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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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之黄金时代-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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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甘国阳从心底里钦佩和喜爱雷吉·米勒这位球员,但他无法忍受以这样一种方式被人击败,无论面对的是谁。

自此,从1987年雷吉·米勒进入NBA起,他有过无数次的关键球和绝杀,但前提是,他没有面对甘国阳的球队和甘国阳。

洗完澡的甘国阳擦干身子,换上了甘有为给他新买的呢绒条纹衬衫,虽然这种款式当下很流行,可来自未来的甘国阳怎么看怎么觉得老土。

他打开放在茶几上的老式收音机——它看上去就像个装面巾纸的大盒子。

电台在播放猫王普莱斯里的《Heartbre…Hotel》(伤心旅店),是一首老歌,也是猫王的成名曲之一。

“……We're…livein'in…a…heart…break…hotel;love…will…keep…you…always…young……”(我们住在这伤心旅店,爱情会令你永远年轻)

猫王富有磁xìng的嗓音抚摸着甘国阳的眼皮,他觉得越来越困,他真的很累了。

“大表哥,睡觉了?”

“嗯。”

听着猫王的歌声甘国阳沉沉地入睡。

这一夜,他没有再梦到那个令他心碎伤心的比赛。

他梦到了滨海球场,梦到了天际高中,梦到了那个梦幻的扣篮,还有,梦到了那个女孩……。

…………

第二天,甘国阳起的很早,因为他又要去买票了。

为了防止有人提前把票都买走,所以每天大西部论坛球馆的球票预订都是有限制的,这样能够保证一些球迷在比赛当天也可以买到球票。

像总决赛这样的比赛,永远不用担心票会卖不完。

甘国阳一觉醒来后感觉很好,无论是身体还是jīng神,好像都充满了活力。

而他隐约想到昨晚的梦,就决定早上再去买票,顺便去那家电器店看看。

再次到达了大西部论坛球馆,不出所料,售票处还是拍起了长队。

今天是周二,人比前天要少一些,甘国阳这个鹤立鸡群的家伙在周围人的惊叹中一点点往前挪。

“呼,今天只用了一个小时。”甘国阳看了看手表,他是6点在这里排队的,现在不过7点多。

捏着票的甘国阳没有在球馆附近停留,也没有回旅馆,而是直奔英格尔伍德区的那家“正民电器”。

当他气都不带个喘的跑到电器店门口时,甘国阳自己也不明白,他急冲冲的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

这个时候,电器店已经挂上“OPEN”牌子了。

甘国阳站在门口,望着这有些厚重的棕sè玻璃木门,却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大清早的,谁会跑到电器店里买东西啊?这又不是早餐店。

没等甘国阳拉门进去,门却自己开了…不,是有人从里面出来了。

显然里面出来的人没有料到门口站着这么一个大木桩子,被吓了一跳。

“你…你想干什么?”

“我…打劫…”

说完这话甘国阳就想一嘴巴子抽死自己,这个时候怎么还范伟附体了?

而开门的就是那天从店里冲出来质问甘国阳“赖着不走看电视”的女孩儿,甘国阳还不知道她姓什么。

“对不起,我说错了,我是来买东西的。”甘国阳赶忙改口道。

“大清早的买什么东西?别挡着我,我要去上学了!”女孩儿口气还是很冲,但他说话的时候似乎都不看着甘国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甘国阳太高了,抬头看着太累。

“呃…我想买,买…‘随身听’!”甘国阳突然想到了这个玩意儿,并用中文说了出来。就是不知道现在这个年代有没有,80年代磁带已经出现了。

女孩儿说话一直是用英文,不过她爸爸是华人,她自然也懂中文,而且还说的非常好。

但她从来都没听说过“随身听”这个东西,不过从语意上她大致知道了一点意思。

“你是说Walkman?”女孩儿问道,她也开始用中文和甘国阳说话。

“Walkman?没错,就是Walkman!”甘国阳这才想起来,随身听最早的时候就叫walkman,后来进入中国才被称为随身听。

“进来吧,我上学还有一会儿呢。”女孩儿翻身把门拉开,把门底的插销插上,让甘国阳进来。

甘国阳进了这个电器店,望着店里的大柜台,柜台后架子上的各种收音机、取暖器、电热炉,以及堆放在橱窗前的电视机,感觉就像看老电影一样。

甘国阳来到80年代已经一年多了,可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像活在电影里一样。

“给,这就是你想要的‘随身听’。”女孩儿从柜台里拿出一个方盒子,上面有“walkman”的字样,品牌是SONY。

“只有这一种吗?”甘国阳问道。

“废话,walkman当然只有索尼的!”女孩儿白了甘国阳一眼。

“哦,好,那我就要这个。多少钱?”“200美元!”

甘国阳说着,掏出钱包要付钱,这时他的眼光一瞥,在那堆电视机下面竟然发现了一个篮球。

“你喜欢打篮球吗?”甘国阳掏出钱递给女孩,同时问道。

“关你什么事!”女孩儿好像很不愿意回答他的问题,出口冲道。

“我只是随便问问,我在英格尔伍德的街球场也算是小有名气的。”甘国阳说道。

“你不是帕罗…你又不是英格尔伍德的人,怎么可能在这里有名。”女孩好像说错了什么,赶忙改口道。

“不信可以试试,和我一起去英格尔伍德的球场转转?”

女孩儿的脸上显出了犹疑之sè,事实上如果是其他普通人的话,想也不要想,都会拒绝这个提议。

而现在,她好像有些心动的样子。

甘国阳望着站在眼前,和他隔着一个柜台的姑娘,她还是像那天一样,戴着一顶鸭舌帽。

今天她穿的是一件白底蓝碎花纹的半截袖衬衫,外面套着一件藏青sè的针织衫,下面则是一条长过膝盖的棕sè裙子,将她原本修长优美的腿给掩盖了起来。

不过她这套衣服和头上的帽子实在是有些不搭,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要戴着帽子。

“可是我要上学。”女孩儿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抬起头说道。

“没问题,我可以等你放学,我有的是时间。”甘国阳说道,他发现女孩不管和他说什么,都不看他的眼睛。

女孩儿又犹豫了一下,但很快轻轻点了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甘国阳突然低下身子,从下往上盯着女孩儿的脸庞问道。

甘国阳可以看到,那优美的脸部弧线上,泛起了一丝丝的红晕,如同天际线的落rì晚霞。

女孩儿明显一惊,她的目光接触到甘国阳如密歇根湖一般深邃的眼睛,便急急地躲开了。

“我叫,我叫王抚西。”

第四十七章街边球探

(有读者提到更新问题,因为我不是职业写手,所以写作速度和写作时间都有限。而且即使放假,我每天也需要花不少时间阅读NBA的各种资料,来寻找灵感,所以我也只能保质不保量了,还请读者谅解)

甘国阳从没想过,自己在洛杉矶会有铁杆球迷。

作为帕罗奥图维京人的头号球星,在北加州大杀四方的他,并没有得到与之实力和表现相匹配的名声。

因为他只是一个华人,在美国体育界地位最低的种族。

他的影响范围局限于旧金山的唐人街和西帕罗奥图——哪怕在东帕,他都只是一个“打篮球比较厉害的人”。

如果甘国阳还是生活在21世纪,那么发达的互联网会把他的比赛表现传遍全球,中国的几亿网民会把他当成中国篮球腾飞的希望,姚明的继承人。

他会大红大紫,会有很多媒体采访,会有许多人讨论他的未来。

但现在,在1982年,个人电脑刚刚出现,中国刚刚改革开放,姚明刚刚出生的时候,他注定只能还是个有名小卒——比无名小卒稍微好一些。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加州各地的报纸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自从甘国阳在四强赛的时候看到那些胡说八道的报纸后,类似的言论就没有停止过。

尤其是甘国阳率领的维京人在加州二级锦标赛总决赛上,被雷吉·米勒绝杀痛失冠军后,对甘国阳的嘲讽与质疑瞬间达到了巅峰,许多小报纸用“It's…over”来形容甘国阳的篮球生涯。

幸好,美国的一些大学并不这么想,还是有一些大学向甘国阳伸出了橄榄枝。

外加甘国辉的老妈,他的表婶,有着不小的社会能量的“钱爷”钱慧的帮忙,他收到了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奖学金邀请。

在6月21rì之前,甘国阳将和表婶一起去UCLA办入学手续。21号钱慧将要出庭为里根刺杀案的凶手约翰·欣克利做辩护。

所以,甘国阳除了在旧金山和帕罗奥图偶尔会遇到一些向他要签名的小孩儿外,基本上就和普通人一样。

唯一与众不同的只是他的身高。

但他不知道,此时走在他身边的女孩儿,就是他的铁杆球迷。

王抚西,一个中美混血的女孩儿。

她每天都会起的很早,把家里的早饭做好,然后把电器店的门窗打开,准备开门营业。

10岁跟着爸爸妈妈从台湾来到美国后,因为妈妈的工作很忙,而爸爸的身体不是特别好,所以她就开始学会了照顾自己,甚至照顾爸爸。

一切安排妥帖后,她才会一个人骑着车去英格尔伍德高中上学。

他们的店面位于英格尔伍德的外围地区,这里相对中心区黑人更少,也更加的安全。

不过王抚西有时候还是有些害怕,害怕在路上遇到的黑人,害怕那些弄着爆炸头扛着录音机或者拿着篮球的嘻哈一族。

这也是为什么那天她穿着一条短裤从店里跑出来的时候,他的爸爸会那么的生气让她赶快回去,这样美好的身材一旦受到不良少年的觊觎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爸爸妈妈多次想要给抚西转学,送她去更好的更安全的地区高中上学,却屡次因为绿卡问题而被推延。

不过王抚西在英格尔伍德读书生活了六年,却也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意外事件。

但之所以那天她要穿成那样从店里跑出来,对着甘国阳“无理取闹”,是因为她早就在店里看到了甘国阳,而她也早就认识甘国阳了。

在来到美国后的6年中,他的身高从5尺,一下子蹿升到了6尺,速度之快连王抚西自己都感到吃惊。

她腿上那一道道的生长纹,证明了她的个子是长得多么的快。

不断增长的身高挤给她带了很多烦恼,比如许多喜欢的衣服过了一个月就不好穿了;但也给她带来了不少乐趣,比如她爱上了篮球。

在美国这个篮球之国,女孩子打篮球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事实上许多女孩子的篮球水平高的可怕,比如雷吉·米勒的姐姐,这个常年在球场上虐待弟弟的人。

所以王抚西在来到美国后,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了篮球,并且由于身高的原因,入选了英格尔伍德高中的女子篮球队。

只不过,并不是每一个华人都像甘国阳一样拥有特殊的“天赋”,王抚西虽然打球很努力,但她在球队中也只是一名普通球员。

相比而言,倒是他的美貌与身材常常让她成为赛场的焦点,在一群黑珍珠中,他这颗白钻石显得特别耀眼。

甚至有些人说,球队教练之所以把王抚西留在球队,就是因为喜欢看她穿着短裤的样子以及在跑动时颤动的身影……

王抚西倒是没有多想,她在篮球队打球是纯粹出于对篮球的热爱,而且她那泼辣大方的xìng格,和一群黑人姑娘一起倒是很合得来。

和绝大多数的洛杉矶人一样,王抚西自然是湖人队的球迷,也把魔术师约翰逊当成了自己的偶像——知道她遇到了甘国阳。

准确来说,应该是在报纸上得知有一个华人球员,在加州高中联赛上大杀四方无人可挡。

虽然报纸上是带着嘲讽的口吻去报道甘国阳的比赛,但同为半个华裔的王抚西知道,她这样的中美混血儿已经常常在球场上受到歧视了,何况甘国阳这样的华人。

而当她在报纸上看到甘国阳的照片后,便成为了甘国阳的铁杆球迷,搜集了甘国阳之前所有比赛的数据以及各种报道,这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是很不容易的。

北加州决赛和洛杉矶总决赛,她也都到现场去观看。

当甘国阳在北加州决赛上,补进那个上篮,绝杀萨克拉门托高中后,王抚西和看台上的所有人涌向球场,只想触摸一下自己的偶像。

同样,当维京人被雷吉·米勒绝杀,甘国阳眼睁睁看着对手在自己头上投入那致命一击后,王抚西孤零零地站在看台上,望着人群中神sè萧索的甘国阳,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在比赛之后,王抚西回到家中越想越觉得伤心,英格尔伍德高中输球她都没有这么伤心过。

有时候她自己也在想,她真正伤心的,或许是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篮球场上霸气十足的“小羊”了吧——王抚西在心里给甘国阳起的绰号。

但她没有想到,有一天,在自家店的橱窗前,她能再次看到那高大身影,俊朗正气的脸庞和带着一丝沉郁的眼睛。

她以为这是自己的幻觉,可她足足盯着他十几秒后才发现,这个待在店门口看电视的人,就是甘国阳。

于是,便有了甘国阳始终百思不得其解的那段对话。

而今天,一大清早的准确去上学,没想到一开门竟然有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和熟悉的面孔。

只不过他的眼神好像不再沉郁,而是恢复了往昔的坚毅,这让王抚西在说话时都不敢看着对方的眼睛。

现在,王抚西就坐在自行车上,慢慢骑行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旁边跟着如同保镖一样的甘国阳,这让她的心有些跳,有些乱。

“你还在读高中吗?”甘国阳问了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嗯,今年十一年级了,快要毕业上大学了。”王抚西回答道。

“哦,那以后可以在洛杉矶上大学吧,我想我应该也会在洛杉矶读书。”

甘国阳选择的聊天内容实在无聊到了极点,要怪只能怪无论今生后世,他和女生交往的经验都太少,任他平rì里妙语连珠,碰到女孩子还是抓瞎。

可是他这话说出口,却让王抚西的心脏跳的更快了。

“他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难道……”王抚西心里乱想着,嘴上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甘国阳。

女人的心思和男人就是不一样。

甘国阳见王抚西没有说什么,也浑不在意,就开始和她聊起了音乐。

这一聊不要紧,把王抚西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眼前自己的篮球偶像,竟然有着如此宽广的音乐知识面,难怪愿意花200块钱买一个walkman了,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实际上,甘国阳对于流行音乐纯粹是一知半解,这从他连迈克尔·杰克逊都不认识就可以看出来。

但他沾了来自于网络时代的光,什么东西都知道点,知识面广而不深,杂而不jīng,常常把不懂行的人唬的一愣一愣的,比如经常就把甘国辉给忽悠瘸了。

而面前的抚西对音乐还是很有研究的,她除了打篮球,最擅长的就是弹钢琴。

甘国阳则是占了来自未来的便宜,拿一些未来的知识和音乐流行趋势,把王抚西说的眼睛一亮一亮的,里面充满了崇拜的目光。

就这样,两人走过了英格尔伍德的大街小巷,磨磨蹭蹭地到了英格尔伍德高中。

“你去上学吧,下午放学了,在门口等我。”甘国阳在学校门口和王抚西说道。

不过话一出口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这话说的就好像他是王抚西的男朋友一样。

而王抚西显然也听出了话里透着一股暧昧的味道,不过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点了点头,便推着车进了学校。

“真是爱脸红的女孩子啊~”甘国阳看着王抚西的背影,以及耳朵上的一抹红,心中想道。

接下来,甘国阳就开始无所事事地游荡在英格尔伍德的大街小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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