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逐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网游之逐仙- 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望着房间里的白色游戏仓,嘴角扬起一个不明显的弧度。
其实到这里各位读者大人也应该看出来了,我就是叶惊雷,说实话,当轻叹把俺的性格定为闷骚时,俺曾抗议过,但是怎么也大不过作者的笔是吧,于是抗议无效,申述被驳回。
如果我还想有出场机会的话,就注定被她打压着,嗯,好像扯远了。
第一次接触网路游戏这种东西,除了好奇一外还是好奇,虽然进游戏之前已经做了些功课,无奈海天公司给的资料太少,只好自己摸索,说到这里读者大人们有开始抗议了:谁要听你废话,快点入正题,你小子是怎么看小信信看对眼的?
我说各位大大就不能让我有点私人空间么,至少让我在被折磨之前先耍一下帅吧?再怎么说,我也是华夏区第一高手啊……
算了,我估计大家都对我不感兴趣,那么言归正传吧。
初遇方信那天,我刚做完任务,打算去杏花楼喝点小酒,放松一下,谁知半路上却遇上了花非花雾非雾,缠着要和我一决胜负,之前他也缠过我几次,烦不胜烦,这次他好像做了充分准备,四面围堵,避无可避。
说来也巧,正值我们拔剑时,花非花雾非雾的一名手下传来惊呼,差异得对花非花讲:“帮主,你被人超了。”语气充满不信。
“谁?米粉吗?”花非花皱眉打开排行榜,然后将剑狠狠地插在地上:“怎么可能?”
我也很好奇,打开来一看,结果现在尾随我身后的是一个叫“弦月”的陌生名字,陌生到它从未出现在任何排行榜上。一个名不经传的人如何一跃成为天榜的二的呢,我想是人都会好奇,我自然也不能免俗。
然而,现在似乎更应该先摆脱花非花,我不想和他做过多纠缠。这倒不是因为我怕,坐到这个位置上,如果连接受挑战的勇气也没有,那我也不配叫“叶惊雷”。
只是我不太喜欢花非花的为人,缺乏作为武者应有的品德,还有他的功利心太重。趁此刻他以无暇再关注我之际,跳上房檐往杏花楼奔去,酒,该喝的还是要喝。
花非花真的是死缠不休,我刚到没多久,他也上了二楼,也不问我是否愿意,就径直坐在我对面,他已经从打击中恢复过来了吗?我很好奇。
“惊雷,你逃什么?莫不是怕了我?”
一听这话我差点将嘴里的杏花酿喷出来,怕?给他脸面他还真当自己是人物。好在别人都知道我闷,半天不说一句话也很正常,所以我也懒得和他费口水。他又说了一些,见我没理他,自觉无趣,便也停了嘴,叫上店小二,然后对这小二乱发一通脾气。
这种人的性格,我真的无法理解。
随着一声马啸,杏花楼进来了一对玩家,他们看起来很疲惫,刚坐下喝了一口热茶便被团团围住。看来这又是一场纠葛,只是这种戏码每天都会发生,见怪不怪,对面还有花非花盯着,只要我一动手,他也铁定会插上一脚。况且,我也不是好管闲事之人。
既然是闲事,我不管,自然也有人会管,只是我没想到会是一名目光呆滞的乐师,他的曲很特别,不但悠扬,还能恢复内力,让我不子觉叫了声:“好曲!”
他抱拳向楼上一拜,我甚至觉得那表情有写腼腆。
然而,我们都没想到,这看似木讷的少年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高手,更是将花非花挤下去的弦月。
几乎是听到这两个字的同时,花非花便飞身而去,再也顾不上我。
又是偷袭?我越来越不齿他的做法。
“花非花,别人只不过是夺了你的天榜第二罢了,何必痛下杀招?”我从二楼走下来斜倚在楼梯口,算是看好戏,也算是牵制花非花,让他下黑手时至少有个顾忌。
他一见我冷哼了一声:“惊雷,难道你此刻下来不是为了和他比试一番?”
我也不想争辩,从刚刚弦月化解花非花攻击的那份轻巧来看,实力可能与我相差无几,棋逢对手有时是件可喜的事,我不想否认,心中热血沸腾,我是武痴,因此更期待实力强劲的对手。
我渴望与弦月一战。





    番外 惊雷情事(二)
     更新时间:2008…9…3 15:33:09 本章字数:2035

老妈说:爱情往往就诞生在彼此凝视的一瞬间,而我,更相信日久而来的生情。
轻叹说:平时口水惯了,这篇她要煽情,于是,我被华丽丽得牺牲。
*************
火还在跳动,橙色的光辉印满双眸,耳边是柴火燃烧的噼啪声,我一直在原地坐了四天也未见弦月上游戏,在经历了一场生死战斗以后,在我对他笑过了两次以后,我以为至少我们已经成为朋友,并肩作战的朋友,生死相交的朋友,最少也是一起被通缉的朋友。
然而我似乎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也低估了弦月的杀伤力。
第五天,从未熄灭的火光依旧在闪烁,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心平气和地一直等下去,时间一点一滴得流淌,伴随而来得只有无声的寂寞。
对,寂寞,连我自己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心生寂寞,又或许寂寞早已植根在我心中,只是到了如今我才发现。
这满腔的寂寞要如何排解?我起身,拿起剑,和着风在点点星光下舞动。风和剑,剑斩风,那一声声空幽清响汇在耳里,却变成了丝丝琴声,是幻听吗?还是别的什么已在心底播下了种。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粒种子的名字叫爱情。很多人把爱情比作玫瑰,香甜迷人,但是也别忘了,美丽的花朵下面,还藏着无数的刺,一不小心便会扎得遍体鳞伤。
就在我以为还要再等五天的时候,他上线了,臭着一张脸,神情看来有些疲惫,我不知道他在现实里是不是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我想问,最终却只能骑着马默默地跟在他身后狂奔。
老妈曾说我是闷骚,而轻叹对闷骚的解释便是:闷在嘴里,骚在心中。
不否认,在他进入游戏的那一刻,我心里抑制不住狂喜。而这种感觉我却始终没有对他说。
进入落英谷的那潭水很冰,彻骨得滑过身体,从头到脚无处不在的寒冷,上岸时,在纷乱的桃花中伫立的那抹苍白颤抖着的身影,让人心疼,我从不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瘦弱,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实力强劲的高手也有一付强健的身体。
弦月的性格很是让人琢磨不透,有时候木讷,有时候精明,有时候纯良无害,有时候又会是一个连自己人都会残杀的暴徒,集多面于一体的他,哪种才是最真实的?全是,抑或全都不是。
有时我很羡慕大头,他总是能准确得猜中弦月的心思,而不像我,说出来的话和他心里的想法总是大相径庭,弦月曾说过我太正直,不适合他狡诈的人生,我真的正直吗?也许以前是,在遇到他之后,所谓的正直已开始偏斜,总是向“弦月”这两个字倾斜。
以前我可是不会帮衬着他欺负可爱的米粉同学。想到米粉,就会不自觉得笑出声来,华夏第一神箭手兼第三高手居然会这么穷,他那付可怜兮兮的样子让我于心不忍又让我……
跟弦月生活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就算没乐子他自己也会制造一些,比如说为了想喝椰子汁,霸占一颗椰树像壁虎一样贴到树上慢慢向上爬,看起来很用心在爬,可是过了十五分钟后,只爬了不到两米的距离,爬了半小时以后就会从树干上摔下来,然后接着再爬,如此反复。
我观他太辛苦,跃上去给他摘了一个,结果却遭来一计横眼,嫌我破坏他的乐趣,扔下我换颗树再爬。说真的,我真没看出有什么乐趣可言。
最后,爬了下午,饿到不行,依旧没摘到一颗椰子。最后实在是没力气了才对我说:“我说那个谁,帮我把这树上的果子全给我砍下来。”让我砍就算了吧,还偏偏站在树下,让椰子给砸晕。最离谱的一次是在海上看着浪大,把小船给拆了,抱着一块木板,美其名曰:冲浪。
结果呢?被浪给冲了,费了我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从海上涝出来。
如此之事层出不穷。可以说在蜃海村的一年,是我成长至今,笑得最多的一年,我甚至想过,退出江湖纷争,就这样平淡的生活,有弦月在身边。
只是江湖真的有人可以退出吗?更何况这里还是游戏,于是我们入了海,探了险,修了真,入了同一个宗门。在他消失的四年里,我不止一次从师尊口中探听他的消息,也命令小生一定要全力寻找他的下落。我为何练功时如此卖命,就是不想下一次相遇时,避免他再一次从我面前消失,避免我再一次无能为力。
其实我知道,我对他的感情早已超过了朋友,而他对我的感情甚至连朋友都不是。
朋友不是,师兄也不是……
****************
轻叹突然说,原来她已不是当年的花间文学少女,刻意去煽情的文字,果然不适合出现在长篇中,那样大家看起来都太累,而且她也发现以上的话并不煽情,不像是我惊雷小哥,反倒是像了一个自怨自艾的小受,哪里还像是一个功夫卓绝的小攻。
小攻就该直接推到小受,先粗暴后温柔,就算是忠犬也要有作为小攻的尊严。我可以是小信的钱包,沙包,就是不能成为草包。
我也一直很想推倒方信,可是大大们都知道,这小子虽然年纪轻轻也忒难搞了些,为了俺以后的性福人参,俺只有慢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序再循序渐进。
当然也可以偶尔用用计,这里在下恭请轻叹大大出场,帮我搞定小信信。以后让小的做牛做马也在所不辞。





    第四卷 正文 第七十五章 轻疯子
     更新时间:2008…9…4 11:41:04 本章字数:2061

轩墨愣了半晌,猛得笑出声来:“小子,你在哪儿找得这群活宝,笑死我了。”
红宵也站在一边直感叹:这些痞子们总是这么销魂。
方信咳了一声,盘腿而坐,用风雨四式中的“风”将01散播在空气中的“毒气”再一次吹向联盟军,劳伦斯自然也感觉到了北门上的变化。
他舒了一口气,他一直担心弦月会不会带人从另一处偷袭,只是想到华夏有关这人的种种传言,刚舒展开的眉头又纠结起来。
弦月一出场,月青帮必定会尽全力。
然而方信想得却是如何在联盟军第三批玩家到来之前先弄残他们的先行部队,至少也要先废掉北门的狼骑和龙在说。说起来也有些丢人,在敌军里混了一下下居然连敌人的总体实力都没有问出来,从经验来看,最后这一批一定会是实力最强劲的一批。重要的是华夏这边还有内奸。
内奸啊,人海茫茫中要揪出一个内奸是何等的难。再说内奸只有一个吗?他觉得不太可能,难道要轩墨用神识覆盖整个漠城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监视?他老人家会抗议的,指不定在他头上一阵猛敲,就为无间的事他还没气过呢。
为什么苦命的人总是他?
他扫了一下战场,连他自己都觉得一帮大老爷们儿骑着粉红猪很是搞笑,看来月青帮痞子们的爱好还真有些……与众不同,好在大家都不拘小节。
清了清噪子,手指联盟军:“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给我弄残他们,把你们的气势给我拿出来,别他妈像个娘们儿。”
他这一说,水阁的姑娘们就有些不乐意了,红宵是首当其冲:“娘们儿怎么了,没听过巾帼不让须眉吗?我们哪里差了。”唤出坐骑就往敌军里飞奔。
“姐妹们咱们露脸的时候到了,别让这帮大老爷们儿瞧扁了。”
女人就是爱美,看那身下的坐骑一个比一个漂亮,只是性能嘛,方信摇摇头,只怕是不敢恭维,但凡事都有例外,水阁花花绿绿的骑兵右侧跟着一队白衣骑队,她们身下时青一色的神骏白马,为首的那位手执一把长刀,从队伍后方一直冲到最前面,嘴角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很少有女生会选择刀这种刚猛的武器。
在方信身旁的大头不由打了个冷颤,对着多情说:“扇子,你家那个疯女人只怕又要大开杀戒,可怜的联盟军,我同情他们。”
疯女人?方信皱眉。
“很猛吗?”怎么从来没人跟他提起过。他也不想想,他老人家有过问过江湖世事吗?一向都是自个儿玩自个儿的。
“一旦疯起来,破坏力和你不相上下。”大头给予疯女人很高的评价,不过方信却不以为意,那女人也不是过是金丹中期的实力。不过既然大头这么说了,应该也不差。
“她叫什么名字?”
“哦?她呀,叫轻叹无音,我们一般都叫她‘轻疯子’。”(大家鼓掌,为了惊雷以后的性福生活,我华丽丽地出场了。)
大头刚一说完,就看见轻疯子跃过了沟壑,朝碧龙和劳伦斯奔去,一边跑一边发号施令:“第一队,弓箭掩护,第二队两翼夹击,第三队注意给我们加护体罡气,第四队给我冲。”
“冲”字杂夹着马的嘶啸声,真是让人热血沸腾。
“虎骑听令,协助水阁,不过切记离轻疯子远点儿。”许久未说话的封晋终于睁开了眼睛,言语中听出来对轻叹无音还是颇有顾忌。
大头的板砖再次飞向大雄:“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大雄领了命,可是01死也不肯走半步,无论他怎么拖都是一直摇头向后退。最看着城楼上目光越来越冷的方信,最后实在没法只好大声得对01说:“宝贝儿啊,你这样是不行的,咱离轻疯子远点就行了,落在她手里,你最多像上次一样被拔层皮,可是你要是让弦月大大心里不舒服了,那可是两层啊,一层和两层你选哪个?”
01一听,顿时眼里滚出泪水,嚎啕大哭,那哭声可以撕心裂肺,见者伤心,闻者流泪,想它01也算纵横一世,怎么跟了大雄就遇上这么些皱星?上次轻疯子哪里是拔了它一层皮,是直接扒了它全身的毛扔在开水里煮,后来觉着煮着不好玩又把它架在火上直接烤,再后来觉着烤也不过瘾,还想把它裹上黄泥做成“叫花猪”。
它就是不注意时调戏了一下,轻疯子那匹神骏的公马吗?至于吗,至于吗?它现在毛都还没长齐呢,而且肤色看起来也比其它的猪猪要红,还不是当初给烫的。
大家都是母的,何必呢?不是连人类都唱吗:母的何必为难母的。帅哥生来也是注定要被调戏的呀,它哪里做错了?命苦啊,命苦啊……
正当01第四次哀号自己命苦时,一把匕首从前方飞了过来,从它面颊前划过,在粉嫩嫩的大耳朵上留下了一道口子,轻叹无音在前方笑嘻嘻得说:“嘿嘿……听到如此惨烈的猪叫,总是忍不住想宰上一两只来玩玩。”猪猪军团一听,连忙往回撤,离这个疯女人远点儿。
只是它们离撤没多久,从城楼上射出一根根得细针,没入身体,方信吊儿郎当得说:“看到这么多落荒而逃的猪,我也忍不住想宰上几十只来玩玩。”他还刻意把“几十只”三个字咬得很重。
前有豺狼后有虎豹,一群猪该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
人有没的答案,猪就更没有答案。
------------
好戏要上场了~





    第四卷 正文 第七十六章 疯子与魔头
     更新时间:2008…9…5 13:46:28 本章字数:2260

个位数与十位数之间,猪猪们带着悲怆的神情,毅然选择了前者。看着猪猪军团含泪向联盟军冲去,方信满意得点点头,但是他仍然发现,猪猪们和轻疯子隔得很远。好在轻疯子时下也无暇顾及它们。
她策马S型跑到碧龙身下,然后从马背上跃碧龙的背脊。她在空中转了个向躲过碧龙的魔法,将大刀提在手上,看着劳伦斯。
“听说你功夫不错。”
劳伦斯没有接话,他从眼前这女人身上感到危险的气息,他记得在情报里说过,水阁里有个非常危险的女疯子,难道就是她?
“喂,大个儿,让美女一个人自说自话可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这就是英国的绅士风范吗?还是说,你在回想某某人传回的有关我的情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