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那里有几个女人对自己应该很有一点意思,如果自己不是那么挑剔的话,其中一个也是可以接受的。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居然把从河边带回来的东西都扛进洞里来了,实际上这些东西都应该在洞外处理完之后再搬进来。由此可见,刚才他离开叶黛身边的时候有多慌张。
反正也已经扛进来了,丁尘干脆把他们扔到一边,蹲下来专心消灭叶黛为他准备的食物。
看起来叶黛很用心,树籽粥也还算了,里面一股浓浓的人间烟火气,不用桑桑来,丁尘都可以顺着它找到夫子了。看起来叶黛在这方面没加什么天赋点。
倒是准备好的熊肉烤得外焦里嫩,而且已经切成了很细小的肉丁,放到嘴里不用怎样咀嚼就可以咽下去。
丁尘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种说法,说人们喜欢吃肉,其实只是喜欢享受肉类在口腔当中被咀嚼时的感觉。丁尘觉得这位专家一定有命,不信你让他吃肉的时候在嘴里嚼完了别咽直接吐掉,看他会不会很享受。所以他很享受叶黛为他准备的肉块,一定都不觉得不能充分咀嚼有什么可惜之处。
如果愿意民,丁尘的饭量可以很大,实际上能吃能饿也是他从前那支部队的特点,毕竟即使是重视后勤补给的PLA,也没办法在每次降下作战的时候都带上炊事班。与其把希望寄托在就粮与敌上面,还不如在出发前多吃一点来得实在。
填饱了饥肠辘辘的肚子,丁尘这才扛着本应该留在洞外的东西又走了出来。正好看到叶黛已经清洗完了熊皮,正在费力地把它拖到山坡的阴凉处准备风干。
丁尘连忙走过去接手这项工作。叶黛这次并没有和他客气,很痛快地放手。她虽然好强,但是也很清楚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区别,像这种人肉起重机的工作,她是不会去竞争的。
做完手里的工作后,叶黛回到洞里用树叶捧了一把肉丁出来,坐在阳光下看丁尘从一段桦树干上把皮完整地剥下来。
看着这个树皮圆筒,叶黛觉得很奇怪,“这是什么?”
“你不觉得它像水桶吗?”丁尘问。
叶黛觉得很难理解,因为她用过的水桶都是有底的。
于是丁尘用尖端烧硬的木棍戳死了一头土狼,把皮蒙在树皮筒里,让它变成了有底的桶。从此他们有了提水的容器。
第二天,丁尘制造出一把石斧,开始用它来代替黑刀砍树。
熊肉开始发臭,丁尘把两端削捡的树枝弯曲后埋在肉里,在河里捉了一条大鲶鱼。
第三天,丁尘用树枝在洞里扎了一个笼子,外面糊上厚厚的软泥,然后在里面点火,烧出一个土坑,赶在熊皮发臭之前解决了两个人睡觉的问题,从此告别了每天睡地板的悲剧。
等到丁尘用树枝编出两个箱子,还制造出石质锤子和凿子,又用它们做了个很难看的桌子之后,叶黛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想在河边一直住下去,安心过二人世界了。
现在两个人配合得已经很默契了,每天上午的时候丁尘出去寻找食物,叶黛留在山洞里看家作饭。下午的时候丁尘制作家具和狩猎工具,傍晚时分再出去设置陷阱,晚上回来两个人联床夜话,相拥而眠。日子过得别提多有规律了。
“联床夜话,相拥而眠”这两个词是丁尘说的,按他的说法,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自然就是“联床”。火坑太小,叶黛睡觉的时候经常会挤丁尘,偶尔会挤到丁尘的怀里,所以说“相拥”也不算错。
可怜叶黛一个工科生,肚子里的墨水有限,虽然觉得这两个词不像什么好话,特别是从丁尘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脸上那贼忒兮兮的样子,很值得让人怀疑,不过却找不出有效的理由来反对。
想想反正这里只有两个人,就算丁尘在口头上占自己的便宜,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于是也就由他去了。
到这个时候叶黛还根本没有察觉到,她已经默认丁尘可以占自己的便宜了。
当然丁尘这段时间虽然过上了有人管饭的日子,其实每天也不好过。洞里本来就不大,他烧的火坑只够两个人并卧。每天美人在侧,却不能动手动脚,也实在是难为了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每天早上丁尘睡醒后都会早早的起床出去,就怕叶黛看到自己一柱擎天的壮观景像。
一转眼七天过去了,叶黛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可以拆掉布条了。但是仍然没有寻找他们的人出现。
叶黛曾经跟随丁尘到河边去过,看到丁尘在他们上岸的地方用树枝扎了一个大大的箭头指向岸上。如果有人过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个人工制造的物品。
但是很显然,并没有人走过来看到它。
昨天晚上,两个人就已经商量过了,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今天一早就开始返回公寓的征程。所以天一亮,叶黛就爬了起来,和丁尘一起收拾随身的物品,而不是像平常一样再睡个懒觉,等着丁尘准备好早饭叫她。
丁尘把安装了石质枪头的长树枝用藤条捆在一起,这是他受到郑氏兄弟的启发,制造的标枪,用来代替他常用的弓箭来进行远程攻击,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成短枪用。
叶黛则从洞底新挖的地窖里把他们这几天里储备的食物拿出来,包括一些风干的肉条和和干果、野菜,以及二十多个大小不同的鸟蛋。
在这一周里,叶黛已经确定跟着丁尘可能会遇到一千种死法,但是绝对不会饿死。进了树林,这家伙就像回家一样,轻轻松松就能找到各种各样可以入口的食物,虽然大部分味道不佳,有时候还相貌可憎,但是至少可以填饱肚子。唯一让叶黛感到可惜的是,丁尘没办法弄出盐来,他们可以把动物血煮熟来补充盐份,但是没办法分离出盐来,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嘴里都没什么滋味。
丁尘倒是曾经找到过一种带有辣味的植物,可以把汁液抹在肉上烧烤入味,但是这种植物很少见,几顿就吃没了,两个人只好恢复吃白食的日子。
丁尘用一根从柳树嫩枝上剥下来的茎管从石坑里把剩下的凉开水导入蛇皮袋里,然后小心的扎好开口,挂在脖子上。他做的那个水桶里面已经装满了水,但是这些水扔掉可惜,所以也要找包带走。
这已经是他捉到的第三条蛇了,最早那条捆缚过叶黛的蛇皮早就已经发臭扔掉了。
叶黛从洞里抱出一只小兔子,这是丁尘前几天掏兔子洞时的战利品,大兔子在逃跑的时候被丁尘当场干掉,后来进了两个人的肚子。这只小兔子是唯一束手就擒的,所以完好无损,当时丁尘说要优待俘虏,把它留了下来。叶黛养了几天之后,就舍不得杀死吃肉了,这个时候要离开,总不能带着,只好放掉。
她留恋地看着小兔子慢慢钻进草丛,向丁尘说道:“这就走吗?”
丁尘看了看生活了一周时间的山洞,向叶黛耸肩说道:“梁园虽好,非久恋之家。走吧。”
第32章 鞋印()
如果没有GPS导航,你要怎么做才能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回家呢?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依靠地图,当然也可问路。但是很可惜,这两样现在丁尘都用上不,他没有地图,也没有人可以问路。所以他只能自己找路回去。
既然他们是被河水冲下来的,那么沿着河向上游走就是一个稳妥的办法。当然更好的办法是造个独木舟从河里往上游划,怎么来怎么回去,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思路。
在这个方案当中,除了需要造一艘独木舟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划船的速度比水流的速度快。
丁尘也许可以造出一艘足以搭载两个人的独木舟,但是绝对没有信心能把船划得比水流更快,他是伞兵,又不是扎古,身体里没有八稻真气,干不出逆天的事情。所以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沿着河岸老老实实地往上走。
从理论上来说,沿着河岸走并不会比在河流当中划船距离更远,前提是真的可以一直沿着河岸走。
但是通常来说,河岸两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地形地物阻碍通行,特别是在雨季,河道两侧经常有因为水位上涨而泛滥出河床的情况,即使水退下去,也会因为水资源过于丰富而形成大片的沼泽湿地,不但很难行走,而且隐藏着无数的危险。所以丁尘和叶黛实际上并不能沿着河岸前进,所谓的沿河行走,大多数时候连河水都看不到。
他们离河岸最远的时候,甚至连河水流动的声音都听不到。
这已经是他们上路后的第三天了,按照丁尘的估计,他们已经走出了三十多公里,这里指的是他们走过的路程,并不是河流的长度。
说实在的,三天走三十公里,绝对不是一个值得夸耀的速度,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一天也能走出这么远的距离。但是丁尘总是非常谨慎,他每天利用大量的时间来补充食物和淡水,而且总是早早的就开始考虑住宿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一天能走出十公里,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如果是叶黛刚刚受伤那会儿,恐怕还达不到这个速度。
昨天两个人遇到了一片浓密的树林,林中还有过膝的积水。丁尘不愿意贸然钻进不知道有多大的林子里,于是两个人选择了绕行,结果越绕越远,居然钻进了一片大山里。
丁尘的军刀柄上有指北针,倒也不用担心迷失方向,只是按照他的估计,今明两天他们所走的大部分路程恐怕都是冤枉路。
赶路的时候,叶黛都是紧跟在丁尘身后的。她的手里拄了一根丁尘制作的标枪,茅尖向上当做手杖。按照丁尘的说法,这样有助于节省体力,而且三角型支撑也更加稳定。
她对于丁尘行进的速度并不是毫不在意,要不是相信丁尘的能力,她简直都要怀疑丁尘能不能作一个合格的领路人了。不过丁尘对此的解释是,反正公寓就在那里,他们只要一直走,总有到达的那一天,所以现在只要保证两个人有一直走下去的能力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冒险。
叶黛承认丁尘说得对,但是她仍然希望赶在雨季结束前回到公寓。因为雨季结束后,商队就要来了,她还想交易一些东西,错过的话,就得等明年春天了。
爬上一个山坡后,丁尘停了下来,再次用指北针确认方向。叶黛担心地问道:“我们会不会离河太远了?”
“所以明天下山后,我们要先找到河才能继续赶路。”丁尘说道。
现在他也有些后悔,早知道会绕出这么远,昨天就直接钻林子了。不过比起茂密的树林,他其实更在意的是林中的积水。没人知道积水下有什么,涉水而行不但危险,而且还会拖慢行动的速度,食宿也更困难。这才是他不愿意冒险的原因。
他抬头看了看太阳,“我们得找地方准备宿营了。”
虽然按照叶黛的判断,此时刚过正午,但是这几天她已经习惯了丁尘的小心谨慎。而且丁尘口中的宿营地也不是那么好找的,他们出发的第一天,丁尘就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找到一处可以安身的地方。
“今天还打吊床吗?”叶黛问道。
说实在的,连着睡了两天吊床之后,叶黛已经开始怀念山洞里的火炕了。
丁尘嗯了一声,他当然明白叶黛的意思,实际上他也不愿意在野外露宿,这种条件下很难充分休息,而长时间休息不好会让身体的各项机能下降。通常情况下,丁尘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选择一个地方停下来休整几天,但是看叶黛的意思,她显然不会愿意这么做,所以丁尘只好尽量保证他们每次休息时的质量。
他抬头看了看天,那天的暴雨停息之后,天气一直都很好,不但阳光充足,就连云彩都很少。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向叶黛问道:“像前几天那么大的雨很常见吗?”
叶黛侧头想了想,点头说道:“每年都会有那么几个。”
“都在夏天?”
“差不多吧!”叶黛说道:“这里的雨季很长,所以商队都会避开雨季。”
听到这个,丁尘很感兴趣,他知道在这个时代有一些特别的人,他们会携带着各种生活货物在各地沿途兜售和交换,由于交通不便,这些商人们通过不断交换商品,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暴利,可惜丁尘自己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他们什么样?”丁尘问的,反正赶路的时候也没什么事情,两个人又不能做爱作的事情,聊天还算是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项目。
叶黛想了想,正准备组织词语来描述的时候,突然看到丁尘停了下来,蹲下身子仔细察看脚下的草丛。
这荒山野岭的当然不可能有现成的路,公寓门前那条高速路是从前的国道,修建标准很高,所以能留存到现在。但是山路就不一样了,就算是从前修的盘山公路,这么多年没有人养护也早就废了,再不要说需要走的人多了才能形成的小路。
所以两个人一直都是在浅草丛中穿行,这也是叶黛一直只能跟在丁尘身后的原因,看不清的地方总有很多危险,丁尘对危险的敏感程度显然要比叶黛强得多,他不当尖兵谁当尖兵?
叶黛已经遇到过几次这种情况了,知道这是丁尘有所发现,通常这样做过之后,丁尘都会发现一些猎物。
所以她很熟练地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不动,免得干扰丁尘的判断。
丁尘没有察看太久,他站起身来,向四下看了看,转身向叶黛很严肃地说道:“这附近有人。”
这还是叶黛第二次见到丁尘如此严肃,上一次是他拔穿过自己胳膊的木刺时,那次被他结结实实摆了一道,说好数到三,结果他连一都没数就下手了。
想起这件事,叶黛本能地觉得丁尘又要捉弄自己,顿时也跟着紧张起来。他倒不怕丁尘把自己怎么样,但是很介意自己变成别人的乐子。
她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好离丁尘远一点,怀疑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丁尘伸出食往地上指了一下,示意她自己看。
于是将信将疑的叶黛就在丁尘指出的地方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脚印。
“这是一个鞋印?”
“没错。”丁尘点头说道:“这是一只鞋的前脚掌。”他看了看叶黛套着草鞋的赤脚,皱眉说道:“除非你们这里的野兽也穿鞋,否则这就是一个人留下来的,而且就在今天。”
第33章 哨兵()
叶黛没见过穿鞋的野兽,所以她很确定留下这个鞋印的是一个人。
她也学着丁尘的样子,蹲下身来仔细观察,然后疑惑地向丁尘问道:“这不是草鞋印?”
丁尘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她的看法。
公寓这里的人平日里大多穿的是草鞋,偶尔也会穿布鞋,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缺少结实耐用的鞋底。
商队每次过来,都会带来几双像丁尘脚下军靴那样的皮鞋,但是价格通常很高。很少会有人舍得交换,叶黛有一双父亲从前留下的皮鞋。但是一直舍不得拿出来穿。比如这次知道要在雨中行动,她就直接穿草鞋出来了。都是在外面跑习惯了的人,脚丫子没那么金贵。
当然虽然说是草鞋,但是最下面的鞋底仍然是木质的,用细绳与鞋面相连。鞋内还垫着砸软后的干草。踩起来也很舒服。缺点就是防寒性能不好,也不够结实耐用。
叶黛脚上的鞋在落水后,就被冲掉了。现在穿的还是在岸边等候的时候重新编出来的。要说起来,叶黛编草鞋的手艺相当不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