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斯在旁边越看越奇,发现丁尘身上的东西很多自己从来都没见过,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塑料袋。”丁尘说道:“到了末世,你才会发现那些无法降解的东西有多可爱。”
他又从小盒里面拿出一根前端带针头的输液管来,把它的后端插进塑料袋里,紧紧缠住接口后用一个木质的夹子夹住。递给叶黛说道:“拿着。”又转头向身边的人说道:“谁穿得多,我要一条裤子。”
这时已经有人拿来了他要的棍子,其实就是两根被野猪撞断的小树树干。丁尘拿回自己的短风衣,里面向下铺在地上,又折了两段树枝塞进袖子里,这才分别把两根木棍按在上面,从两侧小心的卷起来,正好把塞了树枝的袖子卷在里面,袖子当中的树枝夹在衣服和树干之间,可以增加摩擦力,让他的简易担架能够承受一个人的重量。
作完这一切,他抬起头来,疑惑的问道:“我要的裤子呢?”
身边的几个人都不明白他想干什么,所以虽然听到了他的要求,也没有人行动。这时看出他不像是在说笑话,不禁面面相觑。
老爹伸手指了一下,“你和他胖瘦差不多,你脱。”他不知道丁尘要干什么,只好先按照裤子的正常用途来考虑。
被选中的倒霉蛋愣了一下,明显有些抗拒。霍斯知道大家的衣服都不宽松,冬天还能裹皮草,夏天能穿的衣服就不多了,所以很多人都是真空上阵,这个家伙不肯乖乖听命,多半是脱了就光屁股了。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吧。”他里面套了一条四角裤头,虽然一样不好看,好歹能够遮羞。
丁尘也没客气,接过他递过来的裤子,把两条腿套进木棍中,在短风衣的下面又接出一截来。
他的身量很高,穿在他身上的短风衣披到张伟身上就能过膝盖了。但是要用短风衣做成的担架抬张伟,总不能把他的头搭在担架外面,所以还得再接一段。也用衣服的话很难和他的短风衣配合好,不如直接套裤子方便。
担架做好后,丁尘几个人一起发力,把张伟抬了上去,这才发现他身下的土壤都已经被血液浸湿了。
丁尘让张伟微微侧躺,把盛着肠子的饭盒盖固定好,然后又把饭盒放到张伟的身边,接住从肚子里流出来的血,示意身边的人过来接住,叮嘱道:“快满了叫我。”刚才准备的输液器就是为了干这个的,但是首先他得先接够足够的血液。
也不知道张伟的运气是好还是不好,伤得这么重,腹腔动脉却并没有破,不然的话他早就死了,只是肚子里流出来的血一直不停,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出现失温症状了。
不用丁尘吩咐,这时已经有人自发的脱下外衣盖在张伟的身上。霍斯问道:“接血干什么?”
“给他再输回去。”丁尘说道:“希望这能让他多撑一会。”
说完他向刘弛摆了摆头,弯腰抓住一侧的担架头,说道:“我们抬他回去。”
刘弛是负责背包的,在这些人当中肯定体力最好,所以他直接叫刘弛过来,免得一会换人耽误时间。
老爹这个时候已经明白丁尘要做什么,立刻简单的吩咐了一下,让朱煜带几个人留下来处理野猪,自己也拔腿跟了上去。
第10章 叶黛的感慨()
重进玉米地之前,丁尘又露了一手输血的技术,看得大家目眩神迷,惊为天人,当然没注意到他那支输液管是重复利用的,完全不符合卫生标准。
路上还有了一个插曲,主动替换叶黛守在张伟身边接血的男人看到饭盒里的血已经够多了,回头问丁尘怎么把输液器接到饭盒上。
丁尘差一点仰天长叹,就这智商也想给美女献殷勤?你直接倒到连接输液管的塑料袋里不就行了?
身为两支队伍当中唯一的女人,叶黛并没有留下来,也跟在担架旁边照顾伤员。这个时候丁尘才有工夫仔细打量她,发现这位居然是个很漂亮的年轻女性,肯定比卡洛要年长一些,不过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
事实上公寓这里的人不用化妆品,日常露天劳作的机会又多,皮肤老化得很快,所以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丁尘判断叶黛最多也就是二十四五岁。
能跟着队伍一起出来巡视,证明叶黛有相当的战斗力。这一点从她身上携带的武器就可以看得出来,除了弓箭之外,居然还有一把短刀和一个小小的圆盾。显然她并不只承担远程攻击。
快到公寓的时候,他们遇到了推着板车赶回来的郑宇一行。李响也跟了过来,一起的还有一个中年男人,这个人就是医生,名叫李翼笙,医术是和他父亲学的,算是祖传老中医。
因为路况不好,板车会很颠簸,所以张伟仍然被抬着走,只不过换成了李响带来的人,也让丁尘和刘驰休息一下。
说实在的从杀猪到现在,丁尘还没有机会休息,就算体力好也开始觉得疲劳了,刘驰看起来也没比他好多少,交出担架后一直在甩胳膊。
李翼笙看到张伟的伤势的时候吓了一跳,听说是丁尘处置的伤口。趁着丁尘退到人群外面舒展肢体的机会凑上来问道:“你是医生?”
“当然不是。”丁尘说道:“你不是医生吗?”
“我只解剖过兔子。”李翼笙为难的说道:“它还没撑到手术结束。”
丁尘一愣,低声说道:“至少你知道应该怎么作。”他拍了拍李翼笙的肩膀,“我看好你。”
把张伟送回公寓后,老爹留了下来,换成李响带人回去收拾那只野猪。现在天气炎热,野猪肉放在阳光下很快就会变质,能早一点弄回来就能少损失一点。丁尘也跟了回去,他的背包和弓箭还在那里。
这队人推了两辆板车,还带了两个陶罐,到了地方才知道,这两个罐子是用来盛猪血的。动物血液当中含有大量微量元素,特别是钠离子。公寓这里没有食盐来源,全靠和商人交换,能省一点是一点。据一起跟着回来的郑宇说,天好的时候,他们还会去湖边捞浮游生物晒干后磨成粉当调味品,可见对美食的追求并不因为文明程度而改变。
回到土坡下的时候,朱煜已经带着人把野猪的内脏清理出来,正在剥皮。李响带来的陶罐没用上。
看着撒了满地的猪血,李响很惋惜,这段路的确长了一点。
直到这个时候丁尘才知道刘驰背的那个大包里装了什么玩意,那里面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一个陶罐,只不过比李响推来的这个要小一些。同样的容器朱煜的队伍里也带了一个,目地就是为了狩猎后及时放血的,可惜这头猪大了一点,两个陶罐只接了一小部分,大部分都浪费了。
猪身上很少有没用的东西,所以大家七手八脚把剥了皮的野猪大卸八块,然后装车运回,就连内脏都没扔,简单处理一下后也带了回去。两辆板车上都堆起了肉山也没能装下,只好每个人又背了一些。
折腾完这些,回到公寓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丁尘跟众人又把猪肉搬进楼里,让女人们接手进一步处理。据说楼里有地下室,温度很低,可以长时间保存食物,可惜没人邀请丁尘下去看看。连这个地下室到底在哪都没有告诉他。
丁尘对公寓的秘密也没什么好奇心,好歹他连空间站都待过,什么世面没见过?估计这里能让他吃惊的也只有落后程度了。
搬肉的时候,已经有人给运输队准备了热水,一排水盆摆在楼前的空地上,干完苦力的男人们都脱光了膀子蹲在水盆旁边用一种黑乎乎的粉状物清洗身体。
丁尘没去凑那个热闹,走到空地一侧堆放大块木料的地方坐到一段圆木上,向身边不远处看起来已经坐了很久的叶黛打了个招呼。
也许是因为今天丁尘表现足够突出,叶黛对他倒也不算冷漠,点了点头,算作回应。
“他们为什么不回家洗澡?”丁尘奇怪的看着空地上正扑腾水的男人们。就算有性别优势,也没人能好意思全脱光了开涮,显然不如回到房间洗澡舒服。
“当然是因为他们都不愿意收拾浴室。”叶黛说道:“这多方便。”她了一眼因为忙碌了一天而显得风尘扑扑的丁尘,“大多数男人都是很懒的。”
送完伤员后,她并没有再回去收拾野猪,所以这个时候全身上下已经收拾干净了,甚至换了一身衣服。
她仰头看着天边的弯月,低声说道:“张伟死了。”她说道:“我当的助手……我们没能留下他。”
丁尘愣了一下,迟疑着抬起了手,想了想没好意思拍到她肩上,只好安慰道:“他的伤太重了。”
“不对。”叶黛说道:“是我们缺少足够的药品和仪器。”她看着丁尘,“你处置得很好,但是接下来的事情我们没有作好。”
丁尘看着她,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好保持沉默。
过了一会,他才说道:“你学过医术?”
“和李翼笙一起跟他父亲学的。”叶黛悠悠说道:“我父亲希望我作个医生……或者工程师。”她说道:“他是工程师,这里的很多基础设施都是他主持改造的。水车、沼气,从前还有电。可惜他死了之后,没人再知道应该怎么作。”
丁尘点了点头,“他一定很了不起。”
“再了不起的人都会死。”叶黛说道:“当危险来临的时候,他救不了自己。”
“所以你选择当一名战士?”丁尘问道。
“所以我选择当一名战士。”叶黛低声说道:“我不想掌握别人的生死,只想能够决定自己的生死。”
后来丁尘才知道,叶黛的父亲是这里上一任的首领,就像现在的老爹。他死于一次袭击。
第11章 免费晚餐()
叶黛看起来没什么兴趣聊天,丁尘也很识趣,没有等到美女开口赶人就主动告退。
因为餐厅里正在处理猪肉,所以热水所剩无几,丁尘没能实现泡热水澡的愿望,拿冷水冲了个战斗澡就算完事,好在公寓水管里的水是直接用水车从河里打上来的,大夏天的一点都不凉。
这个时候他大概明白了为什么男人们要在楼下洗,这是知道回去也没有热水,还不如在院子里省事。
洗过了澡,他又把贴身的衣物洗了一下,换了昨天晚上穿的行头,抱着洗过的衣服下楼去晒。
楼下朝南一面的空地上埋着几根铁柱,上面拉了铁丝,有人在上面晾晒衣物。今夜看起来星光灿烂,应该不会下雨,正好晒衣服,这样明天又能穿了。丁尘身为一个大老爷们,很不幸没有随身多带换洗衣服的习惯,一共就这两套,要是明天再出个三长两短,他就没衣服换了。
楼下洗漱的人群早就连盆都不见了,让丁尘奇怪的是,院子里居然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他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还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自息”。
他正往铁丝上挂衣服的时候,就听到有人高声叫道:“谁在哪?”
丁尘回头看了一下,楼顶上探出一个脑袋来,他仰头说道:“我晒几件衣服。”
“你是新来那个?”那人不确定的说道:“你怎么没去餐厅吃饭?”
“开饭了吗?”丁尘还是下午处理野猪肉的时候跟朱煜他们吃了一块烤肉,这个时候还真有点饿了,本来想着自己回房间去弄点吃的,这时听了头顶上哨兵的话,顿时改了主意,“我这就去。”他说道:“要我给你送吃的吗?”
“卡洛已经给我送来了。”那人说道:“快点去吧。”
丁尘答应了一声,手里却仍然不紧不慢的把衣物都抻平挂好,确定用夹子夹紧了,这才停下来,正想回楼里去的时候,听到屋顶上的哨兵又问道:“听说是你杀了那只野猪?”
丁尘抬头看了看他,说实在的,公寓楼虽然只有五层,但是这样仰着脖子说话也挺费劲,特别是丁尘完全看不清楼顶上那人的样子,只有月亮背景下的一个黑影。
“是我和郑宇一起杀的。”他说道。
“别开玩笑了。”那人说道:“那孩子毛还没长齐呢。”
“我觉得这两件事没有必然的联系。”丁尘很诚肯的说道:“我要去餐厅了。”
“去吧。”那人说道:“有时间能让我看看你的刀吗?”
丁尘摆了摆手,走进了楼里。
他没想到餐厅里会有这么多的人。
事实上他刚才从楼上走下来出去晒衣服的时候,就听到了从餐厅里传出的喧闹声。但是没有想到这里居然会有上百人,恐怕公寓里的人全都跑到这里来了。
餐厅里的几张桌子上都摆满了一盘盘热气腾腾的菜肴供人们自行取用。墙角的桌子上则堆满了刚出锅的馒头和面饼,没加过漂白剂的面粉微微有些发黄,但是仍然不耽误它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让丁尘觉得食指大动。
看到丁尘走进来,郑宇兴奋地迎了上来,问道:“你怎么才来?刚才我到你房间去找你,你不在,跑到哪去了?”
“我下去晒衣服了。”丁尘有些弄不清状况,迟疑着站在门口四下打量。
郑宇没给他犹豫的机会,拉住他的手就往里面扯。“快过来。”他说道:“刚才我们还提起你。你那一刀可真是帅呆了。”
“你喝酒了?”丁尘有些莫名其妙,心想你当时恐怕没机会看到我出刀。他看到了桌子上和人们手中杯子里有颜色可疑的液体,也从郑宇的身上闻到了一阵阵的酒气,只是没想到这里居然会有酒,要知道无论在什么时候,酒类都要算是奢侈品,他并不认为公寓的人有足够的粮食来支撑这项消费。
郑宇没想到丁尘是在猜测酒品的来源,大着舌头说道:“喝了一点……没关系,果酒是不醉人的。”
他说的这话丁尘一点儿都不相信,因为看起来郑宇现在就有点喝高了。
郑宇拉着他走到靠近吧台的一张圆桌旁。有人看到他们走过来,让出了一个位子。丁尘看到朱煜和霍斯、郑泰他们都在。可能是餐厅太小放不下这么多人的缘故,所以椅子都被撤掉了,只有吧台那边还保留着几个高脚凳。一群半大的孩子在人群中嬉闹穿梭,他们看起来不被允许喝酒,但是手上脸上都是食物的残渣。
一路走来,丁尘发现很多人都在看他,大多数人看他的目光都差不多,善意的微笑当中带着掩饰不住的好奇。
有人塞给他一个玻璃杯,里面盛满了淡黄色的液体,带着浓烈的酒香。
“这是苹果酒。”霍斯趴在丁尘的耳边大声说道:“山那边有一片果园,吃不了的水果都被酿成了酒。”
然后他大声叫道:“先让他吃点东西。”
他和丁尘说话的时候,很多人都向丁尘举起了手中的杯子,所以霍斯连忙出面阻挡。
他用一把小刀从桌子上的一大块肉上切下一小块。用小刀戳起来递给丁尘,“先吃点这个,免得一下就喝醉了。这玩意很好喝,但是后劲很大。”
肉炖得有些老,也没什么佐料。不过丁尘从来都不是美食家,自然也不会挑剔,一口就把整块肉都吞了下去。
吃了两块肉,又跟着大家稀里糊涂的喝了几杯酒。人多嘴杂,他甚至都没听清楚这些人说的是什么。公寓这里的人说的普通话有一点口音,说快了丁尘听着很费劲,如果说话的人舌头再大点,基本就得连蒙再猜了。
正乱的时候,老爹走了过来。
看到老爹出现,霍斯等人这才放开了丁尘。老爹拉着丁尘走到吧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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