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淑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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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淑女之家-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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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3月份曾经到过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察记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做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被停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进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
“嗯,是啊。虽然没找到窃听器,但我还是怕有人偷听。”
“你隔壁是谁?”
“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一边是雨杉的房间。不过今天雨杉回去了,她跟我说她最近要经常回来陪她妈妈,其实雨杉对她妈妈也挺好的。”凌戈的回答总是感情用事,这让简东平觉得不耐烦,如果她回答“雨杉对她妈妈的好不知是真是假”是不是显得更像个警察?
“隔壁的门开着吗?”简东平严肃地问道。
“我不知道。”凌戈紧张地回答。
这个提议本来简东平不想说的,因为太危险,但是他实在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所以犹豫了半天,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凌戈,等夜深了,你试着去开开隔壁的门,如果门开着,你就做一个实验。你在曾雨杉的房间里打电话给你自己。你要事先把你的手机放在包里,拉上包的拉链。你听听看,是否能在曾雨杉的房间里听到你房间里的手机铃声。最好白天再做一次这个实验。”
凌戈没有马上搭腔。
简东平接着说:“如果你害怕就算了,我不希望你刚去就惹什么乱子。”
“没问题,我可以办好的。”她仿佛下了决心。
“客房有厕所吗?”他问。
“没有。”
“如果有人在走廊里发现你,你就说你找厕所摸错门了,明白吗?千万不要慌。撒谎的时候一定要告诉自己这不是撒谎,懂吗?”
“简东平,我毕竟是受过训练的警察,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简东平能想象出她说话时的表情,明明是害怕得要命,但还是硬着头皮表现出勇敢。如果她在他身边,他可能会忍不住摸摸她的头。
“今天有什么收获?”他问道。
“今天?等一等,我都记下来了。”简东平听到一阵翻页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又传来凌戈鬼鬼祟祟的声音,“我发现雨杉好有钱,她捐款一下子就捐了5万元,她每月工资才3000多,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沈老太太四个多月前曾经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和手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是怎么摔的?”这倒是个新情况。
“一天晚上,大家正睡觉,忽然听到老太太叫救命,大家跑出去才看见她倒在楼下,还说着胡话呢。谁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沈老太太说可能是踩到什么东西了,好像是小狗的玩具。”
“今天这事是怎么提起来的?谁提起来的?”简东平的脑际闪过一个念头。
“是吃晚饭的时候方晓曦提起来的。我们今天喝黄豆骨头汤,方晓曦说,外婆应该多喝点骨头汤,这样可以让骨头长得更好。小姑娘可会拍马屁了,把沈老太太哄得很开心。接着,方晓曦就说起了那次摔跤的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针对某个人,她的意思好像是,家里的某个人把沈老太太推下去的。当然,后来沈老太太喝止了她。”
“晚饭桌上都有谁?”
“就那几个人,雨杉、方琪、沈老太太,还有方柔枝和方晓曦,向兵不在。他不在,沈老太太好像就跟雨杉谈得挺开心的。”
“还有吗?”
“方琪问起你了。她好像……”凌戈停顿了一下。
“她怎么样?”简东平的脑海中闪现出方琪那张美丽而略带忧伤的脸。
“我觉得她好像很关心你,她老问我你的事,她还问我是怎么认识你的。我说是别人介绍的呗,她问我对你怎么看。”
“你怎么说的?”简东平很感兴趣。
“我说他没什么好,既不英俊,也不高大,还特别刁,老爱讽刺人,还喜欢给别人取外号。第一次看我爸的照片就一点都不懂得尊重,说我爸的脸像棺材板。”凌戈毫无心机地说,“你知道她是怎么回答的吗?”
“怎么回答?”简东平不太高兴地问道,心想小丫头还挺记仇的,我哪知道那是你爸。你爸知道要上警察局的英雄栏,至少该找张像样的照片吧。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好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事。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吊汤是用火腿做的,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糟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开那扇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温度。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了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吧。”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一声。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如果我死了,请你说几句英文,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做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地说。
简东平觉得她道别的声音很像许茹芸的云式唱腔,便拿出MP4,将歌曲调到了《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舒服,真的很舒服。
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那本网络小说。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在大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本书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的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我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去,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支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梦见他,我们仍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到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
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失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七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造各种谜语是我的怪癖。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了一段路后,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机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达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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