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灯前呆呆地看着她,脑际在空中搜寻,找不到一句开场白。
她看得很入神。
宁静的晚上,就只有她翻书的声音,还有小孩子踢足球的笑声,从公园后面空地隐隐约约地传来了。
她忽然抬头,啊?她发现了我!
我们四目交投!
我的心怦怦乱跳,不由自主地想转身走去。
“喂……”一把娇嫩的声音。
我一愣,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十分清脆。
小小的公园,只有我们俩。
“你……叫我?”我的声音颤抖。
她点一点头,嫣然一笑。那是一张瘦削的脸孔,她有一双线条很长的眼睛,笑的时候变成长长的一条线,很有魅力。
她向我招招手。
事情的发展真的匪夷所思,我就这样自然地坐在她身旁了。
我愚昧地没有说话,本来质问她偷书的言词,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仿佛嗅到一种香气,脑际混混乱乱的,不知所措。
这是种很奇怪的感觉!
她首先开口,说:“谢谢您!”
“谢谢我?”
“嗯!谢谢您把这个借给我!”她举起了手中的《遇见100%的女孩》。
“这……我……何时……哪有……”我张口结舌的,为何我从来没有印象借书给她?
“你不用否认了!”她微嗔说:“那天我很不高兴,一个人呆坐在这里,模模糊糊的睡着了,醒来就发现长椅下多了一本书,是米兰·昆德拉的《笑忘书》。我从来不喜欢阅读的,也不知这本书是怎样出现的。但是我看完之后,本来的不快便消失了!我把书放回原位。第二天,我发现又换上一本新书,我觉得很神奇。我就是这样开始阅读了很多书,但是我不知道为何会不断有新书出现。
“一个晚上,我故意在附近躲起来,等了很久,我看到……我终于看到……”她说到这里,嘴角甜甜一笑,继续说:“……我看到你偷偷地把旧书拿去,又把新书换上。所以……多谢您!”
她的眼睛仿佛会笑一样,月光的倒影就在她的眼波里载浮载沉。
啊!原来是我干的!
我的记忆仿佛一面封尘的镜,一瓢清泉,把尘土冲刷。记得几个月前,我看到她独自哭泣的情境,那个神情很可怜。我在三楼家中的窗户看着她,直到深夜,当时我正在阅读《笑忘书》。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在长椅上睡着了……
“你经常一个人来这里?”
“嗯!”她坐近我一点,一阵幽香扑鼻而来。
我感到一阵晕眩,故作镇静,问:“为什么?”
只见她愁眉轻蹙,说:“我的父母经常吵架,家又小,我只想找个宁静的环境避避。那天……我父母闹离婚,所以我……”她语音呜咽,泪水划下。
看到她哭,我的视野一阵蒙胧,我仿佛感受到她的痛苦一样……
我的家十分穷困,四个兄弟和父母俩在小室中过活,很不容易。老大是智障的,终日大吵大闹,没有一刻停下来。最糟糕的是不懂上厕所,十多岁人,尿急便脱裤子随处露出他的鸡巴放尿。我们少看一刻,他便会给邻舍的顽童脱光裤子,用橡皮筋弹射他硕大的鸡巴比眼力。父亲是地盘工人,经常失业,母亲惟有找一些临时女佣的工作。微薄的工资仅够糊口,老大看医生的钱也没有。
我经常想,老大的病这么严重,不知跟当时家贫是否有关?如果父母早带他看医生,或许他现在就好转了。
老二是个性暴烈的燥狂,经常在家中偷钱出外赌博。输光了便回家跟父母吵架,打老大和长年“双失”的老四发泄穷气。
我想起每次家中吵架的时候,便会躲在厕所内看小说。
不知何时开始,我们大家互相抱拥。
记忆中我的病好似就在这一晚痊愈的,因为她说:
“以后你不高兴的时候,就坐在这张长椅吧!我从家中的窗户可以看见的,我就走下来,跟你一起看书、聊天!”
静静的夜,长街灯下,一双影子,阅读。
黄劲辉,生于香港,现为香港理工大学语文中心导师,香港大学哲学硕士,电影编剧(合写《钟无艳》《辣手回春》等),电影《辣手回春》获柏林影展观摩。作品《重复的城市》获选《香港短篇小说选一九九八—一九九九》《最完美的故事──荆轲刺秦王》入选《DANNY BOY──香港文学小说选》。第二、三届“全港微型小说创作比赛”评判。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青年文学创作营”等比赛的奖项。
南京:黑白套印的城
*9笙葛 亮
这个城市,从来不缺历史,有的是湿漉漉的砖石碑刻供你凭吊。十朝风雨,这该是个沉重的地方,有繁盛的细节需要承载。然而她与生俱来的脾性,总有些漫不经心。你看得到的是一个剪影,闲闲地背转身去,踱出你的视线。你再见到她时在落暮时分,“乌衣巷口夕阳斜”,温暖而萧瑟。《儒林外史》里头,写了两个平民,收拾了活计,“就到永宁泉茶社吃一壶水,然后回到雨花台来看落日。”
Ⅰ。 格拉斯哥VS西市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局外人。这无穷尽的陌生对他打开了一个缺口,施舍似的。
他是个有尊严的人,可站在这堂堂皇皇的孔庙跟前,还是有了受宠若惊的表情,那匾上写着“天下文枢”。牌坊是新立的,洒金的字,字体虽然是庄重的,但还是轻和薄,像是那庙门前新生的胡须。但就是这样,他还是被镇住了。
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那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小城。那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市,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左证。在这狭小的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分,他明白,他并不是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他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他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原来南京也曾有个很方的外城。这方也有着不同,是很堂皇的方。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这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又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却有些信马由疆,这是六朝以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第一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
他没料到夫子庙是个极热闹的所在,他总以为纪念圣人的地方应该是肃穆的,就像莎士比亚的墓地和司各特的故居。而这里却满是香火气。待站到秦淮河边,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不新鲜的味道 。他总觉得自己是个乐观的人,他就很诗意地将这气味理解为六朝脂粉腐朽和黏腻的余韵。
他走到了一座石拱桥跟前,远远的一队人,红帽皂靴,穿着长袍一路吹吹打打地走过来,还有一顶轿子,在四个男人肩上颤悠悠地一上一下。这是极有中国特色的男女嫁娶的一幕,他看得愣了神,并不知道这队人只是当地一个酒厂的活广告。
他就循着沿街的商铺一路走过去,这样走到了一堵墙跟前,这墙上覆着青瓦,原本是古意十足的,然而似乎刚刚修整过,刷得雪白粉嫩。墙上有一道拱门,门上写着两个字——西市,这两个字他都认识,他想市大约就是城的意思,这门里面,该就是一座城了。
Ⅱ。 他VS她
他不由自主似的走进去。跟着有些惊异了,外面是熙熙攘攘的,这里面却是十分的空和冷,似乎起了清寒之气。地上的路是大而厚的石板铺成,他踩上去,觉得脚底有了凉意袭上来。两边的房都是青瓦粉墙,黑漆的门,门上浅浅地镌着浮雕,他看不清那图案,就觉得深奥。窗子也是镂空的。很阔大的檐从房梁上延展出来,一星半点的阳光要钻进门窗里去也变得艰难。他独自矗立在大片的阴影中,看着眼前的风光,以为自己误打误撞走进了守旧人家的大宅门。总觉得这里,该有个光艳的戏子唱起了幽怨的戏,年华也在这咿咿呀呀腔调里,身不由己地老过去。这就是他想象的古老文明了,并不是因为无知,更多是因为天真。其实这古老里,是处处透着假,他却是看不出来。
他转进了那个铺头。里面还是阴暗的。有零零碎碎的阳光拼了命要进来,又被窗棂格子筛了一回,投影到了放着博古架的那面墙上,微弱得只剩下星星点点,好像残了局的一盘棋。
在这铺子里,他看见她了。这一日,店里只她一个人。他走进来,看她跷着手指头,在计算器上点点戳戳。这时候是南京的秋老虎,天闷热得莫名,是夏季气势汹汹的回光返照。虽然这店里是阴凉的,却带了自欺欺人的成分,因为密不透风,偶然有些流动的空气,也席卷着焦躁的热度。柜台上倒是有台电风扇,卡叭卡叭地运转着。那风吹动了她额前的刘海,像一排齐匝匝的摆动的流苏。这时候,她扳动了一个钮,原本定了向的电风扇就摆动起来,扇叶子将簌簌的风也朝着他吹了过来,虽然不凉快,却是很温暖的。
她趴在柜台上,支着下巴,在翻看一本书。麦克·尤恩的《时间中的孩子》,内容惨淡,关于一个平凡男人的失与得。她是好看的,只是打扮得很朴素,昏暗的光线似乎又吞噬了她另一半的美。她拿出了一个指甲钳子,剪起了指甲。他对她说,他从苏格兰来,是留学生。她却并不关心似的,也不搭话,仍旧剪她的指甲,剪好了就用小锉子一下下地磨。磨好了就将手抬起来迎着光看看,看了看又接着磨。
这时候,她告诉他要打烊了。他和她走出铺子,她轻轻掩上了店门,拿一把大铜锁松松地扣住门环。扣好了,又用手努力地向门上够着什么。他伸长了手臂,轻轻地一钩,钩下了一道沉重的铁制的卷帘门。她又将卷帘门结实地锁在了地上,把凝滞的时间一同锁在屋里了。
他看清楚了她。她是个眉目疏淡的女孩,因此轮廓不是很明晰。在阳光底下倒没有了暗沉沉的风韵,脸上有些浅浅的斑。他还是觉得她很美,他是个先入为主的人。
Ⅲ。食肆VS家
这里面是一间食肆,整齐地排放着半人高的桌子,都很旧了,桌面上的红漆斑斑驳驳,透着烟火的颜色。
她拿起茶壶,将自己面前的杯子倒了半满。晃悠了几下,又从筷笼里抽出一双筷子,就着面前的水盅,将杯子里的茶水顺着筷子倒下去。她的腕是灵活的,水倒下来的时候,筷子在她手指的捻动间均匀地旋转。他在丁丁冬冬的水声里出着神。
这时候,伙计端了一个托盘过来,两只上了黑釉的大碗,还有一盘排得整整齐齐的饼。她说,南京小吃里有秦淮八绝,这桌上的,就是其中的两绝了。他听得有些瞠目,因为她把这个“绝”字,翻译成了miracle; 在英文里是“奇迹” 的意思。他想自己是有眼不识泰山了,接着却很犹豫怎样将这“奇迹” 吃下肚去。
面前的大碗是“鸭血粉丝汤”,这里面漂着的白色东西是鸭肠。他一听顿时下不去筷子,胃里有些翻腾,他长了这么大,还没有吃过什么动物的内脏。这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在他眼里竟变得很血腥。她却有滋有味地喝了一口。他终于被她所感染,尝了一小口,竟是出奇的鲜美。他就大着胆子喝下去。她看着他笑了,笑的时候露出了两颗极小的虎牙。
出租车开的并不太远,在附近的一条大街停了。他跟着她走进一条极狭窄的巷子,走到了尽头。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线,他看见一幢红色的楼房,她对他说,她的家在上面。
楼房只有两层,很残旧的阴暗的红,裸露在外面的红色的砖,经了年月了,现出不干净的颜色。这房子是很久了,整整一面墙,上面密密地覆盖着爬山虎。有一些枯颓的藤挂了下来,在风中摇曳,是去年的了。长了又枯,枯了又长,许多年了。他看到楼房的侧面刷了一些很大的字,其实只是些斑驳的笔划。她说,那是“文革”时候的标语。她问他,你知道“文革”么?他点点头。她笑了,说,你倒是知道,我都不敢说我知道。她走到墙跟前,念,誓死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
他向四周望,这房子虽然很旧,在这一带却是鹤立鸡群的。外围的房子的形状都很不堪了,许多都在墙壁上画了个很大的白圈,里面是个笔墨浓重的很大的字。他问她,这也是标语么?她说,这是个“拆”字。这里,她将胳臂轻轻一挥,过了年,统统都要拆掉了。
她说,你回去吧。
他说,好。脚却没有动。
她走了,她走进门洞里,却又回转过身。他看她对他招招手,就走过去。她拉着他的手,倒退着上了两级楼梯。这下她比他还要高了。她定定地看着他,他也看着她。楼梯灯微弱地闪,他似乎能听见钨丝燃烧的滋滋声。映在她的眼睛里,也有些小小的火苗在抖动。她低下头,在他的额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Ⅳ。 结局VS尾声
这大约就是城市了。
葛亮,南京人,70年代末出生。香港大学在读博士。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等奖项。书写关于城市与记忆的文字,作品见于大陆与香港各类文学刊物,并为报刊撰写文化评论专栏。
台北:大白天
*9笙薛西
地下捷运的陆上出入口,总让他有股错觉,好像退潮海洋暴露出来的溺毙的小生物,嘴还张着,证明还有换气的冷静,证明还有不明死因的惶惑。于是他每回欲走入小生物惶惑的嘴,如同在谁的身体内里由上至下经过无数器官,有秩序的,如同进了自己身体一遭……
大白天,他的房间和夜晚没两样,台灯的光线罩着计算机屏幕,几个澎湖离岛青年前去城市谋生的故事,有二十年的片了。
结束,一个观众的散场。他拉开窗帘,眼泪在花样的帘上绽出纯白花蕊,直到日光团团围堵,才怯懦地躲回针织的花苞。这一天他开始喝咖啡,所谓的品味还没有,是从大卖场买来的随身即溶包,可他没有加糖加奶精,这倒是好的开始。
他忽然觉得自己像是T导演每部电影里都会出现的蟑螂。屡屡穿入别人的梦境和现实,戏份永远那么惊鸿一瞥,不是被视为无意义的寄居巧合,就是无意地供给观众短暂得可以的笑料。但即使说是笑料也未免过于吹捧了,正确的说法是,连成为笑料或象征的机遇都没有,都没有。
饿了,他披件薄外套,如此才有口袋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