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好意思地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一定是睡得太死了,真丢人。
“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修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高深,他往后退了一步,指着我对面的房门:“我昨天刚搬过来,想跟你打声招呼。”
我惊讶得嘴里都能塞个鸭蛋了:“啥?你住在我对面?你不是在市区有房子吗?”
那修耸了耸肩:“我不喜欢住四合院,那……太老,感觉像坟墓一样。而且我答应过的……不能反悔。”
后面那句话他说得很含糊,我没听明白。
“听说你在找我?”那修接着道。
“嗯。奶奶给我带的那句口信我弄不懂,想找你一起参详参详。”
“……其实我也一直没想明白。不过现在我住你对面,有事你可以直接找我。”
那修的话让我呼吸一窒,我们……果然是没缘分呀。他刚来,而我却要走了。
有诗为证:我来君未来,君来我已去。
我长长叹了口气,从门后把大皮箱和旅行袋拖出来,摆到那修面前。那修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我垂着头:“我刚退了这边的房子,今天就要搬走了。”
那修顿时满脸黑线,哑口无言。
我挤出一声干笑:“这儿的环境其实不错,除了……您……好好享受,我……我走了啊。”
我拖着皮箱和旅行袋走了几步,那修咬牙切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新地址是哪儿?”
“啊?”
“新地址!”
“哦……”我赶紧从皮包里翻出纸笔把地址写给他。
本来我昨晚就想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可是这一耽误,倒让我见到了那修,我心里其实挺高兴。那修把地址攥到手里,不声不响地转身回屋,我傻愣愣地站在原地,心里乱糟糟的。
不到三分钟时间,那修穿戴整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钥匙。
“走,我送你。”
我晃了晃不甚清醒的大脑,还暗中掐了一把大腿,我没听错吧?那修竟然要送我?
那修一手拎过我的大皮箱,向楼下走去,我美滋滋地跟在后面,到了楼下,我不意外地在花坛旁边看到那修那辆破旧的老爷车。
一路上那修出奇的沉默,我本来有很多话想说,可是话到嘴边又情不自禁地咽了回去,还是以后有机会再说吧。可是……那张盯着我的人脸,要不要告诉那修?
犹豫再三,我还是在下车前把那张人脸的事说了出来,那修的面色沉了沉,突然间说了一句,最近除了上班和回家,不要到处乱跑。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好胡乱点头应允。把我送到目的地后,那修就开车走了,他的车速很快,好像有什么急事一样。
我在原地站着,直到那修的车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的新家在一栋六层建筑的四楼,每层三户,我住那户两室一厅,设备齐全,两个人合租刚刚好,房主说和我合租的那个人过两天会住进来。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住在一起,我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我只能在心里祈祷新室友千万别是个轻浮随便的人。
我把行李拎上四楼,简单整理了一下,才急匆匆地梳洗吃饭,赶到公司上班。一整天忙忙碌碌地过去了,下午五点我回到新居,又是一番收拾整顿,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我舒舒服服地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甄巧的脸不期然映入脑海,对了,甄巧的故事还没讲完,答案的谜底也没有揭晓,我必须去找她。
我刚起身,那修的警告突然在耳边响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钥匙走出家门。
到纤云茶庄的时候,刚好晚上七点。我走进茶庄,却没看见甄巧。柜台上站着一个长相老实的年轻人,个子不高,看起来一副很诚恳的样子。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突然问道:“你是洪灵吗?”
我诧异地点点头,这人怎么认识我?
年轻人笑出一口白牙:“我叫小甲,甄姐交代过,你要是找她,就到她屋里去。”接着小甲告诉我,从架子右侧那道门直走上去就可以了。
我撩起珠帘,走进那个一直好奇的世界。
出乎我的意料,门后并不是一道走廊而是一个房间,房间布置得像一个休息室,靠墙摆着好几盆大型的绿色植物,我都叫不上名字。地板是乳白色的,靠窗还放着一张常在清宫剧里看到的罗汉床,样子很新,应该是仿制的。在罗汉床前面放着一个木头绷架,绷架上夹着一幅刺绣,绣的是冬梅吐蕊,娇艳的红梅和粗壮的枝干衬着大幅的留白,真是说不出的醒目好看。这是甄巧自己绣的,还是买来做装饰用的?
我觉得甄巧的喜好非常特别,就像我从来都没见过她穿旗袍以外的衣服,而且她穿的旗袍都非常合身,增一分或减一分就不是那种味道。我猜想那些旗袍应该都是定做的,光是冲着上面的绣花,价值肯定不菲,更何况她有好几件。
在休息室的另一边有一道门,我推开门看到一道楼梯,往上走,左右两边都出现一道走廊,走廊一面是房间,一面是窗户。我数了数两边共五扇门,哪道门才是甄巧的家?
待要回去问小甲,又觉得麻烦,我只好壮着胆子喊了几声,生怕有人突然冲出来说我扰人安宁。幸好甄巧很快就出现了,她穿着一身真丝睡衣,朝我摆了摆手:“小洪,在这儿呢。”
我随着她进了房间,她的卧室和茶庄的装饰风格差不多,特别是摆在最里面的一张大床特别招眼。我记得那种床我曾在博物馆见过,全名叫红木千工拔步床,要用最顶级的红木由最顶级的木匠雕琢三年才能完成。千工是一种荣耀,费尽一千道工序和三年时间来完成的床,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
以前这种床尚且价值不菲,现在恐怕更是个天文数字吧。我愈发好奇于甄巧的身份,她既然这么有钱,为什么还会开一个小小的茶庄,平凡度日呢?
甄巧并没问我失约的原因,我也没说,想来她可能只把我当成一个爱听故事的闲人,所以并不关心。
“甄姨,今天怎么没下去?”我问道。
甄巧眼波一转:“今晚有点儿乏了,不想下去。但是我怕你会来,就让小甲加一天班。”
我惊讶地张大了嘴,这么说,甄巧让小甲加班的目的是为了等我?
甄巧笑了笑:“我刚煮了一壶好茶,新月伊春,据说这种茶长在很高的山上,必须在新月的夜晚由十八岁的处子采摘,经由十八道工序精制而成。呵呵,传说是很好,就不知道这种茶配不配得上这个名号。”
甄巧拉我坐在一个精巧的圆桌前,给我倒了一杯茶:“喝喝看。”
和甄巧喝了几回茶,我虽然仍旧是个门外汉,但也懂得装深沉了。我拿起茶盅,小小地抿了一口,闭眼回味。那茶的味道很清淡,细品之下有点儿甜,还有一股独特的清香留在嘴里久久不散,果然比冰红茶好喝。
“嗯,真好喝。”我赞道。
甄巧抿着嘴笑了,眼睛眯得像一弯新月。
甄巧和我闲聊了几句,我有些耐不住了,向她追问上次没讲完的故事,甄巧也不啰唆,接着给我讲了下去。
上次说到弄巧失踪,纤云绣坊乱作一团,偏巧有一个很美的女人走进绣坊。郑玉以为她是来定做绣品的,弄巧不在,他哪还有心思做生意,于是没有理睬。那个女人走到郑玉跟前,用很好听的声音问郑玉请不请绣娘,她的手艺很好。
郑玉嘴里泛苦,心道:好能好到哪去?还能赶得上弄巧?现在没有弄巧那种手艺的人,他一个都不想请。
女人看郑玉不答话,突然打开手中拿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件绣活儿来。郑玉一看,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原来女人拿着的绣活儿,竟也是用罩头绣和引马针绣成的!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上天派下来拯救纤云绣庄的救星!
郑玉激动得无以复加,当下就把女人留在了绣坊。经过了解,这个女人叫玉绣,是个寡妇,凑巧的是她跟弄巧竟然来自同一个村庄,不过玉绣说她并不认识弄巧,也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
让李大娘万分不解的是,玉绣头上戴的簪子跟弄巧头一次来时戴的簪子完全一样,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李大娘心中起疑,于是她直接走到玉绣面前,讨要她头上的簪子看。玉绣很大方地把簪子递到李大娘手上,在李大娘看簪子的同时,她低声解释道:“这叫飞星点翠簪,我们那儿的规矩,死了丈夫的女人都必须戴。”
玉绣的话让李大娘一愣,死了丈夫的女人都必须戴?弄巧刚来时也曾戴着一个,难道弄巧竟然是个寡妇?不像啊。弄巧一直是一副小姑娘的打扮,碰见男人也羞涩得紧,哪里像成过亲的样子。难道刚过门丈夫就死了……
李大娘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一边打量手里的簪子。细看之下才明白,原来簪子上的蓝色是因为上面贴了翠鸟的羽毛,簪子制作得很精细,底托是素银的,不过在阳光的映射下还泛着金色,点翠的部分羽毛黏合得很仔细,一点儿也看不出羽状痕迹,而且随着光线的变化,点翠部分还会出现闪色。星形的下方坠着三条菱形的长坠,上面同样有点翠。
这簪子看着素静大方,只是图案实在太不吉利,专给寡妇戴的,还真能想得出来!李大娘看完簪子,立即像拿着烫手山芋一样还给玉绣,玉绣重新插回头上,抿着嘴笑了笑。
玉绣在沿江城无亲无故,于是当晚就在绣庄里住了下来。郑玉本来有意安排她住在弄巧那间单间,可是玉绣坚持不肯,郑玉只好让她跟其他绣娘一起住在一间大通铺里。
李大娘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玉绣疑虑重重,可是她还没来得及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就突然死了,而且死得非常蹊跷。
等到办案的警察进来,郑玉和一干绣娘都围在李大娘的屋子外头,不是他们想保护现场,而是里头的景象太恐怖了,没人敢靠近。办案的警员刚进屋,差点儿被扑鼻的血腥味熏吐了。只见整间屋子遍布血迹,不过没有任何激烈搏斗过的痕迹,李大娘坐在一张绷架的底下,她的头被塞进一幅刚绣到一半的绣品里,因为有绷架支撑着,所以她的尸体并没倒在地上。她身上基本没有伤痕,只是喉咙让人给豁开了,鲜血浸染着那幅没完成的福寿双全图,上面慈眉善目的寿星老儿被鲜血染红了半边脸颊,如同厉鬼!而那把造成李大娘死亡的刀,竟然就握在她本人的手里。
调查展开了,绣坊内一百一十七个绣娘,包括郑玉在内都受到了排查。可奇怪的是,扣掉那些不住在绣坊里的绣娘,就只剩下三十五个绣娘住在绣坊内,可是这三十五个绣娘都可以相互作证,在李大娘遇害的时候,也就是昨天晚上,她们全部都在房间里没有离开。不仅如此,这三十五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到李大娘的呼救声。
不是绣坊里的人干的,难道是外面的人半夜闯进绣坊杀人?难道李大娘是自杀?难道是恶鬼作祟?李大娘为什么没有呼救?放在仓库的福寿双全为什么会在李大娘的房间?
种种疑问如同巨石一般压在众人的心头。可接着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吊着李大娘脑袋的那幅绣品是弄巧失踪前最后一幅绣品,而且是唯一幸存的,现在已经不成样子。这幅绣品可是牛司令的二太太定下的,弄巧虽然失踪,但这幅绣品已经完成了一多半,郑玉本想让玉绣把另外一小半补完,这样明天就可以交货了,可是如今……
郑玉在心中暗骂李大娘,老婆子死就死了,还要搭上他挣钱的宝贝,着实可恶!这下子纤云绣坊的名声毁了,钱也没了。
人心在名利面前是脆弱的,现在郑玉的脑袋里只想着金钱,所以他错失了很多东西,最后更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
甄巧讲到这里突然不讲了,面上出现一个非常魅惑的笑,但是目光却是冰冷的。
“甄姨……你怎么啦?”我迟疑地喊了她一声。
“没什么。”她垂下眼睑,“只是突然想到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小洪,我今天不舒服,明天再接着讲好吗?”
说实话,我丝毫看不出甄巧有不舒服的地方,但我只能僵笑着起身告辞。甄巧在我走到门口时说了一句,下次不管什么时候来,直接到楼上来找我就行了,这整栋楼都是我的产业。
听到她的话,我差点儿跌倒,这整栋楼竟然都是属于她的!
我迷迷糊糊回到家里,刚开始还震惊不已,后来一想也释然了,能用得起千工拔步床的岂能是普通人?世界上有钱的人多得是,说起房子,我觉得那修家那套四合院带给我的震撼更多。
新居的舒适度比起原来的房子差很多,但是住在这里心里比较踏实。半夜的时候我突然惊醒,下意识朝窗口看了看,还好并没发现偷窥的脸,我想搬家是对的,我应该安全了。
第二天正好是休息天,我本来计划回百草镇,可是总是惦记着甄巧没讲完的故事,所以决定先到纤云茶庄听完故事再说。
到了纤云茶庄,屋里站着几名客人,小甲正在柜台上忙碌。看到我来,他毫不惊讶,只是指了指休息室的门,让我上去找甄巧。
我冲他感激地点了点头,径直上楼。我来到昨天那个房间前敲了敲门,里面半天才传来一声:“进来吧。”
我进屋的时候甄巧正坐在圆桌前摆弄一个东西,我靠近一看,那是一只比手掌大不了多少的白毛狐狸玩具,做工很精细,狐狸身上的毛像是一根根黏上去似的,惟妙惟肖,憨态可掬。
“好可爱的玩具。”我欣喜地在狐狸头上摸了一把。
甄巧摇了摇头:“这可不是什么玩具,它是我们族里用来测吉凶的工具。”
我讶然地看着甄巧,她的样子不像在开玩笑。于是我突然来了兴趣:“我能测一下试试吗?”
甄巧犹豫了一下,然后让我坐下,并告诉我集中精神把右手放到狐狸头上,眼睛要盯着狐狸的眼睛,不能离开。
可能由于过度专注,我恍惚了一下,仿佛看到狐狸的眉眼快速地动了动。然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狐狸的白毛突然迅速变红,一眨眼间我面前的白狐狸就变成了红狐狸!
我吓得差点儿栽倒在地:“甄姨,这是怎么回事?”
甄巧的面色变了变,然后朝我安抚地一笑:“没事,可能时间太久没用,出现故障了。”说着她随手把狐狸放进一个金属盒子里。
我心有余悸地瞅了一眼金属盒子,甄巧手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东西?
我一回头,甄巧正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打量着我。
“小洪,你为什么这么爱听纤云绣坊的故事?”
我干笑了一声:“那是因为甄姨讲得太好了,我像听评书似的,欲罢不能,只好老来打扰你了。”
“你能来,其实我很高兴。”甄巧微微一笑,如百花绽放。
接着甄巧又开始给我讲故事。
纤云绣坊虽然失去了弄巧,还接连遭逢意外,不过幸好老天又派来了一个和弄巧手艺差不多的玉绣。玉绣干活儿虽然远不如弄巧卖力,不过她的手艺是极好的,纤云绣坊的招牌刺绣失而复得,郑玉窃喜不已。
他的心里其实还打着另一个如意算盘,玉绣虽说是个寡妇,但是手艺好,长得也漂亮,他郑玉也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了,把玉绣娶到手,再想办法让她把罩头绣和引马针传给绣坊里的其他绣娘,纤云绣坊就能长久兴旺下去,财源滚滚。其实前一阵他起意要娶弄巧,只不过弄巧长得实在是太一般了,他一直在犹豫,现在没有任何让他犹豫的理由了!
就这样,郑玉正式向玉绣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