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九脊背一直,下意识的看向宁卿,仅剩的侥幸化为震撼,彻底信了。她们说的是真的!真的!
北狄过了胭脂山,北营全军溃退!北境失守了!
宁卿看了眼一时被这消息震住,目瞪口呆完全没有下文的王九九,立刻争分夺秒问出关键问题:“可看到是谁领兵前来安北城?多少人?”按照方才王都头透露的信息,既然是今日才派出的探子,那必定是在出安北去北营的路上和蛮人相遇的。只有知道是谁领兵,多少人,才能知道安北的存亡机会。
哨兵已经气若游丝,但是这个问题一出,他眼里立刻浮现巨大的恐惧:“吃,吃……人……”
话还没说完,他被这最后的惊惧用尽力气,头一歪,表情定格在最后的恐惧上,像是一个巨大的惊叹号。
“吃人?”王九九疑惑的重复了一句,“什么吃人?难道他们还带了狼群不成?”
宁卿却是听懂了,她的心猛然一揪,咬紧了银牙。
她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吃人。
那个北狄的怪物,阿布勒家的无名氏,恶鬼军队,还记得上一世,北狄和大烮都不约而同的称呼这个人为饿鬼将军。
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姓,阿布勒,没有名字。人人都称他为阿布勒,这样的称呼就像是称呼一个人为“人”,称呼一条狗为“狗”,没有更多的意义。
他本身对于阿布勒家族也是这样的存在。
阿布勒是阿布勒家主和一个女奴生下来的,据说这个女奴是被阿布勒家主从西疆更远的地方买回来,她一旦喝酒,全身的皮肤就会透出醉人的红晕,所以长年累月,都被阿布勒家主用烈酒养着。玩腻了的时候,他会很随意的处置这些女奴,或者扔到牲口棚里,或者和其他部落的女奴换一换。但如果不小心将他惹恼了,那便会收到最残酷的对待。
女奴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因为肚里的孩子,几次抗拒阿布勒家主的烈酒浇灌,终于惹恼了他,最后被直接剖腹取出了孩子,再灌了一肚子烈酒。
这个孩子便是阿布勒。
阿布勒生下来因为是个男孩,捡了一条命,家主难得发了善心,将他交给牲口棚里面另一个女奴养着。
没有奶水,没有食物,马草,米汁,菜汤,饥肠辘辘的长到了三岁,还不会说话。
有一年,狼群袭击了羊群,牲口棚里的女奴被咬死了,临死将小小的阿布勒护在怀里,尸体的背上被狼群咬得一塌糊涂,过了两天,三岁的阿布勒被人救出来时,他还在死死抱着女奴,饮着已经冰冷的鲜血。
常年的饥饿和懵懂中,他第一次发现了如此温暖和美味的味道。
这味道涵盖了他整个关于母亲和食物的回忆。
随着岁月的增长,在他有能力为自己掠夺食物开始,他便喜欢以人为食,特别是年轻的女人。
他拉起了一只骑兵,每个人都是饱受饥饿折磨的贫苦奴隶和牧民,人数不多,但是让人闻之丧胆。
他们看见鲜血就像看见美酒一样兴奋。从来不知道恐惧和后退。
阿布勒的骑兵在外闯荡掠夺时,从来不需要任何辎重,对他们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食物。
而这个现在已经在北狄臭名昭著,在大烮还鲜为人知的恶鬼,如今,正在慢慢向着安北城走来。
宁卿看着哨兵身上的箭簇位置和伤口,她的睫毛微微一颤。
恰到好处的位置和恰到好处的力度。
——这个人,是他留来专门给安北城报信的。
第26章 困兽犹斗
哨兵的手从王九九僵硬的手中无声滑下,他眼角抽搐了一下,霍的站起来。
“来人,备马!”
他走了两步,停下脚步,遥遥一点宁卿:“你,也来。”
长街纵马,纷乱的马蹄声从暗堡都军府延续到仙玉楼前。
王九九狠狠的马鞭甩在马臀上,刚刚翻身下马,宁卿正好勒住马缰,王九九带着几分意外看了她一眼,带头走了进去。
和上次一样,走到仙玉楼第二楼时被拦了下来。
拈花抱着长剑坐在过道处,脊背挺直,纹丝不同。
在她的背后,覆着嫣红窗纸的门后是低低的浅笑,模糊不清,撩人心绪。
王九九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头,刚刚走上去,拈花立刻抬手挡住了他的去路,冷冷看向来人。
“卑职有重大军情禀告王爷。”王九九嘴里说着话,脚上却没停。
拈花不为所动,她只听背后那人的命令。
长剑带着剑柄将在王九九盔甲上一触,生生挡住了他的步伐。
接着,她左手翻转,长剑出鞘,利落的一个剑花封住了进路。
“死哑巴。”王九九看来在拈花手上吃过亏,脸上有几分难看,“要不是使左手,老子万万不会吃这暗亏。”他倒是能屈能伸,后退一步,站定大喊了起来:“福王爷!王爷!王爷!!!!”
粗嘎嘎的声音像刀背刮着砂锅,片刻厢房有了动静,半扇门缓缓打开,王九九顿时神色一肃,但郑重其事火烧眉毛的表情还没准备好,就被一件女人的肚兜盖在了脸上。
慕容源的声音带着几分压抑的怒意:“说。如果不是八百加急的事情,本王要你的狗头当球踢。”
王九九咽口唾沫:“蛮人越过了胭脂山。朝着安北城来了。”
屋子里一瞬的极静,紧接着一个裹着狐皮大氅的俊逸男子赤着小腿走了出来。
“你再说一次。”他沉声道,大氅的背后露出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脸,酡红的脸颊像夜色将散时的晚霞,纤纤食指勾着一壶琼浆玉液,手指几乎和白皙的酒壶一般颜色。
不待王九九再说,楼外猛一阵喧哗,紧接着,吴越攸脸色惨白连滚带爬跑了进来,这个军中谋客一瞬间声音颤抖:“王爷,我们被围了。”
福王面色一凛,再抬眼看去,和吴越攸一起进来的护卫脸色都是一样难看诡异。
他哼了一声,脸上几分骄矜和满不在乎:“瞧你们点出息,又不是被抓了,不就是围城嘛,一副要死的模样。走,本王倒要看看,是活的不耐烦来找死。”
吴越攸立刻上前:“王爷,刀剑无眼,您千金之体,万不能……”
“啰嗦。”福王顺手将旁边一个护卫的头盔摘下来,往自己头上一带,只露出一双幽深的眼睛,大步踏了出去,“带路。”
两个亲卫对看了一眼,垂首领命走上前去。
吴越攸一跺脚,也跟了上去,这个王爷向来任意妄为,眼下是劝不住了,他走了两步,回头看向王九九:“王都头,还不随行护卫王爷!”
宁卿低着头跟在王九九身旁,她一身粗布烂衫,惹得吴越攸连看两眼,只觉得这个一身风尘的“男子”似乎有点眼熟,但念头只那么滴溜转了一转,他便紧随其后追着福王去了。
安北城的城墙原本是用黄土夯筑,后来行商一多,为了省去年年修补的麻烦,便在夯土最外层用糯米汁浇筑,再在最外面用白灰浆砌筑了城砖。
城楼不大,和安北城的规模相呼应。但城墙上也有模有样的作了垛口,枪眼。
现在,城墙下面被为数不多的军士设置了警戒线,城民被阻挡在线外,众人刚刚走到城墙,就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这香味有淡淡的膻味,又有种说不清的奶香。
福王皱着鼻子嗅了一嗅,没吭声。他身旁两个侍卫却面色难看,强自忍受的模样。
宁卿隐隐有预感,她屏住呼吸,紧跟在王九九身旁,避开已经时而干呕的吴越攸。
福王刚刚走到城楼上,看着吴越攸的模样,不满道:“不是说就百来号人吗?这算什么围城?瞧你也值得怕成这样?”
他说完,转过头去,透过城楼的射口往外看去。
第一眼,看到了熊熊的火堆。
正是晌午过后,蛮人像是在生活造饭,他看见流火中,好像在烤着全羊,有黄橙橙的油脂滴淌,引得火焰越发高窜,一个蛮人士兵正在转着烤全羊。
“这些北蛮,倒是会吃……”他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整张脸变得诡异惊惧!——他看见了那黄橙橙的烤全羊上面,赫然是一张人脸!
下一瞬,胃液翻涌,仿佛几十只手在心口搅着,他一张口,中午吃的美味佳肴全部吐了出来。
福王刚刚吐完,苦苦坚持的吴越攸再也忍不住,哇啦哇啦跟着吐了出来,紧接着,相邻亲卫一片吐成一团糟。
宁卿胃里也跟着翻江倒海,但是一天没有进食,干呕了几声,什么也吐不出来。
福王好不容易吐完,刚刚抬起头要说话,看见吴越攸恶心的模样顿时又吐了起来,他全身恶心又难受,倒是终于理解了吴越攸方才的失色和城楼下面的警戒线缘由。
他手撑在城楼上,想要喘气,又恶心这股子怪味道,刚刚想要说话,忽然身子一侧,紧接着整个人都往外面窜去。
城墙外的蛮人骑兵,一人扯着牛筋套马索,一脸张狂:“哈哈,楼上的!想看?不如下来看如何?老子还可以分你一个大腿。”
福王脸色大变,死死扣着城楼,所幸这射洞不大,一时间到不能将他拖出去,只是想想这绳子可能也用来套过什么——尸体,死人啊什么的,他只恨不得立刻剥了自己手上的皮。
套马索越收越紧,紧紧缚在福王的胳膊上,四周亲卫哪里还顾得了其他,齐齐扑上去,紧紧将福王抓胳膊抱腰的死死拖住。
扔套马索的蛮人将绳索在手里一绕,使劲往后一拉,眼看纹丝不动,他当下手里也用了蛮力,福王的手勒出深深的紫色来。
“蠢货!拿刀来割啊!”福王极力镇定,但是声音已然变了。
王九九霍的抽出长刀,挤上前去,可是城楼的位置只有这么大,他的长刀完全够不着已经被拖出城洞的福王胳膊。
蛮人看了看福王露在城门外的胳膊,忽的大笑:“百长!瞧,今儿捉了个肥鸡。”
阿布勒一直懒懒的靠在火堆旁,头发散乱,挡住模糊不清的脸庞,这会儿看了看城楼上那白皙胳膊前拇指鲜绿欲滴的扳指,也露出一丝笑意,向左右两旁一使眼色,两个人站起来,刚刚加入拉锯战。
力度加大数倍,福王立刻疼得什么风度也顾不上了,龇牙咧嘴狂声骂道:“快啊!快啊!本王胳膊都要断了!痛!痛痛痛!我要杀了你们这些蠢货!啊啊!”他疼得抽抽,王九九满头是汗,从左边跑到右边,从右边跑到左边,护卫刚刚让开一点位置,福王就被绳索往下扯一点,等护卫们抱腿抱胳膊往后拉扯,福王又狂声叫痛。
可是,僵持的结果不是福王被拖下去就是被扯断胳膊。
王九九咬牙,抡起雪亮的刀:“王爷,您忍忍,我这刀快!”
福王一听头发都立了起来,撕心一声:“你要砍错我杀你全家!”
两个护卫脚蹬在墙上,往后扯着福王,可是那绳索后面仿佛有数头野牛,福王还是一点点往外面移动着。
城门下响起了得意的笑声,他们看着到手的猎物一点点钻进自己的口袋,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
吴越攸大叫一声:“挡住洞口,挡住射洞!”
有细碎的碎土漏下来,一点一点,城楼并不是想象那么结实。
就在他们以为自己全部都要掉下去的瞬间,得意忘形的蛮人忽然手上一松,那个扔套马索的蛮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一支箭从自己的软甲侧□□进了护心镜下面柔软的心脏。
这样刁钻却准确的角度和几乎不可能的命中。
滚落一地的亲卫和福王劫后余生的坐在一地秽物里,心有余悸的看向城楼另一旁狭窄探测口后面的宁卿。
她放下手里的弩…箭,一双沉默而洞穿世事般澄净的眼睛在脏兮兮的脸上熠熠生辉。
城楼内外瞬间一片寂静,只听见噼啪的柴火声,福王听到这声音,顿时面色一僵,想到什么,差点又要呕出来。
几乎没有犹豫,他歪戴着头盔一身泥土脚步虚浮的冲下了城墙。
亲卫门紧随其后,宁卿摒住呼吸,侧头从城楼的窥口看出去,中箭穿心的蛮人倒在地上,四周围着几个人。
一个头发散乱的男人站在人群后,他有一双野兽般的眼睛,隔着重重尘土,和她遥遥相望。
她转头看向安北城外,这支队伍人数不多,可能只有百来人,在他们的身后,是木栏圈养的女人,全部挤挤挨挨缩成一团,看不清面目。
畜生!
宁卿猛地扬起了弓箭,死死瞄准那个男人。
他的喉咙,带着脖带;他的胸口,是紧致的护心镜;他的眉心,是额带。
这是一个懂的生存的男人。
宁卿的弓拉的几乎全满,但是箭没有射出去。毫无破绽。
王九九本来已经走出去,又转回来,看见宁卿满脸义愤,他看了看已经走出老远的福王,叹口气:“走吧。”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
整个安北城,他们加上王府的护卫只有一百三十人。
而据不完全统计,加上对方隐在芦苇荡的敌人至少两千人。
他们唯一的优势便是这城墙,但是死物的泥土,怎么挡得过野兽般的蛮人。
更何况,城里面还有两千多只会蝼蚁一样偷生的商贾贱民,这里有大烮人,也有血统不详的边民,还有改头换面的北狄蛮人。
只要条件合适,他们随时可能打开城门将整座城池拱手相让。
第27章 血色风月(上)
从晌午一直到黄昏,蛮人一直没有攻城的举动,百余人的骑兵在安北城外看似随意的驻扎着。
游牧民族擅长掠夺更强于攻伐,而从有雉堞的瞭望口看出去,可以看到更远处的芦苇荡绰绰约约的炊烟。
都军府里,仆从都站在院外听规矩,宁卿被王九九安排站在大门一侧。
她换了一身男子常服,头发高挽成髻,清秀小厮的打扮,背上背着那把小小的弩…箭,颇有几分英姿勃发的模样。
福王受了惊吓,半个胳膊耷拉着,没好气的由着大夫为他包扎。
王九九硬着头皮站上前,开始汇报军情。
福王越听脸色越难看,听到最后王九九问道:“王爷,眼下我们应该如何?”
“如何,还能如何?把四道城门守好,立刻放信鸦给老三和老四,让他们火速前来救援。”
一旁吴越攸大着胆子回答:“回王爷,昨天最后一只信鸦已经放出去,卑职已经四天未曾收到过三皇子的消息了。”
“那就派人出去送信。”福王摸着火烧般的伤口,满脸不耐。
“可是,眼下人手有限,城北被蛮人层层围住,只怕……”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这个都头怎么当的?”福王一手拨开了送来的茶盏,瓷盏碎地。
王九九和吴越攸齐齐闭上嘴,缩了缩脖子没吭声,这怎么能怪他们呢。
哑奴拈花小心跪下,将福王脚下的破碎杯盏一点一点捡起来。
“都是这老四,说什么安北城里的新女乐班是长安十三娘的亲授弟子,不然本王现在还好好的……”福王气咻咻道,似乎自知眼下说这些也无甚作用,只是自降身份而已,慢慢闭上了嘴。
大厅一时安静下来,这个陈年暗堡冬凉夏凉,坐久了只觉得森森寒意往脖子里面蹭。
大夫上好药,对着旁边的侍女交代:“三日内不要沾水,伤了筋,最好也不要剧烈运动。”
拈花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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