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劲大吃一惊,随即又露出感兴趣的神情。
“这事还真有意思。”
4、两个嫌疑人
警方很快就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询问。询问笔录当天下午就被送到了岳程的手里。
他发现,两人有不少共同点。
首先,两人都是本市人,都生于1985年,今年均为25岁。其次,两人的户籍地址都在案发现场附近,事实上,他们两人是住在兆丰巷的两头,沈崇文住在清水路,而韩齐住在洛神路。
关于名片,他们的解释几乎一模一样。两人犊诳诘,他们不知道名片是怎么到被害人手里去的,出于交际的目的,他们平时给过很多陌生人名片。
另外,两人也都坚称自己是当时恰好路过案发现场。
沈崇文称自己经常会工作至凌晨,一旦工作结束,无论多晚,他都会外出散步,并到两条街之外的24小时便利店购买一些食物带回家。但他说,他不是每天都会工作至凌晨,如果半夜散步,路线也不尽相同。同时,他也未必每次都会去同一家便利店购物,所以,他不能肯定他平时散步时是否有人注意过他,也不能肯定便利店的店员是否记得他。
他对警方说,案发当天,他为了设计一个软件,一直工作到凌晨两点三刻,当时他觉得头昏眼花,背部酸痛,于是就决定像往常一样到附近去散步。他先沿着清水路走,随后穿过兆丰巷,准备去另一边的洛神路逛一逛,“因为那里相对热闹一些,有不少通宵营业的酒吧和商店,当然也有便利店。”可是,当他路过兆丰巷时,突然觉得内急。这时候打道回府,他不情愿,因为散步还没尽兴,东西也还没买,可最近的厕所又在洛神路上,走过去怎么也得十分钟。当时他已经很急了,左右为难了一阵,他看见了附近的垃圾桶,于是决定就地解决。可是,他刚解开裤子,就看见一只伸出垃圾桶的手,他当时就吓得尿了裤子。接着,他几乎是不假丝诳邝地报了警。
关于为什么会跟韩齐发生纠纷,他的叙述是这样的——
“发现尸体后,我很害怕,既不敢看她,也不敢待在附近,于是我就跑到洛神路上去报警,因为那个垃圾桶离洛神路更近。报完警,我在洛神路的巷口等着,等了两分钟,我估计警察大概快来了,就又回到了垃圾桶旁边。我承认,我走路的时候确实低着头,没看前面——谁敢抬头啊,一抬头就看见那只手了。就在我快走到垃圾桶旁边的时候,迎面有个男人撞了上来,把我撞得眼冒金星。那人好像喝醉了,把什么东西弄在了我衣服上,粘糊糊的,脏得要命。我怀疑他吐了,可当时黑漆漆的,我也不敢肯定。本来我也不想计较,可我这件西装是女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价值六千块,他怎么也得赔我一点干洗费吧,可他连招呼不打就想走,我当然不肯。他说他没带钱,我就让他写欠条,他也不肯。我们就这么吵起来了,不过,幸亏警察到了,不然这亡命之徒很可能会对我动粗。”
韩齐的证词跟沈崇文有部分地方很吻合。
首先他也说,他之所以会路过现场,纯粹是出于巧合。他每天晚上都会在美发店工作至深夜才回家,随后,他会玩电脑游戏至凌晨。跟沈崇文不同的是,他没有半夜散步的习惯,平时他都是倒头就睡。可那天,他输了一场游戏,心情十分郁闷,于是就一口气喝了三罐啤酒,“喝完之后,我觉得头很痛,就想出去逛一圈,没想到就碰到了那个混蛋。”
他也说走路时,他没朝前看,因为他当时“头昏沉沉的,只想吐”。他还说,他只看见一个人影在他面前晃,等看清楚对方时,两人已经撞上了。但他说,是沈崇文撞的他。
“我好好在走路,他莫名其妙撞了上来,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叫了起来,说什么我吐在了他身上。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吐,我感觉我没吐,可当时我脑袋发昏,他这么说,我也搞不清他说得对不对。我本来也不想理他,可他非让我赔什么干洗费,还说他那件衣服值六千块。他以为我是傻瓜?他自己撞上来的,就算我真的吐在他身上,还不是他活该?再说我也没带钱。是,他是想让我拿东西押在他那儿,可我什么都没带,他还要写欠条,我凭什么给他写?”
从询问笔录看,两人最大的不同点是关于童岩的。
警方给沈崇文看了童岩的证件照,沈崇文称自己不认识她,也从没在任何地方看到过她,而且他还说:“即使她就在附近,我也不会注意她,因为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她太老了。”他知道童岩的名字后,宣称自己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可韩齐却说,他见过这个女人,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过。警方问他,会不会是在他的美发店,他说不可能,原因是她的发型太土,不可能是他们做的。警方给了他一点时间回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说他想起来了,他记得他是在洛神路上看见童岩的,那是个一个多星期前。
“当时,她跟一个男人在洛神路上的静心咖啡馆门口打的,我正好也要打的,有辆车停在他们面前,我就冲过去抢先上了车。那个女人气不过,在车窗外朝我破口大骂。”
警方让他回忆那个男人的长相,他说:“有点像昨晚那个想讹我的混蛋,也穿着一件西装。”警方不知道他这么说,是否只是出于报复。
警方问沈崇文是否认识韩齐。他坚决否认在昨晚之前曾经见过韩齐。他还说,他从没去过静心咖啡馆,也没跟任何人在静心咖啡馆门口打过的。而且,他再次强调他看不上童岩,“即使我要瞒着女朋友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也不会选择她,她太老了。”
岳程比较了两人的询问笔录,一时难以辨别两人中谁在说谎,于是,他决定先从两人的工作单位开始查起。
调查在两天之后有了结果。
沈崇文的上司向警察证实,沈崇文在公司的确承担着相当繁重的工作。“他是设计小组的组长,他必须负责所有组员的工作进度和设计质量,如果哪个组员的工作进度落下了,或者设计的程序不合格,他还必须协助完成,有时候还得重做。最近,我们刚接到一家大公司的订单,全公司都在赶工,所以,工作到凌晨是非常平常的事。”
这位上司也知道沈崇文有外出散步的习惯。
“他总是下午三点出门,大约半小时后回来。回来的时候,总会带些吃的分给同事。我们这儿工作压力大,大家平时都绷得很紧,所以适当的放松也是需要的。”
谈到沈崇文的私生活,这位上司显得颇为谨慎。
“他有个女朋友,已经谈了两年了,我们都见过,长得挺秀气的,听说他们明年春节就要结婚了。我没听说过他有其他的女朋友。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老实稳重的人。”
然而,一位同事的说法却跟这位上司有出入。
“他呀,外表正经,其实骨子里跟别人差不多。他会盯着辣妹的艳照流口水,也会在网上找陌生女人聊天。他跟我一样,我们都觉得还是上网找女人更好。大家只要你情我愿就行了,不用付钱。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真的试过。”那位同事的口吻分明带着怀疑。
岳程也觉得,沈崇文可能真的做过。但这一点,除非抓到证据,否则他是肯定不会承认的,于是警方扣留了他的电脑。很快警方发现,他在案发当天大概凌晨五点左右的时候,删除了家用电脑上的部分信息,而在早晨九点左右,他又删除了公司电脑上的一些东西。岳程立即请电脑专家协助恢复数据。
另一方面,对韩齐的调查也有了初步结果。
美发店的老板和员工证实,韩齐的确每晚都会工作到十点左右才回家,但有一天例外,那就是星期四。这一天是他的休息日,他不用去上班。很凑巧,案发当天正是周四,那天他也的确没来上班。这显然跟他的笔录不符。
另外,他显然人缘不佳,不管是同事还是美发店老板都对他颇有微词。
“他脾气很坏,对人很刻薄。我们这里有个当学徒的女孩有一次无意中把他惯用的剪刀弄脏了,他不由分说就找了把刀,把女孩的上衣割破了,连内衣都露了出来。幸亏当时其他美发师把他拉开,否则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后来那个女孩第二天就走了。他在我们这里得罪了不少人。”
老板娘说的是实话。别的美发师普遍都对警方诉说了对韩齐的不满。大部分人的看法是:“他蛮不讲理,对谁都很粗暴,有点神经质,还很记仇,说他的坏话如果被他听到,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报复。”
老板娘还说:“如果不是他手艺好,有一批固定客人,我是不会留他的。”
关于他的私生活,大部分人知道得都很少,看来谁都跟他没有深交。大家只知道,他父母早就去世,他一个人生活。他似乎是没有异性朋友,也没看出他跟任何异性客人有特别的交往。
毫无疑问,两人在接受警方询问时,都在不同程度上撒了谎。
在岳程正踌躇应该把谁列为第一嫌疑人时,调查电话记录的丁剑有了新的发现。
“头儿,童岩的手机单子显示,她跟沈崇文通过电话,而且不是一次,是五次。最早的一次是在四个月前。这五次电话,时间都是在下午三点至三点半之间。看来,他是利用外出散步的机会给被害人打的电话。”
丁剑刚刚报告完,鉴证科又传来了一条消息。沈崇文那件高级西装上的污渍不是呕吐物,其中也不含酒精,而是一种混有酱油的液体。据鉴证科判断,那应该是某种家常小菜的残留汁水,因为液体中含有少量猪油成分,所以很可能是红烧肉。
韩齐当然不可能带着一碗红烧肉到处跑,所以红烧肉的汁水一定来自抛尸地点——垃圾桶。岳程想,要么这是韩齐撞到沈崇文后留下的,要么就是沈崇文自己进过垃圾桶。
可惜的是,要想知道韩齐有没有进过垃圾桶,他的衣服上有没有沾有酱汁,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他对警方说,他觉得那天太晦气,当天回去后就把身上穿的所有衣服都烧了。警方也的确看见他家垃圾桶里有一堆黑灰。在了解了他的为人后,岳程觉得,他的行为既可以解释为想掩盖罪证,也可以解释为天生的神经质。
他觉得,相比之下,那五个下午三点的电话似乎更能说明问题。
5、识破谎言
起初,沈崇文跟之前一样,死不承认自己认识童岩,直到警方出示电话记录单,他才泄了气,承认他确实跟童岩有过交往。但他说,他并不知道她的真名,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只知道她的网名叫“寂寞水莲”,在一家国营商店当出纳。
“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岳程问他。
沈崇文低头看着地板答道:“我是在一个名叫数学教师的论坛上认识她的。她在那里有点名气,因为她经常帮人解答数学题,她的帖子里有她的QQ号,我看她挺聪明的,就加她了。后来我们开始在网上聊天,聊着聊着就熟了,我看她不是保守的人,就约她出来了。”
按照沈崇文的说法,他们之间只是“一夜情”的关系。到目前为止,一共只约会了两次,一次在宾馆,一次在他家。他们之间不存在金钱关系,他从没给过她钱,她也从没提出过这方面的要求,她对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在达到制高点时,掐住她的脖子,给她两个耳光。沈崇文坦言,这就是他“愿意跟这个老女人约会的原因”。
“工作压力太大了,我没办法,总想找点刺激。我的女朋友不喜欢这样,所以,我就只能在网上找,我承认我是有点变态。”沈崇文羞愧地说。
岳程从他的话里捕捉到两条关于被害人的重要信息。第一,童岩有特殊的性癖好;第二,童岩懂得上网,在数学方面还有特长。相比之下,第二条信息更让他感到意外,因为就在尸体被发现后没多久,他就带人去过被害人的住处,但他们没在她的房间里找到电脑。
难道是凶手作案后去童岩家搬走了电脑?时间上似乎不太可能。当时他们两人都在警方的监管下,而等他们获准离开时,警方已经到过童岩家,他根本来不及搬电脑。
那电脑是什么时候被拿走的?
等等,童岩的包。
在现场发现的那个手提包比普通女式手提包大,而且很方正。现在想起来,它很像是个电脑包。手提电脑的一个特点就是方便携带。凶手可以说“我帮你重装下系统”或“我给你装个免费软件”,随便什么理由,只要是免费的,按照陆劲的分析,吝啬的童岩都会答应的,她会很高兴约会时带上电脑。何况,提出要求的可能……还是一个软件工程师。
反过来说,如果凶手一定要毁掉电脑,那说明电脑上肯定藏有重要证据。凶手一定常跟童岩聊天。不过,看来这条线索又断了,即使是电脑专家,对一台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电脑恐怕也无能为力。
“那你的名片到底是怎么到她手里的?”岳程又问。
这一次,沈崇文改变了说法。
“认识后不久。她向我要名片,我就给她了。”
“那么,案发当天,你怎么会在现场附近?”
这个例行公事的问题让沈崇文沉默了良久。
最后他说,是童岩发短信叫他去的。他们上次分手后,约好那天联系,因为每个月的那几天,他女朋友都会到外地去出差。那天白天,她曾经发过短信给他,说晚点跟他联系。沈崇文说,他也没想到她会那么晚约他出来。
“我是八点半左右收到她的短信的,她约我凌晨三点在洛神路的静心咖啡馆门口见面。我早到了一会儿,我怎么会想到,会在垃圾桶里看见她!”
可是,当警方要求看那条短信时,他却说那条短信已经被他删除了,理由是他怕被女朋友看见。
他的话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岳程无法判断。
他想,他还是去另一间办公室看看韩齐吧。
跟沈崇文的垂头丧气不同,韩齐对于警方的第二次询问态度极为激烈,简直可以说是暴跳如雷。
“妈的!怎么样?!我那天是休息又怎么样?我说我在家睡觉,你们又要问我,我跟谁一起睡,跟几个人一起睡!几点睡的!为了省事,我当然说我在上班!我爱怎么说就怎么说!那个女人死了关我屁事!关我屁事!谁杀了她,你们找谁去!我他妈的没工夫管这种屁事!”
他说话时,怒目圆睁,衣服敞开着,好像随时要向询问他的警察扑过去。
岳程倒是不怕他会干出什么事来,因为这是在警察局,他只要稍微动一动,就得被拘留。但如果每次询问,他都这么胡说八道,一百个不跟你配合,而你又一时没法抓住他的把柄,倒也是件麻烦事。
他想了想,决定先震住对方再说。
“韩齐,不要大呼小叫,别说你可能杀了人,就算你没杀人,你也没资格叫,因为你是嫌疑人,接受调查理所应当。再说我们有的是方法让你安静下来,要不要给你戴上手铐,送你到看守所去想想清楚?”他一边说,一边随手将一叠文件丢在桌上。
韩齐瞪着他,沉默了两秒钟,随后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没关系,我们的调查才开始,有的是时间。那个垃圾桶,不是什么案发现场,而是抛尸地点。所以今天下午,我会申请搜查令。”
韩齐微微昂起头,轻蔑地看着他。
“我们会搜查你的住处。希望不会在那里发现什么。”岳程道。
韩齐突然嘿嘿笑了起来。“那么,别忘记带那个玩意儿。”
“什么?”
“发光氨。”
“你倒挺在行。”
“只要什么地方曾经有人流过血,用了那玩意儿就能找出来——我常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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