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去。
郭凯森就算不服气,也知道这个理由占得住脚,结果在尖兵的人选上,他又一次输给了丁尘,被丁尘抢了两个名额。
这一下整个队伍就分成了两部分,前面的尖兵当中双方的人数是三比二,公寓少一个人,但是丁尘明显处于领导地位。
后面的大部队当中,双方的人数比例虽然变得更加悬殊,但是在郭凯森看来,他们一路上只能跟在丁尘屁股后面吃灰,活都让尖兵干了,实在体现不出自己的领导地位来。偏偏他既没有人可以和丁尘竞争,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取代丁尘的尖兵方案,所以只能很郁闷地跟在后面。
郭凯森和李响是熟人,虽然关系未必多好,到底彼此熟悉,所以赶路之余,看着队伍前面几个人隐约的背景,向李响说道:“你们来了不少新人。”
他说的新人当然是指丁尘和罗格。丁尘在旧城高层人员当中算是大名鼎鼎,如驴贯耳。就算郭凯森不认识他,也听过他的名字。相比之下,罗格就是纯粹的新人了。
罗格不但是公寓六个人当中唯一的女性,也是这支队伍当中唯一的女性。
郭凯森倒并不会小看罗格。公寓那边既然能把她派出来,肯定是相信她的实力,而且看罗格背着金属弓,手持03式自动步枪的样子,有点眼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这个身材健美相貌清秀的女孩子很不好惹。说实在的,刚刚看到罗格的时候,旧城这边的男人们很有一些动心的。毕竟旧城虽然有数千人口,但是像罗格这样充满中性美的女人仍然非常少见。绝对算得上是稀缺资源。
只是看到罗格一身武装到牙齿的装备后,绝大部分人立刻就打起了退堂鼓,知道这妹子太费,一般人养不起。
旧城也有一些自动步枪,但是很少会让人使用,因为自动步枪对子弹的消耗量太大,旧城既没有足够的子弹让枪手接受训练,也负担不起使用自动步枪时的消耗量,所以这些枪基本只能当摆设。就连徐水东出门,都不会带这种累赘的武器。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能带着这种枪出门的人,通常都是对自己很有信心的人,相信自己可以用有限的弹药迅速解决战斗。
所以郭凯森看到罗格和郑宇都拿着自动步枪后,很是吃了一惊。
他当然认识郑宇,知道这孩子有一手掷标枪的绝活,远程战斗力爆表,倒没想到他居然也开始用枪了。看他拿枪的样子,也不像是临时凑数。不过像他这样有一技之长又还年轻的战士,就算在旧城这边也是要重点培养的,所以在郑宇身上出现什么变化都可以理解。
而罗格能跟在丁尘身边充当尖兵,自然也有相当的战术素养。
赶了一天路后,郭凯森就已经得出了结论,丁尘和罗格肯定接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而且绝对不是公寓能够训练得出来的。
他当然不知道罗格只是在去电厂来回的路上和丁尘学了一点皮毛,连丁尘认可的最低合格水平线的边都摸不着。也看不出丁尘在担任尖兵时的一举一动到底有什么深意。但是并不耽误他猜测两个人的身份。现在主动和李响搭话,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听到郭凯森的话,李响笑了一下。就算是旧城,也凑不出五十多台自行车来,所以这支队伍都是步行,但是随队有三辆人力三轮车,用来驮运给养。
叶添龙的商队车多人多,所以只能选择沿公路前进,这不但让郭凯森等人省去了辨别道路的麻烦,也让三轮车有了用武之地。有这三辆车在,每个人的负重明显减轻,像李响这样本来体力就很好的人,几乎感觉不到疲劳,完全可以边走边聊天。
他知道叶添龙说的新人是指谁,点头说道:“他俩都是今年新来的。”
“从滨城来的?”郭凯森突然问道。
两地的高层都知道程斌的商队来自滨城,也知道滨城从前是个军事基地,有很多职业军人,即使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那里仍然保持着完全军事化的管理风格,几乎全民皆兵。这也是滨城的人口和设施远远不如正规的聚集区,但是仍然能够跻身地方重要势力当中的原因。
所以郭凯森一旦确认丁尘和罗格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事实,立刻就把他们和滨城联系了起来。
他一直知道苏樱很喜欢叶黛,这一次过来的时候,苏樱甚至违背程斌的意思,带着王破丢下商队跑到公寓去住,让徐水东挽留商队的计划只成功了一半。
但是那只是私人之间的关系,苏樱再倾向公寓,她也只是商队的副职,能给公寓带去的好处有限。但是如果滨城方面真的决定派人进入公寓协助他们提高战斗力,那就完全是另外的局面了。这也许就预示着滨城已经不再满足于偏安一隅,开始向着内陆渗透了。
第136章 LOL和DOTA()
李响倒没想这么多,这也是他和郭凯森不同的地方,公寓的规模比较小,人际关系也更简单,他只需要专心做好自己负责的事情就行,所以也没那么多胡思乱想的习惯。
他疑惑地看了郭凯森一眼,心想滨城的人怎么可能跑到这种小地方来?他不知道郭凯森为什么这样想,同时也不觉得丁尘和罗格的来历有什么值得保密的,于是摇头向郭凯森说道:“丁尘是自己来的,罗格是上次难民迁移时来的。”
他并没有告诉郭凯森,罗格其实是公寓买来的。因为对于公寓来说,有一技之长的人地位会高一些,而在这些人当中,战士的地位则是最高的。既然公寓的人已经接受了罗格是一名战士的事实,那么至少战士当中没人会在意她的身份。这个理由也很朴素,人家都肯为公寓卖命了,自然是真心实意的兄弟姐妹。
而李响这个公寓战士们的直接领导者就更不会拆自己下属的台了。
郭凯林倒是知道上次难民到达的时候,公寓买了一批人,不过他的联想能力有限,怎么样也想不到罗格其实是在加入公寓后的这段时间里,才跟着丁尘学到大量战斗技巧的。而公寓其他人只所以没有表现出同样的战术素养,则是因为丁尘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根本没有参加过公寓战士们的集体活动。而和罗格有过同样经历的郑宇限于兴趣和阅历,并没有像罗格一样学到那么多东西。
这么多东西都猜不到,郭凯森自然也不会相信像罗格这么强的战士会被人当货物卖掉。要是花钱能买到这种水平的战士,那些强大的势力早就统一世界了。
所以他听到李响的回答后,很是吃了一惊,皱眉说道:“你们的运气这么好?”
李响也觉得今年的运气不错,就没有注意到郭凯森话里那浓浓的怀疑味道,反而很真诚地点头附和道:“是啊。”
郭凯森没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转头看了李响一眼,正在心里琢磨李响是不是故意说反话的时候,突然看到李响看着前面停住了脚步。
郭凯森顺着他的目光向前看去,发现前面的五个尖兵已经停了下来,自己手下和丁尘一起担任尖兵的刘驰正飞快地跑了回来。
本来在行军途中充当尖兵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跟着丁尘一起当尖兵就更辛苦。因为丁尘的活动范围相当大,这一路走过来,丁尘行走的里程几乎相当于大部队当中普通士兵的两倍,如果再考虑到这是在相同时间内完成的,就更加让人叹服。
本来郭凯森派出的第一批尖兵里没有刘驰,不过那一批三个人对丁尘很不服气,丁尘跑一百米他们绝不跑九十九米,所以一个上午就都累趴下了,其中一个的腿还抽了筋。看着他们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郭凯森只好换人,刘弛这才有机会顶上去。
刘驰的年纪不大,和“三儿”是好朋友。不过“三儿”算是力量专精,枪法不怎么样,并不适合这种战斗任务,而且徐水东喜欢“三儿”的憨厚,通常也不会让他离开自己的身边,所以“三儿”这次没来。
“三儿”这个人一向佩服强者,所以虽然被丁尘轻易击败,提起丁尘的时候却从来没有怨言,而且不止一次和刘驰说过,有机会要跟着丁尘学功夫。所以耳濡目染之下,刘驰对丁尘自然也没有先入为主的看法。有机会和好朋友的偶像一起行动,他还非常高兴。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在尖兵当中不但很听丁尘的话,而且还很注意向丁尘学习。丁尘也不吝于指点,抽空还会教给他一些技巧。知道了丁尘为什么会在路上作那么多看起来没什么作用的事后,刘驰行动时的目地性也变得明确起来,不用像无头苍蝇一样跟着丁尘转,体力消耗也就相应降低,这个时候是队伍当中除了丁尘之外,体力保持最好的人了。
相比之下,罗格虽然会的东西比刘驰多,但是她毕竟是个女人,体力要差一些,背着弓箭和弹药也不比刘驰的负重少,所以这个时候也有点走不动了。
刘驰跑回来,是通知郭凯森和李响的。丁尘建议队伍休息一下,他要去检查一下旁边山林中的那座瞭望塔。
郭凯森对丁尘喜欢指手画脚这个习惯相当不满意,故意不看李响,向刘驰说道:“他又想干什么?”
刘驰看出郭凯森的不满,缩了缩脖子,解释道:“他说那里的视野开阔,可能有敌人的哨兵。”
“神经病。”郭凯森骂道:“他想去就自己去好了,为什么要我们停下来等他?”
李响咳了一声,在旁边劝道:“大家走了一天,也都累了,趁这个机会休息一下也好。”
郭凯森虽然看不起公寓,对李响还是要给一点面子的。听他这么说,迟疑了一下,向身边的人下令道:“休息一小时。”
听到命令的众人发出一阵欢呼声,纷纷停了下来,在路边找地方或坐或卧,有人还拿出干粮和水,开始补充能量。勤快一点的则跑下公路去收集柴火,打算生火烤干粮烧水。
郭凯森的体力还好,再说他也不用自己背包,所以倒也没有像手下人那样急于休息,向李响抱怨道:“这家伙和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也这么多事吗?”
李响好脾气地笑了一下,说道:“小心点总没错。”
郭凯森摇了摇头,接过身边人递过来的水壶,坐到已经替他放好的马扎上,向李响摇头说道:“不是我说你,对下面的人不能太惯着,不然你就等着翻天吧。”
李响看着郭凯森的作派,心里很不以为然,指了指公路下的树林,向郭凯森说道:“我去方便一下。”
看着李响走下公路,郭凯森身边伺候他的人低声说道:“不识好人心。”
郭凯森看了说话的人一眼,心里虽然赞同,却仍然训斥道:“再乱说话就滚回去。”
那人连忙点头赔笑,表示自己一定知错就改,改完再犯。
郭凯森喝水的时候,丁尘已经端着步枪下了公路,钻进了山坡上稀疏的树林当中。罗格提着步枪,跟在他的身后,在罗格身后不远的地方,传达完命令回来的刘驰也跟了上来,再远一点,郑宇也没有休息,提着枪追上来,打算替换罗格,让她去休息。
刘驰的两个同伴则懒洋洋地原地停了下来,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歇脚。
说实话丁尘现在已经有点后悔了,看到旧城派出的这些人时,他立刻就想起了一个四字成语——乌合之众,仔细想想,还能再想起一句著名的台词,“有组织无纪律”。
很明显,旧城这边的人根本没有经受过任何军事训练,哪怕是不那么正规的训练都没有。整个就是个民团。别说没办法和苏樱商队里的人比,就连公寓的战士们,因为常年狩猎需要互相配合,都比旧城的这些人更有组织性和纪律性。
本来他还指望郭凯森这个指挥官能有点样子,结果发现这位也是个绣花枕头,除了派头足,一点真才实料都没有。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想着派出尖兵搜索,反而对于自己的提议很不高兴。
当时丁尘就想撂挑子不干了,跟这么一帮猪队友一起上战场,和给对方送人头也没什么区别。他觉得叶添龙的敌人叫LOL肯定是弄错了,完全应该叫刀塔才对。自己这些人则是主动跑上来给人家送全杀的。
第137章 预备指挥员()
不管丁尘怎么想,临阵脱逃的事他也干不出来,所以即使非常不看好这次救援行动,他仍然只能先作好自己能做的事,最多在情况不妙的时候带公寓的人脱离战场。这也是他不避嫌疑地坚持把罗格带在身边的原因,和李响等人比起来,罗格显然更需要保护。
公路离开旧城后,就逐渐进入山区,现在众人两侧都是有着茂密树木的山包,相对高度不算大,但是连绵成片,严格来说应该算是典型的丘陵地带。
为了防止森林火灾,通常在林带都会修建瞭望塔,便于护林员监视整个林场的情况。现在丁尘的目标就是这些瞭望塔当中的一座。
看着丁尘在林地间灵活移动的身影,罗格大口的喘着气,有些绝望地放慢了脚步。她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跟得上丁尘的脚步,所以一路上很注意保存体力,只是没有想到差距会这么大。丁尘的体力似乎永远不会枯竭一样,跑了整整一天都看不出累的样子。
发现丁尘并没有慢下来等自己的意思,罗格就干脆赌气似的放慢了脚步,等着郑宇跟上来。
先追上来的是刘驰,后面才是郑宇。刘驰本来就是尖兵,身上没有多余的负担,通知郭凯森之后就回来了,动作当然更快。而郑宇在接到休息命令后,还要放下背包,所以慢了一步。
刘驰的样子也没比罗格好多少,他的体力虽然更好,但是刚刚跟丁尘学了一下午的时间,对体力分配的掌握还远远说不上熟练,额外的消耗也更多。
和所有年轻小伙子一样,刘驰对罗格也很感兴趣,而且这一路走来,他发现丁尘和罗格之间似乎没什么特殊的关系,这也让他在罗格面前的行为更加大胆起来。
他追上罗格后,一面喘气,一面向她伸出手来,“我帮你背弓吧。”
罗格身上的负重除了步枪就是弓箭,在刘驰看来,步枪她肯定不会交给自己,帮她背弓箭还有希望。
罗格看了他一眼,板着脸说道:“不用。”
基本上罗格对除了丁尘之外的任何人都这样不假颜色,所以刘驰也不在意,耸了耸肩,看着前面丁尘隐约的背影说道:“他可真能跑。”
“注意观察四周。”罗格对小鲜肉没兴趣,更不想浪费体力聊天,所以冷冷地提醒道:“还有别把上了膛的枪口对准我。”
刘驰缩了缩脖子,觉得有些尴尬,然后就看到郑宇追了上来,很自然地靠到了罗格的另一侧,伸手说道:“我帮你拿枪?”
罗格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把步枪的保险关上,递给他说道:“你还能跑得动?”
“小意思。”郑宇满不在乎地说道,其实他喘得也挺厉害,只不过在心上人面前憋着而已。当然他这样说倒也不是吹牛,这种程度的负重行军和上次进山去电厂时差了一个数量级,而且走公路也比山路要轻松得多。主要还是刚才看到刘驰出现在罗格身边时,他心里产生了危机感,一口气追上来才打乱了呼吸节奏。
他接过罗格的步枪,把它大背到背上,这才向刘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刘驰。”刘驰知道郑宇是公寓的人,不过看到罗格刚刚拒绝了自己的好意之后,竟然肯把步枪交给郑宇,心里自然很不是滋味。他学着大人物们的样子,向郑宇伸出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