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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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春风- 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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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锦言迷迷煳煳地睁开眼睛,身子却又往他怀里靠了靠:“嗯,没事。。。。。。你和孩子们就是我的风景。。。。。。我看着你们就行了。。。。。。”

    秦珏笑了,他的小姑娘,说出的话总能令他惊艳。

    这一世,她如行者,他是风景。她随心而行,看前世未见过的繁华荒凉;岁月风霜如四季更叠,他总在她触手可及处,她能感悟他的波澜壮阔,胸有千壑;他能看到她轻舟徐来,走过他的心田。

    看一世风景,共一生缱绻,年少时的心有灵犀,化作岁月沉淀后的情怀依旧。

    罗锦言醒来时,夕阳已经染红了西方天际。

    她揉揉眼睛,有些懊恼,秦珏好不容易休沐一天,她却睡了大半日。

    秦珏见她醒了,笑着拍拍她的脸蛋:“小懒猪,快起来,我陪你去放风筝。”

    对了,说好了今天放风筝,还要吃螃蟹。

    她除了吃了几颗秋李子,就是睡觉,再睡觉。

    可她却也顾不上去放风筝了,她急急忙忙穿了衣裳,回含翠轩看孩子。

    秦珏郁闷,有了孩子以后,和以前真的不同了,太不同了。

    次日,何家果如罗锦言预料的那样,由何家老祖宗的体己嬷嬷,送来了二十四色的礼品,还带来了何家老祖宗的话:“两家的孩子都还小,亲事晚几年再提不迟。”

    这就意味着这桩亲事做废了。

    罗锦言很满意,因此,罗建昌打发人送来几筐鲜莲藕,她除了给三太太、四太太各送了一筐,也让人给何氏送了一份。

    但是几天之后,罗锦言便收到白九娘的飞鸽传书。

    古娆过世。

    罗锦言深深地叹了口气,眼中浮出泪光。

    她和古娆也只见过一面而已,她帮助古娆逃出京城时,还曾幻想过,或许因为这个改变,古娆能够逃过一劫,母子二人在河间落地生根。

    可是命运之手终究没有放过谁,古娆还是死了。

    好在孩子还活着。

    前世时,这个孩子生下不久就死了,可这一世,直到古娆去世,他还活着。

    只是身体很弱,可能是李道子的那些符水所致,这孩子的身体不如同龄孩子。

    罗锦言抽空去了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寺庙,为古娆做了一场法事。

    可是她刚从寺庙回来,便又收到白九娘的飞鸽传书,罗秋海家的那个傻儿子也死了,病死。

    罗锦言抬头看看如洗的碧空,忽然发现自己没有伤心和难过,河间的那些事,于她,终于完全放下了。

    罗秋海家境殷实,可惜人到中年,膝下却只有一个傻儿子,如今儿子又死了,他和老妻伤心欲绝。

    张小小假扮成走投无路的寡妇,罗秋海的妻子去儿子坟上,回来的路上,恰遇张小小抱着“遗腹子”自尽。。。。。。

    大周朝的五皇子,“阴差阳错”做了罗秋海的养子。(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五三六章 燕归来

    直到何大太太和何药离开京城,罗锦言才知道,秦珏不知暗中做了什么,令何道红四处打点,要留在原任。以何道红的资,再稍做运筹,好歹也能捞个兵部实缺,可如果他留在原任,朝堂风起云涌,三年之后他的那些人脉还能不能用上?他还能不能调回京城?那就全凭天意了。

    秦珏睚眦必报的风格和前世一模一样,何道红前世累官至兵部侍郎,一路顺风顺水,若非年龄偏大了,或许就能入阁了。可这一世他晚了三年进京,谁知道他还有没有前世的造化。

    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他把妻女纵容至此,可见也非大才之人。

    罗锦言一点儿也没有替何道红可惜。

    明远堂里的菊花相继谢了时,沈砚回到京城。

    他是回京述职兼成亲的。

    只不过别人述职顶多是在京城置留一个月,他却是要到明年四月才回榆林任上,要在京城待上半年。

    算起来他和秦珏也有一年未见,且,去年他走的时候,罗锦言还没有怀孕,现在他回来了,秦珏已经儿女双全。

    他非要亲手抱抱两个孩子,乳娘们见他上窜下跳的,哪敢把孩子交给他,只好求助地望向罗锦言。

    罗锦言莞尔,笑道:“让伯伯抱抱吧。”

    沈砚高兴得像是得了圣旨,可当乳娘把两个孩子送到他面前时,他又踌躇了,有些讪讪地问道:“哪个是豫哥儿?”

    罗锦言指着湖蓝襁褓里的那个,道:“这个是豫哥儿,大红襁褓的是元姐儿。”

    沈砚嘿嘿地笑:“我还是抱豫哥儿吧,我手粗,别把元姐儿弄疼了。”

    罗锦言哈哈大笑,豫哥儿看到沈砚不但没有认生,反而咧开小嘴傻笑,沈砚大惊小怪地嚷嚷:“弟妹,你快来看,他对我笑了,他不怕我。”

    和秦珏一样,他也没见过小婴儿,豫哥儿和元姐儿已经三个多月了,可在沈砚看来,都是小小的一团儿,粉嫩粉嫩的。

    “豫哥儿,我是你沈伯伯,告诉伯伯你想要什么?伯伯送你一匹小马好不好?”

    小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人,看到眼前这张漂亮得近乎完美的脸蛋,豫哥儿兴奋地咿咿呀呀,沈砚又惊又喜:“弟妹,豫哥儿能听懂我的话,你看,他知道我要送他一匹马,他有多高兴。”

    罗锦言失笑,豫哥儿才多大一点儿,哪能听懂你说话,不过是看到你傻里傻气的,他以为你和他一样,都是小孩子,小孩子见到同类,当然高兴。

    豫哥儿的乳娘却在那里急得不成,好几次欲言又止,罗锦言见到,就笑着对沈砚道:“你那样抱着豫哥儿,他不太舒服。”

    说着,她朝乳娘点点头,乳娘便过去告诉沈砚怎样抱孩子,于是当秦珏过来时,就看到沈砚抱着他的儿子在屋里走来走去,嘴里还唠唠叨叨说着他在卫所的那些破事,豫哥儿不耐烦地又喊又叫,沈砚却越说越兴奋。

    秦珏的脸都黑了。

    喜欢孩子自己生去,抱我儿子干嘛?

    沈砚却像没看到他黑脸似的,见秦珏过来,就笑着说道:“豫哥儿可真聪明,我说的话他都能听懂。”

    能听懂?

    秦珏哼了一声,对沈砚道:“你一个大男人,抱孩子成何体统,到书房去,我有话问你。”

    沈砚嘴里答应着,却舍不得放下豫哥儿:“带着豫哥儿一起去吧。”

    秦珏没有说话,只是阴风恻恻地看了沈砚一眼。沈砚的嘴角抽了抽,你丫至于吗?我不就是抱抱你儿子吗?你就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当爹好玩吗?”沈砚厚着脸皮问道。

    “嗯,还好。”秦珏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虽然当爹了,可是至今为止,两个小家伙还不会说话,更不会喊爹。

    “豫哥儿长得真漂亮,我若是有女儿了,就让豫哥儿给我当女婿吧,你说好不好?”沈砚诚意满满。

    “不好!”秦珏扔下两个字就大步走了,他儿子只有三四个月,就被人肖想了,真是太可恶了。

    “我多出嫁妆!”沈砚不肯放弃。

    “哼!”风中飘来一个字。。。。。。

    沈砚觉得自己没有说错话啊,一年不见,秦玉章的脾气越发臭了。他莫名其妙,小跑着追了过去。

    两人的对话一字不落地听到罗锦言耳中,她笑得弯了腰,秦珏竟然这样小气,平时他更喜欢逗弄元姐儿,罗锦言还以为他偏心眼,没想到听到有人看上他儿子,他竟是这副模样。

    豫哥儿重新被乳娘抱在怀里,一双大眼睛左顾右盼,像是在找刚才的漂亮伯伯,元姐儿的眼睛却又开始打架了,罗锦言从乳娘手中接过她,刚刚拍了两三下,元姐儿就睡着了,红润的小嘴还在吐着泡泡。

    罗锦言忍不住亲亲她,好在日常被人觊觎的是豫哥儿,若是元姐儿这么小就被人惦记着,她不急死才怪。

    元姐儿没有豫哥儿的万人迷,可是她这副憨态可掬的小模样着实惹人怜爱,也不知她长大一点,会不会也这样贪睡呢?

    罗锦言想不出来元姐儿这是随了谁,秦珏是大半夜去泅水的主儿,她虽然不爱熬夜,可也没有这么爱睡觉啊。

    沈砚从书房出来,又跑来看豫哥儿,豫哥儿好不容易才睡了,听到动静立刻醒了,尖声叫着,像是表示欢迎。

    跟在后面的秦珏又一次黑脸。

    罗锦言忍俊不止,打趣沈砚道:“你这么喜欢孩子,等到成亲以后,就多生几个。”

    说完,她又觉可笑,生孩子这种事,哪里是自己能控制数量的,就像她吧,怎会想到能生双胞胎呢?

    沈砚欢快的眸子攸的沉寂下来,好一会儿才自言自语:“我下个月就要成亲了。”

    这日子是去年定下的,罗锦言当然知道。

    “我听说赵明华很漂亮,性格也很温柔,是个良配。”罗锦言说道。

    她对赵明华有印像,的确如她所说,温柔娴静,也很漂亮。

    前世时赵明华嫁的是贵州总兵王月久。王月久大器晚成,苗人暴动,王月久平乱有功,赵极将宗室之女下嫁给他,他比赵明华年长十几岁,三十岁时才娶正妻,赵明华是他的原配。王月久是手握重兵的一方总兵,他的父母或妻子,按律要留在京城,他父母双亡,留在京城的就只能是赵明华。

    夫妻一年到头也难得相见,赵极爱惜王月久是良将之才,为了抬举王月久,后来封了赵明华为郡主,享亲王禄,但直到罗皇后去世,赵明华也没有亲生儿女,孤孤单单一个人住在偌大的郡主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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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七章 留客住

    罗锦言忽然觉得,沉静温婉的赵明华,遇到活泼任性的沈砚,或许会改变前世的命运。

    她对这桩亲事有了期待。

    骁勇侯府和庆郡王都在准备亲事,礼部和宗人府也派了官员和内监协助,可这场大婚的主角之一沈砚,却赖在明远堂里不肯回家。

    “我好不容易才回来,你舍得让我走吗?”

    “以前我也常在你家里住着,那时你也没有轰我,如今你有了老婆,就不要我了?”

    “我在榆林时整日就吃大馒头猪头肉,回到京城尝尝秦家私房菜,还过份吗?”

    秦珏不置可否,懒得管他,沈砚便自己挑了间客房住下。

    罗锦言悄悄问秦珏:“榆林那么艰苦吗?“

    秦珏不屑:“榆林有小京城之称,你说能有多苦?再说,沈砚去那边,带了十几车的东西,仅是厨子就有三个,卫所再苦,也苦不到他的头上。”

    罗锦言笑道:“那他一定是在那边惹了麻烦。”

    秦珏冷哼:“也不能说是惹麻烦,他去陕西,就是为了给别人找麻烦,他不回侯府,就是为了避开京城里的那些人。”

    沈砚是冲着赵宥兄妹去的,榆林虽与平凉相隔甚远,但同属陕西都司和陕西行都司,瑞王父子经营多年,陕西文武官员中,他们的人不在少数,沈砚动不了瑞王父子,却能隔三差五给那些人找找麻烦,沈砚离京时,带了两个幕僚,这两人都是在骁勇侯身边历练多年的,行事沉稳,老谋深算。以至于最近半年,榆林和甘州两大卫所鸡飞狗跳,提起沈砚,个个头疼。偏偏他做的每件事虽然混帐,却又有章可寻,显然不是他这个混世魔王能办出来的。于是很多人暗中揣磨,不知这是不是皇帝暗中授意。

    因此,沈砚这次回京,京城里势必暗涛汹涌,骁勇侯应付这些人轻车熟路,只要沈砚不露面,当爹的全都能给他挡下来。

    罗锦言噗的笑出来,对秦珏道:“等到沈砚再回榆林,赵宥就该想别的办法了。”

    事实上,沈砚刚到榆林,西安有名的永昌号在榆林的分号掌柜黄三,便拜访过沈砚,送上了厚礼,平时也常有孝敬,沈砚回京时,黄三又送了三千两程仪。

    永昌号就是赵宥暗中经营的产业。

    可惜沈世子是个喂不熟的,该吃就吃,该拿就拿,可是却从不把这些放在心上。

    罗锦言听说这些事后,乐得不成,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沈砚听说豫哥儿喜欢听鸟叫,就让人从天桥寻来个会口技的艺人,让秦珏和罗锦言抱着两个孩子坐在屏风后面听口技。

    那人果然了得,把个百鸟朝凤演绎得活灵活现,宛若置身飞鸟遍布的仙谷之中,罗锦言还是小时候看过表演口技的,但比起这人差得远了,她来了兴趣,听得津津有味。

    满月以后,罗锦言就不让乳娘捆着孩子了,此时两个小家伙穿着大红的夹袄夹裤,秦珏和罗锦言各抱一个。

    豫哥儿听到鸟叫不绝,高兴得手舞足蹈,不时地跟着喊上两声,就像是听戏喝采一样,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他见大人们都在笑,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也跟着傻笑。

    豫哥儿在秦珏腿上蹬来蹬去,很有力气,一点儿都不像早产的双生儿,罗锦言莞尔,对秦珏道:“天赐和地养像他这么大时,也没有他力气大。”

    秦珏很得意:“岳父是读书人,我又不是。”

    言外之意是,我的儿子当然随我了。

    。。。。。。堂堂探花郎居然说他不是读书人!

    罗锦言哭笑不得,这时抱在她怀里的元姐儿打个哈欠,小手翘着兰花指掩在嘴上,眼睛半翕半合,显然又要睡觉觉了。

    这么热闹,她竟然还能犯困。

    罗锦言反省,是不是她太懒了,元姐儿随了她?

    这时,沈砚像颗大号夜明珠般凑了过来,没头没脑地说道:“豫哥儿像弟妹,元姐儿才像玉章。”

    他说的是长相吧?

    罗锦言正要开口,秦珏已经不悦地道:“胡说,元姐儿才像你弟妹,你看她又睡着了。”

    这家伙什么意思啊!

    罗锦言哼了一声,佯怒不去理他,却对沈砚道:“等会儿口技演完了,我有点儿事要问问你。”

    沈砚笑着应了,和秦珏抢了豫哥儿,抱到屏风前面,当面去看那人耍口技。

    秦珏便悄声问罗锦言:“你要问他什么事?”

    罗锦言道:“我猜沈砚一定在瑞王府里布了眼线,有件事情想问问他。”

    秦珏没有再问,待到口技结束了,赏了那个艺人,又让乳娘们抱了两个孩子回去休息,罗锦言这才问沈砚:“听说赵宥有位幕僚,近年很是器重,你可听说过?”

    沈砚反问:“你说的是王英吧?”

    罗锦言点点头:“听说他是赵宥从京城带回去的?”

    其实王英是不是赵宥从京城带回去的,全是罗锦言的猜测。

    王英在瑞王府亮相时,与赵宥秘密进京,只相差两个月,而且据说王英一口官话字正腔圆,是京城人的口音,所以罗锦言便猜测,赵宥与王英或是旧识,或者就是在京城相识的,赵宥从京城回平凉时,带着他一起走的。

    沈砚看向秦珏,道:“好兄弟,你没忘了我。”

    他没有想到罗锦言一个内宅妇人,会知道赵宥府里的事,他直觉这是秦珏告诉她的,而秦珏和赵宥一家又无恩怨,之所以打听出这些事,当然是为了他。

    秦珏可不想让沈砚怀疑到罗锦言头上,所以他厚着脸皮默认了。

    当着罗锦言,沈砚说起话来和正常人类无异,甚至还有点端着。

    他一本正经地说道:“那个王英,据说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赵宥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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