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有所迟疑,但四儿还是低眉回答:“奴婢知道了。”
“四儿,不是我约束你,只是……你也知道我在这府里的地位,如果你犯了什么错,我是没办法保你周全的。”庄书兰听出四儿语气里的不甘,庄书兰也知道四儿还是小孩子心性,喜欢热闹,更喜欢凑热闹,但就是因为这样庄书兰才担心她会不经意间地闯祸。
“四儿明白!”四儿对庄书兰这份关心所感动——庄书兰可是在替她着想啊!
“明白就好!明天早起的时候,你不用过来服侍我了,你到城外的小茶房、小酒馆里去转转,听听有什么有趣的、好玩的新鲜事,回来给我讲讲吧!这几天老是念书,很无味!”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没有报纸、没有杂志的时代,想让生活不那么闭塞也只能通过这种办法了。
“好啊!”四儿原本低下去的眉又扬了起来,欣喜表于面。
庄书兰微微笑了笑,她知道四儿在乐呵什么——可以出门玩,所有的支出都有公费报销,虽然这公费是庄书兰所出,但只要不是从她的口袋里掏钱,她自然是高兴!“好了,就送我到这里吧,你快去前院看热闹,只怕这会子已经有人嚷着闹洞房了。”前院新房处的嘲杂声传到这清静的后院,格外分明。
“嗯……小姐真的可以一个人回房吗?”四儿有些不放心面色不佳的庄书兰。
“当然行啦!这里距我的房间只有【炫|书|网】百来步了!”庄书兰笑着回答,“我可没那么娇弱呢!”
“那……那我去了!”兴奋的四儿一时间忘了自称奴婢了。
不过,庄书兰一点也不介意,只是笑着点点头,目送着四儿消失在廊子的尽头后,才慢慢地踱回了房。
第九章 师徒会
初秋的夜里已经没有夏日的炎热,凉爽的空气让劳累了一日的人们有一个安稳的睡眠环境。但就在这清幽的夜晚里,原本安睡的庄书兰却隐隐约约地听得一阵琴音。那音如涓涓细流,又似飞云而下的瀑布,叮叮咚咚,不急不缓地扰着好梦。不过,庄书兰一点也不生气被这悠远的琴音所吵醒,反而起身,穿戴好衣服,轻轻地开了房门,左右看了看,确定小院子里无人时,才寻着琴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夜幕里的空旷之地如同一张巨大的网,似乎能吞噬任何物体。可庄书兰并不害怕见着这一景象,因为这片空旷之地上有一盏孤灯散射出萤火虫般的光芒,在这片黑暗里尤为耀眼。但更为耀眼的却是孤灯旁坐着的黑衣男子,散乱的发丝迎着夜风飘舞着,冷俊的面部线条看不出任何情绪,这场景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冷血孤傲之人。不过,这画面却让这配音给打破了——因为他手指下的琴弦正奏着《高山流水》!一首满是情思的曲子让一个冷孤的人演奏,这画面,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一曲弹完,黑衣男子将琴放到一旁,抬头,面向庄书兰时,脸部的线条软下来些许,依旧没有笑容,只能说是一脸平静:“怎么这会子才来?是不是这段时间又偷懒了?”冷冷的声音,凉得如同这夜里的秋风。
“哪有啊!是师傅的琴音如同天籁,徒儿当然是慢慢地欣赏慢慢地来寻来了!”庄书兰讨好地笑着回答,也没指望着他能给她什么好脸色——现在的脸色已经算是很好的了!因为这名黑衣男子就是幻柏!试想要在一个杀手的脸上看见一张大大的笑脸,似乎有些不符合他的身份!
“哼……”
“好啦!师傅,您也知道,那千里传音又不是一时半会儿子能练好的,更何况现在正是睡觉的时间,哪个半夜里没事练什么千里传音啊!”庄书兰心虚地推卸着,怎么也不承认是这段时间里因无人督促,所以偶尔间偷了会儿小懒,千里传音练到第八层就丢置一旁了。
脸部表情再次硬了起来:“反过来怨师傅的不是了?当初是哪个缠着要学的?”
“呃……”一语命中红心,让庄书兰无话可说,幻柏的脾气庄书兰是知道的,他最讨厌就是庄书兰这种做事做七八分就了事的人,按着他的理念,一刀下去,就得见血封喉——做事就是得快狠准,而不是打马虎眼。“师傅刚刚回京?”庄书兰试着转着话题,怕接着回答下去,幻柏那冷面会将她给冻死。
“嗯。”
一个字,简快又明了,更重要的是表示对庄书兰的逃避不回答问题的不满。
“那师傅怎么不回醉春宛休息休息呢?”庄书兰已经习惯幻柏的冷面了,所以,再怎么冷,她也能自顾自地将话题继续下去,“你瞧你这风尘仆仆的疲倦样,徒儿见了会心疼啊,花姐姐见了会更心疼啊!”最一句话,加重语气、加重力度,不留余力地为花如玉说着好话。
“你会心疼我?”脸部线条再次缓和了下来,甚至浅浅的笑意已经到达嘴角了。
嗯?!他怎么没有抓着重点?反而问起这个来了?不过,一直以来,他似乎对花如玉不怎么上心,如果他这时问的是花如玉,庄书兰可能会认为他吃了什么情蛊哩!“当然!”庄书兰大大地打了个呵欠,一点也不淑女,一屁股坐到了幻柏的身旁,抬眼看了看没有一颗星星的夜空,再偏着头,对上那双已经柔化了的眸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而当年我在拜师时就说过,您是我的亲人,所以,我心疼我的亲人当然是应该的啊!”
“当年?”幻柏微微抬眸,恰好对上那盏如萤火般的灯,忽明忽暗的灯引着他的思绪回溯到五年前,想着五年前在他绝望地准备离开这个世界时,一个十岁的小童孩将他拉回了这个世界……
“哈!我还记得当年花姐姐初见着你时,哈哈!像她那种见过各种各样男人的女人,居然会盯着你流口水!哇哈哈,没想到,那女人花痴起来还是跟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呀!”显然,庄书兰跟幻柏的思绪不在同一条道上了,“不过,我就没想明白,你对她这么冷淡,她还能热情如火地追你五年——就这一点,我就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要是我……”说到这里时,庄书兰忽地觉得她好像扯到一边儿去了,而且还越扯越远了。
“要是你会怎么样?”嘴角的笑容有所扩大,配着酷酷的脸,可怎么看也觉得他还是不要笑时更有型一些。
庄书兰有些意外,意外幻柏居然会接着那不着边儿的话问。只是,这个该不该回答呢?“呃……我比较希望花姐姐用强的!”这样的回答应该算是回答吧!而且还间接地提醒了他花如玉现在正有此打算呢!花如玉虽然是醉春宛的红牌,却还未正式挂牌卖身,因此现在应该还算是完璧之身。按着幻柏这种江湖中人思想,如果花如玉真的把她的小贞操给了幻柏,幻柏定会娶了她的。
“……”幻柏不语了,冷硬的线条再次回到了脸上。
“哎,师傅,我说的是实话啦!”庄书兰再次讨好地笑着,跟着这种冷性子的师傅,厚脸皮是必须的,“花姐姐对您一往情深,而且您年纪也不小了,成家立业,给我找个师娘是您现在最为重要的任务。最为重要的是,花姐姐的小贞操不知能保存到几时,现在醉春宛已经换老板了……”
话未说完,就被幻柏给打断了:“什么意思?”
就算幻柏不具体说明他问的是什么,但庄书兰明白他想问什么。“就是醉春宛被新兴崛起的人称冷爷的商人强行收购了。”提起这事,庄书兰也觉得郁闷,这冷爷很强悍,最初听到他的名号是半年前的事,那时还是他初出风头,不想,半年后,他已经把京城里的所有青楼收购了。只是,他为什么要收购全部的青楼呢?
“冷爷?”幻柏微眯眼,轻声地重复。
“师傅认识这个人?”难得听到幻柏细声地重复哪个人的名字,庄书兰有些好奇了。
“不认识。”
“哦!”庄书兰有些不相信,可幻柏不愿多说,庄书兰也不愿多问了。
“以后离他远一些。”幻柏又嘱咐着。
“我跟他跟本不熟!”庄书兰摇摇头,不打算把日里发生的事告诉他。
“练武吧,一个月不见,来试试你能接我几招了!”站起身,发号着施令。
呃……庄书兰瞪着眼,这一个月里,除了轻功又上升了两层外,其他的拳脚功夫还是原地踏步啊!而且每次和幻柏对招时,幻柏都是不会向庄书兰放水,该怎么着就怎么着,用他的话来说:平日若疏于练习,正直对打时还能保命?
“能不……”
话还未说完,又遭一冷眼,庄书兰不由地吞了吞口水,把剩下的话给吞了下去。“徒儿领命!”认命吧,庄书兰,名师出高徒,但这位名师却出了你这么个败类,也不怨他冷眼相待了!
第十章 醉春宛的将来
宰相新娶妾、师傅回京、醉春宛被强购,这些都没有改变庄书兰十年如一日的生活:上学堂—睡觉—下学—吃饭—上茶馆/上醉春宛/上糕点房—晚饭—听丞相父亲训话/姨娘们拉家常说说东家不是、西家是,偶尔顺带着奚落庄书兰—习武—睡觉。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来天,庄书兰过得到也逍遥自在。这日午后,她一如既往地来到歌舞升平的醉春宛。
刚进入后门,院子里就传来阵阵吆喝声:“快!快上新式菜!17桌的唐公子又点了两瓶女儿红!翠花,还愣着干什么!快上菜、上酒啊!”
“来了!王阿婆,你又要我上这个,又要我上那个,我只有【炫|书|网】一个人一双手,哪里忙得过来?”翠花抱怨的声音也很响亮。
庄书兰顺着声音到了厨房,厨房里正忙得不可开交,厨子切菜、炒菜声不断。庄书兰对于这点也很满意——这表明醉春宛的生意真的很好。
“你不知道去找其他的伙计啊!”王阿婆手里嘴里都没有闲,端着菜盘塞到嘟囔着嘴的翠花,“快去把那些打混儿的臭小子、丫头给我叫来做事!”
“阿婆!那酒就由我送去吧!”庄书兰难得地主动要求帮一次忙。
王阿婆一看是庄书兰,先是一愣,双听她说要帮忙,顿时笑得眉眼具开:“兰小姐,您来啦!只是,如果飘姨知道您又到前面去,只怕飘姨会责怪……”
“呃……”庄书兰不解为何飘姨怎么会在突然间禁了她的足——不准她再涉足前厅一步,就算是去看舞蹈也不准,只准隔着无数门窗,听一点点乐曲。“就算有事,也由我担着,您老怕什么!以我跟飘姨的关系,她不会惩罚我的啦!”庄书兰拍着胸口保证着。
“那……那就麻烦您了!”王阿婆正是巴不得多出一双手来帮忙,怎么会认真拒绝呢?“酒在这里,这上等的女儿红全都按着飘姨的要求分装了,您看,这么小巧可爱的瓶子装着,又用缎绸包装着,光是看着,就很喜欢了。”王阿婆将庄书兰引到一旁的存酒店室,如同献宝一样,从木柜里拿出两个一寸高的紫砂陶瓶,轻轻摇了摇,笑呵呵地说着,“您知道不,飘姨新想的那个卖酒的法子真是好样的,不仅卖酒的酒家可以卖到更多的钱,姑娘们也会赚到更多的钱,就连我这老阿婆也能跟着涨月钱呢!”
“是啊!”庄书兰笑眯眯地点着头,接过王阿婆手中的酒,“不管怎么样,大家有钱赚就好了啊!阿婆,我先去了!”
“嗯!”王阿婆笑眯眯地送庄书兰出门子,一点也不担心飘姨会惩罚庄书兰——整个醉春宛的人都知道,飘姨对庄书兰比对她亲生女儿还要好——虽然她还没有亲生女儿,但是,从庄书兰在这宛里走动开始,飘姨就把她端在手里,含在嘴里了。
正厅里,一片灯红酒绿、莺歌燕舞,好不奢靡享受!
庄书兰按着王阿婆所说的,将酒送到了17号桌上。同时也有注意这位唐公子是半年前丧一妻、前两天才新丧妾的京城有名富家二世祖,而在同桌陪酒的是编号721的新进美女。咳,提起这个编号的问题,其实是庄书兰她在心底里暗自叫的——她真的是懒得记那些什么花啊什么芳啊什么莲啊的名字,干脆以她们先后进宛的顺序编个号叫吧。
“唐公子,来,我们再喝两杯,不过,您得先赢过奴家哦!”编号721的美女姑娘嗲着声音,半挂在那位寻芳的唐公子的身上,一手执酒,靠近他的唇边,娇笑着劝着酒。
“行!小美人儿!”唐公子一阵淫笑,在721的粉脸上狠狠地吧唧了一口,“要是本公子今日赢不了你,今晚本公子就留你在这儿不回去了!”
“讨厌!”721偏着脸,欲迎还拒地轻推了推唐公子,“公子如果这次再赢不了奴家,奴家要公子送奴家一样东西做为惩罚!”
“好哇!只要是小美人儿要滴,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本公子也一定为美人儿摘下来!”
“奴家……奴家要公子腰间的那块玉!”721的要求也毫不含糊,真奔银子,“那玉看上去很特别、很漂亮,如果挂在奴家的身上,奴家一定可以艳光四射!”
“行……”初美色冲昏了头脑的唐公子回答得也很干脆。
当庄书兰在一旁听到这里时,微微地笑了笑,对721的表现很满意——看准时间,不放过从那群臭男人身上讨取钱的任何一个时候!这是提高这里面的姑娘收入的一种最为有急时有效的法子。
如果是在以前,庄书兰并不怎么赞同她们用美色去取得这些,总觉得就算是被迫沦落风尘,也可以做一个有自尊的人。但是现在,现在的醉春宛已经快保不住了,当她们连最后的安居场所也快失去时,自尊也可以折半价——只要还能坚守着最后的那分底线,适当地取舍庄书兰也是可以接受的。
不过,庄书兰还是一脸无奈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在二楼上的廊子里走着,也不管身旁走过的抱着的、笑着的男男女女们。
“兰兰,你怎么又到这里来了?”还未走几步,就被刚招呼客人进包间的飘姨给逮了个正着。
“姨……”庄书兰略带了几分怯色,对于飘姨,就算没有什么务缘关系,庄书兰还是很尊敬她——她待庄书兰很好,好到庄书兰都无法挑剔;也很佩服她——她这么地年轻就敢在这样的时代里独自挑起一座青楼,这须要多大的勇气和能力啊!
看着庄书兰悔过的样子,飘姨有气也发不出来了,只得轻声细语地对她说:“现在这里比以前乱了,你还是去找你师傅吧!”庄书兰跟着幻柏习武的事,飘姨从一开始就知道,而且她也同意庄书兰懂点拳脚功夫,不求什么,只求能够自保就好。
“嗯!”庄书兰乖巧地点头,走了两步后,又回到了飘姨的身边,微带抱歉和惶恐地问,“姨,你会不会讨厌我,认为是我把这醉春宛搞得这般声色俱全、淫靡不堪了?”以往的醉春宛,虽然是青楼,但是,在这楼台大厅里,那些男人们至少还会装高雅附庸几分,但是现在,整个醉春宛连这一点表面的文雅也没有了,与那三流窖子没什么区别。
“好兰兰,别多想了。这不你的不是——说起来,还算是你救了醉春宛呢!”飘姨释然地笑了笑,“如果不是你提议让供酒商赞助醉春宛的维护,让胭脂商、布商等等来赞助一些其他的支出,只怕这醉春宛早就没戏可唱了。所以,我们帮他们卖出更多的酒、买更多的胭脂、布料、香料等是应该的啊!而这些东西,要卖出去、要用掉,自然得从那些男人的身上下手了。所以,兰兰,醉春宛如今这样,是必然的!”当庄书兰第一次提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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