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和他还真的很像。
男人和狐狸精,两种永远在情色上打打擦边球沾点小便宜的生物。
但只有一次,仅仅只是一次,他有少许的不同。如果没记错,应该是从林默家逃回来之后不久的那一次,那回他没像往常那样猥琐地应付我。在我习惯性问起他那个问题的时候,他有那么会儿有点反常地沉默了几分钟。真的是几分钟,因为我听油葫芦的叫声听得都快睡着了,而他却在那时突然转头看了我一眼,道:“有啊。”
“有?!”这回答让我很意外。
“有,”他再次肯定。然后笑:“小白,你的样子怎么像见到了鬼。”
我不知道自己的样子是不是真像见了鬼,但对于他的回答,吃惊是肯定的,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回答有多突兀。突兀得让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以至一时情绪变得有点复杂。当然,这是不可能让狐狸知道的,我不可能让一只狐狸精知道他的回答会让我情绪变复杂,这简直和让他知道我曾经意淫过他一样糟糕透顶。
“那她人呢。”然后又问。那会儿我心脏跳得很快。
他道:“走了。”
“走了。”这么重复着他的话,也许应该用一种更惋惜的音调和表情,可不知怎的我当时怎样都做不出来,只觉得那颗原本几乎跳出喉咙的心脏缓了缓,然后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走了……”
那会儿狐狸好象看了看我,我不确定,当时脑子里乱得很,什么样奇怪的感觉都有,而最清晰的却是后悔,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后悔。
问题是我自己问的,并且是我想知道的。可是狐狸真的老实回答了之后,我却后悔了。
似乎有些东西还是不知道的好。
“怎么会……走的。”可是嘴又不受控制地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狐狸听完又沉默了片刻,然后道:“因为我对不起她。”
我突然心里咯噔一下。
就在不久之前,我似乎从那个叫做林默的男人嘴里也听到过类似的话,而这种似曾相识的熟悉让我感觉不大好。于是再问:“什么叫……对不起她。”
话才问出口,狐狸却突然身子一转用爪子摁住我的头,然后上上下下扫了我几眼。这举动让我四肢变得有点僵硬,甚至包括脸上的表情。
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因为随即他两只眼微微弯了起来,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人没来由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你……看我干什么!狐狸!”
而他两只眼弯得更深,像两道细细的月芽儿。
于是我突然明白自己又上当了,因为相信了一只狐狸精看上去很认真的回答。
什么有老婆,什么她走了,原来都是说出来等着看我信以为真那种表情的笑话的。当下我追着把他打得嗷嗷乱叫抱头鼠窜,那之后再没问过他类似的无聊问题,现在不,以后不,未来永远都不。狐狸精么,只要听听他讲的故事就好了,而其中的真真假假,对于我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意义。
琢磨着,用力抓了把葡萄干塞进嘴里,感觉那些浓烈的甜顺着舌头一点点滑进喉咙,之前回想起来的一些尴尬慢慢变得淡了点。抬眼看了看狐狸,他就在我边上四脚朝天呼呼睡着,一点不知道我刚才脑子里想啥。没准还梦见什么美女了,因为他一边睡一边笑一边还流口水。
有意思,很多事情每次回想起来都会让人患得患失,可是这家伙往往睡一觉就会把所有都给忘得精光,这可以说是种天赋吧,因此他无论做什么总可以这么快乐地没心没肺。所以说,做个单细胞动物还是很幸福的,因为他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做“回忆起来的烦恼”,而不像我们这些可悲又敏感的人类。
可能是我想法里的某种不满让杰杰觉察到了,在我脑子里转着那些乱七八糟念头,一边打量着狐狸的时候,他肚子上这只大花猫突然跳了起来,几下窜上一边的窗台,然后朝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大姐不怀好意啊,想干吗。”
我没理它,只是身体一转把头枕在了它刚才窝着的那个位置上。
真舒服,狐狸的肚子,毛茸茸,软绵绵。我得意地看看杰杰,它悻悻然走了,临走前抱怨似的在窗台上磨了好长一阵子爪子。这感觉真好,再转个身我把整个脸埋在了狐狸肚子上那层细软的绒毛里,结果打了个喷嚏。
然后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我头上戳了戳。
我知道那是狐狸的爪子,没理他,我装死。于是戳了几下他也就认命了,只是很不舒服地扭了两次肚子。本来以为他会抱怨些什么,像往常那样,但他不多会儿又睡着了,只是这回没再幸福地边笑边流口水,而是发出一阵阵细细的哼哼。
可怜的狐狸。我想。一边又在他肚子上枕了枕舒服。
“砰!砰砰!”
突然楼下响起一阵急促敲门声,声音大得几乎有种要把门给撞开的错觉,以至我从狐狸身上直跳了起来。伴着敲门声我听见有人在下面大声叫:
“宝珠!开开门!宝珠!”
是林绢……
听出是她的声音我赶紧跑下楼,刚把门拉开,还没来得及招呼她,我先被她那张苍白得有点失魂落魄的脸惊得一呆。
她脸色怎么会这么难看,活死人似的……
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由着她抓着我的手,像是呼吸困难似地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半晌喘气声停了,她抬头看了看我,然后下了某种决定似的一字一句道:“宝珠,陪我去北京。”
“什么?”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
“陪我去北京,今晚!”
第二章
眼前这片大宅看上去至少有百多年历史了,在雨里看着它时,一度有种穿越时空到了几十年前,甚至更早些年代的感觉。它看上去那么庞大而老旧,像件放在博物馆里的古董,而它却是属于私人的,这片深得不知道有几重大门几座厢房的大宅院属于林绢的情人周铭。据说,它是他太爷爷年轻时候从某个落魄王爷手里买下来的,其中似乎还有些典故,在这之前听林绢说起过,不过我听过就忘,一直都没把它当过真。
相距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这片叫做易园的大宅坐落在北京朝阳区的郊外。而从机场到易园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林绢始终没有开过口,只是大口大口吸着烟,对司机时不时从反光镜里投过来的视线视而不见。一直到出车门,我听见司机低低咒了声:德行!
我想她应该没听见,车外在下着雨,她却没感觉似的倒退了一步在行李箱上坐了好一会儿,似乎在想着什么,两只眼盯着前面不远处那道雕着花的大门怔怔地出神。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兴许是周铭,确实那个男人身上发生的事对于林绢来说,是忧心忡忡的,但也不应该是在这里,天大的事进屋里去考虑也不迟的,这雨下得太大了,只不过一会儿工夫已经把我们俩给淋得都湿透,我更关心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进去。
“我不太喜欢这房子,”半晌终于听见她开口,我抹了把脸朝她看了一眼。她在按她的打火机,连着几下没能把它点燃,这让她看上去更加烦躁:“总觉得它死气沉沉的,像块长满了青苔的烂木头,”
不可否认,这一片房子看上去确实很旧,不过还不至于像她说的那样是堆烂木头。所以我没吭声,只是继续望着她。
“你看看这门,宝珠,还有里面那些老房子。连闻上去的味道也是这样,又臭又湿,真不知道周铭他为什么还能一直住在这里,他总喜欢这些老掉牙的东西。”
“除了你。”
听我这么一说她抬眼看了看我,嫣然一笑:“对,除了我。”
周铭是这片老宅子的主人,也是长时间以来一直被林绢称作“老公”的那个男人,一直以来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是个珠宝商、他比林绢大二十岁、他很忙。直到今天被林绢带到他的家,我发觉其实他和我想象中的有那么点不一样。因为至少在我的想象里,这样一个养着情人,忙着交际并且年纪还不算太老的商人,他是不大会住在这种又复杂,又老得年龄可以当他爷爷的房子里的。
“吱呀……”再次打量着那扇刻着模糊花纹的古老大门时,它突然开了,里面突兀出现的那张满是褶子的脸让我冷不丁地被吓了一跳。而对方也似乎吃了一惊,轻吸了口气,半晌狐疑的目光从我脸上滑到林绢身上,随即那张皱巴巴的老脸挤出丝有点僵硬的笑:“林小姐,您来了啊……”
“嗯,”见到那老头从里面出来林绢总算从行李箱上站了起来,似乎从鼻子里长长出了一口气,她拖起了行李回头对我道:“宝珠,这是老周家管事的本新伯,本新伯,有地方睡么,太晚不想找旅馆了,能不能在这里先住一晚。”
“小姐看您说的,周先生吩咐过了,小姐过来的话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一晚吧,我在这里也睡不惯。”
“小姐这是嫌弃我们这些老家伙弄出来的被褥脏吗。”
“哎哟本新伯,您损我呢……对了,老周情况怎么样。”
“还不清楚,人一直都没回来过。”
“明天一早我去看看他。”
“劳小姐费心了。”
“应该的……”
一路说着,我跟在他们俩身后走进大宅门,门在我进屋后不久咯嗒声关上,我回头看了看,原来关门的是个和本新伯差不多年纪的的老太太,个子小小的,穿着一身素色的衣服,所以进门时并没有注意她是不是在附近。我猜想她也许是本新伯的爱人,关上门她就回到边上的门房里去了,进去后似乎探头朝我们方向看了一眼,撞见我的目光随即退了进去,而我从进了正院后开始,就被周围这种老北京风味浓重的四合院给吸引住了,于是也就没再留意那个老太太的行踪。
跟林绢说得一样,这片老宅子不单外表,里面的空气也是死气沉沉的,带着种长满了青苔的烂木头的味道。一路跟着本新伯的身影穿过那些幽黑的长廊,它们是做在屋子外头的,很精致,凳子和廊檐都是镂空的木雕花,底下方砖板的路在手电照射下折着荧荧的光。但廊外天井里杂草横生,都快爬进走廊了,从廊檐上还垂下来不少长长的藤蔓,也不知道有多久没被打理过,这些东摇西晃的东西,夜色下好象女人长长的头发,被雨水打得沙沙做响,时不时一些更急促的声音从上头窜过,总让人错觉有什么东西在屋檐上走似的。
不过住的地方倒也安逸。
跟着老人穿过了正堂和两道垂花门,他在一处两开门的院子里打开了其中一扇门指给林绢。门里的灯很老了,配着那种二十年前几乎家家都用的像朵喇叭花似的灯罩,打开后闪了半天才亮堂起来。不过周围陈设却是相当奢华。进门一道屏风,隐约能看到里头一张从头到脚被无数福寿吉祥图案给环绕着的大床,床上还挂着两重半月形的床帐,就像红楼梦里那些少爷小姐们睡的那种。边上一台柜子一张梳妆台,上面也刻着相同的图案,在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一种类似有机玻璃似的光。所有这些富丽堂皇的家什都是红木的,很好看,虽然我本身并不喜欢红木。
一来觉得它色泽有点阴冷,二来大凡现代工艺打造出来的红木家具,无论用哪种红木制造,感觉总是很奇怪,有种十七八岁少女穿着我姥姥那辈人衣服的感觉,生硬得很。所以家具里始终对它喜欢不起来。不过摆在这房间里的这套老红木家什,却没有给我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一来也许环境使然,二来因着它本身的年龄,这两者组合在一起,就好像老祖母坐在老藤椅里微微摇晃那种情景,看着让人很惬意。
但林绢显然并不欣赏。她这样的一种性格,喜欢一样东西会喜欢它的全部,相反,讨厌起来也是这样,无论那东西其实本身怎样出色,只要某一点被她讨厌了,她就会讨厌到全部。所以在草草扫了那房间几眼后,林绢很快心不在焉跟着我和本新伯一起进了隔壁分派给我的那个房间。
相比她的,我住的那屋小了很多,也简单了很多。本新伯有点歉然地告诉我,因为不知道我会来,所以没怎么准备,别的象样点的房间好久没人住了都脏得很,只有这间还算干净,希望我不要介意。
我当然不会介意,它比我自己的房间大太多了,至少有两个那么大,而且相当精巧。一道镂空的中门把整个房间分成里外两半,一半放着床,一半摆着一个桌子四只老树根似的凳子。凳子看上去挺可爱,床下那个镜子似的东西上画的几只猫也是,它们让我想起家里那只成天吃了睡睡了吃的虎皮大花猫。
话说这次来北京,杰杰是吵着闹着要跟我来的,因为据它所说它是一只酷爱旅游的猫。可我怎么可能把一只猫带上飞机,所以只能在它可怜巴巴的目光下狠心离去。也不晓得我不在家家里其他两口“人”会怎么对它,但愿回去等着我的不是一具猫尸就好……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本新伯在边上朝我看了一眼:“小姐是不是觉得不喜欢。”
我忙道:“没有,我喜欢,很喜欢。”
吃过了本新伯送来的水饺洗过澡,我和林绢分头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刚进屋里时有一点点的不习惯,因为太大,灯光也太亮。但关了灯就什么光也没了,这房间没有台灯,更没有电视,只有一只收音机有点不伦不类地放在床边的梳妆台上,一打开满房间的回音撞得我心脏乱跳,赶紧又给关了,顿时寂寞像周围那些隐在家具下的阴影似的层层叠叠朝我压了过来。于是百般无聊地熄了灯爬上床,可是睡不着,虽然已经快半夜,我脑子里清醒得很,带着点初来乍到的兴奋。
翻个身,鼻子里冲进枕头和被褥淡淡樟脑丸的味道,很干净,也有点诡异,就像阁楼上姥姥那些箱子柜子里经常带着的那种气味。我想如果这会儿有个穿着上百年前那种没有腰身的旗袍的女人,踩着盆底靴咯嗒咯嗒一路朝我走过来,我也不会太过惊讶,这地方本就应该属于它们……
“嗡——!”突然边上的手机用力颤了一阵。
惊得我半天没缓过劲来,等意识到只不过是条短信,我发觉自己的手心都已经凉了。
刚才那种朦朦胧胧的新鲜神秘感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来所谓兴奋,不过是叶公好龙式的自我安慰而已,我还是有点害怕的,在这样一个深宅大院里的单人房间。
短信是狐狸发的,在距离一个多小时前我给他发的平安讯之后。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哦,饭要多吃,觉要多睡,帅哥要少泡。
真是够简练,我几乎可以想象得出他一手拿着西瓜一边啃一边按键盘的样子。正准备关了机闭眼睡觉,又一条短信发了过来,还是狐狸的,上面依旧短短精炼的一句话:忘了说,别把别人被子抱得太紧,那不是我,哦呀。
我差点没把手机砸出去。后来想想还不如等回去以后砸他的,于是忿忿然关了机。刚才被手机惊得有点发慌的感觉倒是因此而消失了,平静下心,可以听见窗外的雨点声,一阵阵砸在屋檐的瓦片上,有点像躺在自己家阁楼里那种感觉。
渐渐意识变得有点遥远……很舒服,这种气味和这样安静的氛围,我想我可能会做个好梦,即使里面有个穿着百年前那种宽大旗袍的女鬼。可是才这么想着,突然一些细碎的声音从外头那扇大门的方向传了过来,
咯哒……咯哒咯哒……
好象是脚步声,女人鞋子清脆的脚步声。
这一认知让我脑子里猛地一机灵,刚刚培养出来的睡意登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隔着蚊帐朝外使劲望了望,试图能从那些朦朦胧胧的光线里辨别出些什么来。
可是什么都没看见,只听见那些细碎的脚步声由远到近轻轻来到我房门前,然后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