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动得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这种萌物必须养起来,哪怕没有人哥的因素也要养起来!
当然了,既然人哥也喜欢,理所当然的这条虫子就要归他养。
任冉觉得吧,现在她们好歹也是修士,算初步走上修仙的道路了,养活这么一条虫子应该不成问题才是——反正储物袋里有的是各种草药,再不济他们还有精元丹,总不至于把这条虫子饿死。
任冉找了一个透气的玉盒来安置这条虫子,可她把这个玉盒递给人哥的时候,人哥却坚决地推拒了。
“冉儿也喜欢,冉儿养。”
人哥简洁,但非常坚定地说。
任冉几乎要落泪了,她发现今天自己又一次狠狠地被人哥刷了一次好感度,可耻的是她爱极了这种感觉,被一个小孩心疼,太窝心了!
然后任冉才意识到人哥叫了她的名字。
这是人哥第一叫出她的名字,以前都直接说你。
可为什么偏偏是冉儿呢,怎么也得是冉姐、甚至冉姨吧,任冉有点心虚。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小身板她又淡定了,冉儿就冉儿吧。
“为什么会叫我冉儿呢?”
任冉不再纠结于这个称呼方式,但还是这么问了。
她的确教过他自己的名字,但也只告诉她自己叫任冉而已,她很好奇冉儿这个称呼到底是怎么来的,她隐隐有种猜测,这种猜测让她激动万分。
果然,人哥回答说:“我记得有人这么叫过我,也像你一样唱歌给我听。”
“那你记不记得那个人叫你什么?”
任冉放轻声音,小心地问,生怕惊跑了他的记忆。
人哥偏头想了很久,才不确定地说:“ge……儿?”
歌儿?
鸽儿?
还是哥儿?
任冉有些失望,转念一想却又释然了。
人哥离开家的时候想必很小很小,不然也不会跟鸟妈学了一嘴鸟语,婴幼儿的记忆难能可贵的,能记住这些已经是奇迹,只怕还是今天晚上自己那个儿歌勾出来的。
现在她至少能够确定人哥以前是在人类社会呆过的了,这已经是一种收获。
收拾好心情,任冉欢快地跟人哥说:“那我也叫你ge儿,好不好?”
“不要。”
人哥坚决摇头:“要叫哥。你是妹妹,鸟妈是妈妈,妹妹要叫哥哥‘哥’。”
任冉抹脸,自己之前教得太好了,现在忽悠不过来了。
哥就哥吧,他的确也就是自己的哥哥。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今生今世,他就是自己的哥哥,这一点从自己第一眼看到他就已经认定,哪怕她们之间也许其实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哥,”任冉讲话题重新转回虫子身上:“这只虫子你养着,我想玩的时候找你要也是一样的。”
“不。”人哥坚定地否决:“冉儿养着,我想玩再跟冉儿要。”
兄妹俩推来让去的,鸟妈看不下去了。
之前她一直卧在一旁,闲淡地看着他们玩这只虫子,这时候她站了起来,长长的鸟喙伸到她们中间轻轻一拨,盒子被拨到了任冉那里去。
任冉傻眼了,而后默默地在心里控诉:鸟妈你也太偏心了,就算我才是你亲生的,也不能偏心成这样好吗!
自然,那些都是戏言。
任冉估计,鸟妈之所以这么做,那是因为自己比人哥小。然后想了一会儿,她就按鸟妈的意思做了。
鸟妈是妈,适当尊重它的权威性是必要的,再说就像之前他们自己说过的,无论养在谁那里都可以随时讨来玩,反正他们形影不离,一天到晚都在一起。
第15章
一觉睡醒,兄友妹恭,两人在鸟妈肚子底下磨蹭了一会儿才慢慢起身。
今天任冉特别注意了没有像往常一样急吼吼地吃了精元丹就去修炼,结果她发现人哥也没有去摸精元丹的意思,鸟妈更是只看着人哥和自己。
这时候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一直以来忽略了大家的只有自己,人哥和鸟妈一直默默地观察着她,配合着她的节奏。
做为补偿,今天不修炼了,一家子出去放松放松!
任冉很快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不过在这之前还要先去看一下虫子,这个小东西如今算是她跟人哥的宠物,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她们家的一员。
兄妹俩手牵手地一起去厨房,鸟妈也迈着方步跟在他们身后,不时地用自己的长喙整理他们的头发。可喜的是,任冉的头发已经长了不少,至少不是一开始那么稀稀拉拉的几根了,而且形势比较可喜,乌黑乌黑的,让她避免成为黄毛丫头的可能。
三间石室总共就这么大,厨房转眼就到,一路上却充满了温馨,任冉心有所感,乐趣在于自己创造,只要有心,修真生活再简单那也不算事儿。
两兄妹又在谁打开盒子上推让了一会儿,最后还是任冉伸手把它打开。
夜明珠的柔光瞬间照清了盒子里的每一点空间,虫子缩在一个角落里头也不抬,只懒洋洋掀起眼皮瞟了他们一眼,随后又把眼皮耷拉了下去。昨天晚上任冉精心挑选出来给它当口粮的药草被他当成了床,那颗为保险留下的精元丹则完全不见了踪影。
人哥惊奇地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它的肚子:“一整颗精元丹都被它吃掉了?”
“是吧。”任冉点头,总不能精元丹它自己长脚跑了。
思及从此精元丹的日消耗量从一天两颗变成了一天三颗,她心中陡升起一种危机感,再瞟一眼虫子那不大的小身板,不由有些咬牙切齿:“没想到这厮个子不大,饭量倒不小。”
人哥也颇以为然:“是啊,精元丹那么大颗——它团起来跟精元丹也差不多大吧。”
“吃货的潜力是你所无法想象的,没准这厮身体里除了一个胃,什么都没长。”
任冉不无恶意地嘟囔。
“可也不见它肚子鼓起来,精元丹到底被它吃到哪里去了?”
人哥还是不解,把虫子拨得翻来翻去的看。
虫子怒了,猛抬头,亮出两个小小尖尖的獠牙,一扭身子,“吭哧”就是一口。
“啾——”
一直在一旁有一搭没一搭看着他们的鸟妈立刻发出了警告的长鸣,虫子顿时又怂了,重新缩回那个角落装死。
任冉有点担心地捉过人哥的手指看,人哥安慰她:“我没事,它都没咬动我。”
事实上还是有两个针眼一样的小孔的。
这厮莫不是吃肉的?
任冉牙疼地撮了会而牙花子,转头问鸟妈:“这只虫子没毒吧?”
鸟妈鄙夷地看了虫子一眼,点头。
任冉放心了,虽然鸟妈有时候很不靠谱,但见识方面无疑是足的,它说虫子没毒,那应该就是没毒的。
“怎么罚它?”
任冉又转过头来问人哥。
她不是非要跟一条虫子斤斤计较,只是想借此竖立人哥正确的世界观——做错事一定要受到惩罚。
这样会提醒人不要轻易去犯错。
人哥眨眨眼睛,很好地领会了任冉的意图,想了一会儿,问任冉:“饿它两天,怎么样?”
“好主意!”
任冉眼睛一亮,咨询鸟妈:“两天饿不死它吧?”
鸟妈一昂头,抬起右爪,缩了缩那三只凌厉的钢指。
人哥的眼睛里顿时堆满了笑意:“鸟妈的意思是说,饿三天。”
无良的一家丢下关禁闭加限口粮的虫子欢快地离开了家。
鸟妈飞得并不快,也并不高,因此并没有在背上隔出上次那种稳妥的空间来,任冉被人哥圈着腰牢牢地守在身前,一阵阵风拂过脸庞,无比的惬意。
“到底去哪儿玩呢?”
任冉一边眯着眼睛一边跟人哥商讨。
“冉儿喜欢就好。”
人哥一句话撇得干净。
任冉问这话的时候也没抱什么希望,他才多大,生长环境又那么特殊,能知道什么,就算虽然后来她教了他不少东西,但因这个世界她自己也不明了,所以谨慎的没跟他提过,这时候说这句话,不过是一种引导,期望他能像昨天一样突然想□□什么,想不起来在意料之中,万一想起来就算惊喜了。
现在只能自己做主了。
任冉其实想去集市,又或者按修仙小说里讲的该叫坊市,倒不是迫不及待进入人类社会,而是想给自己置办点行头——总不能一直就这么披着件小披风吧,人哥也长大了不少,之前的那两件非主都有些小了。
不过想了又想,任冉还是打消了这个诱人的念头,心存畏惧是其一,最主要的是,他们没有钱,就别说据说那些修士才会有的灵石了,真金、白银、甚至是铜板都没有一个,去了也白去!
最后任冉选择了森林。
森林里好啊,有吃有喝有穿还有玩!
任冉流着口水让鸟妈选了一个大点儿的森林,正好有鸟妈在,她们可以找个大点儿的动物收拾了,这样剥出来的皮会很可观,让她有丰富的发挥余地,而不是像之前一样,她只敢让人哥捉点兔子什么的,剥下的皮拼拼凑凑才勉强给人哥拼出一个兽皮裙。
还可以整个梳子,再整一个刷子,梳子自己和人哥用,刷子给鸟妈用,任冉越想越多,指挥着人哥和鸟妈在森林里东奔西突的,直至圆满的达成了愿望。
最后任冉和人哥被鸟妈带到了一条小溪旁,任冉帮鸟妈清理她爪子和羽毛上沾到的血迹,人哥在她的指点下给猎物剥皮。
人哥的指甲明明秃秃的,却锋利得诡异,轻轻一划就是一个口子,三张皮很快被他清理出来,一张老虎皮,一张豹子皮,还有一张雪白的狐狸皮。
想到之后帮人哥整出条虎皮裙系上什么的,任冉就觉得画面太美不敢看,那位持金棍、穿黑丝的大圣太深入人心了,说起虎皮裙难免想到他。
至于豹纹女郎……其实也很挑战她的审美观啊!
任冉默默在心底里给这两张皮子划分了去处,转而又去想那张白狐皮。
那张白狐皮实在精美,可惜委实小了点,不然给自己做上一身,没准自己还可以冒充狐狸精——虽然狐狸精这个词实在算不上什么好词,但不可否认的是,跟狐狸精挂钩的一向都是美人。
任冉是个相当臭美的人,这一点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初步炮制好那些皮毛后,两人一鸟满载而归。
这时候就显出任冉那个空间的好处了,三张毛皮,一段树枝,还有一些特意挑选出来的扁平的石块,一股脑儿的都被任冉塞了进去,唯一可惜的是,他们现在不能吃普通的食物,那些肉只好浪费了。
任冉心里其实还有点儿奇怪,今天她特别留心了,可整整一天,他们穿行了大半个森林,居然没有发现任何一株有价值的草药,也没遇到任何一只哪怕只有一阶的妖兽,更没发现她在那棵梧树下面看到过的那些艾其草、文鸾草什么的,还有那些当初梦里莫名出现在自己脑子里的东西。
其中后者还好说,估计是她们当初呆的那个空间比较特别,可这里不已经是人类所在的地方了么,天一大能留下的一切都可以作证,那为什么那部初级炼丹法门里提到的草药居然一株都没有呢?
第16章
疑问存在心里,探索还在继续。
接下来的日子修炼固然还是主题,但任冉再也不会专注到忘了一切了,一家三口外加一条虫子,愣是把简单的生活过得温馨无比。
虎皮和豹皮中的一部分已经被任冉给捯饬成了身上的装备。
人哥的是一件豹皮小背心,外加一条豹皮直筒裤。小背心是对襟形式的,左右两侧还各被任冉缝了一个小小的口袋,裤子的左膝盖上也有一个。这些口袋没有什么具体的作用,纯粹是一种装饰而已。
任冉自己的是个条纹小吊带,外加一件条纹小裙子。倒是没有口袋,基本上女孩子衣服上面都没有什么口袋的。
因为皮毛还有剩余,任冉准备再做一套相同款式,但不同皮料的衣服。这样不仅穿的有了,连换的都有了,至于因为手艺有限和工具欠缺造成的质量方面的问题,只能尽量忽视了。
梳子和刷子任冉也做出来了,每天她都会都用他们给人哥梳头,给鸟妈刷毛。剩下的木料还有不少,她又伙着人哥抠出根簪子来,从此人哥就有了发型,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古人髻,被一个木簪子别着也有那么几分味道,至少看上去没有那么原始人啦!
至于她自己,离用簪子还很远,她也不愿意扎个羊角辫什么的,姑且就这么披散着吧。
修炼方面任冉也精进不少,修为方面就不用说了,小小鸡不用人催赶,自己就日夜不停、不知疲倦地运转着,勾勒小小鸡的线条越来越粗奘,颜色也越来越深。只是任冉又发现了一处自己与人哥不同的地方,人哥的那个循环曲线在人哥没有修炼的时候是静止的,就算不是静止的,运转也十分缓慢,反正她肉眼看不出来。还有,人哥的那个循环曲线在粗壮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不再变粗了,转而将灵气在丹田积蓄起来。
任冉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线条还没有粗到一个极限,可明明已经比人哥的粗很多了,颜色也比人哥的要深。
任冉把那本炼气心法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也没找到原因,后来干脆就不管了,反正她这修炼路径一开始就是自己生成的,想管也管不了。
任冉最近正在修炼的是一部火系功法,炼丹虽说并不要求炼丹者精通火系功法,但修炼火气功法无疑会加强炼丹者在控火方面的精度,这对成丹率有着不小的影响,任冉算算剩下的精元丹还足够支撑一段时间就没有急着开炉,“磨刀不误砍柴工”是句古老,但颠扑不破的真理。
这里还需特别感谢一下虫兄,咳,自从任冉发现饿了它三天之后它还那么生龙活虎的就不怎么惦记着投喂它了,精元丹的消耗量维持在每日两点三颗与两点五颗之间,大大减轻了任冉的危机感。
任冉修的这部火系功法叫做火云舞,威力不大,但极考验掌控能力,不仅要求施法者能够随时控制火候的大小,还要求施法者能够改变火焰的形状。
关于改变火焰的形状其中又有讲究,最基本的是个火球,拿它去砸人一砸一个准;再进一步是一支火箭,其火力绝大部分被压在了箭头上,比之火球要犀利强劲不少;最后一步是一只火凤,火凤乃火之王者,形状上虽不如火箭凝炼,但实际上能造成的伤害比火箭不知道要强多少,跟火球比起来更是一天一地。
功法上又说,火凤的威力多大又要看施法者塑造的这只火凤有多真,有多细。越是真实,越是精细,威力也就越大。要是施法者能塑造出一只真正的火凤的话,绝对狂扫同阶的其它功法,没准还能因此洞悉天机,堪破壁障。
这些话任冉没怎么放在心上,塑造出一只真正的火凤谈何容易,那不过作者是美好的理想罢了。
任冉现在堪堪练到了第三步,只是她塑造出来的火凤是个土肥圆,不像是火凤,倒像是她身体里那只小小鸡。
任冉不清楚这是自己对那只小小鸡怨念太深还是怎么回事,反正威力不俗,她就没太计较了,她本意也不是要把这部功法练得有多精神,只是加强自己的控火能力而已。
做足了所有的准备工作,把能想到的一切都想到了之后,任冉准备开炉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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