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了百来亩,其他说是官家赎买,那些钱我们两年就可以挣回来!”
三叔公呵斥道:“有你胡说八道的吗?”其兄长也慌忙离座,到下席道:“岂是喝醉了,客人在,不可无礼。”
长孙无忌却道:“我家主人,原在关中也有良田百顷,因皇上限田,十去其七,故而才做些买卖。”其实却是想再套些话来,可是那三叔公却是老到之人,只是打个哈哈,长子也依旧言谈不多,次子遭了父兄的责备,也不复多言。
我暗暗向宇文成都使个眼色,他心中会意,举杯道:“我等漂泊在外,得主人如此盛情,不胜感激,在下借主人之美酒回敬,聊表心意。”
宇文成都何等酒量,就是手下侍卫,也都不差,而阿史那氏草原女儿,酒量不亚于中原男子,成心要灌,几个村人如何挡得?不多时,就是三叔公和长子,也已经有了五分醉意,村正和次子更已经是近乎不省,只有村副稍稍好些。
第一百八十六章 微服出巡4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向主人告辞,长孙无忌得我的嘱咐,特地留下百两银子作谢,三叔公推辞几下,终于收下,看着其他人都已经醉了,只好让只有几分酒意的村副送我们。
路上,长孙无忌有意和村副搭讪,那村副也有三分醉意,出门让风一吹,酒劲上头,话也多了起来。
原来这一村,百十户人家,大多姓王,那三叔公是族长,自然也是村中的大户,村正、村副也都姓王,村正家中本有几十亩地,在村中也算富户,平日为人厚道又不失圆滑,人缘不错,村副家中原有十来亩地,还曾经租过三叔公的地,朝廷“土改”,补足了三十亩,故而对“土改”的态度,比之三叔公的儿子自然不同,因为他身手好,平日又好帮人,所以被推举为村副。村中还有几户杂姓,原本都是三叔公的佃户,也是托了朝廷“土改”,才有地种,只是由于宗族观念的原因,杂姓的地,自然偏远而薄瘠,村中旧屋,大多是这些杂姓所居。但是杂姓虽然较贫,因为家中有劳力,衣食尚属无忧。
我们起先看到的一户破屋,却是一对孤老,他们的几个儿女,大多早年夭折,两个儿子好不容易拉扯成人,大业七年大点的儿子被征去辽东,就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又要拉小儿子当兵,小儿子落草为匪,后来被流放去了辽西,早些年两人还可以自给自足,可是现在都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家无余粮,日子可想而知。另外一户,则是一个六十多的老人,儿子前些年病死了,儿媳改嫁,带着个不到十岁的孙女和一个五六岁的小孙儿过日子,自然可怜。
然而这两户还不是最可怜的。村中有户人家,只有一个六十多的老婆婆还算健康,丈夫当年修运河死了,留下一儿两女,倒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天生的“傻子”,还有一个儿子,原本还好,可是因为讨不到媳妇,居然也疯癫了,傻儿子自然也是光棍一条,傻女儿前些年倒是嫁了户人家,不想升了一儿一女,也都是傻子,夫家心狠,将她休了回来,勉强是留下傻儿子,连女儿也不要了,如今一家五口,却只有老婆婆一个人可以劳作,全靠村人周济,勉强度日,因为家贫,就在村外一口破窑里居住。可是就是这样的一户人家,因为家中有两个“男丁”,还得负担徭役………当然是交些代役粮。
除去那家,村中还有一户,却是一个寡妇,原是三叔公一个堂兄的妻子,丈夫过世的早,只留下一个女儿,好不容易养大成人,嫁了出去,却又难产死掉了,五十不到,成了寡妇。前些年,三叔公的二儿子以堂侄的身份,把她的二十亩地拿去“代耕”,原本应允除了赋税,每年再给三百斤粮食,可是实际上,一年不过给百余斤而已,也就够勉强糊口而已。
“朝廷不是让各地都设了赈济的‘义仓’吗?”岑文本问道。
“‘义仓’是灾荒年景才可以动用的,而今可谓丰年,如何动得?”村副道。
“如此,丰年岂非也要有人冻饿而死?”我说道。
村副无奈的摇摇头:“谁说不是?”
我向长孙无忌小声说了两句,长孙无忌掏出几十两散碎银子:“麻烦村副将这些许银钱周济村中几乎贫苦。”
村副感激地说道:“大官人实在是好心!”
别过了村副,我们走在回船的路上,我小声对沈莺说道:“若非你提及,朕真的要以为家家太平了。”
回到船上,我和长孙无忌、岑文本商讨救助孤寡鰥独之事。
第一件事情很好办,就是让宇文成都派了一名侍卫,带着圣旨赶赴梁郡的衙门,将三叔公的次子以“侵占田产”的罪名,处以“杖五十”………看在他家里请客吃饭的份上,已经是从轻发落了,再说,我吃饭也是付了钱的,勒令其退还寡妇田产,并补交几年来积欠的粮食,并加罚一倍。当然,寡妇自己耕田的确困难,所以仍许三叔公的长子代耕,但必须每年给四百斤粮食………二十亩地给四百斤并不算多。
但是其他几件事情就不大好办了。
我原本决定,让“义仓”在平常年景也可以开仓,给贫户放粮,但长孙无忌和岑文本都表示反对………“义仓”是备荒的,如果随便就可以放粮,一来,某些人可以借机中饱私囊………对于遍布天下的“义仓”,官府很难监管,硬要监管,反而可能出现地方官与某些人勾结;再者,对“贫户”一旦界定不妥,可能出现该领未能领而不该领却领了………我想想二十一世纪中国“低保”中的某些现象,的确是不能不虑;第三,可能会“鼓励懒惰”,不利于生产发展;第四,如果真到了荒年而“义仓”无粮,会影响国家的“和谐”。
我于是又提出免残疾人的徭役,这当然是“善政”,岑文本表示赞成,但老成持重的长孙无忌又表示了担忧:对于盲人、肢体缺失的残疾,还好界定,但是聋哑人应该是可以从事生产劳动的,而“痴愚疯癫”,却是最难鉴别,难保某些“刁顽之徒”借机作伪………长孙无忌的话有道理,就是二十一世纪医学发达,在“精神鉴定”上也经常争议………有呆傻等精神病可以不用坐牢,没有的就会判刑,所以嫌疑人中的确不少装疯卖傻的,而被害人一方又往往对真的精神病人也会质疑,更何况在一千多年前的隋代?
长孙无忌的意见,既然国家的徭役并不重,倒没有必要再自找麻烦。
事实也是如此,我不可能在公元七世纪建立起“公平社会”,更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
长孙无忌提出,不妨采取“敬老”的措施:按照户籍记录,年八十以上者,无论男女,均赐“从九品散官”,享受朝廷俸禄………那个时代能够活到八十岁的人寥寥无几,对国家财政并不会造成大的压力;年六十以上者,每人每年可以领取百斤粮食、一千钱的“补助”………这个负担对国家而言也不算重;无子女者,鼓励老人将田地交还给官府重新分配………以前实行人头税,虽然不公平,但六十岁以上者就不必承担赋税,现在实行地亩税,虽然整体上看更加公平,但如果家里只有老人,却还要缴税,对于孤寡老人而言,局部上却反倒更不公平了,官府则每年按上交田亩每亩另外拨给二十斤粮食、二百钱,没有了土地,自然不用再缴粮纳税。
寡妇的事情却难办,当时的社会,虽然不反对寡妇改嫁,但是有一个现实问题,是寡妇不能不考虑的………三叔公那个堂嫂不改嫁,就有这个原因………土地。朝廷授田,是按照“户”给的,男女都有份,可是一旦男人死了,女人如果改嫁到远处………也不一定很远,可能就十几里地,问题就来了………地是带不走的,并且就算能带走,官府和村民也不答应………对官府而言,两户并一户,地就超了,对村民而言,你改嫁与我们村已经没有关系了,怎么可以占着地?可是这些寡妇也有难处………嫁过去,如果那家地不够呢?在人多地少的地方,这是很可能的。再说,寡妇往往拖儿带女,孩子又没有长大,不可能让他们继承亡夫的田地,可是带到新夫家,难免显得地少人多,孩子也难免更受歧视。
我们三个脑袋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什么好主意。
议妥之后,由岑文本执笔,将所议写个“草案”,叫人带回东都,由监国和内阁略加修改,颁布实施。
第一百八十七章 微服出巡5
由梁郡而下,路上走了十天,才到了广陵府,也就是江都………现在的扬州。
扬州是一方都会,得盐、河之利,在当年,繁华犹胜于杭州(余杭府,南京留守不再代管江南东道后,道治便设在了余杭)。
不过,我于扬州,心中终归是有一道挥之难去的阴影。反正江都宫已经做了学宫,便在城外码头旁寻了处安静的旅馆,包下暂住。那玉书是在扬州长大,便做个“导游”,引着我们在扬州盘桓了一些日子。
广陵(扬州)城中,当时虽然还不曾有“二十四桥明月”,但当地富庶,灯红酒绿、莺歌燕舞,却是有的,城中颇多经商大户,那宅院所修,就是东都一些寻常权贵,也比不上。
然而广陵城郊,却是另外一个样子………沿湖沿河,很有些有钱人的“别院”,但更有成片的棚户区,其实这些房子,倒也并不是不堪入住,只是与那些富商宅第一比,反差着实太大。
广陵,因为交通便利,当时已经成为工商业的中心,不仅盐铁漕粮由此转运,还有一些纺织、刺绣的“工厂”。
岑文本和长孙无忌都有些愤愤不平。
但是愤愤不平与愤愤不平却又不同。
“商人出身卑微,靠夺占国家所得之利发迹,炫富耀贵,不知收敛,着实可恶!”这话,是长孙无忌说的。
“商人与工匠走卒,相去未免太过!天下不患寡,而患不均。尤为可恶者,逃漏税款,囤积居奇,巧取豪夺。”岑文本所感,与长孙无忌又有不同。
我心中一笑。那长孙无忌是“高贵”的关陇贵族出身,难免看不起出身比自己差的商人,其中还带有几分妒意。而岑文本,则是旧梁故地的下等士族………比庶族也就高那么一点,感触与长孙无忌又不一样,多少还有些底层的“草根思想”。
但是我却不这么看。
贫富差距是事实,但是限制工商绝不可取。
那些棚户里的百姓,固然在被“剥削”,可是如果“剥削”没有了,他们的日子,恐怕更不好过………广陵也是人多地少比较突出的地方。而且,棚户里那些“工匠走卒”,其实日子比一般农夫,还要少胜一些。
我觉着,中国之所以在十七十八世纪落后,在十九二十世纪受人欺负,就是因为中国错过了“资本主义萌芽”。
轻商,是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关的。
我试图改变轻商的文化,这样,也许可以改变未来东西方的命运。
大隋可以没有,中国必将存在。
“商人只要依法经营,炫富耀贵,倒无不可,国家由商得利,已占年入近半,倒不该说商人无功。至于逃漏税款,囤积居奇,商者固然有过,而官吏之过尤甚,朝廷既然是设了官职,便该尽心尽职,不可懈怠职守,更不可官商勾结渔利!只要吏治清平,自可去弊存利。”
我的态度是很明确的,长孙无忌和岑文本自然不好再说。
离开广陵,过江便是南京,又是一个大都会。
更重要的,是南京有着当时中国最大的船厂。
本来,隋的战船,大多是在东莱建造的,但是随着朝廷建设“大海军”,东莱的造船能力显得不足,于是在南京建起了一座新船厂。
这里,集中了大批优秀的造船工匠,更重要的,是我将“规模化”引入了造船中,“统一设计、统一标准、规模化施工”,大大提高了造船的效率,也降低了造船成本。
所以,我特地“秘密视察”了南京的船厂。船厂是重地,一般人是不可以随便出入的,不过这当然难不倒我,我有工部“七品巡视”的头衔,既不会惊动因应天府尹这样的高官暴露身份,又足以在船厂畅通无阻。
在南京的船厂,三艘排水达到六百吨的“巨无霸”正在建造中………未来南北东三大水师的旗舰。
正月,监国杨侗代替我在东都接见大臣和各路贡使。
皇宫里的消息,仍然是皇上身体尚未康复,在皇后的内宫中休养,每天,御医都煞有介事地跑上三趟,而杨侗每日早晚“觐见”两次,“我”还不时在内宫“召见”尚书左仆射张须陀、内史令虞世基、纳言裴矩这样几个朝廷重臣………当然他们是知道我的去向的,有时还会发出几条“手诏”………一切都只是为了传递一条信息:皇上在宫里养病,但是病情已经好转,可以处理国事。
一切都是为了安定。
而我,则在南京度过了大业二十四年(公元六二八年)的春节。
过了正月十五,我们离开南京,沿运河一路南下,经吴郡到了余杭府。
西子湖,当然是要去的,已经到了农历二月,江南也已经是一派春意。
当然,还有沈莺的老家………吴兴,虽然这里已经没有沈莺的亲人了,沈子方和沈光都在东都,但沈莺母亲的坟还在。
在余杭,我还秘密接见了几个大臣………闽海总督褚遂良、安闽中郎将裴元庆、东海水师大将军张镇周都接到密旨,轻车简从来余杭见驾。
从他们那里,我详细了解了流求………台湾郡、小流求的情况,也知道了林那“私自”出海,苏定方随后跟进,已经占据了几个小岛设置流南巡检司。
我于是给褚遂良下了密令………开发吕宋。
当然,那时候是没有吕宋这个称呼的,我“御赐”了“利隋”的名字。
二月初五,离开余杭,返回东都。
回去的时候,可比来时快多了………离开东都已经三个多月,“病”也该好起来了。
三月十五日,宫中传出消息:皇上龙体康复,将在第二日朝会,接见文武百官。
杨侗卸去“监国”的担子回东宫。我把宇文成都、长孙无忌、岑文本都派到东宫,让他们好好地把这近四个月的所见所闻讲给杨侗。
杨侗这孩子,苗子不错,可是久居皇宫,还缺乏阅历。
为了天下,我要好好磨练磨练他。
四月初一,杨侗奉命微服出巡。借口嘛,依旧是生病。皇帝能混过去的事情,皇太孙自然更能混过去。
卫尉卿沈光也“病”了。
这一次,我把沈光派做了杨侗的保镖,随行的,还有岑文本和东宫洗马李百药,以及三十名从千牛卫、骁果卫、神策军精选的护卫。
考虑到路途遥远,三名御医奉旨随行。
这是一条漫长的出巡之路:由东都北上,经太原府、北京到辽西郡,然后南下返回北京,经过济南府(原齐郡,河南道道治)、彭城郡(今江苏徐州)、广陵府、南京、余杭府、永嘉郡入闽,再由铁牛关入江南西道,经豫章府、庐陵郡、南康郡越梅岭入闽南,而后经南海府(今广州)向西到交趾,再转北经昭通郡入蜀地,过成都府出剑门,取道汉中至西都,仍不许回东都,要向西一直到敦煌,再转道灵武、五原、榆林、定襄、雁门回太原,最后回东都。
这是要让他“周游全国”,并且不得暴露自己皇太孙的身份,要尽可能“体察民情”,“多借宿民家,不可有扰官府”。路上遇到什么不平之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