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案情经过,和刘璋之前了解到的,并无多少出入。
“对于本案案情,被告方有无异议?”法曹问。
“无异议。”支谦答。
“原告起诉被告何种罪名?”法曹再问。
“我方控告被告,杀人致死罪。”
“好。现在,原被告双方,进入答辩提问环节。请被告律师先提问。”杨阜开始主持双方答辩。
刘璋站了起来,“我想问原告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这位大神,你和被告认识吗?”
“认识,那和尚就是附近传教的,经常见,也经常舍些斋饭给他,所以认识。”
“那你们在街上相遇,是被告先和你搭讪,还是你先和被告搭讪?”
“额那天急吼吼的去找郎中,哪有时间和他废话,是他先拦住了额,问额有啥子事,额就说娃儿有病了,闹腾的厉害,这不麻溜去找大夫的嘛。然后,他就说给他瞧瞧看看。结果,额娃儿就死了。”
“你知道他以前有给人看过病吗?”
“额没见过,但是额听说过,说是和尚可厉害可灵验了,好多人的病都是他治好的,所以额才把娃儿交给他治,没想到,他竟然是个骗子,把额娃儿给害死了。”
“我想问被告,原告刚才说的可属实?”
“属实。不过,和尚不是骗子,和尚没有要害人。”
“你先别急着分辩,我再问你,你是哪里人氏,以何为生?”
“和尚祖籍月氏,灵帝时迁入大汉,先是挂靠在洛阳白马寺,主要在京畿一带弘扬佛法。后来京畿生乱,才来凉州。和尚皈依我佛,自然是以奉养我佛为生。”
“奉养我佛为生?我佛可有赐你衣食?说明白些,别说那乱七八糟云山雾罩的。”
“…,和尚乃游方僧人,自然是以化缘为生。”
“和尚可有习研过医术?外间所传你治病救人,灵验无比,可有此事?”
“和尚确有学习过医术,弘法世间,一些小病小灾,多也顺手为之。外间所传,想来是因为和尚助人,不求钱财,所以信众多为之宣扬,所以才口口相传。”(未完待续。)
第36节 化6()
(求订阅求支持)
“你既明知原告正急着去找郎中,何以还要主动为之医治?”
“和尚看那孩子,似是伤寒之症,和尚有些偏方,也曾奏效,所以才拦下救人。”
“和尚提出救人时,原告可有出言拒绝或者反对过?”
“未曾有过。”
“和尚是如何诊治的,急症发作时,和尚又是如何应对的,原告当此时又是如何反应的?”
“和尚看那孩子,脸红目赤,呼吸短促,于是除去他身上衣物,以湿巾擦拭身子多次,并颂经祈福,祈祷佛祖保佑。等到急症发作,和尚回天无力,唯有祈福。当时这位女施主,也有与和尚一起,祈福。”
“原告,和尚说的可属实?”
“属实。”
“那就是说,和尚提出要给孩子诊治,你未曾反对?”
“民妇是不曾反对,因为他说他能治好额娃儿,所以才信了他的话。”
“你不会是贪图和尚治病不要钱吧?”
“怎么会。那可是额儿,性命攸关。”
“他说他能治好,你就信了?”
“额当然信了,不是都说和尚不打诳语吗,再说了,都说和尚治病非常灵验的,有佛祖保佑的。所以民妇才让他治的,结果他把额娃儿给害死了。”
“也就是说,和尚开始救治之后,你再没提出去找别的郎中,或者去医院?”
“。。。,没有。”
问到这里,刘璋觉得问的差不多了。
“法曹大人,我的问题问完了。”
“现在由原告律师开始提问。”
于是原告的律师开始发问。
原告方的律师,可以由原告自己花钱请,也可以由官府指派。一般性的案件,都是由官府指派律师,提出公诉。
“谢大人。请问和尚,当时救治地点,离本城新建的医院有多远距离?”
“…,约有两条街,数百丈远吧。”
“急步速行多久能到?”
“大概要一刻钟吧。”
“请问和尚,是故意在医院附近游弋,还是确实是恰好路过?”
“…,和尚不明白你的意思。”
“那我换个问法,你最近是一直在这医院附近传教,还是刚好就是那天路过那里?”
“和尚弘扬佛法,自然不是蜻蜓点水,最近几天都在姑臧城,没有说故意要在医院附近。”
“那你前一天,是不是在医院附近?”
“…,是。”
“再前一天呢?”
“…,是。”
“和尚觉得,你的医术,比之专门从医的医生来说,何者更为高明?你的医术比之医生郎中何如?”
“…,不如。”
“请问原告,你同意和尚被你儿子看病,是因为不舍得花钱,还是因为相信和尚能治好你儿子?”
“当然是相信和尚能治好额娃儿。”
“你知不知道,和尚不是医生,替人看病其实是违法的?”
“额也是刚刚才知道,额以前可不知道。”
“孩子病故以后,和尚是直接离开了,还是做了些什么?”
“额娃儿咽气后,那和尚说,额娃儿去侍奉佛祖去了,让我不要悲伤,然后念了一会经就走了。”
“和尚,原告说的可属实?”
“…,属实。”
“法曹大人,我的问题问完了。”
“好。本庭第一轮辩论结束,休息一炷香时间,接下来将进行第二轮。现在控辩双方,可以到前面来,进行庭前合议,其他人等,可以休息,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
第一轮辩论结束,刘璋表现平平。
其实刘璋没干过这活,要真论起来,未必比专业干这行的律师出色。
“主公,你看,接下来该…”
“你是法曹,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过,法庭还是要注意到判案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如果能促成和解的话,那是最好。”
“控方有什么意见?原告有没有什么特殊诉求?”
“回主公,回法曹大人,原告当然是想法庭尽快判决嫌犯罪行,尽快执行,好消除心里的怨恨。刚才主公说想要和解,被告是个和尚,能拿出什么东西出来和解?我看很难。”
原告律师说的没错,被告是个和尚,身无长物,想要和别人和解,也拿不出任何赔偿出来,别人如何肯与他和解。
一炷香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法庭继续进行审判。
“控辩双方还有问题没,没有的话,本庭将进入第二个环节,结案陈述。”
“法曹大人,我方有话说。”刘璋急忙举手要求。
“被告方有何话说?”
“我方当事人,支谦和尚,愿意向原告表示忏悔,请法庭准许。”
“准!”
这个忏悔也是原来刘璋他们提前商量好的,一个是期望能获得原告的谅解,一个是希望能获得观众的同情,再有就是,希望瓦解一部分信徒们的信念。
获得了法庭准许以后,刘璋示意支谦,可以开始了。
“尊敬的法曹大人,善良的原告女施主:支谦是我佛中人,吃百家饭,穿百家衣,行走世间,扶危济困是我辈的本分,救死扶伤是我辈天性使然。支谦见到有人痛苦,就情不自禁想要帮忙,是支谦莽撞了,支谦不该行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妄图去救女施主的孩子。支谦罪孽深重,铸下重错,愿意以身赎罪,或杀或剐,或奴或役,皆从所愿,只愿女施主不冤枉我救人之心即可。”
和尚一番话,说的虽然不全是刘璋想要的,但也算是声情并茂了。
“和尚真是可怜,本来是好心来着,结果弄出人命了。”
“谁说不是呢。”
“你们没看到,州牧大人亲自出来给和尚辩护,还不是觉得和尚冤枉。”
“和尚才不冤枉,谁让他胡乱给人治病,还不是想借机传教,四处宣扬什么佛法。”
“你说的好听,以前没那么多医生郎中,大家生病了,找和尚道士的多了去了,以前也没见什么官府管过。”
“那是以前好吧,现在有医院了,现在明令禁止了,非医不得医,你还要去找那些和尚道士之类的,那你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要么就是怕花钱,贪图便宜,被治死了活该。”
“你到底哪头的,你这不是在向着和尚说话吗?”
……(未完待续。)
第37节 化7()
(求订阅求支持)
和尚的悔过声明,并没有按照刘璋设想的意思,而是按照和尚自己的意思说了出来。支谦仿佛识破了刘璋的想法,想要以此来损害佛教在百姓中的形象,这是支谦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支谦按照自己意思,说了些表示忏悔的话语。
这世上,真正厉害的心理医生,或者说神经病,一个是政客,一个是宗教领袖。刘璋目前还在前往政客的道路上,遇到支谦这样的宗教人士,可谓势均力敌,暂时还未取得绝对的上风。
但是,两个神经病加一起,也未必能打败世俗的权力。
目前看,此案刘璋败诉的可能性非常高。
因为,法曹杨阜有着强烈的冲动,想要判被告一方败诉。如果被告败诉,那此案的轰动效果就会更强烈。有益凉最高军政长官,益凉律法的奠基人,刘璋亲自参与辩护的案子,被他杨阜给裁定败诉,那这个轰动效果就太强烈了,杨阜本人也能得到刚正不阿不屈权贵的法曹形象。
杨阜所以被定为法曹,就是因为这个人非常刚直。
而且,手也比较黑。
历史上,马腾死后,马超作乱凉州的时候,就是杨阜,在天水,把马超一家老老小小全部绑上城头,当着马超的面给全部处死,最后激怒马超,血洗历城,杀人无数。
“原告可有话说?”
“没有。”
“那好,现在本案进入第二阶段,请原、被告双方进行结案陈述。原告方面先请。”
“尊敬的法曹大人,原告、被告,现场的旁听群众,本人谨代表我的当事人原告,进行我方的结案陈述。
如前所知,本案被告,主动要求给被害人治病,造成被害人可能的正常治疗被耽误。当时,我的当事人,抱着被害人,正在去往医院的路上,距离医院也不过是几百丈远,就是两条街的距离。就差这么点儿距离,就差这么点儿时间,被告出现了,主动要求给被害人治病,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半个时辰左右,被害人因救治不当而离世。
原告,刚才已经言明,最近几天都在医院附近活动,这说明他有不当动机。原告在医院附近活动,涉嫌故意寻找目标,以替人治病为手段,妄图施人恩惠,意图发展教众。
再有,原告业已承认,是主动要求给被害人看病的。
综此两点,原告给被害人看病,不是原告所说的扶危济困,救死扶伤,而是意图传教,目的不纯。
另外,被告只是略通医术,根本就谈不上精通,更遑论能救死扶伤了。更不要说,他也没有医生的证明。所以,原告是非法行医,而且是蓄意非法行医,目的很不纯的非法行医。
被告所说的救治,只是摩顶洒水念经而已,根本没有医家的望闻问切等诊断,也没有开方抓药,更没有喂食汤药等,被告的救治手段,根本就是在做戏,根本就是草菅人命,根本就是在杀人害命。
等到被害人急症发作,被告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也没有建议原告赶紧去医院或者去找其他郎中,而是一味的念经求佛。所以,要么被告是根本就不通医理在招摇撞骗,要么就是被告明知自己救治不了还非要医治的故意害命,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方认为,被告人,和尚支谦,杀人罪名成立,请本庭法曹,依据益凉律法,做出公平公正之裁决,为我的当事人,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原告律师也是正经的法学院毕业的,一番结案陈述,说的是入情入理,有理有据。按照控方这样的结案陈述,随便来个法曹,也都得判和尚杀人罪成立。
“看来和尚够呛,和尚给人看病,八成是糊弄人的,想要传教是真的。”
“唉,人心不古阿,这外来的异族,也没安什么好心。”
“李大婶太好骗了,自己儿子性命攸关,也能相信一个和尚的话。”
“和尚确实该死。”
“应该禁止和尚传教。”
“怪不得官府要禁止医生之外的人,给人看病。原来很多给人看病的都是骗子阿。”
“你才知道阿。别说和尚了,就连真正的郎中,骗人的也有不少,更不要说这些和尚道士了。”
……
原告的结案陈述一出,立即获得了大量的认同,下面很多人都在窃窃私语。
“肃静,肃静!下面,由被告方进行结案陈述。”
刘璋觉得现在益凉的法庭,还是有些草率,结案判决比较草率。不像后世那些法庭,你来我往,好多回合,提出各种证据证人,还经常要休庭好几次,现在的人们都比较老实吧,说谎的比较少,原、被告之间,就一件事情的陈述方面,异议比较少,现在弄得自己这个辩护律师也没多少发挥的空间。
看来,自己人生第一场官司,就要败诉了。
“咳,嗯咳,尊敬的法曹大人,原告、被告,以及现场的各位朋友:本人谨代表我的当事人,被告人支谦,现进行结案陈述。
如大家所知,我的当事人在传教途中,路遇原告母子,我的当事人当时是好心,看被害人病情严重,所以才想到要出手相助。
大家试想,你若是当时的路人,你看到有人危难,会不会伸出援手?你若是危难之人,会不会希望当时有人伸出援手?
我的当事人,当时看到被害人病情严重,看到原告情急万分,这才伸出援手。
我想大家应该都承认,我的当事人,粗通医术。既然是粗通医术,这时看到有人病急,怎么还会主动上前,要求帮忙医治?难道他不怕惹上麻烦吗?他不怕治不好苦主会找他算账吗?显然,他没考虑这么多,他考虑的就是救人而已。只是,和尚错在他医术不精,错在他对益凉的律法不熟悉。
他根本就不应该管这闲事。
刚才原告律师说了,说和尚根本就没有救治,只是摩顶洒水念经而已。其实错了。根据那孩子的病情,和尚摩顶念经是在安神,洒水净身是在给孩子进行物理降温。对于这个孩子当时的病情来说,算是有效的治疗方法了。这个大家可以去医院找医生求证。”(未完待续。)
第38节 化8()
(求订阅求支持)
“所以,和尚说他有治疗伤寒的偏方,也不为说谎。只是,和尚的治疗方法,还是比较简陋,比较低级,碰到身体强健的,也许可以凑效,碰到身体孱弱的,就可能没用了。至于本案中的那个孩子,本来就有心疾,身体较弱,最后就救治无效,因而离世。就算这孩子没有和尚耽误,去往医院正常救治,能够痊愈的机会也是不大。
当然,我这里不是在为和尚开脱,这里说的是事实,我这里有法医以及医院等相关证明。
大家也都看到了,刚才,被告,业已真心忏悔,并向原告表示了深深的愧疚之情。和尚帮人救人没错,错在他救人的方式不对,错在他没有医生证书,错在他没有足够的医学知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