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飞笑了,明白这才是曾日华此行的真正来意。因为已经知道Eumenides正是当年一三零劫持案件的凶犯遗孤,所以专案组便把当年的涉案警员确定为寻访目标。虽然一天内连续发生了吴寅午跳楼、韩灏约见妻儿两起重大事件,但曾日华并未放弃对一三零事件的追查,现在他已经把最重要的一条线索送到了自己手里。
罗飞由衷地赞了句:“很好。”小伙子虽然性格不羁,但工作的能力和主动性还是勿庸置疑的。
“可惜只查到了这一个人。”曾日华却翻着眼皮,似乎对自己并不满意,“丁科是没指望了——整个省城警界已经找了他十年……其他的几个人,有的已经不在世;另外一个叫钟云的——就是当年直接击毙凶犯文红兵的那个特警狙击手——怎么也查不到他的信息,很奇怪……”
罗飞“嗯”了一声道:“那可能是化名。”
“化名?”
“因为打死了人,虽然是凶犯,但也会对执行者造成诸多压力。所以他如果不愿意公开身份,是允许使用化名的。”
“哦。”曾日华点点头,对罗飞的解释表示理解,同时推着眼镜说道:“那要找这个人的话,我可没办法了。”
“找到黄杰远,就不愁找不到他。不过——”罗飞口风一转,“——我倒不建议找他,因为找不到他,对他正是一种保护。”
“确实如此。”曾日华一点即透。对Eumenides来说,如果他要报仇,那么目标名单中显然不会少了这个直接击毙父亲的狙击手。现在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相对来说他倒安全了。
“那我们可要赶快联系这个黄杰远啊。”小伙子又说道,“如果让Eumenides先找到他,那我们就被动了——要不要我现在就打个电话?”
说话间,曾日华已经把手机摸了出来。事实上以他的性格,早就按捺不住了。不过此前在韩灏当组长时很反感手下人越权行事,曾日华有过教训,所以这次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先向罗飞作了汇报。
“先别急。”罗飞挥手制止了曾日华的动作,“现在已经挺晚的了,明天再说吧。”
“挺晚的了?”曾日华一愣,显得对罗飞的这个理由不太理解,他踌躇了片刻,想要提醒对方似的强调了一句,“我们可是在和Eumenides抢时间啊。”
“我知道。”罗飞凝起目光看着对方,然后他又轻轻吐出三个字来:“听我的。”
罗飞的眼神中似乎藏着些不能明言的东西,但同时也透露出命令般的坚定。曾日华急躁的情绪便在这目光中安定下来。
同样是专案组组长,韩灏下命令时通常是强势的、不容辩驳的口吻,罗飞此时的态度与其相比要柔和许多,但这柔和却又似藏着无尽的绵力,让人更加地无法抗拒。
“好吧。一切都听你的安排。”曾日华在这绵力下顺服地说道,“如果需要我做什么,随时吩咐都可以。”
“放心吧。有你大展身手的时候。”罗飞的目光中此时又充满了勉励的意味。
“行,那我就不操这个心了。”曾日华彻底放松了,他的眼珠转了两转,思维又跳到了别处:“哎,罗队,有个问题我实在是憋不住了,非得问问你不可。”
“什么?”
“上次我来过你的房间,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曾日华纳闷地挠挠头,“我可是万分小心,应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吧?”
“因为你翻动过我的背包。”罗飞很爽快地回答说。
“那又怎么样呢?”曾日华不甘心地追问,“我确定保持了背包的位置和包里的东西和原来是一个样的。”
“但是背包拉链头的位置变化了。原先有七格拉链扣没有闭合,你翻完包再把拉链拉上的时候,却有八格拉链扣没有闭合。”
“就是这个?”曾日华看起来将信将疑。
罗飞淡淡地点着头:“就是这个。”
“可是……你怎么能……”曾日华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在拉合拉链的时候,通常没人会把拉链完全拉到底部,末端或多或少都会留有一些未闭合的链扣。那天曾日华拉开罗飞背包的时候,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他还特意观察了拉链头所在的位置,这样他在重新拉上拉链的时候,基本让拉链头还回到相同的位置上。可这么做还是留下了破绽!他实在无法想象:罗飞居然能分辨出七格拉链扣和八格拉链扣之间的区别。
“这个差别也太细微了吧,一格拉链扣,也就一个毫米的宽度,你怎么能看得出来?”他把心中的困惑说了出来,“难道……难道你拉拉链的时候还会去数那些剩下的链扣吗?”
罗飞的回答更让他诧异:“是的。我数了。”
曾日华瞪大眼睛看着罗飞,半晌后才明白一些似的:“你对我们有戒备?所以你一直都在防着我们?”
“不。”罗飞却否定了对方的这种猜测,“没有那么复杂,这只是我的习惯而已。”
“习惯?哪有这种习惯?”曾日华显然不相信罗飞的解释,“不可能,你在骗我——嘿嘿,其实也没什么,当时大家还不熟悉,彼此之间有戒备也是正常的。”
罗飞笑了笑,他沉默了一小会,忽然说道:“这个楼层的电梯间门口铺着一张地毯,你记得吗?”
曾日华茫然地点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
“地毯在远离电梯门那侧的边缘上,有一处破损,形成了一个不到一公分长的缺口,这个你看到了吗?”罗飞又问道。
这次曾日华摇了摇头,神色愈发茫然。
而罗飞还没有说完。
“那个缺口正好和地毯下的拼木地板从东往西数的第十二条缝隙相吻合——你如果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看一看。”
“这个……你也数过?”曾日华倒不怀疑罗飞的话,他只是不理解对方的行为。
“是的。我数过。”罗飞淡然道,“从我住进招待所的那天开始,这个情况就从未有任何变化。所以我知道,招待所的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来不会掀开地毯去擦拭被覆盖住的那部分木板。”
“可是……你研究这个有什么意义呢?你在给保洁员打分吗?”曾日华在一头雾水中仍忘不了耍耍贫嘴。
“没有意义。”罗飞挑了挑他的眉头,“这只是我的习惯。如果你还不相信,我还可以告诉你更多的没有意义的东西。”
曾日华显得很有兴趣:“还有什么?”
“招待所前台的挂钟,显示悉尼时间的那一个比标准时间慢了一分二十三秒,而显示伦敦时间的那个,又比标准时间快了五十四秒;今天在前台当值的那个女孩,她的发绳是蓝色的,并且在辫子上绕了四圈;招待所院子里有五辆车已经超过两天没有动过,其中车号9563的那辆帕萨特左前轮正好压住了地面阴井盖的三根铁条;还有你……你上午开会时所用的油笔装在了你警服的左侧内兜里,如果现在笔芯里还剩下五分之二的油墨量,那说明你后来很少或者没有使用过这支油笔。”
听罗飞滔滔地说到这里,曾日华立刻从自己警服的左侧内兜掏出了那支油笔,笔芯中的油墨量正如罗飞所说停留在五分之二的位置。曾日华愣了片刻后,这才轻叹着摇摇头,脸上露出赞服的神色。
“真的只是习惯……可怕的习惯……”曾日华看着罗飞,眼神像是在看一个从没见过的怪物,然后他又困惑地问道:“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去维持你的习惯?你又要以多大的脑容量来储存这么多的信息?”
罗飞却只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解答说:“并不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因为这些工作都是在日常活动中顺带完成的。你每天都会路过招待所的前台,如果你只是无所事事般地走过去,那你就不会看到任何东西;而我却喜欢观察,一边走一边观察,没有什么目的性,但却因此而注意到很多东西。同样,当我拉上背包拉链的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扫过剩余的链扣,顺势数清它们的数目并不困难。做到这些也不需要过人的脑容量,因为我并没有把所有观察到的东西全都记在脑子里,事实上,我只记忆新近看到的那些信息。比如我再一次拉上拉链的时候,我就会记住一个新的链扣数,同时忘掉以前的那个。套用电脑中的术语:我并不是在不停的储存,我只是在不停的更新而已。”
“我明白了……”曾日华终于释然地点点头,“这确实就是一个习惯:随时随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并且将相关信息像计算机一样精准的记录下来。这么说起来似乎不难,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做到?”
“我从小就有这样的习惯。后来上了警校,我又刻意强化了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在二十年前这种习惯就已经深入到我的行为中,成为了我的生活方式。对我而言,完成类似的工作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非常普通、也非常简单的事情。”
“难怪……”曾日华的情绪由释然又转变成感慨,“难怪所有的人都对四一八血案中那‘两分钟的时差’不以为意,唯独你却能从中破解出整个案件的玄妙。两分钟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短得完全可以无视;而在你的生活系统中,这却是一个巨大到无法回避的变化。袁志邦的苦心经营就毁在了这两分钟的时差上。嘿嘿,连他都斗不过你,我栽在你手里,也算是心服口服。”
罗飞却不愿接受对方的这番夸赞,他黯然摇摇头:“击败袁志邦的人并不是我……在他的计划中本没有这两分钟的误差……是孟芸……”
罗飞没有把话说完,他不想多说了,因为他知道别人很难理解他、袁志邦以及孟芸三人间的感觉。他们互相争斗又互相欣赏,虽然每个人都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罗飞并不愿其他人看扁自己曾经的对手。
听罗飞说到孟芸的名字,曾日华识趣地露出些许沉痛神色,没有就那个话题再追问下去。不过他先前的那股兴奋劲还没有沉静下来,稍歇了片刻之后,又挑起眉头说道:“罗队,你知道自己像什么吗?”
“什么?”
“猎犬!你是一只天生的猎犬!”小伙子激动起来,也不管言辞是否合适,“你走到哪里都嗅来嗅去,对一切都充满了关注,这就是你的天性。面对这样的猎犬,有什么猎物能逃脱它的追捕呢?就算是Eumenides也不能!”
罗飞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知道曾日华是个胸无城府的热情青年,而自己则必须保持冷静:Eumenides,那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家伙。
曾日华似乎意犹未尽,舔舔嘴唇还想再说些什么。罗飞却在此时抬腕做了个看表的动作——时针已经越过了夜间十点的位置。
“好了,不早了。”罗飞知道对方饶舌得很,便决定主动结束这场交谈,“早点休息吧,这两天大家都很辛苦,要抓紧机会修养精神。”
“好吧……”曾日华无奈地将正要冒出的话头咽了回去,“那我就回屋去了。”他起身走出两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转头叮嘱道:“慕老师说了,她明天一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你用没用她买的洗发水。”
罗飞“呵”地一笑,看看茶几上的那些日用品,寒冷秋意中亦泛出了一股别样的暖意。
※※※
十月三十一日,凌晨两点五十分。
东林路是省城著名的“酒吧一条街”。略显狭窄的街道两侧林立着各式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眩目的霓虹灯争芳斗艳,辉映出这个城市中最为璀璨的夜景。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场所,此刻喧嚣也难免要走向尾声——因为时间实在已经太晚了。三三两两的摩登男女们从诸多会所中走出,形容疲惫,醉意熏然。他们刚刚在音乐和美酒中发泄完过剩的精力,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个安静的角落,或者沉沉地睡去,或者去享受一些更加私密的放纵。
在某一间酒吧内,情况又有所不同。这个酒吧的门脸不大,所处的位置也难称理想。它位于东林路末端的一个拐口,招牌被两侧高大的建筑遮挡,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错过。酒吧的主人对此似乎不以为意。他反而将酒吧的招牌设计成了黑色,并且完全没有霓虹的勾映。这样的招牌在夜色中显得极为隐晦,好像是生怕被来往者看见一样。
你只有走到近前,着意地辨认一番,才能看出那招牌上的字迹来。
“黑魔力酒吧”,字体怪异,透出一种诡谲的气息。
在酒吧门口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帅小伙,他们也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似乎要与周围的夜色融为一体。
很显然,这两个小伙子就是“黑魔力酒吧”的门童。不过与普通门童不太一样,他们的任务不是迎接客人,而是阻拦客人。偶尔有闲散客人想要进入的时候,他们便会伸手拦住门口,然后客气地说道:“请出示会员卡。”
大部分来客都没有会员卡,于是小伙子就微笑着解释:“对不起,我们的酒吧是会员制的。您需要由老会员介绍入会之后,才能光顾我们的酒吧。”
来客往往就郁闷地摇头离去了。
但也有一些人出示会员卡之后便进入了酒吧。在转弯跨越一道门屏之后,酒吧内展示出一副别样的洞天。
与狭小的门脸相比,酒吧内厅宽敞了许多。吧厅四周围着一圈散台,大部分会员便三三两两地落座其中。一些尊贵的客人则由服务生领着迈步二楼,在楼上的包厢内享受更加周致的服务。一楼大厅中央立起了一座演台,此刻一个男歌手正抱着吉他在烟台上又吼又跳,将充满摇滚力量的音符砸向酒吧的每个角落。DJ把音响调得很大,那声量对一般人的耳膜绝对是一种折磨。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三点,在其他娱乐场所接近打烊的时刻,黑魔力酒吧内却不断有新客到来。他们在巨大的声浪中坐下,面无表情,似乎那摇滚劲曲根本无法刺激到他们的神经。只有偶尔往喉咙里灌下一两杯烈酒后,他们的脸上才会稍现出兴奋的神色,同时他们的目光频频飞向吧台上方那个造型怪异的挂钟,看起来像在等待着什么。
摇滚乐手一曲唱毕,酒吧内获得了片刻的宁静。这时挂钟“当当当”响了三下,时针对准在钟盘的四分之一处。守在门口的小伙子闻声关上了大门,“黑魔力酒吧”随之变成了纷繁都市中一个密闭而又隐秘的空间。
酒吧里的客人们悸动起来,他们期待的东西就要开始了,一种亢奋的情绪在他们体内涌动,难以抑制。
配合着众人的期盼,音乐声重新出现了。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音乐,每一个音符都像爆裂一样在酒吧的封闭空间内炸开,很快形成一片由声波蔓延成的惊涛骇浪。那浪涛震颤着听者的耳膜,并且这种震颤瞬间又传递到心脏的深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血管和神经都随之跳动,五脏六腑也在翻滚,就像忽然被抛到了云霄,转瞬间却又急速坠落。与这样的音乐声相比,刚才的摇滚便成了教堂礼拜的宁静圣歌。
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的音乐中疯狂了。他们开始扭动,烈酒一杯接一杯地灌到肚子里。然后他们开始有节奏地高喊:“出来!出来!”
伴随着众人的叫喊声,一个女人走上了演台。
这是一个身形高挑的妙龄女子,长发摇曳,皮肤白皙。半截面具遮住了她的眉眼,但却掩不住她那娇艳的容颜。面具的造型是一只展翅的吸血蝙蝠,通体漆黑,唯有嘴角边淋漓着几滴殷红的鲜血。可怕的蝙蝠却栖息在一张艳丽的面庞上,构成了令人窒息的凄美画面。
女子身穿黑色紧身的皮衣皮裤,足蹬高筒的黑色皮靴,愈发凸显出身形的窈窕修长。她跟随着音乐的强劲节奏舞动旋转,媚惑的气息从她年轻的身体上散发出来。
台下的酒客躁动着,热浪在身体里翻滚。同时他们的叫声变得更加癫狂,近乎声嘶力竭。他们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