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好意思说话,不好意思。因为我是干部,是所长。不过,这回我不得不说了。明天不上山,不去!”他拼命挥着手,如果碰到武朝宗身上,那力量足以把他扫出门外。
“为啥?”武朝宗不像赵白已经明显地流露出厌恶的神色。他拿了一颗花生豆,放进嘴里,细细地嚼着,好像在品味着那特殊的香味。
“为啥?这很简单,很简单,最简单。因为有人肯定知道山里住没住过人。”所长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只有没喝酒的赵白能闻到那浓烈、恶臭的酒气。
“噢?”武朝宗不由得从炕上坐直了身体。
“嘿嘿,明白了?明白了?知道我是什么人了?我告诉你,我对这几个村里的人很熟悉,谁上山盗伐林木,谁打猎,谁采药,谁在山上乱弄,我都知道。要说对山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的,只有关铁栓了。”
“关铁栓?”李红虽然有些僭越,但还是不由自主地问了一句。
“对,那家伙对山里比对他家的院子都熟。打猎、采药都是好手。只要问问他见到陌生人没有,我们就不用花那么大力气了。”
“你怎么不早说?啊!你知道你在犯大错误吗?我要处分你!”武朝宗突然咆哮起来,把手里的花生向所长掷去。
一个小小的花生豆就让所长像武松见到老虎一样,酒醒了一大半。“我……我没敢说。你……”他吓得再也说不出话来。
“少说废话!你现在就把他找来。”
话音未落,所长已经出了门,但又跑了回来。“我的帽子。”他一边说着,一边偷眼看看武朝宗。“我的妈呀!还真厉害。”他想着,再一次消失在门外漆黑的夜里。
十分钟后,一个睡眼惺忪的老乡跟在所长后面走了进来。“我把他从炕上揪了下来。”所长豪情万丈地说。
“行了。你叫关铁栓?”余怒未消的武朝宗问道。
“嗯。”关铁栓揉揉眼睛。他是个强壮的中年人,敞着怀,露出铁一样坚硬和发达的胸肌。
“你在山里看到陌生人了吗?”武朝宗接着问道。关铁栓又揉揉眼睛,一时没有回答。“就是不认识的人。”武朝宗以为他没听懂,但自作聪明的人永远会被人嘲弄的。
“我知道你说的啥。没看见陌生人,不过……”他狡黠地看着武朝宗,打住了话语。
“说!别卖关子了。”武朝宗一边不耐烦地说,一边掏出烟来,给了他一支。关铁栓接过烟卷,狡猾地笑笑,放在鼻子下边闻闻,才把烟卷放进嘴里,拿起油灯,点着了。
“有个窝棚……”他呛着烟说。
“你是说有个窝棚?远不远?”武朝宗下了炕,一边用脚找着鞋,一边问道。
“不远……”他停顿了一下,想了想又说,“可也不近,得走两三个钟头。”
“走!”武朝宗真的不耐烦了。
“现在?”就连赵白都吃了一惊。
当他们打着手电在山里走了两个钟头后,武朝宗心里才大呼上当。那黑夜中的山路仿佛大海一般无边无际,问关铁栓,永远是大概还得一个小时。
月亮忽隐忽现,光芒像是在和这几个走夜路的人捉迷藏一样,一会儿出现在树木被砍伐光的小路上,在他们眼前跳动,明亮得快赶上白昼,一会儿就隐蔽了身体,就像融化进夜色中,有时是藏在浓密的树荫中。焦躁、疲劳、困意,从人们的脚底向头部弥漫着,李红甚至走着走着就睡着了。赵白恶毒地说:“听说只有马才能站着睡。”李红有些生气,但倦意是那么强大,足以剥夺所有人的正常情感,他晕晕乎乎地又半睡过去。
晨曦是慢慢来到山里的,树干、小路、树枝缓缓地显现出来,就像在暗室里逐渐显影的底片。鸟活跃起来,在树林中飞来飞去,有的已经用歌声来迎接黎明的曙光了。晨雾弥漫着,就像舞台上的幕布,一旦拉开就是火红的旭日。空气却忽然冷了下来,甚至比昨夜还要冷,伴随着湿气,轻易地侵入武朝宗单薄的警服中。
“就是那儿!”如果不是这一行人走了两个小时,这喊声将是多么的令人振奋,但这时困倦和寒冷已经冷却了热血,麻木了神经。只有武朝宗勉强应道:“哪儿呢?”
关铁栓的体力真是可怕,他跑到前面,回过身子说:“就是这儿。”武朝宗也看见了,这是个树枝搭起来的窝棚。武朝宗的倦意突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快走!”他喊着两个助手。
窝棚里有人睡过的痕迹,那是干草铺的床铺一样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比野兽住过的巢穴还干净。
“这正说明了住这儿的人可能是凶手。”武朝宗很有把握地想,“好好搜搜,雁过留声,我就不信能收拾得这么干净。”
但事实是这里的居民就那么干净,连颗米粒儿都没留下,就如同从不吃饭一样。
“到周围找找。他就不吃东西?”武朝宗说。
“那剩不下,野牲口、小虫就给吃了。”关铁栓扫着武朝宗的兴。可事实证明了真正的精英是警察,而不是不识几个字的山民。赵白在离窝棚十几步远的地方找到了一片报纸的纸屑。李红的发现更大一些,一个凤尾鱼的空罐头盒静静地躺在草丛中,就像躺在城里偏僻小街的路边一样。
“注意保护指纹。”武朝宗很兴奋。“总算是没白熬一夜。”他想,顺便长长地、缓慢地伸展了一下手臂。
千里之外,下着大雨,雨滴又大又密集,砸得柏油路面溅起水花,声音很大,几步外就要大喊着传送信息了。这瓢泼大雨足以让无事忙的人停下无用的活动,就是干正事的人也要等一等,如果他们的正事是在室外的话。但是,人类世界是个奇怪的共同体,成员形形色色,比一个狼群,不,比所有动物之间的差别都大,就是在这样的天气也有一个人穿戴好雨衣和雨靴,走出家门。老婆就像动物中的食草动物斑马或者牛羚一样,看着这只孤独的花豹为了苟延生命走进雨中,当然不是去捕食,而是为了锻炼捕食能力——跑步。
这只豹子过去从事的是杀人不偿命的职业——本市医院的内科大夫。由于他“杀人”有方,为阎王做了贡献,就当上了内科主任。但不久阎王也找了他一次,让他半身动不了了半年,也退出了既光彩又不光彩的工作。之后,他便吃斋但不念佛地过了一年。后来他觉悟到生命在于运动,虽然他医治过的人没有不爱运动的,就走上街头,正确地说是跑上街头。他年轻时练过长跑,如今算是重操旧业,于是,人们总是能看见一个老人在街上飞跑,除了不上树外,和豹子一样快,小孩儿管他叫老疯子,有时还跟着他跑几步。为了不辜负这些可爱的孩子给他的称号,他是从不在固定的时间跑的,但却肯定光着上身,甚至可以坚持到深秋;也从不跑同样的路,但却跑同样的距离(他有一个不太准确的计步器)。一个真正的疯子!但据说正是疯子才最有创造能力,才会领风气之先,不是吗?你看,现在这样的人不是越来越多了吗?再不会有人叫他们疯子了,除了古洛——这个老保守。
今天的大雨也阻止不了他疯狂的热情,一出门,他就把雨衣脱下,卷成一卷,夹在腋下,一边痛快地大声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他本来想当个诗人。
他先在原地跳跃了几下,这是预备活动,虽然激烈程度超过跑步,然后他觉得自己就像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
雨太大了,基本上看不见前面的东西,加上强烈的运动让他脑部缺血,不一会儿工夫,他就不知自己在哪里跑着了。但他是不轻言放弃的,何况在哪儿跑都是运动。他只是觉得脚下凹凸不平,比他平常跑步要困难。“不会跑到农村了吧。”他曾经担心地想。但又一想:“农村更好,空气好!”
雨水灌进了他的雨靴,发出“咣啷咣啷”的响声,泡着脚,很难受,虽然他能坚持,但步伐不由得慢了起来。他索性脱了鞋,穿着尼龙袜子跑着,由于怕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扎了脚,速度就更慢了。这时,雨似乎小了一些,他能看见脚下是铁轨,思维就很自然地恢复了:“怎么跑到车站里了?”他依稀记得曾经跑过一家医院的大门口,过了医院就是火车站,离他家确实不远。但他除了乘火车外,从没进过车站,更何况他跑的这一段是远离了站台的铁路。但他不后悔,根本不像个读过医科大学的学生,也不像个主任医师,而是露出了他的农民本色。这大雨让他想起少年和一部分的青年时光。那时条件虽然艰苦,甚至有时食不果腹,但却真是美好的日子,尤其在这样的雨天,他经常看着窗外,幻想着自己当上科学家或者作家,这在当时是最崇高的职业或者是最高尚的理想了。可现在,他却是个没有多少来日的老人、病人,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热泪盈眶,但对人生的看法却没有油然而生。
“唉……喂呀!”第一个感叹词是通用的,第二个却是他家乡——东北农村——的惊叹语。他被狠狠地绊了一下,在这一瞬间他才知道人是可以摔倒自己的,而且很重。他揉着膝盖,担心着是不是骨折了,但很轻易地就站了起来,他的心放下了一大半。“软组织或者其他伤都不要紧。”大夫这样想着。透过雨幕,转过身,下意识地看了看障碍物。即使天上下来一条河,他也能看清脚下的这个东西,因为那是个人。
“喂!你躺在这里干啥?”他揉着腿问道。
人有时就像没有生命的石头,既不说话,又不动弹。“你……”长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往不吉利的地方想了。“病倒了?”他心里打着鼓,弯下腰,看了看。一张乌黑的脸被雨冲刷着,眼睛微微张着,黑色的眼仁像一小块磨砂玻璃的碎片一样,死气沉沉地反射着黯淡的光。
他仿佛坐上时光机器,瞬间回到了医院,眼前就是他经常看到的情景,下面就是家人的号啕大哭,或者无声的抽噎,一张白床单将掩盖这灵魂出窍的身体,好像死的人怕羞一样。
他确定了脉搏和散大的瞳孔,叹口气,站了起来,习惯性地把手插下去,但却没有放到白大褂的口袋里,而是在湿漉漉的腿上滑了一下。“怎么死的呢?”他一边想,一边向前面跑去。在即将要停的雨中,他看见了一间小屋,是铁道旁边几个小屋子中的一间。虽然他见惯了死人,但还是把绊倒时掉的雨衣忘在了地上。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能这样想吗?不,这也太巧了,真会是他?”这是胡亮看到尸体时的第一个念头。
“雨真是可恶,洗掉了一切,就像能冲洗掉物质的脏东西一样,也清洗了人间的罪恶这种脏东西。”古洛想。
“像是猝死。可能是心脏病或者其他疾病。”一个光着上身的人站在尸体旁边,跟法医说。
“穿上点儿吧。今天可不热。”女法医看不惯活着的光身子的人。
“没事儿!没事儿!我火气旺着呢。”老医生捶着自己的胸膛说。
“是你发现的?”古洛走了过来。
“对,是我。”
“这位是市立医院内科的刘主任。我听过他的课。”女法医介绍道,美丽的大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
“都是过去了,现在是一介平民,一介平民而已。”刘主任笑着说。他心里十分惊喜,因为法医认出了他。
“你说说当时的情况吧。”古洛却没有惊喜地说。
“行。”他说了足足十分钟,如果不是连续的、让他尴尬的喷嚏,他还要在自己的学生面前继续显示下去。而在开始的十秒钟内,古洛就知道剩下的全是废话了。胡亮却装出很严肃认真的样子听着,时不时还在笔记本上记下什么,但他的目的是多看几眼那个美貌的女法医。后来,他确实和这个法医谈了几天恋爱,但最终就像一桩案件一样结束了。
听完废话,古洛走到尸体前,他在尸身上检查着。口袋里几乎没有钱,如果几个硬币算不上钱的话。在左边的裤子口袋里,古洛翻出了一块被雨浇湿的纸团,一看那颜色和硬度,古洛就知道是车票。他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空罐头瓶中,那时穷,什么东西都在回收利用。
“你难道没看出来?”胡亮有些着急地问古洛。
“什么?”
“他长得像我们要找的那个人。”
“嗯。”古洛冷淡地说。“好啦,把人拉走。收工。”他又喊道。
雨已经完全停了,天空虽然还是阴沉的,但不知怎么,人们一下子都成了气象专家,都认为今天不会下雨了。
他在等着那个人来,当然是要帮助他了。他们的交情很深,不仅和他,和他的父亲关系更好,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头猛兽在这个世上才算有了一个尊重的人。
今天他不知怎么,忽然想起小时候老人说的,群狼没有孤狼可怕。孤独的狼,就一只,在树林里游荡,找着猎物,不管是什么野兽,它都敢袭击,因为饥饿让它凶猛无比、残忍嗜杀。他的脑子里不由得就勾画出一个画面,像电影画面一样清晰:一只巨大的狼,左顾右盼地走着,有时跑动几步。渐渐地这头狼变成了一个人,身材高大的人,他仔细看过,才知道这就是他等待的人。“他已经成了孤狼。只有我能照顾他。为了他的父亲,为了我们那一辈的交情,只能我管他。这就叫义气。”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但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并不诚实。在他们这样的人中间,最缺少的就是外人以为的他们应该也是肯定有的义气。他之所以要帮助这个人,一是因为他确实和他的父亲有交情,不光得过人家的钱,而且也多亏那个人他才能活到今天。但这还不是主要原因。一提到到底为什么,他不仅对熟人难以启齿,就是对自己都不愿意细想,因为对他这个所谓英雄过几乎一辈子的人,这是很丢人的,那就是他畏惧这只孤独的狼。他能觉察出对方身上的杀气,就像老虎身上散发着的强烈气息一样,只要他一接近过来,他的汗毛就会乍起来,头皮发麻。恐惧和愤怒立刻就笼罩了他的全身,虽然他很会掩盖,有时还会粗暴地,以长辈的身份训斥对方,但他的内心却畏怯到了顶点,而对方带着笑意的眼光,似乎早将这只纸老虎看透了一般,他就更害怕了。
就在这种感情支配下,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对方,钱、住处、吃的、穿的,对方要什么,不,甚至不用开口,他就会谄媚地提供出来。如果对方来得晚了,他就会提心吊胆,害怕对方是因为不高兴才不来的,但来了,他的心情就更不好,对方走了的时候,他可以享受心灵的片刻安宁,但接着又是烦躁不已。
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让他受不了了,这个暴躁阴险的坏蛋、大名鼎鼎的罪犯、江湖上让人谈之色变的角色,他的精神几乎要崩溃了。他已经到了极限,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既有自己又有那只野兽。
“除了他。”刚开始时,他连想一想都是浑身冷汗,但逐渐地他适应了这凶残的想法,并且开始运用起心计来。他知道对方是他平生见过的最难对付的人,如果正面冲突,恐怕他就是带上所有的喽啰也会送命的。他是个机智的、有很强理性的人,否则就不会活到今天。“对,动物只有用枪,但没有枪,即使有,也不能用,目标太大。用套子?不行,他毕竟不是真的野兽。”想到这儿,这个没有丝毫幽默感的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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