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二战之亚洲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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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二战之亚洲风云-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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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日本人那边呢?”埋头吃饭的“波浪卷”嘴上还叼着一根青菜,却忍不住抬起头来发问。

西瓜头回答说:“不知道!估计他们的游戏公会也会碰到相同的麻烦吧,可如果他们的玩家真的有两千多万,肯定要比我们容易集结,毕竟在侵华战争爆发之前,他们主要驻军点就本土和朝鲜半岛那巴掌大小的地方!”

“彬彬啊,我有两点意见!”“死鱼眼”掏出手帕擦擦嘴巴,在三人各不相同的目光中不慌不忙的说道:“这第一呢,吃饭的时候少说话,有利于消化!这第二呢,俗话说无商不奸、无商不利,日本有多少玩家、中国有多少玩家还不是运营商发布的数据。大家想想,只要两国的运营商发布看似不利于本国玩家的消息,从而引发公众的爱国热情,双方的玩家数量能不飙升吗?”

西瓜头张着嘴巴,好一会儿才竖起大拇指,“高见,真是高见!‘白送你’,难得从你嘴里听到这么有见地的分析!”

“切!”死鱼眼一撇嘴,“好了,我看我和雨嘉、凡帆都吃好了,你自己慢用哈!”

两个女孩确实也没有继续呆在餐厅的必要,只留下西瓜头还目瞪口呆的坐在那里。

无商不奸的道理似乎大家都懂,但短短几个小时之内,标题为“惊人内幕——战争大戏即将登场”的帖子仍迅速上升为天涯游戏论坛的第一热帖,玩家们纷纷响应。尽管也有人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但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新注册的游戏玩家数量陡增,而在网吧里,《世界大战之亚洲风云》让人隐约看见了曾经辉煌的魔兽时代!

刚吃过午饭,浩齐通常是不上线游戏的,有时候会站在阳台上看一会儿书,有时候就只是在屋子里活动,而当他感到愉悦、郁闷或是恍惚的时候,也会到楼下去转一转。

出了“青春家园”,往左几步路便是“香飘十里”,他每天早上买面包牛奶的那家面包店,厨师烤制的法式面包相当地道,至少要比浩齐在军校吃的精致很多。

“欢迎光临!请随意挑选!”

刚走进面包店,一个很嫩的声音就从柜台那边传来。之所以用“嫩”来形容,是因为这声音青而不涩,柔而不腻,发音还很标准。

浩齐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早上撞到自己的女孩,她换上了米黄色的工作围裙,头上系着蓝色碎花的小头巾,似乎正往本子上抄录着什么。

架子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糕点,因为每天都来,浩齐也许比这里的雇员还要清楚各种口味的蛋糕和面包所摆放的位置,但他这时却不知道自己该选什么。

女孩终于抬起了头,但似乎并没有认出浩齐,只是很随和的问:“先生,您需要什么口味的蛋糕?”

“呃……有什么面包是适合饭后吃的?”浩齐双手插在口袋里,停住了他漫无目的的脚步,只是这问题一出口,就连自己也觉得滑稽。

女孩收起她的本子不慌不忙的走出柜台,“您是想要容易消化的面包吗?我们新推出的裸麦面包不加糖不加黄油,在面团揉进了裸麦、花生等天然食材,味道很不错的!”

浩齐这才发现,她并不像自己第一印象里的那样娇小,大约一米六的个子,留着一头乌黑亮丽的披肩直发。圆圆的脸蛋很是可爱,可四肢有着并不相称的纤细,连同肩膀看起来也是小小的。至于年龄,估计正处于未成年向成年迈进的阶段吧!

“喏,这就是裸麦面包!很可爱吧!”恍然之间,女孩已经指明了她所介绍的面包!

浩齐有些失神,“噢,是还不错,我吃过一次!那就给我来一袋吧!”

“好的!”女孩轻快的将面包放进小篮子里,礼貌的问道:“还有其他需要吗?”

“不用了!”浩齐有些窘,因为他现在根本不用买面包——西式的早餐与中式的中餐、晚餐,已经是多年养成的习惯,至于明天的早点,他也总是喜欢买新出炉的。

“好的,请在这边付钱!”女孩将篮子放在收银台上,那里有另一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她戴着相同的蓝碎花头巾,看着却远没有前者可爱。

“噢,是您啊!”

之前一直在看报纸的收银员抬起头,从语气和脸上的笑容来看,她显然是认出了浩齐。

浩齐也微微一笑,从钱包里抽出十块钱——对于这里的面包价格,他也有可能比收银员还清楚。

“正好十块!”收银员不等收钱,转头就冲着那女孩笑道:“小菲,你早上撞到的就是这位先生哟!”

“啊?”女孩很不好意思的看看浩齐。

那笑容在浩齐看来,正应了一句成语:笑靥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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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感情路线前面会稍微平缓一些,重口味的兄弟可能要耐着点性子,后面保证有爽的!

第23章 暗夜猎手(冲榜,求票!)

再次上线时,猎人大叔已然不见了踪影——在《世界大战》里,NPC通常是不会因为玩家下线而原地等待的,他们该干嘛还是干嘛。不过浩齐也不担心,一方面大叔留下了前往住处的路线指示,另一方面,他三年的军校生涯也学到了不少野外生存技能。

秋天的长白山麓,色彩丰富得宛如一幅油画,葱绿的红松在秋风中挺立,枫叶如血点缀着大山,还有那微黄如玉的草地。走在林间,听着风拂动秋叶的声音,听着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欢唱,总觉得步入了人间仙境。融于这样的环境之中,浩齐终于可以理解暴风、狂雪近乎天文数字的前期投入,和游戏运营商耗资十亿购买超级计算器的原因了!

走了快三个小时,浩齐遥遥望见一条从山中飞流直下的“银剑”,气势固然不如自己去过的黄果树,但在这崇山峻岭之间又有别样的韵味。

猎人大叔的住处,便在那飞瀑脚下。

青青溪畔,一栋看似简陋的木屋也就比猎人们临时歇脚的小屋稍大一些。浩齐走近的时候,猎人大叔正坐在门口抽着烟袋。

旁边蹲了两条狗,一黑一黄。黑的体形较大,浓密黑亮的毛发显得威风凛凛;黄的瘦不拉几,鼻子细而长,一见到生人,便非常警觉的注视着对方。

“大叔……”浩齐这一说话,那黄色的土狗终于按耐不住吠了起来,而黑色的大狼狗虽然站着,却只使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来者。

“你也这么叫老赵?”猎人一出声,小土狗便不叫了,一脸警惕地走到主人旁边,而那狼狗也懒懒的趴了下来。浩齐这时才注意到,它是用一条绳子拴住的。

“是啊!”浩齐如实回答说。

猎人慢慢悠悠的抽着烟:“我不知道你和老赵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可我觉得师徒本分不能乱,去给我倒杯茶来!”

浩齐还没进屋,那土狗就又吠了几声,但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陌生人走进主人的房子。

浩齐也喜欢狗,只是一直没有条件养。他在木桌上找到了茶壶和茶杯,斟上一杯,稳稳的端了出来。

猎人大叔接过杯子,却不急着喝。

“在正式收你为徒之前,我要先约法三章:我自从猎以来有三不杀,怀胎之物不杀,年幼之物不杀,山中灵物不杀!可做到否?”

这NPC竟有如此规矩,浩齐有些意外。

“大叔,怀胎之物和年幼之物好认,这山中灵物……”

“所谓山中灵物,便是山中灵气所养之物,以胡、黄、白、柳四门为甚!”见浩齐一脸茫然,猎人大叔便又解释道:“这四门也叫四仙,即狐狸、黄鼠狼、刺猬和蛇!”

“噢!”浩齐恍然大悟。

“其二,我们虽也算是行走山林之间,但杀人越祸之事不做,勾结贼人之事不做,欺辱乡民之事不做,能做到否?”

这原本就在浩齐的处事原则之中,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嗯,其三,也是最重要一条,将来即便技艺精通,也万万不可在人前逞强,切记切记!”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猎人大叔刻意加重了语气。

“从今天起,你得叫我师傅!记住了,你师傅我姓张名腾,延吉人氏!”

浩齐一并应承下来,这才算正式入门。属性面板里的“称号”,也从采药学徒变成了猎人学徒。

“枪,我这里只有一支,里屋有副弓,整修一下你暂且用着,待下次去镇里的时候再弄支枪吧!”猎人大叔依然是那副天塌下来也有山顶着的口吻。

浩齐也没有奢望一上来就有猎枪可用,他进屋寻出弓和箭,这硬木做成的弓光溜溜的没有任何花饰,弦应该是用某种动物的筋制成的,尽管上面已经蒙了薄薄的一层灰,却没有想象中的松弛。

“没用过?”猎人大叔似乎从浩齐的动作中看出了什么,他拿过弓拉了拉弦,稍稍调整了一下,又从箭袋里抽出一根很普通的羽箭,照着门外来了一箭。

咻!

与火枪的轰响比较,这冷兵器安静得像是江南的小家碧玉。转瞬之间,离弦之箭已然插在远处那颗软枣树的树干上。浩齐看着有些奇怪,跑过去一看,那箭身上竟然还带着一颗青绿未尽的软枣!

拔箭而返,细细一数,竟有四十余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技艺?

浩齐记得以前看过一篇专业射箭队的专访,率队勇夺金牌的功勋教练认为“百步穿杨”只是形容箭技高超,若是按照古代度量值的换算,配以最好的现代弓也难以做到箭箭穿“杨”。可是,古代的事情现代人怎又能说得清楚呢?

看到箭上的枣果,猎人大叔却一点也不惊讶,他将弓还给浩齐,语重心长的说道:“勤加练习,方能成技!”

不管先前那箭是不是偶然,在猎枪到手之前,浩齐也只能以弓为器。整个下午除了有下线半个小时进行活动,他一直重复着瞄准、射箭、拔箭的枯燥动作,等到猎人大叔喊他生火做饭的时候,看看属性面板,各项指标又有上升:力量、耐力、敏捷、智力和精神依次为17、22、11、13、12,技能栏里依然是“陷阱-初级、剥皮-初级和采药-初级”,角色描述变成了“常龙,男,出生年月不详,生活在长白山上的一介平民,身材健硕,善捕野兔,曾徒手搏狼,为远近乡民所仰慕。师从山中猎户,立志为民除害!”

猎户的饮食起居比较简单,中午吃剩的兔肉、几个烤地瓜,一顿晚饭就算对付了过去。吃完了饭,浩齐主动给猎人大叔的两条狗喂食,那土狗自是无比兴奋,大狼狗却还是那副慵懒的样子。

下线之前,浩齐问猎人晚上是不是就睡觉而已,不想这位大叔用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说:“不啊,今晚上山放夹子!你要是有事就不用去了!”

放夹子这样的事情浩齐怎能错过?他先前逛论坛的时候就看到有玩家爆料说,“陷阱”技能在私下PK或是作战模式下也能发挥不错的效果,而且还揣测专家级的捕兽有可能具备埋设地雷这样的变态能力,所以被普遍看作是杀人越货的首选技能。

吃过晚饭,浩齐早早上线,这时猎人大叔还没出发,而是在屋子里准备捕猎用的各种机关陷阱。浩齐过去看了看,大大小小的捕猎夹有十几个,小的为竹木所制,也就比捕鼠夹大一点,大的有竹制也有铁制,最大的还带有尖锐的铁齿,人要是不小心踩到了,估计腿骨都要被夹断的。

“来,看好了,这些捕兽夹要谨慎使用!”

别看猎人大叔平时沉默寡言,但在传授技艺的时候还算是孜孜不倦,一番讲解之后,又让浩齐动手试了试,这才将所有的夹子放进一个和药筐相似的背筐里。

“这筐子你背,弓箭就不用带了,这把刀给你用!”

浩齐得到的是一把半米长的砍刀,抽出一看,刀身明显是经过认真打磨的,油灯下依然泛着寒光。猎人大叔从墙上取下枪,装好火yao和铁砂,又小心翼翼的把击锤夹好,方才招呼着浩齐一同出发——由于是去布设捕猎夹,两条狗便留下来看家。

夜行山路,火把是必须的,浩齐刚开始觉得很新奇,但几次滑倒之后,终于摆正了心态。在看不到尽头的黑暗中摸索前行了约有两个小时,猎人大叔停住脚步。

“仔细听!”他说。

浩齐竖起耳朵,这山林之中除了悉悉索索的虫子声,似乎还有另一种微弱但有规律的声音。

“是水?”

“嗯!是山中泉水形成的溪流,一些胆小的动物习惯在夜间前来饮水,所以我们可在这附近布设小兽夹,过一两个时辰就会有收获,但如果等到明天,我们的猎物就成了狼或者野狗的食物!”猎人大叔说着从筐子里挑出几个小兽夹,在靠近树根的地方一一布置好。

“大兽夹要放在靠下游一些的地方,知道为什么不?”

浩齐想了想,“因为它们喜欢在下游饮水?”

猎人大叔举着火把,“不,那里有个大水塘,既可以饮水,又可以洗澡!”

谁说NPC不懂冷幽默?浩齐心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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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猎物(二更,冲榜,求票!!!)

夜深了,树欲静而风不止,漫天浮云时而遮住那轮弯月,时而又让银色的光洒满大地。清凉的山泉水哗哗的流淌着,沿着溪流注入这还不到半亩地的天然小水塘。

在城市里呆久了,山野的一切都显得很新鲜,尤其是这奇特的守夹待“兔”。才一个小时不到,就先后有两群山猪前来饮水、洗浴,搅得这水塘好不热闹,期间还有几个孤单的影子在角落里喝了几口水,但没有一只踩中地上的夹子。

水塘周围又重新回复了平静,呆在离地五六米处的树丫上,浩齐一手握弓,一手搭箭,这姿势在他自己看来或许如同西方魔幻里的精灵一般优雅帅气,只可惜这附近就只有一个略显沉闷的猎人大叔——若不是狩猎需要保持安静,这样的氛围还真容易让人误以为他已经睡着了。

看看时间,十点将近,下线便意味着这次狩猎就此结束,明早自己得一个人走回去。不下线的结果也很明显:打破自己的固定作息,但在游戏中可能会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收获!

权衡之下,遵守作息规律显然要比游戏重要,浩齐朝猎人大叔挥了挥手,向他示意自己要下线了,但那家伙完全没有理会自己,浩齐正准备打破沉默,眼角余光却瞟到了一个正在缓慢靠近水塘的黑影!

看身形,比一般的豺狼、野猪什么的要高,头上隐约还顶着两根“树叉”。浩齐心里一阵喜悦,鹿?

那黑影姿态轻盈,在林间行走也不像其它野兽一样刮着树枝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可它却像是受到了命运的捉弄一般,竟不偏不倚的走到了一处捕兽夹!

在铁条的作用下,大捕兽夹咬力惊人,夹住物体时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咔”响。

唔……

长长的悲鸣映出伤口的剧痛。

浩齐有些不知所措,只见猎人大叔一哧溜的下了树,嘴里还喊着:“快,别让它挣脱了兽夹!”

这样的光线,这样的距离,若是能一箭射中鹿头,不是神射手便是开了作弊器,而浩齐两者皆不沾,只好老老实实的背上弓、翻身下树。等他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大叔早已一刀割断了鹿喉,正伏在鹿身上吮食鹿血。

鹿腿还在抽搐,口鼻仍有残喘,月光下,这一幕如此诡异,令浩齐整个人愣在那里!这难道是吸血鬼游戏吗?

过了好一会儿,猎人大叔才转过头来,满嘴满脸都是血,很不客气的冲着浩齐喊:“愣着干嘛?快过来喝几口!”

鹿血在民间被视为中药之上品,活跃于山林之中的野鹿又远甚过人工饲养之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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