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国时代的〃中国〃不是〃天下〃,邦国时代的〃国家〃也不是〃国家〃,而是〃国〃和〃家〃。家、国、天下,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家是家,国是国,天下是天下。天下属于天子,国属于国君(诸侯),家属于大夫。天下由若干个国组成,国又分解为无数个家(采邑)。家不是家庭,因为它有领土,有疆域,有子民,还有自己的财政收入。大夫对于自己的家(采邑),是有独立治权的。国也不是国家。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因为它虽然拥有一个国家该有的一切(比如领土、疆域、子民、赋税、军队、监狱),拥有实际上的独立主权,却没有产权。或者说,有治权,有主权,无产权。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产权在理论上是属于天子,甚至是属于〃上天〃的(这个问题实际上从来就没弄清楚过,详见本书第五章)。由产权派生出来的主权和治权,在理论上也属于天子。天子的产权、主权和治权,则在理论上属于〃上天〃。天子如果没有〃上天〃的授权(天命),他的权力、权利和权益在理论上就不合法,别人就可以推翻他(革命)。同样,诸侯如果没有天子的授权,则他的治权也好,主权也好,在理论上也不合法,其他的诸侯就可以拿这个作借口来讨伐他。这是国和家的情况。
那么,天下是国家吗?不是。因为天子虽然有产权,却又没有主权,也没有治权。或者说,没有诸侯各国的主权和治权。这些权益,在封建之前,天子在理论上是拥有的。封建之后,就没有了。这时,天子能够统治的,其实只有他自己的那个国(比如周)。其他的诸侯如何治国,所有的大夫如何齐家,天子在理论上是不能干涉的。当然,一个诸侯如果闹得〃太不像话〃,天子也可以发表谈话表示谴责,或召集会议进行批判,甚至下达命令要其他诸侯去教训,但也仅此而已。他并不能像上级对待下级、皇帝对待臣民那样对待诸侯。为什么呢?就因为周天下并非〃统一国家〃,而是〃国家联盟〃,周天子则不过〃联盟领袖国〃的国家元首。他的角色,颇有点像联合国秘书长。打着天子旗号去讨伐别国的诸侯或诸侯联军,也有点像得到联合国授权的维和部队。问题在于联合国并不拥有建立国家的权力,也无权任命各国政府,周天子却有。他可以为各国划定疆域,指定国君,授权治理,这就是〃封建〃。所以周天子并不是联合国秘书长,周天下也不是联合国或国际社会。
不过邦国时代的〃天下〃,又多少有些联合国或国际社会的意思。诸侯各国之间,也和希腊的城邦一样,有着它们的〃国际关系〃。它们之间也有谈判与结盟、条约与使节、宣战与媾和,甚至还有国际间的调停(比如召开〃弭兵大会〃)和通行的〃国际关系惯例〃(比如〃两国交兵,不斩来使〃)。在邦国制度的早期,这些林立的封国规模也都不大,有的也就是一个城市或城堡加上周边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即所谓〃小国寡民〃。国与国之间,是广阔的无人区,因此不是〃鸡犬之声相闻〃,反倒可能是〃风马牛不相及〃。
但如果说邦国制度即相当于城邦制度,却是大错特错。
关于城邦与邦国的区别,顾准先生的《希腊城邦制度》有很清楚的描述。首先,就国际关系而言,希腊的城邦是完全独立的、相互平等的。即便是从一个城邦中分裂出去的〃殖民地〃,其与母邦之间的关系,也完全平等。母邦不但无权干涉子邦的内政,而且子邦还可能向它的母邦发动战争。邦国则是不平等的。公侯伯子男的爵位等级就是不平等的法定依据,大国干涉小国甚至为其代立国君,则是不平等的实际表现。更何况,诸国之上,还有一个实际上或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天子。天子的权力直接来自于〃天〃,诸侯的权力则至少在名义上是天子授予的。天子是诸侯的〃宗主〃,诸侯是天子的〃守臣〃。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尊卑、贵贱、嫡庶等诸多差别,并不平等。在邦国时代中后期(春秋时期),尽管天子已不再是最强大的(最强大的是〃霸主〃),却仍然是最尊贵的。诸侯们要争霸,仍然要打出〃尊王室〃的旗号。也正因为此,诸侯国之间的兼并一直被视为伟大的王业。这与希腊城邦的容忍邻邦独立,不愿兼并和扩张,也大相径庭。
其次,就国内体制而言,城邦实行的是民主制,邦国实行的是君主制。民主制的城邦依法选举行政长官来管理国家事务。这些行政长官由公民〃轮流坐庄〃,而且只尽义务,不领薪水。一旦下台,与普通公民无异。比如彼奥提亚的将军帕梅农达斯落选后,就以普通战士的身份参战。君主制的邦国则依礼册立国君、大夫,国君和大夫都是世袭的,而且依礼应由嫡长子承袭爵位。一旦袭爵,则诸侯有国(邦),大夫有家(邑),终身受用。城邦的官员既由〃民选〃,公民当然也有权罢免。邦国的国君既由〃天授〃,则臣民们自然也无权废立。即便废立,也不容一般民众置喙。
不错,希腊历史上也曾有过专制君主(Despot)。但这种专制是不合法的,他们也因此被叫做〃僭主〃,意谓其专权系由僭窃而来。而在中国,无论是邦国时代还是帝国时代,只要是依礼册立的国君,就有专制的权力,不专制大家还有意见,还会恳请君王〃乾纲独断〃。只有臣行君权(也包括使用君主的礼仪)才叫〃僭越〃。这种事情也是有的。比如,用六十四个乐伎排成八行表演乐舞(八佾),是天子之礼。诸侯只能六行,大夫只能四行。鲁国大夫季氏(可能是季孙意如)居然〃八佾舞于庭〃,就是〃僭越〃了。但这事只可能发生在邦国制度即将解体的时候,而且是让遵循古礼的〃正派人〃痛心疾首的事情。比如孔子得知后,就说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话。
第三,就国民身份而言,城邦里的人是〃公民〃,邦国里的人是〃臣民〃。公民是城邦的主人。作为主人,他们有拿起武器保卫城邦的义务(顺便说一句,他们的武器、甲胄和马匹全都是自费的),也有参加邦内议事和审判的权利(也顺便说一句,参加这些工作起先都是不领薪水的,也没有什么加班费、劳务费、出场费)。在伯里克理斯时代,雅典的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对诸如宣战与媾和之类的城邦大事,握有最高决策权、监督权和终审裁判权,这就叫〃主权在民〃。每个公民在公民大会上都有选举权,也都有被选举权,都有可能被选为〃议事会〃成员,也都要轮流参与陪审法庭,这就叫〃轮番为治〃。〃主权在民〃和〃轮番为治〃加起来,就叫〃民主〃。或者准确一点,就叫〃城邦民主〃。
城邦里面不但有公民,还有奴隶。奴隶是没有权利的。邦国里面的臣民却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公民。他不是奴隶,因为有功可以授爵。他也不是公民,因为无权参政议政。即便参政议政,也是奉命奉旨,不是他的权利和义务。因为臣民不是国家的主人,而是君主的仆人。这里说的〃君主〃,还不一定就是国君。国君固然是国内的君主,却又是天子的臣仆。同样的,大夫之于家臣、父亲之于子女,也是君主,是〃家君〃。所以,在邦国时代,〃君〃至少有三种:天下之君、国君和家君。这些〃君〃对于自己的〃臣〃,在理论上握有绝对的统治权,包括生杀予夺之权(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这种君臣关系是不能变动的,不存在〃轮番为治〃;这种君臣关系也是不容颠倒的,不存在〃主权在民〃。
邦国与城邦,岂能混为一谈?
事实上邦国也是更接近于帝国,而不是接近于城邦。城邦是不可能发展为帝国的。所谓〃雅典帝国〃、〃斯巴达帝国〃,其实不过是以雅典和斯巴达为盟主的联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帝国。希腊的城邦也没有一个发展为帝国。其原因,除城邦的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等等与帝国制度不能相容外,还因为城邦不是战争的结果。城邦制度的建立,起因于海外贸易和海外移民。尽管希腊人原本也是蛮族,他们的贸易和移民一开始也难免伴随着强盗行径和海盗生涯,但城邦制度的建立并不能归结为战争。
帝国制度和邦国制度却是战争的产物,是两个蛮族的后裔(秦和周)武力征服世界的产物。帝国是秦王嬴政率领秦军打出来的,邦国则是武王姬发率领联军打出来的。因此,帝国诞生之前,诸侯之间的战争史不绝书;帝国诞生之后,改朝换代也主要靠战争来实现。
当然,希腊的城邦之间也有战争。惨不忍睹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就发生在城邦时代的希腊。希腊最终也要走向统一,变成帝国,但这不是城邦的愿望,因此必须假手于蛮族马其顿人和〃洋化的土著〃罗马人(这是顾准先生的说法)。结果造就的也不是希腊帝国,而是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这就又与邦国不同。邦国制度因战争而起,因战争而亡。它的军事性质、松散结构和那个不可或缺的〃天下共主〃,就是战争的策源地;走向一统和变成帝国,则是它的历史使命。因此,邦国能够而且一定要发展为帝国,因为它其实只是帝国的预备阶段。只不过这个预备阶段长了一点,竟长达八百多年。
其实,从文明初起,经过分散发展,达到统一帝国,〃几乎可以说是规律〃,不能变成帝国的城邦反倒是个例外(请参看顾准先生的有关论述)。但这个〃例外〃却给世界留下了宝贵的遗产,这就是民主与共和。这份遗产至今仍在造福人类,因此就连我们这些东方人,在提起古代希腊时,也不免怀有崇敬的心情,尽管那些城邦不过〃蕞尔小国〃。
历史是公平的。当世界跨入文明时代门槛的时候,它给了东西方两个伟大民族以同等的机会,让它们各自创造了一种国家制度,并分别成为后世的楷模。邦国和城邦,它们一个是帝制的渊薮,一个是共和的源头,但都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邦国制度发展而来的帝国制度,曾使我们民族龙腾虎跃,在世界上独步一时;而城邦制度留下的政治遗产,则在千年之后大放光辉,并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阻挡之潮流。东西方文化和东西方制度的这种〃交相胜〃,其秘密究竟在哪里呢?
我们还是先从西周封建说起。
第一章 天下一统 四 封建的秘密
尽管缺乏足够的证据,但似乎仍可大致推定,邦国制度萌芽于夏,初始于商,成熟于周。事实上后人所谓〃封建〃,指的也是西周时期的那个制度。夏商制度,连孔子都说不甚了然,只能以周制为准(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真正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其实也是周制度和周文化。因此,邦国制度和后来帝国制度的利弊得失,也都是要归于周人的。
与希腊人一样,周人原本也是蛮族。而且,也和希腊人一样,当他们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就已经站在文明时代的门槛上了。这是一个主要依靠农业生产,经过数十代人的默默耕耘,在草莽中悄然兴起的民族。他们忍辱负重,〖贼吧Zei8。Com电子书下载:Zei8。 贼吧电子书〗含辛茹苦,坚忍不拔,筚路蓝缕,开创出自己的辉煌事业和独特文明。这个民族的领导者也都是一些有智慧的人。他们懂得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来提高生产力,懂得如何用怀柔政策来争取周边部落和部落国家的民心,懂得如何后发制人地对付强敌,懂得在力量还不足够强大的时候韬光养晦,终于〃三分天下有其二〃,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夺取了〃天下〃即〃国家联盟〃的领导权。
现在看来,周人对殷人的胜利,是一种文化战胜了另一种文化,即农耕文化战胜了工商文化,人文文化战胜了巫鬼文化。殷人,大约是重商的。而且,按照学术界的一种猜测性意见,正因为他们重商,后世才用其国号…商,来指称〃做生意〃这一行业,并把生意人(贾人)称作〃商人〃(殷人),或用于区别两种不同的生意人(行商坐贾)。殷人也是重鬼神的。他们对鬼神之迷信和崇拜,几乎到了无日无事不占卜的程度。殷人的手工业也很发达。他们不但掌握了,而且很可能还垄断了青铜的冶炼技术。也许,正是靠着技术的垄断、鬼神的恐吓和金钱的收买,再加上刑罚的高压,殷人建立起并维持着他们的霸权。
周人则反其道而行之。《礼记。表记》说,夏道尊命,殷人尊神,周人尊礼,三个民族三种文化,一个比一个先进。所谓〃尊礼〃,其实就是重人事,重伦理,重情感,以礼仪代刑律,以人情代恐吓,以血缘为纽带,以爵列为赏罚。这无疑是比装神弄鬼、杀人如麻更得人心的做法,因此大受欢迎。于是,靠着对内实行开明专制,对外实行怀柔政策,周终于取殷商而代之,并由此产生出一种理论…得人心者得天下。尽管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并不是规律,甚至不过是弥天大谎…得人心者未必得天下,得天下者也未必得人心(请参看本书第六章),但对周人而言,却是所言不诬。武王伐纣,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便是证明。
然而难题也就接踵而来。
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结论,武王克商,事在公元前1046年。但中华大地上的战争,却既不始于斯,也不终于斯。早在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战争就开始了。九黎战涿鹿,炎黄战阪泉,虞舜伐三苗,夏禹伐共工,何曾一日安宁?事实上,在邦国制度诞生之前,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周人最后能够〃得天下〃,也仰仗了那些特别能战斗的部落和部落国家。我们知道,正如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所说,部落之间的战争〃进行得很残酷,使别的动物无法和人类相比〃。原因也很简单,就因为在他们看来,进行掠夺〃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
战争使得手了的部落受益匪浅。靠着这种不劳而获又立竿见影的办法,得手了的部落迅速膨胀起来。与此相对应,部落的总数却在减少:夏禹时上万,商汤时三千,到了周武王的时候,只剩下八百,而且这八百个部落也多半不再是部落,而是初具规模的〃部落国家〃了。如何摆平这些形成不久,还带着野蛮社会习气和遗风,动不动就会动粗动武的〃国家〃,对于刚刚成为联盟或联邦领袖的周人,是一个考验。
这时,武王和他的得力助手周公,便表现出惊人的政治智慧。
他们的办法是赎买,即用封土赐爵的形式来赎买这些部落国家,以及他们的武装力量。这也是老办法。比如周人的领袖季历,就曾被商王封为〃西伯〃。周谷城先生的《中国通史》说,所谓封建,自有部族战争以来,便已有了雏形,但亦只有雏形而已。这个说法,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实际上所谓〃封建〃,原本是野蛮社会武力集团政治妥协的产物,是用分封的形式对部落武力的赎买和对部落联盟的确立。武力虽然是野蛮时代占有资源和分配财富的重要手段,却不是唯一手段。打,有打不赢的时候;吃,有吃不掉的部落。起先,部落之间战争规模尚小,自然不妨把战败者赶尽杀绝。但当战争变成〃世界大战〃时,就不能再搞〃三光政策〃了。于是封建制兴焉。
所谓〃封建〃,其实就是处置战败者的土地和人民。土地,原本是搬不走的;人民,也原本是杀不绝的。那就各安其位,原封不动。要动的是这些土地的疆域和这些土地上的首长。重新划分疆域,这就是封;重新指派首长,这就是建。周人指派的首长,或是先代的后裔(如陈),或是自己的族人(如蔡),或是参战的盟军(如楚),或是异姓的功臣(如齐)。先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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