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清平不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穿越之清平不哭-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晚上临睡之前,我就把盒子塞到小兰手中。小兰不明所以,“什么好东西?”
  我撇撇嘴,“你哥乱放你们金家祖传木簪,你收好。”
  小兰打开一看,眼都傻了。不会吧!这么烂的款式居然看得你眼睛都直了?“我哥给你的吧?姐姐。”
  我钻进被子,“我可不要这么珍贵的东西,会搞丢的。”
  “这是我爹送给我娘的。姐姐,现在我哥把它送给你。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其中含义吧?”小兰直接捅破了窗户纸。
  我翻身,脸朝床里面,装傻子,“我不知道。”心里好虚啊!
  小兰缓缓说道,“我哥是个非常好的人,虽然他在平时不怎么热情。记得小时候,老是我去做坏事,他来替我背黑锅。后来爹娘相继去世,哥就更加照顾我了,从来不会让我受一点委屈。别人家女儿有的东西,我都有。十二岁那年,村里的小孩子流行放风筝。他们的风筝都是自己爹做的,而我的是哥做的。我记得当时哥削竹签的时候削到了手,流血了,他笑着对我说,你哥我的手好笨。”说到这里,小兰低声抽泣,“姐姐,你说我哥傻不傻?家里又不是没钱买风筝……”
  我干笑几声,“金灿是个称职的好哥哥。呵呵呵呵。”
  “村里好些姑娘都喜欢我哥,哥却冷冰冰的。有时候我就在想,未来的嫂子会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姐姐我很喜欢你,你那么聪明,又那么活泼,总是给人带来一股朝气。”
  “我也喜欢你呀。只是你还不了解我,我真的没有你说得这般好。”我索性用被子把头蒙住,没法再说下去了。
  小兰又说:“哥送你的龙凤筷是我们金家代代相传之物。它的寓意是有情人成双成对,一起品尝人生百味。”
  真是筷子呀……还是一双寓意丰富的筷子……他们金家人的品味真是奇怪。我更加不能要了,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阚子勋知道了定是要宰了我的。为了保全我的小命,我就更不能收下这双筷子。别的筷子给我一百双都行。
  “换双别的筷子给我吧。本来我就打算带双筷子在身边,自己的筷子卫生一点。这么好的筷子会被我弄丢。”说完这句话,我自己都汗颜,我这都是胡说些什么啊!
  小兰重重地合上了木盒,语气不像往常一样柔声细语,“姐姐,你和哥的事我不管。既然是哥送给你的,你又收下了,你自己看着办!”她甩门走了。
  小兰我都得罪了,哎!剪不断,理还乱。算了,明天就是采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第二天一大早,金灿赶马车送我和小兰去采选的现场。入口分两个,达官贵人的女子从后门进,一般百姓家姑娘从前门进。当官就是好啊,走后门!我们因为住得比较远,来得晚些,现场人早已经人山人海。金灿一手拉着一个,好不容易挤进了前面。报了名后,便去见主负责人。金灿对我们说,别怕,待会就是问几个平常的问题,如实回答就好了。到了古代,NND,我还赶上面试了。
  轮到我以后,我昂首阔步进去了。负责采选的是一批老头,个个坐在太师椅上。
  “叫什么名字?”
  “高斯。”
  “读过书吗?”
  “读过。”
  “你可以走了。”
  啊?这样就是采选啊?切~搞什么!等我和小兰都面试完,金灿说要去拜见一下叔父。咦?金灿的叔父不就是其中的一个老头子吗?金灿和叔父寒暄了几句,叔父拍了金灿的肩,“灿儿啊,进了景城,好好做事,万万不可浮躁。小兰和斯斯的事包在我身上。”
  我暗自窃喜,上面有人好办事啊!
  过了两天,金灿对我说,我和小兰分配在江西王府的书房做丫鬟。消息居然可以精确到“书房做丫鬟”?!金灿的叔父不是一般的人物!对于我来说,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本来以为会进宫,现在在一个王府呆着最好不过了。可是吧,在这王府一呆就是两年,我的青春啊!我的理想啊!(银子翻着白眼问,你有青春和理想这玩意吗?)
  我的新生活即将拉开序幕。

  金灿之内心独白

  我喜欢律法,我坚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每时每刻我都在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人们眼里我是沉默寡言的,做事是一板一眼的。老师说我的性格适合去都察院。其实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志向,早在孩童的时候我就有这样的想法。我认为只要全天下的人都遵守律法,那么这个世道才会公平。
  懂事开始,我就试着规划自己将来的人生,但是人生这东西很奇妙。它没有固定的轨迹,完全不在我的掌控之中。有些事情是老天已注定好的,比如那天傍晚,斯斯从我面前掉下来。原先预定的轨迹,都随她的出现而改变。虽然我知道她说的事情有假,但看到她有一双纯净的眼睛,没有半点世故,所以决定收留她,也许她有难言之隐。每个人都会有难处,能帮就帮吧。
  她跟小兰相处得极好,小兰总在我面前说姐姐有多有趣。的确,向斯斯这样的女子我没有见过。她是个谜。大多的时候,她唧唧喳喳,(银子更正,应该是唧唧歪歪)。有次她对我说:“春来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本好过年。”可能从来没有听过这种类型的诗,一时之间我愣了。回过神来,忍不住微微一笑,只在一瞬间,我的神色又如常。她又问我那日刚看到她时的感觉。其实我没有对她说实话。
  本来我以为她是个疯子。因为乍一看,她头发蓬乱,衣衫褴褛,而且爬这么高的树。一般的姑娘谁会这样?所以我故意问她问题,引起她的注意,要让她自己下来。谁想到她刚低头看了我就掉了下来。一开始,她人轻飘飘的,树叶一般缓缓下落,我心里猛地一震,从未有过的感觉。看身影似乎是下落到凡间的仙女,只是她是一个落魄狼狈的仙女。不一会,她居然重重栽倒在我面前。我傻了,她好像也傻了。这是一次奇妙的相遇。如果相遇就可以相知,那就好了。对于她的过往,我不免有些好奇。但我马上警告自己,冷静,冷静。所以在此以后的很常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跟斯斯说过话。
  有次见她在院子里看天空发呆,神情很落寞,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我犹豫着要不要开口安慰她一下,她莞尔一笑说:“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是想寻找什么,只是因为寂寞。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来表达。”我一惊,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子?我说“你的想法很特别。”她笑起来,像一阵清风,“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我竟然无言以对,久久陷入沉思。她是对的,她是一个率真的人。
  后来欣苑来我家。当他看到斯斯背影的时候,一下就呆住了。于是我们站在斯斯的背后听她讲男人是一本书的理论。她讲得神采飞扬,完全不知道我们在身后。不得不承认她讲得很在理,有自己的一番见解。我纳闷的是,她的这些想法是哪来的?
  欣苑出人意料的失礼举动,让我很愤怒。这不像一贯温文尔雅的欣苑。天底下真有长如此像的人么?看斯斯茫然的表情,我想她的确是不认识欣苑。可是,没过多久她就和欣苑很熟了,一副认识了好几十年的热络样子!欣苑,你知不知道,小兰一直都是喜欢你的?自从你一年前来我家之后,我妹妹小兰就喜欢上了你!
  爹娘临死之前要我好好照顾小兰,我是含泪答应的。我一定会让小兰幸福!欣苑这个人待人和善,作风正派,我觉得可以将小兰托付给他。但是他见到斯斯以后,眼里流所流露出的炽热目光,我看得很明白。
  欣苑,你第一个见到的是小兰,你对她微笑,让她对你有了爱慕之心,所以你不能朝三暮四,对我最爱的妹妹,你更加不能这样!
  我把斯斯的名字报给族长。一来是怕她回到老家见到不想见的人,二来是分开她和欣苑。两年的时间,什么都会淡去,更何况他们只不过是见过一面。我要继续撮合小兰和欣苑。另一方面,我不会让欣苑和斯斯有机会。在那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我鼓起勇气第一次拉了除小兰以外其他女孩的手。斯斯她没有想象中的娇羞,竟然可以自如地调侃我。我不得不再次感叹,这是一个奇特的女子!她一定是不知道在景国,女子被男子拉了手,那么这两个人就是默认了关系,他们即将共度一生。那晚是我人生最美妙的夜晚,我们一起静静地漫步,我觉得自己陷入一场甜蜜的温柔。
  我们相互交换了信物,我在心里发誓,要好好对待眼前这个女子。因为我在人为地使她错失一段良缘。有时候我在想,这么大胆的行事风格,是我从来都没有过的。难道这仅仅是为了守住小兰的幸福?

  入府

  在采选的第二天,我们分配去江西王府的一行人就坐上马车摇摇晃晃上路了。临走之前,金灿一再嘱咐小兰要收起脾气,王府可不比家里自在。他边说边看了我一眼,姓金的指桑骂槐呢!我微怒地别过头去。
  他还交代小兰不要和陌生人多说话,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这个还好,出门的经典嘱咐,金灿毕竟是兄长吗,担心第一次出远门的妹妹,人之常情。可是后来我听不下去了,什么不要用冷水洗头,不要贪快喝冷水,不要不吃饭,不要天转凉还不添衣服,不要……哎,这个是哥哥还是唐僧?
  唐僧哥哥叮嘱完小兰又开始来荼毒我,“斯斯,你和小兰出门在外,要相互扶持。到了王府之后,你切忌不要胡来……”
  我打断他的话,“我会规规矩矩做事,安安分分做人的。我是姐姐吗,当然会照顾小兰。小兰,咱们上马车!金灿,再见!”我迫不及待拖小兰上了马车,以此来摆脱金灿的聒噪。
  小兰眼泪汪汪的,对金灿依依不舍地挥手,我也挥了几下手来意思一下,配合现在这种离别的气氛。金灿站在路旁,僵直着身子,他的身影随马车的远去越来越小,后来只剩一下一个黑点,直至消失,小兰才合上了帘子。
  小兰抽噎着对我说,“姐姐,以后只有你在我身边了。”
  我的情绪也慢慢带上一股子伤感,搂住小兰,“我们俩要好好的。”
  小兰抱着我,眼泪滑到脸颊上,“上次是我语气重了。我不是故意要这样的……”
  我轻轻捂住她的嘴,“我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我们是好姐妹。”小兰咬着唇,充满感激地看了我一眼,她重重地点头。
  颠簸了五天,我们一行人总算到了江西王府。同志们,整整五天高斯我窝在马车里,终日摇摇晃晃龟速前进。所以我老感觉坐的不是马车,而是一只变种的蜗牛。想到车夫在赶一只蜗牛的搞笑场景,我哈哈笑起来。跟小兰说了我荒唐的想法,她也笑了。转而又想到这下又离阚子勋远了很多,他绝不会想到,我在王府里做小丫鬟,哈哈!我更加狂笑起来,肆无忌惮。
  刚到王府,管家不由分说把我们带到各自的岗位。一点人道主义精神都不讲!我很累啊,要躺一会,NND居然立马要上工!管家对我和小兰说:“以后你们俩跟着小翠负责书房的事。要留意王爷的喜好,机灵点,知道吗?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我试着问:“那个,我很想知道怎样放假的。”
  管家用他一双精明的小眼睛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遍,捋着一撮小胡子,“每月十五。”
  一个月才休假一天?太郁闷了……
  “那么,工钱怎么算?”小兰扯住我袖子,对我猛摇头。可是话已经说出口,跟倒出去的水一样收不回来啦。
  这回管家睁大了眼睛把我从下到上仔仔细细扫描了一遍,“一两。”
  啊?干两年才二十四两银子!(银子说,丫鬟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当然钱少。要钱,去抢劫钱庄!高斯欢呼,大家可看见了,银子她根本不是好人那!!!!)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管家问。
  我忙摆手,“没了。没了。”
  管家把我们领到书房,对小翠交代几句就走了。小翠翻着眼睛,招呼都没打,直接把手里的抹布朝我脸上扔,嘴里骂着,“前几日,放这些贱蹄子出府,我一个打扫这么大的书房,都快给累死了。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我接住抹布,强压住怒火,冷冷看着小翠。她的年龄不大,脾气倒是大得很。怎么了?想欺负新来的啊?
  小兰陪笑说:“我们也想早点来的,不过实在是路途遥远。小翠姐,我们一起来打扫吧。”
  小翠横了一眼,“你们没来的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在打扫。现在来了,自然换你们。”她一副君子的样子,动口不动手,“窗台上要擦,凳子,桌子也要擦。尤其是书案,不能有一点灰尘。那边一卷一卷的字画,和书架上的每一本书都要擦得一尘不染。王爷要是手上有灰,你们就死定了!”
  哼!我们死定了,你难道不死定吗?书房可是我们三个负责的!
  “我来值夜!”她完全不是商量的口吻,只是通知我们而已。去吧,不拦你。最好那个王爷晚上有不停吃夜宵和通宵看书的习惯,你就可以好好服侍主子了!尽情表现吧,我和小兰给你发挥的空间!

  馒头

  小兰先擦了起来,我也随后拿起了抹布。
  小翠坐在椅子里,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小口一小口品起茶来,故作优雅地自言自语,“这样喝果然别有一番风味。怪不得王爷要这样喝。”
  我斜了她一眼,你还给我上演超级模仿秀了!我们同时负责书房,凭什么你悠闲地坐着,我和小兰要累死累活?我拿着抹布移动到她的身边,左擦右擦上擦下擦,不停地擦,就是不走。趁她不注意在她头顶展开抹布,抖一抖。
  小翠见我许久未离去,怒道:“你还有完没完了?快去擦别处!”
  我模仿她的口气,“我们要把书房擦得一尘不染,否则我们就死——定——了!”而后我面有难色,“我很怕死的!所以要多擦几遍才安心。怎么小翠姐想让我少擦几遍吗?要是王爷手上摸到灰,我和小兰死不足惜,怕是会连累到小翠姐你!管家刚刚千叮咛,万嘱咐,说书房是我们三个负责的!”我重重强调了“三个”。
  小翠睁圆了眼睛,气得嘴唇发抖,哼了一声,走了。哈哈,跟我不是一个道行滴!
  小兰问:“姐姐,我们这样好吗?”
  “没事。她这样的人,我们越是忍气吞声,她越要欺负我们。我只是让她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惹的。她一个小丫鬟又能把我们怎样!好,我们赶快擦吧,就当书房只由我们俩负责。”
  有钱人的书房真是TM的大啊!忙活了一下午,还是没有弄干净,书架上的书还等着去擦!偏偏不是一个书架,而是三个!这得有多少本书啊?
  “小兰,天都黑了。怎么没有人叫我们吃饭?我好饿。”我对正在擦书的小兰说。
  “恩,我也有点饿了。”小兰答。
  我扔了抹布,夺过小兰手里的抹布,也一把扔掉。“走,我们去厨房。”
  到了厨房,只有一个三十出头的大姐在洗碗。“请问开饭了没有,我们是新来的。”
  大姐惊叫起来,“呀!早过了晚饭的时间。不过奇怪了,我们这里饭菜都是一人一份。既然你们没吃,怎么厨房没见剩下的两份饭菜?”
  哪个混蛋这么能吃,竟然把我和小兰的晚饭都吃了?天理不容啊!
  这位大姐一看就是好心人,她甩了甩手上的水,“我来找找有没有吃的了。”
  大姐从柜子里翻了一会,找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