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名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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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名捕-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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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似马上将至。凌云宫上,凌天明眼神明灭之间,思绪转瞬万千。鼻尖一阵熟悉的香气,他回过头,青红正举着红粉裘氅站在自己身后,说:“你怎么了,去了一趟邺城,整个人变得痴痴呆呆了。”凌天明感受到青红将裘衣披在自己身上,搂她入怀,用极低的声音说:“痴痴呆呆,是因为想你。”
  “你就知道哄我,但我好欢喜。”青红躺在凌天明怀里,却没看到凌天明一时变得沉寂下来的目光。
  第三章 邺城血雨
  邺城。
  “嗖嗖,嗖嗖!”耳边传来了阵阵冷风袭来的声音,伴随着声声异响。罗胜从床上坐了起来,身旁夫人也揉着眼睛问:“老爷,怎么了,这半夜三更的?”
  “嘘!”四眼金枪罗胜让夫人躺下,自己运行内功,将自身声音压到最低,悄然来到门口,想了想,又转到窗边,一个鱼跃冲出窗外。“哐当!”金枪也滑落到手里,判官笔长短的金枪在黑夜里闪烁着丝丝金光。金光反衬下,罗胜发现假山顶上蹲着一只夜宿的黑猫,漆黑的瞳孔望着罗胜,黑猫不时用尾巴扫着假山顶上的碎石,碎石零散落入假山旁的水池里,发出一波波细微的溅水声。罗胜收了攻势,心中吐出一口气,心中道:自己太过多虑了吗?
  回到卧房,罗胜和衣而卧,身侧的夫人已经又熟睡了过去。但一刹那,罗胜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一股凛冽的寒气从卧房某个角落袭来,竟如同一直看不见的冰冷大手生生将罗胜按在床上不敢挣扎,因为细微的挣扎,带来的很可能是万劫不复的后果。
  夫人微微转了个身,瞪着眼盯着罗胜,罗胜腹内一阵翻涌,一股无法抑制的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夫人的胸口位置开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流出。罗胜握紧拳头,蹿了起来。
  窗门微微颤抖,罗胜将金枪挡在身前,冲入院中,望着院中假山之顶,黑猫之侧,站着一个一身黑色长衣的男子,男子双手垂在腰畔,可隐约看出男子长衣内,腰畔处悬挂着一柄长剑。
  整个金枪帮内陡然弥散起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罗胜的眼睛暴出了血丝,牙齿一点点咬入肉里。但他强忍住内心的愤怒,努力平息着真气在体内的循环,试图在最短时间达到一个决战的最佳状态。
  “你究竟是谁?”罗胜问,“芙蓉山庄的血案就是你做的?今日,轮到我金枪帮了?”
  黑衣人沉默,如同上古的战神俯视着下面的罗胜,半晌才道:“芙蓉山庄,金枪帮,只是开始。”
  “你的目的是什么?”罗胜心脏剧烈跳动起来,他似等待这个答案很久了。
  “喈喈!”黑衣男子突然冷笑,“这个你应该知道,一十七载过,那时的血雨腥风,你会忘记吗?”
  “你真的是……”
  “好了,你的真气已经充盈体内,现在是你出枪的最佳时刻。我已等候许久了,无需废话!”
  罗胜高声喝说:“莫要欺人太甚,真的以为金枪帮内无人吗?看枪!”
  罗胜的金枪在夜空里划出大片大片的金光,如同夜幕下飘起了一场华丽的金雨。黑衣男子却没有丝毫动作,只是等着铺天盖地的金雨笼罩在自己头顶。他眼中现出一抹短暂的杀机,杀机起,剑风出,罗胜只看到男子一剑从自己无懈可击的枪雨中突袭出来,轻轻、温柔地送入了自己的胸膛内,不一样的感触瞬间击溃了罗胜,恍似一瞬间被许多许多利剑刺入胸膛,但实际上却只有一剑。罗胜至死也没有看清楚这柄剑的模样,但他人从半空里落下时,却看清楚了黑衣男子,罗胜眼瞳中仅存的生机一点点暗淡下去:“为何,为何……为何!?”
  罗胜怒睁双目而毙,牙齿咬破了血肉,一股股血水从他口中流出,黑衣男子低头只看了罗胜一眼,转身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里,唯独剩下了那只安静的黑猫,依旧安静地凝视着这夜,这人,这场腥风血雨。
  芙蓉山庄内,黎斯盘腿坐在石室内,目光凝起舒展,又凝起又舒展:“一剑十三杀?为何?”
  “大人。”石室外孙健的声音响起,几天都是孙健亲自给黎斯送饭食。黎斯从石室里走出来,伸了伸懒腰说:“是时候该离开了。”
  “是,是得离开了。”孙健脸色难看,像是昨晚没睡好。
  黎斯眉头微微皱起:“又有命案?”
  “是。”接二连三的血案让孙健这个一城捕头成了众矢之的。
  黎斯问:“谁?”
  “金枪帮,罗胜!”
  金枪帮上下已经被封锁,包括罗胜、夫人在内,总共死了六十二人,同样如人间炼狱,血流成河。黎斯一步步走进来时,脸上虽然依旧平静,但是目光中的阴霾却一点点变大,成了一片阴云。
  罗胜横尸在卧房不远的假山下,手中的金枪已经崩碎,罗胜握紧了碎裂的枪身,双眼怒睁。伤口只有一处,就是胸膛位置的一处剑伤,因为死者过多,衙门并没有安排人将尸体运回黑房子验尸,而就地在金枪帮内检尸。
  两鬓斑白的老仵作屏息处理着罗胜的尸体,黎斯目光一下就落在了罗胜胸膛剑伤上,问:“有何发现?”
  仵作摇头:“致命伤只有一处,显然是剑伤,而且是一剑毙命。但很奇怪,这胸膛内的伤口竟然出现了不同的伤害切层,就像是,像是……”老仵作在组织着语言,但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说明。
  “像是被许多许多剑同时刺入胸膛,同时刺入心脏所导致的伤口,有深有浅,有强有弱,可是如此?”
  “没错,看是一剑,却是许多剑!”老仵作抬起头,却发现面前站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方才他专心验尸,未曾发觉,现在不由得问,“你是谁?”一旁的孙健道:“这个不是你该知道的,老实做你的事。”黎斯却虚心一躬身,说:“其实晚辈对于验尸也多有研究,还请老师傅多指教。”老仵作布满皱纹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笑容:“哪里,我只是个验尸的而已。”
  “对了,老师傅,你可检出罗胜胸内剑伤的层数有几层?”
  “这个我仔细查看了好几遍,十三层,没错,就是十三层!”
  “十三层?”黎斯喃喃道,“一剑十三杀。”孙健小心地从罗胜尸体旁边走过,却不小心碰到了尸体脸部,罗胜嘴角轻轻一歪,黎斯道:“慢!”孙健立马不动了,道:“怎么了,大人?”黎斯蹲下身,撬开罗胜紧闭的双唇,嘴中血水浸染下,竟有一颗拇指盖大小的青绿珠子,只是珠子上面沾满了罗胜的鲜血,此时已经变成了一颗血珠!“这是什么?”孙健疑问。黎斯轻捏珠子,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颤声:“这颗珠子……”黎斯闻言抬头,不远处走来了一名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腰畔挂着一个鹿皮口袋,锦衣黑靴,目光死死盯着黎斯手中的珠子。“这颗珠子,这颗珠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来人几乎冲了过来,到近前才发现自己的失态,收敛了惊容,但目光依然动也不动地盯在珠子上。孙健忙说:“大人,这是邺城惊雷堂堂主布惊雷,跟死者罗胜是至交好友,而且是儿女亲家,听闻罗胜遭此劫难,故着急赶来。”
  “布堂主,这位是上方派来巡查邺城衙务的黎斯,黎捕头。”孙健自是没有把黎斯紫令神捕的身份介绍出来。
  黎斯点点头,对布惊雷说:“这颗珠子是在罗胜口中发现的,看样子是罗胜死前将这颗珠子吞入自己口中,想来应该是凶手留下的东西。布堂主如此紧张,莫不是认识这颗珠子……知道这颗珠子的主人?”
  布惊雷眉毛扫了扫,很快摇手说:“没,我没见过,只是看到这颗珠子沾满了血迹,以为是这颗珠子杀害了罗胜,所以才如此失态。”
  “这样。”黎斯笑了笑,将珠子轻轻送进尸物袋里,继续在金枪堂堂内四处查看。布惊雷陪同了一会儿,就借故离开了金枪帮。出了金枪帮,惊雷堂副堂主石问天悄声问:“堂主,方才怎么了,你怎么那样失态?”
  布惊雷摇摇头,只是加快脚步回到了惊雷堂,直入惊雷堂最深的内堂,一屁股坐在了太师椅上,额头渗出了大片汗珠。石问天关闭了房门,返回,道:“堂主,现在左右无人。莫不是,那颗珠子有问题?”
  布惊雷突然打了个冷战,用一种他自己都陌生的语气说:“那颗珠子属于那个人。”
  “谁?”石问天附耳过去,布惊雷轻轻道出了几个字,石问天顿时脸色煞白,说:“堂主,真的是他?那他会不会对我们也……”布惊雷摇手,两眼慌乱,突然说:“去,赶快找无声道人、武圣还有古风尘来,说有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大事,务必让他们来我惊雷堂!”
  “好,我这就去!”
  第四章 对尸当歌
  金枪帮罗胜及其帮众的尸体都被运回了衙门外的尸房,尸房和检尸房是分开的。为了区分,衙门里行话管检尸房叫做黑屋子,此时正值黎明前最后的时刻,也同样是夜最深沉的时候,黎斯一个人静静坐在黑屋子里,周围没有一丝亮光,扑鼻的是淡淡的零丁香的味道,是用来驱尸气和尸毒的。黎斯不由得想起记忆里那间宽敞冰冷的黑屋子,还有那个说一句话就能噎死人的老朋友,甚至他竟真的用死人胳膊做了一锅肉汤给衙门里的捕快喝,想想,当时黎斯吐了整整一天一夜,而且连续三天吃不下一口饭。
  这个老家伙,死老头。黎斯想着,嘴角微微上扬。“黎大人,委屈您了。这么多年,你还是我这间黑屋的第一个客人,老朽没什么准备,只有这壶菊花茶给黎大人品尝了。”黎斯接过茶杯,茶香已扑鼻,老仵作魏师傅坐在黎斯对面一张石床上。“尸体都运来了?”
  “是。”魏师傅轻轻点头,“我查点过了,数目和人都对上了。”
  “一夜之间,整个帮派全部遭遇屠门,可叹还是可悲呢?”黎斯感慨一句。“谁说不是,而且还有不少年轻的小伙子,就这么走了。世事无常,人心难测!”魏师傅微微叹息,更是感慨地说。黎斯微微停顿,说:“魏老,晚辈还有一事不明,想要请教。”
  “黎大人折杀老朽了,叫老魏,老魏好了。”魏师傅一双眼睛浑浊地望着黎斯,问,“不知黎大人有何事不明?”黎斯指了指自己的胸膛,说:“就是这个。”
  “黎大人是说罗胜胸口的那一剑?”魏师傅明白过来,说,“但我知道的都已经跟黎大人说过了,不知还有何不明白的地方呢?”
  “尸体上的疑点我没有什么疑问,但尸体外的我的确有些东西好奇。”黎斯笑笑:“白天在金枪帮时,我注意到魏老在探究罗胜胸膛一剑十三伤的致命伤时,眼神迷离,似还有事情不想说出来,现在四下无人,不知魏老可否讲出来了?”
  “你,黎大人,说笑了。我只是个仵作,检验尸体,查找凶手留在尸体上的线索是我的本职工作。除此之外,我又有何事可以隐瞒?”
  “也许现在没有,但以前呢,比如一十七年前。”黎斯突然说,魏师傅手中茶杯竟一时不稳,不少茶水溅出来。好一会儿,魏师傅转过头,用老眼看着黎斯:“黎大人,你好生厉害。”
  “也罢,这本就一桩陈年往事,只是今日看到罗胜剑伤时,不由得有所感触。既然黎大人想听,我就说给你听。”
  魏师傅稳定了口气,缓缓道:“其实不瞒黎大人,今天在金枪帮时我的确因为看到罗胜的致命伤而有所茫然,那是因为这个一剑十三伤的创伤,我在一十七年前就已经见过,而且我知道是谁留下了这种剑伤。”
  “谁?”
  “他的名字叫风千烈,二十年前的江湖第一剑客。而他的成名剑技就是‘一剑十三杀’!据说可以一剑挥出,从十三个角度攻击对手,令对手避无可避,无所遁形,只能等死。而当年他手中还有着一柄传闻里凶神恶煞般的魔剑,叫做‘黑夜’!”
  “风千烈……”黎斯重复。
  “当年我刚加入衙门没多久,还算得上是年轻气盛,对于江湖上一些传闻,还有江湖轶事特别感兴趣。而当时的捕头跟我是同乡,他在江湖里还有点名头,得了个‘鹰刀’的外号,所以跟江湖人物接触得比较频繁,我所知道的这个故事就是他告之我的。”
  魏师傅脸色突然一暗,说:“我听闻,风千烈是归州数一数二的大侠,平生没做过一件违背道义的事,但是偏偏,偏偏就在那个时候,我接收了一具无名女尸,那具女尸是普通农家村妇打扮,粗衣布巾,而且村妇怀有身孕,大腹便便,已是婴儿快落地的时候。当时,我在这具村妇的胸膛上发现了跟罗胜胸膛上一模一样的剑伤,一剑刮出了十三层的伤害,一剑致命!江湖中,只有一个人可以使用出这种剑招,那就是风千烈。我不愿意相信这一切,不愿意相信平生最敬重的大侠竟是屠杀孕妇的凶手,但很快听说的消息让我不得不相信了这个事实。那是由大世皇帝举办的五州风云台大会,推选五州武林之主,可就在这盛宴之上,风千烈趁着武林同道酒醉意疏之时,先后屠杀了五位掌门,十二位教主,而后逃离了风云台。那之后,江湖上、朝廷中都下了追杀令,无论生死要将风千烈追捕归案。”
  黎斯听得入神,魏师傅却又一声叹息,接着说:“可能天意弄人,风千烈最终回到了他的家乡归州凤翔岭。后来,听我同乡说,风千烈被归州武林中人发现,在凤翔岭同归州武林高手大战了三天三夜,结果风千烈寡不敌众,退入岭中,施以暗器杀害试图进入岭中的武林人士。再然后,为了逼风千烈出来,有人提议放火烧岭。结果,火放了,突如其来的大风让那场大火烧了三天三夜,但风千烈始终没有走出来,人们在烧尽的凤翔岭里发现了一具枯骨,还有风千烈随身携带的暗器,确认他已经死于大火之中。”
  魏师傅长吁一口气,突又摇摇头:“只是风千烈成名兵器,那柄绝世魔剑‘黑夜’却始终没有被人所发现,而且,时隔一十七年后,竟然又出现了一剑十三杀的剑伤,实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或许,风千烈没有死呢?”黎斯说。
  “不可能,当时大批武林人士守在凤翔岭外三天三夜,大火也烧了三天三夜,不死,风千烈又能躲去哪里,总不会插翅飞了吧?”
  邺城捕快安灰晃晃悠悠地走在邺城东街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手里还抓着半瓶烧刀子,酒入愁肠更让他一阵火气涌上来,原来他在东街风香楼的相好小胭脂背着他在外面养了个小白脸,而且这事还让衙门里的捕快全知道了。当同僚婉转地将这个事实告之安灰后,安灰觉得自己在衙门里多少年的面子一下子摔地上了。这股子怒气让他直想要拿刀劈了那一对狗男女。
  安灰从风香楼打听清楚,那个小白脸有一间老屋在东街岩峰巷的尽头,小胭脂老跟小白脸离开风香楼,估计就是去这老屋里鬼混。安灰再喝下一口火辣辣的烧刀子,将酒瓶子狠狠砸碎在地上,抓起了腰畔挂着的尖刀,拐进到小巷子最后半截。
  前面是一间纸扎铺,老屋就在纸扎铺的后面,路过纸扎铺时,安灰突然听到纸扎铺里面传出了女子嬉笑声,还有男子低沉的呻吟声。安灰双眼喷出了火,这嬉笑声他再熟悉不过,就是小胭脂的声音。安灰抬头瞅了一眼纸扎铺前的两个纸灯笼,再也抑制不住愤怒,径直冲了进去。
  纸扎铺前堂没有人,只有几个扎好的纸人立在墙角,还有些纸扎的灯笼、元宝、温床、童子什么的,安灰着急地在铺子里寻找小胭脂和小白脸,脚下突然传来咔嚓一声,低下头,却是没留神踩烂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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