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王道一的出现,让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用武力解决事情是最次的选择,这个道理白子岳是明白的,但因为他的身份,他妖仙的身份,却只能这般做,因为这是个人类文明为主导的世界。
王道一没有做什么,只是一首诗,一句话,却彻底改写了纯狐一族的命运。哪怕王道一身上没有任何力量,白子岳也要敬佩有加,这是智慧的力量。
更别说白子岳还隐隐的觉得看不透王道一,他六劫雷劫的修为,天下何处去不得,何人没见过?能稳稳压他一头的,且有这种隐隐看不透感觉的人,也不过是八大妖仙之首的银鲨王禅银纱,天蛇王星眸,还有人类中的那位天下第一的太上道宗主梦神机等等这廖廖几人罢了。
“七劫是智慧与道理才能轰开的大门。原来如此。”白子岳隐隐有所悟,附身的獒犬人性化的轻叹一声,却有些怅然,知道归知道。但能真正悟透和明白才还有千里之遥啊。
……
王道一,洪易,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杨桐六人喝着黄云酒越来越放的开。酒这东西是最容易增益朋友间感悟的好东西,只见杨桐与景雨行吟作了两首以雪,梅为背景的诗后,气氛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之后洪雪娇,景雨行,甚至也稍稍喝多了点的洪易也随后创作了几首雪与梅的诗篇。
但因为有了王道一的那首‘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珠玉在前,他们五个都不甚满意,虽然他们所作诗篇,在平时想来至少也是中上层次的佳作,但如今醉意微熏下,是不想自欺欺人的,终归是有些差距的,五人也记不清是谁开的头,叫嚷着让王道一再作两首应景佳作。
就连一旁偷喝了几口酒,半醉的三只小狐狸们也凑热闹的在一旁唧唧啾啾的嚷嚷起哄。
王道一也喝的不少,半醉状态下,那是一个放荡,豪放的打着酒嗝狂笑几声,将另一个世界两首最着名不过的咏雪咏雪诗吟诵出来。
“我~~嗝!我~~我在,花~~花果山上,曾~~嗝~~曾阅过一本无名古卷,上有两首雪、梅佳作,堪称是千古绝句,今个咱高兴就~~就给你们见识见识,也别扯~~扯什么雪好,还是梅好,都~~~都一样~~嗝~~”
“又~~~又是无名古卷,别听他的,肯定是他自己所作的,他之前就有几篇佳作,比如那句‘绿衣捧砚催题卷,伴读书’……他非要说是别人的,问他是谁的,他又吱吱唔唔不知道是谁所作,非要扯出了什么无名古卷上瞧到的,道一兄,你可别告诉我,那一首‘屋外西岭两尺雪,漫漫寰宇一片白’是别人所作吧?”洪易略有些大舌头的插了下嘴。
“呃……这,这到不是,这确实是我所作。”
“那,那这首‘黄云新煮酒,红泥小火炉’呢?”
“呃,这,这其实吧,黄云新煮酒是我所创,可后面,后面……”没等王道一解释,这首诗是他改编了开头的同人山寨诗,另外四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八卦趣事一样,纷纷的嚷嚷起来了。
“噫~~~~这,‘绿衣捧砚催题卷,伴读书。美也,美也,美极也,好美景也,回去定让我家那几位侍妾换上绿衣,红袖。”杨桐一听到这句诗,当即是双眼发光,这又是戳到了他这位世子的潮点,他身为亲王世子,身份高贵,除了当今太子,年轻一辈的谁的身份能压过他一头?钱,权,势,哪个会缺,这吃喝玩乐练武打猎,肯定是他这样高等权贵二代的必不可少的,自然的生活中也缺不了美人抚琴弄诗的柔美,不然玉京城中那些青楼才女也不会那么吃香,要知道二十年前,洪易的母亲势去隐藏身份,可不就是当是青楼中的最美最有才的一位才女吗?可见这文人圈子中对才女美人的追求喜爱了。
……………………
第27章 雪梅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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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句‘’当真是道尽了他们这些文人雅士,上等圈子的风流韵味,而且此诗句还没有丝毫淫~~秽气息,却又说尽了才子佳人间的风流韵事,当真是高雅无比。
“妙啊,妙啊,王兄不愧是海外来的异域雅人,这才子美人的事情,用这句诗道尽矣。”景雨行听的也是双目放光,不过眼角一撇洪雪娇,美人在旁却不好多说这个,他可还没有侍妾的,但与圈子里的权贵也时常逛逛青楼的,只是为了理国公和武温侯府的联姻,他在洪雪娇面前还是尽量要讨好她的,所以可不像杨桐那样的激动反应。
另一旁洪雪娇和永春郡主听了也不生气,实在是此诗确实极美,事实上这事也是一位古代女诗人所作。越是有才情才气的女子越是对这句诗没有抵抗力,男人想才女,才女何尝不想才子呢。都是憧憬,无非男女。
于是两双美眸如水,佩服崇拜的看着王道一,那眼神,就差冒几颗星星就能冒充棒子脑残粉了。当然这不是黑棒子粉,只是棒子粉最脑残……我去,这又黑了,哎,怪我怪我,都几十年了,还对棒子的事情耿耿于怀……本尊当真是太过分了,连这凡人时的碎念念也全斩给了我。王道一碎碎念的如此想着。
“这‘屋外西岭两尺雪,漫漫寰宇一片白’也极为贴切嘛,有道气,有诗情,此等佳作也是王兄所作啊?佩服佩服!王兄,能让你自称是千古绝句的诗篇,快快道来,我们等不及了。”
“是极,是极,王兄,你是海外之人非我大乾人士。也不用忌讳在乎我们这世子郡主的身份,只管道来,便是说的差了,也无妨。今日兴致一起来此西山打猎巡游,能结交你这样的朋友,还听到‘’,‘能饮一杯无?’这样的诗句,已是我们大幸事了。”杨桐一个兴起。端起一碗黄云酒送到王道一面前,轻轻一碰又是喝了一碗。
“小~~~”杨桐看到三只也是半醉的小狐也分不清谁是小菲小桑小淑了。“小狐,快快来将酒满上。”只是他唤了好几声,也没用,三只小狐喝的醉熏熏的,趴在酒桌上,唧唧啾啾的也说着胡话,其中一只小狐听到杨桐的唤声条件反射的要来倒酒,可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又倒下去了。
“哈哈……你这小狐酒量太差了。太差了,也罢,也罢,我自己来。”
一旁的仆人倒是想上前侍侯,但这时却是不敢,领队的护卫与管家上去拉住告诫,这正是主人兴致高兴的时候,仆人上前倒酒和小狐狸倒酒,那种意境可就不一样了,就算小狐不倒酒。可气氛意境还在,若仆人上去了那就破坏了雅事,暴怒的杨桐等人会活活撕碎了他们这些没眼色的仆人的。
“好,好。这酒好啊,那我就酒先来一首,唔,这首诗叫‘雪梅二’”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
“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
却见他一字一顿的吟诵读出这首雪梅二,有雪梅二,自然有雪梅一,而这雪梅二已经是难得的上等佳作矣。
杨桐景雨行这两人虽喝的多,却都是练武练到了颇高的境界,此时虽有些醉熏之意,神智可没有半分不清楚,细细在嘴中重复咀嚼了一遍这首雪梅二,念叨完后,不约而同的大声惊啊了一声,两只手啪啪的拍着手掌。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哈哈哈哈哈……景兄,难怪王兄说不管雪好还是梅好,都是一样,说的太对了,哈哈哈哈……”
“没错没错,我爱梅,杨兄爱雪,总是争执不下,但却忘了,这梅花虽香,若没了这雪,怎能显的出梅花的高洁,若雪景中无梅花幽香在,却又太过清冷,而若是没有我等诗篇应景,那就是太俗气了。这诗当浮一大白,浮一大白啊。”景雨行也学杨桐一般,倒满一碗黄云酒,畅饮起来。
不知不觉间,众人喝酒也忘了时间,此时已接近黄昏,恰好此时昏黄的天空又轻轻下起了雪,虽大,却不急,后面那句‘日暮诗成天又雪’,再贴切不过。
再看洪易,杨桐,洪雪娇,永春郡主,景雨行五人,在此时听着这诗,再看那屋前的梅花树上花朵与雪花争相绽放,如同春天一样艳丽多姿,生气蓬勃,幽然生香。
恰好应这‘与梅并作十分春’。
一时间,此时无声,唯有三只小狐还在那唧唧啾啾的趴在桌子上说胡话。
“美极美极也,但这只是雪梅二,还有雪梅一呢?这雪梅二已如此之美,但还称不上千古绝句,还有雪梅一呢?莫非那才是千古绝句不成?”洪易开口说话了。
王道一轻轻呵呵一笑,对着众人摇头摆手道:“莫急,莫急,雪梅一,这便吟来。”
“世人皆争论梅与雪,杨兄爱雪,景兄爱梅,各有争执,但这雪梅一,却足以让后人息了这纷争。”
当即也不卖关子直接吟出了这一首在主世界现代华夏千古流传的雪梅诗。
却见他抑扬顿挫的再次吟诵: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呼~~~嘶~~~~呼~~~~嘶~~~~呼~~~
此千古绝句一出,立时众人再无动静,唯有风雪之声,天地之间,众人的呼吸似也没了,唯余风雪声。
这首华夏千古雪梅诗,跨越了时间空间,甚至跨越了世界,在此地吟诵出来后,一种难言的意境笼罩着所有人。
此时无声胜有声矣。
白子岳静卧在雪地中,听到这诗,再看这雪,这梅,这天地。在这种意境下,心境不一样了,原来这天地在眼中也不一样了啊。
“我也曾见过无数回梅与雪,怎的今个才发现原来这天地间的景色如此秀丽,不在险峻,不在巍峨,只在这人生中常见的四季中呢?”
……………………
第28章 《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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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子岳精神念头越发沉醉,他没有喝酒,可他的念头却有些醉了,六劫雷劫的鬼仙念头,却在这诗与雪,梅之景中醉迷其中。
这何等可怕?就是七八劫的造物主也做不到让他沉迷念头,他的念头会被毁灭,会被打击,会被击败,但不可能如此这般。
醉迷与此的并不只是白子岳,就连吟出这诗的王道一本人也被这诗伴雪梅之景勾入了若有若无的沉醉之中,其他人,洪易,洪雪娇,永春郡主,还有杨桐与景雨行身后的那些仆人护卫们,有一定才学根底的,都醉了下来。
第一个从这种若有若无的意境中清醒过来的是王道一本人,这不意外,他此时虽是凡人,但毕竟本质境界不是凡人。
第二个却不是在场修为最高的白子岳,而是洪易,此时他刚一清醒,魔怔似的冲进了屋里,抱起屋内的笔墨纸砚,来到酒桌旁,挤开酒桌上的空酒坛,将一个空白画卷铺好,砚台摆好,也来不及倒水,直接倒了黄云酒水来研墨,磨出浓浓黑墨,嘴巴一舔毛笔尖,沾上墨水,还是挥毫泼墨,奋笔急书,居然就做起了画来。
洪易福至心灵般的将刚刚那若有若无的意境,画了出来,只见那画卷中的黑白山水画中,三间庐舍,一群仆人作背景在身后,五六人围着酒桌,还有三只醉酒的小狐,火炉,煮酒,赏雪,赏梅,天际下着雪花,屋外梅花与雪花绽放,似天边还有极远的天地,此画刚刚作成,洪易又丢掉画画所用的毛笔。换了一个更小的画笔,沾上墨水,在画作左侧空白提起了序,大略的写出了今天之事。还有梅雪之争,再后,是在画作右侧下方提笔将这两首诗写了出来,诗上分别作明:雪梅一,雪梅二。
最后又为此诗画题了名《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最后,在诗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洪易。
画作一成,洪易虚脱一般倒在了一旁,拿起了酒坛,喝起了酒,在倒下前还将毛笔递给了王道一。
“道一兄,此画是我所作,此诗却是你所作,当在旁签名。”
王道一双目如神如电。什么话也没说,越过虚脱的洪易,接过毛笔,在洪易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王道一。
踏踏踏踏……的小声踏雪声传来。
只见那最大的那一只獒犬走了过来,正是白子岳所附身的这一只,他走过来时,杨桐洪雪娇等人也陆续被清醒了过来。
杨桐,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四人顿时一惊,还有身后暗中保护的几个武道宗师级的护卫,都看出了这獒犬眼神的不同,那居然有着灵性灵光。不再是畜生,当下景雨行厉声急呼道:“这是鬼仙,鬼仙附体才有的手段,阁下是谁?”
“小辈,倒有些眼力……我来这西山只是来探望纯狐一族好友,发现你们几个跑来这打猎。还好你们几个没做什么事,哼,不然今天谁也走不出西山……莫要惊慌,你们这几个小辈还不能让我出手,杨拓和洪玄机在场还差不多。”
“莫要挡我路,能在此地亲眼目睹并听到这两首千古雪梅绝诗诞生,而这姓洪的小子又机灵的画出了刚才的意境,这画与诗的主人都签了字,我这见证者,可不能错失了这热闹,这可是日后可流传千古的美谈佳事。”
那白子岳所附身的獒犬,像人一般临时开了喉舌穴窍,说起了人话,话说完后,无视了众人的注目礼,来到画桌前,停了下来,獒首又细细的评赏了一遍画作,似乎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意境又浮现了。
“好诗,好字,好画,还将刚才那种意境画进了三分,这诗画当真是想抢走啊……只是这种事却太伤风雅了,也罢,也罢,我便提笔作个见证,也不枉我来这一趟,当真是大幸事矣……”
獒犬只有爪子,怎能握笔?但见它獒首一凝,看向桌上王道一刚刚签完字的毛笔,那笔无声息间飘浮起来,像是无形中有人握住了它,随后也在画上挨着王道一的名字,写出了它的名字,白子岳。
“噫,这字,嘶,这字好生奇特,笔迹瘦劲,至瘦而又不失其肉,转折又见藏锋,何等雄奇!这是你的字?你所独创的字体吗?啊,是了,是了,能作出这般千古雪梅诗的人,心中自有雄奇沟壑,妙也,妙也,光是这字就不虚此行了。”
白子岳提完字,刚想直接离去,可眼睛看到了王道一的字后,当下就吸住了眼睛,为何?因为王道一所用的毛笔字,正是华夏最有名的宋皇宋徽宗所创的瘦筋体。
当年宋徽宗,笔法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这字体‘天骨遒美,逸趣霭然’极具强烈色彩,可谓是‘如屈铁断金’。是现代书法界必学的一种书法。
王道小学生时期学毛笔字,那是羡艳极了这种美字,可惜,他那时性格跳脱,没心思下毅力练字,长大后,又是忙于上班工作挣钱,字也就那样了,不能说丑,那也差不多了。
一直到王道成为无限超神空间之主,修为日深后,在地球的日子里,闲时就恶补恶练回了这字体,终于在书法上的功力达到了常人难以岂及的境界,不说是大宗师级,那也差不多了,再说了大宗师级的书法家可没有像王道这样修为这么高的,元神期高人,练个字一天的功夫比凡人一年的功夫还要离谱。
今日签名,他下意识的写下,却是用的这瘦筋体书法,让没见过这种字体的白子岳又是一阵叹服。
白子岳的惊叹引得杨桐,景雨行一阵好奇,但因为对这未知附体鬼仙的忌惮,都暂时不敢上来,只好强按住好奇心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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