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农家恶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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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家恶妇-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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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秀秀现在都不怕听到什么坏消息了,她就怕邓利莲会把自己逼疯。这个丫头实在是太可怜了,即便她除了眼泪什么都没说,可正因为如此才更让人担心。

    将心比心吧,如果这事落到她自己身上,一定会毫不犹豫冲上京城。杨秀秀想,这应该也是邓利莲现在所想,那她就帮她踏出这一步。

    “秀秀,你不能这么意气用事,你们都留下来,相信我,我一定会把苏洛带回来的。”京城可不比他们这些小地方,这要是万一惹上点什么事,都是要掉脑袋的。

    “是啊,秀秀,这要去也是我们去,你还是留下来看着南希,别连累了孩子。”在苏老太心中儿子固然重要,可是他苏家的长孙也重要啊!现在可是一脉单传,可不能让南希因为这事受到半点牵连。

    “现在这么大的事摆在面前,我不想给自己留后路,到时候要瞻前顾后更麻烦。”杨秀秀已经想好了,她一定要好好的守住这些人,不管将要面临的形势再困难,也要想办法扭转乾坤。

    哪怕到最后只剩一条绝路,她还有空间,只要事先做好万全的准备,最后就是要她带着大家到里面躲一辈子也无妨。

    可是,如果她不能在他们身边,叫她如何放心的了?万一他们再出点什么事,叫她如何能苟且偷生?

    好吧,也许能带着南希继续活下去,可是那绝对不是她想要的结局。

    “苏漓,分离太痛苦了,你真的要对我这么残忍吗?总之,我不去,你们也别想去!”当然不可能谁都不去,就算是为了苏洛,这事也得有人去。

    所以,在杨秀秀的执意下,大家只能同意一同前往。

    “我们又不是去赴死,大家为什么要这么沉重呢?你们要记住,这一趟我们只是要把‘笑春风’开到京城去,至于别的什么,等到了京城再说。”

    有‘笑春风’作为掩护,他们自然可以顺利的掩人耳目,只要顺利的进了京城,打听苏洛的事情就一定会有办法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杨秀秀表示,钱她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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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直奔京城

    往往临时起意的事情是最赶的,既然是要把分店开到京城,杨秀秀只得重新洗牌将青山,白露,吟霜从各个分店抽调了回来,然后再重新查缺补漏回去。

    对杨秀秀来说,京城可是块大肥肉,不管是不是因为苏洛,他们迟早也是要把分店开到那去的。作为‘笑春风’未来最大的市场,杨秀秀不可能不重视。

    人员安排好之后,杨秀秀和苏漓又去清风书院把南希接了回来,并告知小家伙要暂时休学了。

    南希倒还好,其实只要跟他说了他二叔的事,不需要杨秀秀哄,他自己就会嚷嚷着要一起去。真的别看小家伙年纪小,他也是很在意他二叔的。

    就是,“夫子,你能不能把手放开?”这才上学几天,杨秀秀真不敢相信,刘夫子竟然已经这么看重南希了。

    被杨秀秀这么一说,刘夫子这才把拉着南希的手抽了回来,而后迅速回归他那张严肃古板的脸。“为什么要带南希走?我清风书院教学难道不好吗?”

    杨秀秀可不敢把苏洛的事情拿出去乱说,一来,苏洛的事至今为止还没个准信,二来,万一真有点什么事也别牵连了人家夫子。

    “你们这样实在是太儿戏了,孩子这才上学几天?”刘夫子直接把杨秀秀和苏漓给训了一顿,这对父母实在是太让他糟心了。

    如果是其他父母的要把孩子带回去,刘夫子也没什么话好书的,可南希是个难得的可塑之才。好不容易让他遇到条好苗子,轻易怎么能放手。他这种惜才的心情。有谁能理解?

    “刘夫子,并非是我们不让孩子继续在清风书院待下去。实在是家里出了急事,必须出趟远门。若不然能拜在刘夫子门下,乃吾家犬子之万幸。”苏漓自己就是个读书人,曾经还半路出家给人当过几年的夫子呢。这刘夫子虽然为人古板严苛,可才学却不一般,虽不能说才高八斗,但也是学富五车。

    “是啊,夫子,真是有急事。不然我跟苏漓也不能这么坑孩子不是?”说实话,她现在这样的做法确实有些坑南希了,孩子的教育怎么能说停就停呢?这对孩子以后肯定还是会有影响的嘛。

    关于这件事,杨秀秀也是经过了反复思量的,光是跟苏漓就这件事也讨论了一个晚上。在分析了诸多因素,权衡利弊之后,最终还是觉得把南希带在自己身边比较好。

    一旦他们都走了,也就意味着不管是在桃李村还是在省城,南希都没有亲人在了。这跟抛弃实在是没有太大的区别。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放心不下。

    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会把孩子独自一个人留下,他们也一样。什么信誓旦旦说是为了孩子好,这种不可控的事情杨秀秀可不敢做。

    好在苏漓自己也喝过几年墨水。对南希的教育也不是说喊停就喊停的,哪怕是在马车上,父子俩也会经常交流交流‘学术’问题。

    杨秀秀自己也是学习了二十几年文化科目的。像这么小儿科的知识,即便是没学过但也能很快吸收理解。所以这趟行程也因为南希的加入多了其他分散注意力的重要因素。

    他们这一趟总共架了两辆马车,一辆由青山牵绳。一辆由流云负责。杨秀秀,苏漓和南希共乘一辆;苏老太,邓利莲,白露和吟霜是另一辆。

    因为有苏老太的关系,所以杨秀秀他们乘坐的是流云负责的这一辆,这逗比一路上可是要颠死她了。

    不过不得不说,流云绝对是这趟行程用来分散大家注意力的第二要素。时常出点小差错,偶尔不靠谱,但这性情实在是太开朗了,而且还是过了头的那种。

    第四天,他们终于赶到京城了。

    杨秀秀不得不感叹,这拖家带口的出趟远门真的是太不容易了。人家只需要两天半,三天的行程,他们竟然花了四天,也真是够了。

    这还没到城门口呢,他们就感觉到了颤栗的气氛,果然像打探消息的那位小哥说的,皇宫里真的出事了!

    他们现在正排着长队,等待过检,咳咳,这怎么跟上飞机还有点像呢?

    估计京城是北方的缘故,杨秀秀很快就感觉到了寒意袭身,于是张罗着大家再加件衣服,而自己则缩进了苏漓怀里。

    也不知道是太温暖了还是太舒适了,杨秀秀竟然迷迷糊糊就睡着了,事后回想起来,她能说当时她只是想靠一下吗?毕竟有孩子在,她也太不矜持了,竟然还流了口水。

    像睡觉还流口水这种事,在杨秀秀的印象中那就是上火了,所以在未来的几天里,大家都连续喝到了杨秀秀煲的金银花茶。

    “你们是来干什么的?”京城排查的士兵可不像省城那些守城的兵哥哥,一!点!也!不!温!柔!

    在他们眼中,每个人都像是刺客,盘查起来就是你祖宗十八代都不会放过的那种,一副有他们在连只苍蝇也别想飞进去的架势。当然,也可能是别想飞出去。

    然并卵,杨秀秀看过太多这种古装情节了,这都敢跑到皇宫里去刺杀皇帝的人,能这么轻易就别抓住吗?就算是被他们把刺客排查出来了,说不定人家长剑一挥,就直接把他们给撂倒了。

    哎,这么想想还挺心酸的。于是,杨秀秀也格外认真配合起了盘查,反正之前他们也已经对过一次口径了,随便胡诌了省城一户人家,只要不说岔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这守城的士兵不认识他们,难道还没听说过‘笑春风’吗?果然,在他们提了‘笑春风’之后,这些士兵的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就连看他们的眼神也不那么凌厉了呢。

    杨秀秀趁机给其中一个头头塞了银子,“这位军官大人,还请你通融通融,我们真的是来京城做生意的。”

    这拖家带口的怎么也不想是来造反的,又有老,又有小,其实光看这阵容这些人就知道不用查了。但是,上有皇命在身,他们岂敢有半点松懈?

    现在人也盘查过了,马车也从里到外搜查了一遍,既然没有可疑自然是放行了。

    至于这银子嘛,这人家都给了,他们当然是收下了,等关了城门还能去换口酒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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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狗血剧情

    见杨秀秀这么轻松就带大家通过了盘查,大家总算松了一口气之余,也是对杨秀秀崇拜不已,觉得她确实太厉害了一点。

    当他们正在庆幸自己顺利通关的同时,殊不知还有另外一件更值得庆幸的事情正在发生。皇上派去密探得到线报,已经前往桃李村去了。

    杨秀秀他们这一趟,正巧让他们躲过了这帮人,实在是不知道少了多少麻烦。

    不过,这也让杨秀秀至少在短时间内无从得知,这闯入皇宫刺杀皇帝的人很可能就是从他们桃李村出去的,更别说以此为据猜测刺客的身份了。

    到了京城,杨秀秀他们先是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没办法,这事在来之前还没来得及作任何的安排,就连店铺选址都还没有决定。暂时还没落脚的地方,客栈肯定就是首选。

    “主子,这里有家客栈。”之前杨秀秀就说了,一定要选一家正规的客栈,不能贪小便宜。他们这次是带着‘笑春风’的货来的,虽然都是些女孩子的胭脂水粉,可没了它们还怎么开店啊?

    ‘客相迎’,杨秀秀从马车出来,一抬头就看见了这家客栈的牌匾。单从门面看,的确是比较上档次的客栈,在装潢和规格方面都不差。“行,咱们就在这家客栈落脚了。”

    “客官,里面请。”小二一见有客人上门,立即出来迎人,随后又带着青山和流云牵着马车去了后院。

    “诸位客官,你们是要打尖还是住店啊?”店里的掌柜一见杨秀秀他们这般风尘仆仆的模样,就猜可能他们是来住店的。

    可是,他从这几位衣着。行头这些看过去,就又不敢太确定了。这一看就是外来人,怎么会选他这个客栈住店呢?于理不合啊!

    “掌柜的,我们住店。”这家‘客相迎’的掌柜是个小老头,看着没有六十也有五十好几了吧,不过却还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

    果然是大城市里的人,生活水平一高。人活的就是滋润。在他们省城。可没见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当掌柜的,你要说在桃李村扛着锄头下地的老头就有一大堆。

    “不知诸位客官是准备要几间房呢?”这家掌柜的流程走的很好,该说什么就说什么。完全不会因为好奇就在那里问东问西。

    杨秀秀看了一下人数,略微在脑子里过了一下,道,“我们要四间房。”

    她。苏漓和南希一间;苏老太和邓利莲一间;青山和流云一间;白露和吟霜一间;正好四间。这样两两一间,也不会太挤还可以相互照应。

    “那不知道你们是要开天字号房。还是地字号房?”掌柜的继续问道。

    这个杨秀秀懂,天字号肯定就是代表好一点贵一点的房间,反之地字号肯定就是相对差一点的房间。“我们都要地字号房。”

    “四间地字号房?!”老掌柜的像是在确认,也是在告知一会领路的小二。

    “是的。我们初来乍到,就先住两天吧!”杨秀秀适当的透了一下口风,反正这些人一看也知道。但至少给了人家一个准确的信息。

    “不知要多少银两呢?”杨秀秀一向是做主惯了的,这些她都可以一个人给大家安排好。

    等杨秀秀问完话。老掌柜‘啪啪啪’的打了会算盘,然后给出了个数字,“十六两。”末了还补充一句,“三餐会有小二送上去,若是有其他要求,花费另算。”

    也就是说,地字号房一间二两银子,是包含了一日三餐的。

    于是,杨秀秀最贱多问了一句,“那这天字号房一天得多少银两?”

    老掌柜小小的鄙了一眼杨秀秀,瞬间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淡淡的回了句,“十两银子。”

    好吧,这物价差杨秀秀也大概了解了。

    只可惜她不是那些挥金如土的王爷,世子,这天字号房恐怕是享受不起了。

    毕竟是天子脚下,这物价虽然不是高的惊人,可到底是他们桃李村和省城不能比的。

    其实杨秀秀只要想一想,一间房,一晚上,二两银子,不就是她一盒胭脂的价钱吗?这么说起来的话,她那还有天价胭脂呢,所以还是她黑点。

    入住客栈的这两天,他们九个人分成了三队。苏漓带着苏老太还有邓利莲四处打探苏洛的消息;青山和白露,吟霜则留在客栈;至于杨秀秀则带着南希和流云一起找起了铺子。

    之前那些铺子只需要二,三十两便可以买下来,最贵的也只需要四十两而已。可到了京城价格却翻了一番,竟然直接彪到了八十两。

    即便如此,杨秀秀心里还有功夫自嘲一番,‘是不是没破百她就应该高兴呢?’

    八十两,不,是八十二两,这绝对是一笔大数目。现在对他们来说可是非常时期,加上之前一口气开了那么多家分店,现在她账上的余款并不充裕。

    最重要的是,还不知道苏洛那边到底犯了什么事,将来得用多少银子来打点。虽然,新开的几家铺子都开始盈利了,即便如此,杨秀秀也不敢大手大脚。

    好吧,她就是不想承认她扣。

    八十二两银子啊!京城了不起啊?京城就要这么贵啊?

    既然这家没看上,杨秀秀又带着南希和流云走了好几家,结果价钱都差不多,最低的也要七十八两银子。也就是说,根本没便宜多少。

    你说,买小一点的店铺吧,杨秀秀觉得配不上他们‘笑春风’现在的逼格;那就买偏僻一点吧?这当然也是不行的!

    这京城可是她目前最大的的一个战场,没有好的装备,叫她怎么大干一场?她这货物只要一上架,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要问官家小姐哪里多?京城啊!要问花钱金主哪里壕?京城啊!要问天价胭脂哪里销?京城啊!

    所以说,杨秀秀就算是再纠结都好。其实她的内心早就已经有了答案。所以说嘛,纠结是假,肉疼是真。

    到最后,这大把的银子还是花出去了的,而且一出手就选了最贵的那一家,花了整整九十五两银子。

    既然银子都花出去了,她也不在乎再多花几两。谁叫着家店铺她一眼就瞧中了呢?那就。买!买!买!

    这边,杨秀秀把店铺的房契拿到了手,随即就开始着手开店的相关事宜。而他们的铺盖也已经从‘客相迎’搬出来了。

    那边。苏漓和苏老太他们还在不停的四处打探苏洛的消息,至今一无所获。

    他们盲目的游走在京城街头,又不敢直接问人家,只能周周转转的从侧面去打听。可是却没打听出一点有关苏洛的音讯。

    “主子,咱们这家铺子是不是太大了一点?哇塞。青山,你看是不是比咱们之前的两家店铺加起来还要大?而且,还是两层的!”花了九十五两银子买回来的确实是不一样。

    “是啊,主子。为什么咱们这店要开这么大?”青山也是不解,按理说,他们卖胭脂水粉的。有个铺面就够了。这么大的地方,还两层。太夸张了。

    “你们懂什么,我花了那么大的血本,就是要是在京城狠狠捞一把的。这俗话说的好,小钱不出,大财不入,我不好好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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