某一个位置直刺心脏,面对这绝对意外的刺痛,齐烈阳发出一声痛哼,不由自主的弯下了身体,还没有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在他的耳边,就听到了“啪”的一声,不知道什么东西碎裂的声响。
痛,真痛!
钻心的痛,比抽自己一百记耳光,还要疼得多的痛!就是在痛得连眼泪都要流出来的情况下,齐烈阳眼前的一切,就象是卷入旋涡的水流般,开始不断旋转,不断收缩。面对这超出自己思维理解极限的一幕,齐烈阳瞪大了双眼,他想要逃跑,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四肢都被什么固定住,根本无法动弹。
“我操,不会是真的中了邪吧?我那块玉,可是我妈从五台山特地请回来的,据说还请老和尚开过光呢……”
“别废话了,这小子又要发疯了,用力按住他!”
耳边传来一阵七嘴八舌的呼喊,齐烈阳的双臂和双腿感受到的压力又提升了很多,紧接着又有一条用清水打湿又拧干的毛巾塞进了他的嘴里,显然是害怕他在挣扎乱动的时候,咬伤了自己的舌头。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下山猛虎,气是惹祸根苗。”
那个已经出现了很多次,不再陌生的声音,再次在齐烈阳的耳边响起,这一次,声音中再也没有了针锋相对的敌视,反而透出了一股大大咧咧的欣赏,“我真的没有想到,你这样一个腐蚀国家干部的坏份子,竟然能过酒色财的考验。至于气,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了气,那不如别带‘把’,去当个娘们算了!反正这一项考验,我自己都百分之百过不去,就不拿出来难为你了。”
“好了,就让我送你回去吧,你的妈妈,已经急坏了。”
“啪!”
没有经历过齐烈阳面对的一切,你就绝对无法理解,他心里那种玄之又玄的感受。他在十几分钟前,就已经睁开了双眼,可是他什么都看不到,就连别人说话的声音,都犹如经过一层水纹般,变得飘渺虚晃起来。可是随着心里一声脆响,就好象有一层无形却真实存在的屏障被打破,突然间所有的意识,所有的控制力,所有的思维,都在瞬间重新回归到齐烈阳的身体里。
恢复意识的第一时间,齐烈阳就看到了冯长青那张苍白而焦急的脸,他想对着自己的妈妈说些什么,可是一开口,发出的第一个音节,就是一声痛苦的低哼。齐烈阳低下头,顺着痛苦来源的方向看过去,他惊讶的发现,在自己的胸膛上,多了一块并不算大的红色烙印。
齐烈阳深深吸了一口气,瞪着那几个到了现在,还死死压住他双手双腿的胖子和瘦猴,嘶声叫道:“你们哪个混蛋干的,竟然真的用烙铁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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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齐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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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齐烈阳的嘶叫,死死按住齐烈阳四肢的胖子和瘦猴面面相觑,几秒钟后,两个人突然齐声叫道:“能说话了,好了,好了!”
“什么叫用烙铁烫你?”
胖子瞪大了眼睛,伸手从被褥中间拾起玉米粒大小的一块碎渣,把它送到齐烈阳面前,“你仔细看清楚了,这可是我妈从五台山为我请回来的护身玉佛,他们说你是中邪鬼上身了,我就把自己的护身玉佛戴到了你的脖子上,想看看能不能帮你镇邪压惊,结果玉佛才挂到你脖子上,一下子就炸碎了,你身上那个印,就是玉佛炸出来的!”
瘦猴在一旁连连点头,看他们仍然心有余悸的样子,显然刚才那一幕,把他们都吓到了。
齐烈阳还想说话,他整个人就突然被冯长青死死抱进了怀里,“你这个死小子,想吓死妈啊,你知道不知道,你发着高烧,一直在喊着什么我不去,我不去,整整晕睡了三天三夜了?”
他竟然晕睡了三天三夜?!
“这三天你可把大家都折腾坏了。”瘦猴接口道:“你不只是说胡话,还不住的乱扑腾,你妈看情况不对,就把我们喊过来,谁想到你小子就象是打了鸡血似的,一挣扎起来,我们三个人都差点没有按住。后来你妈给学校里的老师说了后,班里的男同学轮流跑到你这儿站岗,才没有让你这个疯子跑掉。”
折腾了三天三夜,被累跨了的,绝不仅仅是冯长青和那些男生,终于恢复清醒的齐烈阳,只觉得全身酸痛,嗓子更沙哑得厉害,估计这是他一直挣扎和嘶叫,留下的后遗症。在家里打了几天点滴,高烧虽然已经退了下去,但是身体仍然软绵绵的使不出半点力气,看着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右手,在心里计算了一遍输液需要支付的医药费,齐烈阳不由轻叹了一声,这一次当临时工疏通下水道,可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百分之百的得不偿失。
看到齐烈阳终于恢复神智,这三天时间里明显也被折腾坏了的胖子和瘦猴冯长青道别后,就离开了他们这个家。冯长青就坐在齐烈阳的面前,一边照看他,一边用金属制成的毛衣针,给他们两兄弟打今年冬天穿的毛衣。看着母亲虽然苍白,却因为他的好转,而带着一缕微笑的脸,听着她手中金属制成的毛衣针碰触在一起时,发出的轻鸣,齐烈阳只觉得心里一阵宁静平和,眼皮也越来越沉,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终于陷入了久违的沉睡。
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当齐烈阳感受到什么,霍然睁开眼睛的时候,在一片黑暗中,赫然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就站在他的床前,默默凝视着他。齐烈阳望着整个人都隐藏黑暗中,只能看清楚一个轮廓的身影,他不敢置信的伸手揉了揉眼睛,最后猛然发出一声惊喜交集的低叫:“大哥,你怎么回来了?”
这个脚步比猫还轻不声不响走进卧室,但是出于心灵感应没过三十秒钟,就能让齐烈阳从睡梦中醒来的男人,赫然就是比齐烈阳早出生不到十分钟的双胞胎大哥齐鹰云!
齐鹰云静静打量着齐烈阳,他们两兄弟长得一模一样,就连他们的身高都几乎相同,但是任何一个人,都能轻而易举的分辨出他们兄弟两个的不同。因为,齐鹰云的眼睛还是正常的黑色。而齐烈阳的眼睛,却是大海般的蓝色。
但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两兄弟并肩出现在陌生的地方,相同的挺拔,相同的轮廓分明,对比鲜明的双眸自然而然,会成为大街上最鲜明而醒目的风景线。
“老妈给我打电话,说你中邪了,又是哭又是叫,几个人合力都按不住你,我这个当大哥的,又怎么可能不回来?”
齐鹰云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在短短三天时间里,从广州直接赶回来,又谈何容易?
“也没什么的,我找熟人定了一张特价机票,到了省城后,又坐了一天汽车。就是进山区里麻烦了点,没赶上一天一趟的班车,我就搭了一辆当地人的拖拉机跑了二十公里,剩下的八十公里,我走走跑跑,十个小时也就赶回来了。”
齐鹰云拉了一张椅子坐到齐烈阳面前,他盯着齐烈阳经过几天折腾,明显萎顿下去的脸,突然问道:“你还记得,我走之前给你布置的任务吗?”
“记得。”齐烈阳低声道:“大哥你放弃学业,到外面想办法赚钱给老妈治病,而我的任务就是要留在家里照顾好妈。你告诉我,每天无论刮风下雨,必须做足一千个俯卧撑,五百个仰卧起坐,每隔三天,就要出去跑十公里越野,用这种方法,保证自己的身体足够强健,绝不能生病。”
“你并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
在黑暗中,齐鹰云的眼睛散发着幽幽的光彩,他盯着齐烈阳右手上绑的绷带,道:“不要告诉我,就是因为手上那条小小的伤口,就让你直接萎了。我齐鹰云的弟弟,没有那么面。”
说到这里,齐鹰云突然想起来什么,他站起来一探身,伸手扒开齐烈阳的衣领,看了一眼后略略皱起了眉头,“我听咱妈说,在你中邪的时候,有人把玉佛像挂到你脖子上,佛像当场就炸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你身上,竟然还真有这么一个红印。烈阳,把你最近经历的一切,都详详细细的告诉我。”
齐烈阳用了整整一个小时,才终于讲述完了他这些天的经历,包括他在睡梦中,通过的酒色财三道考验。
齐鹰云越听,他的脸色就越沉穆。虽然他和齐烈阳是双胞胎兄弟,仅仅比齐烈阳早出生不到十分钟,但是他在十二岁那年,就带着区区二十块钱,在没有告诉母亲冯长青的情况下,一个人离开了这片大山。
他们两兄弟,一个已经离开家庭三年多时间,在外面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却始终没有后退;一个虽然有着玩世不恭的刘鹏飞,但是毕竟没有脱离家庭,始终在母亲的身边。
齐鹰云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经历了什么,吃了多少苦,才终于在外面站稳了脚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但是从两年前,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定期汇回来一笔或多或少的钱,用来支付冯长青冶病的药费,这一路经历的坎坷与风雨,注定让这个刚刚年满十五岁的孩子,拥有了比成年人更坚韧的心志与智慧。
(妖少:感谢副版主醉舞残月被我刺激得又打赏100;HOHO;本少爷的激将**升级了;感谢CAI。蔡打赏100)
第十二章 对峙(上)求推荐票
“你经历的这一切,只有两个可能。”
齐鹰云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齐烈阳,似乎想在他的脸上,找到问题的答案,“第一个,是你产生了幻觉,那个神秘的声音,说白了,不过是你的另一种人格和自己在演双簧。你也说过,你对那根骨头很在意,甚至怀疑它是人类的大腿骨,在受伤发高烧意识模糊的情况下,你还对那根骨头念念不忘,甚至是心怀恐惧,因此编出一大段吓自己的梦境,也完全有可能。”
齐烈阳下意识的点头,可是很快又摇了摇头。
齐鹰云知道自己的弟弟在想着什么,“我这个推理,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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