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
还是第一次遇到传说中的街上小偷,第一次就被偷了东西,施馥笑得冷飕飕的,顿时兴奋异常,追着他们去了。
小偷七拐八弯的,好像对这一带地形十分熟悉,一溜烟就甩下了两名小厮,拉开很长一段距离。施馥提气不紧不慢地追赶着,见小偷拐进一个小巷,才靠着墙壁微微舒了一口气,施馥就轻飘飘地现身了。
小偷一见,本想再溜,但这个是死胡同,后面一堆杂物,唯一的出路被施馥挡着,小偷进退不得。
施馥在打量完小偷的面容后,摆出一个自认为亲和的笑容:“小朋友,看你眼睛大大的、长得挺机灵的、粉雕玉琢的,是不是有什么为难之处流落为小偷啊,若是有为难之处,我可以帮你的,但是能不能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呢。”
先礼后兵,不给的话,干脆拿块砖头砸人去。
小偷警惕地看着施馥,但是好像没有担心的样子,不明所以地反问:“什么东西,我不知道。”
“不知道啊,刚才你顺手牵羊的东西还露在外边呢!”施馥用折扇指了指小偷的怀里,果然有一个小香囊。
“这个是女人的东西,也不见得是你的吧。”小偷一脸的不屑,好像自己是抓贼的那个一样。
“哎呀,小小年纪懂得还真多,这个东西还真不是我的,我出生的时候可是赤裸裸的什么都没有带来哦,我身上穿的、手里拿的、怀里藏的,都不是我的,这下可怎么办,难道我都要还回去,小朋友,不如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施馥好像十分困惑这个问题,走近了一步问小偷。
小偷退了一步,乌溜溜的大眼睛不停地转动,好像在思索什么对策。
“小……偷跑哪儿啦,你们分……头去找找。”
好像是刚才那个胖子的声音,施馥露出贼兮兮的一笑:“小朋友,是不是该乖乖地把东西还给我,不然我可要叫了。”
思索再三,小偷决定以最小的损失换来最大的利益,从怀中拽出那个小香囊,使劲全力往远处扔,施馥轻轻跃起,一把抓住,却见那小偷也飞身跃起,颇有点能耐。
施馥先打开小香囊,拿出里面的东西,一条银色手链,还好没丢,正当施馥想要跟过去刺探小偷的情况时,那一堆杂物里忽然掀起什么,里面缓缓地伸出一双手,这双手黑黑的,仿佛还带着血。
“啊——有鬼。”
施馥还没叫,就听到后面有尖叫的声音,并伴着一声“砰”的巨响,接着便响起一声越来越远的脚步声,硬生生地把施馥想要叫出的声音给压了下去。
施馥秉着无神论者想法,再秉着白天鬼都是休息的想法,慢慢向杂物堆走过去。
走进了,施馥便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才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人,脸上一片灰尘,衣服破破烂烂,手上不是血,而是一些染料,颜色还是鲜红的,不过好像已经凝固了。
“哈——”的一声,躺在杂物堆的人打了个哈欠,缓缓睁开双眼。
这双眼,有些无神,有些迷蒙,有些沧桑,更多的是淡漠,就好像那种见惯生离死别,无惧生离死别的淡漠。
施馥盯着那人的眼睛研究了很久,然而被盯着看的人并没有发怒不悦的意思,反而勾了勾唇角,笑道:“这么盯着我看,对我有意思吗?”
这人这一笑还真不得了,在杂物堆里,乱蓬蓬的头发,一身臭味,脸上还黑黑的,露出白白的牙齿,伴着故作娇媚的笑声和语调,看着怪诡异的,害得施馥忍不住一抖。
“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谁,貌似都会觉得你对我敢兴趣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一点吧。”施馥小小地解释了一番。
“是吗,不就是穿了件人模人样的衣服而已。”那人浓浓地讽刺,神态却淡然地很。
“多谢对我衣服的夸奖,个人非常喜欢这套衣服,私以为总比没模没样的衣服好。”施馥微笑着不知道算不算是回击。
“那请你走远一点,省得玷污了你这身像模像样的衣服。”那人说是这么说,但也懒得起来赶人,解下腰间的酒壶,一边喝一边就开唱了,“人生得意须尽欢啊须尽欢……”
这调调怎么这么熟悉,好像哪里听过,对了,好像她出嫁那天作诗吟唱的人,居然福大命大,没有出事,应该挺有本事的吧。
“喂,你是不是跟我有仇,为什么……”
“官差大哥,就是这里,我家少爷和我刚刚就在这里看到一只血手,我家少爷现在还晕着呢。”好像是刚刚抓贼的一个小厮。
不是吧,要是跟官差惹上麻烦,那还了得,虽然不是真正的血手,但是这个人来路不明,俗话说闲事莫管,俗话还说走为上计,于是,施馥把银色手链往小香囊里一塞,撒腿就跑。
只是,施馥才提气纵过死胡同,她后面就跟着那个人,而且好像也有几下子,一边喝一边还飞得轻轻松松。
本来这种人就是莫名其妙的,沦落在这种地步肯定也是有原因,料想那人也不想跟官府扯上关系,于是也没在意。
可是,为什么她走到哪里,那人就跟到哪里,顺路应该也不会顺成这样,是不是受什么刺激,突然变了个人似的,而且跟踪的技术不是一般的差,就是光天化日尾随在她后面,还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看得她背脊发凉。幸好他不知道她是女人,要不然还以为他看上她了。
“我说……酒鬼,你先说你叫什么名字,我们好对话。”施馥转身,叉腰,问道。
“你不是给我取名了吗,我就叫酒鬼。”酒鬼摇了摇手中的酒壶,“你可以说了。”
“说出跟着我的理由?”施馥可不想绕弯子了,她现在是饥饿交加,心情极度低下。
“你不是知道吗,因为我看上你了,对你有意思。”酒鬼挑眉看向施馥,这眼神说不出的魅惑啊,顿时整个人身上就散发着与落魄完全不一样的气质。
施馥不觉愣了一下。
“看吧,你这不是对我有意思吗。”酒鬼勾勒的唇角浮现的弧度恰到好处,如果不是这张脸黑黑乎乎的,当真是与众不同啊!
施馥立刻嚎啕大哭:“大哥,我错了,你放过我吧,虽然我不排斥别人断袖,但是绝对不能拖我下水,只有我拖别人下水。而且就算断袖,你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的是睡美人那样的,看似淡漠无情实则妩媚多情。”
“咳咳咳!”酒鬼一口酒呛在那里,一时之间停歇不了。
卷一 第六十五章 要嫁给她
街上路过的人,看着一个穿的干干净净模样俊俏,一个穿的破破烂烂浑身发臭的两人,因为形象相差太大,由不得他们不侧目观看。
施馥感觉异常,觉得目标太大,抓起酒鬼的手臂就开始在街上跑起来,一口气冲到郊外。
施馥跑得精疲力竭,加上肚子唱空城计,不得不停下来,酒鬼看着施馥的模样,好笑地道:“原来你真的是女的,怪不得喜欢女人。”
施馥的太阳穴不断跳动,什么叫是女的就怪不得喜欢女的,好像天经地义似的,虽然她也很喜欢女人没错,但是还没有跨过那条界限而已。
施馥靠着树木,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酒鬼,用折扇指着自己的脑袋:“你这人这里是不是有问题啊?”
“应该没有问题吧,不然我也不可能知道你是女的,对吧。”酒鬼眨了眨眼。
施馥彻底崩溃,她实在受不了那个眼神,她决定还是掬捧水洗把脸为妙,现在实在提不起气力跟他耗费唇舌。
施馥将折扇往腰间一插,蹲在河边就开始洗脸了,才洗了一把,施馥就看到河里的游鱼,当下真是欣喜若狂,回头连连招手:“喂,酒鬼,你饿不饿,我们抓条鱼吃吃怎么样?”
“可以啊,你抓吧,我等着呢!”酒鬼好整以暇地躺在树荫下,痛快地答应了一声。
施馥顿时满头黑线,也懒得管他,找了一截树枝,脱了鞋袜,卷起裤脚,就准备抓鱼。
利用折射的原则,现在看到的鱼应该比实际浅,所以得偏离原有的轨道,施馥提起树枝,插在河里,举起一看,什么也没有,不是吧,原则上应该没有错啊,难道现在看到的鱼比实际深,施馥尝试着再插一次,可是还是一无所获。
有没有搞错,她就不信这个邪了,施馥卷起袖子,经过无数次的尝试以后,决定还是放弃这样还能省点体力。
拖着疲累的双臂,施馥一下子也躺在树荫下,呈大字型躺着,浑身无力。
“怎么,不抓了,我还等着吃鱼呢!”酒鬼好死不死地插了一句,彻底打击了施馥的心情。
“吃什么吃,没得吃!”施馥恶狠狠地道,为了自己还能有气力回去,她决定还是先休息一下,养精蓄锐比较好,再不能花费一点点的气力跟他吵。
酒鬼摇着酒壶,拾起施馥丢弃在一边的树枝,走到河边,手腕转动间就已经串上三四条鱼。
走到施馥旁边,酒鬼将拿着串着鱼的树枝往地上一扔:“喂,不是想吃鱼吗,去拣些树枝来架个火堆。”
施馥一听,懒懒地睁开眼睛,却被眼前的鱼嘴吓了一跳,赶紧退开一步:“酒鬼,能不能温柔一点,好歹我也是个女人。”
既然被知道了,施馥也不客气,搬出自己的弱质女流风范。
酒鬼哈哈一笑,笑得施馥心里毛毛的,觉得这个时候去捡枯枝比较明智。
一知道接下来会有吃的,施馥感觉四肢百骸都充满力量,不一会儿,便捧着一捆树枝回来了。
折断树枝,堆在一处,施馥困惑了,该怎么取火,难道也来个钻木取火,还是拿两个石子取火。
“拿着。”正在施馥犯愁时,酒鬼丢了个火折子过来,施馥匆匆忙忙间接住。
“你是济公吗?破衣服里怎么那么多宝贝?”施馥觑着酒鬼的衣服,想从那里面再看出一些玄机。
“鸡公?”酒鬼一听,整张脸都绿了,幸好他脸色乌黑一片,也幸好他已经咽下酒水了,不然不知道会不会被呛死。
“都想哪里去了,真是的。”施馥解释道,“是济公,不是鸡公,济公是一个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也破的但是却能普渡众生,解芸芸众生之苦的和尚,不是那些七七八八的什么什么。”
看着酒鬼一副不相信的模样,施馥懒得理他,串了一条鱼就往火上烤了。
“你这样烤出来的能吃吗?”看着变得乌黑焦黑一片的烤鱼,酒鬼问道。
“我不挑食的,当然前提是食不果腹的时候。”施馥念在这几条鱼的份上,不跟酒鬼吵。
酒鬼摇了摇头,躺在树荫下,继续喝酒。
“喂,没什么下酒菜有什么好喝,来这个先给你。”施馥将一条通体乌黑的烤鱼照样画葫芦扔给酒鬼。
酒鬼微微抬手,就将树枝拿在手里:“这么好,第一条就给我?”
施馥笑得不怀好意,却还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你先试一下毒,我再考虑考虑要不要吃。”
“那我只能舍命为红颜了。”酒鬼也不客气,当下吃起那条可怜兮兮的烤鱼,模样还挺享受的。
“好啊,你居然躲在这里一个人快活,害得我找了半天。”忽然,一道清斥响起。
施馥转头一看,就看到刚才那个小偷站在那里,满脸怒气,看着躺在那里吃得正起劲的酒鬼。
“水儿,大热天火气别这么大。”酒鬼躺在哪里,瞧着二郎腿,斜看了眼小偷。
施馥看着两人,后知后觉地理清两人之间的关系:“你们一伙儿的?”
“谁跟他一伙儿的。”水儿连犹豫都没有,双手环胸,撇开头,赶紧撇开两人之间的关系。
施馥啃着手里刚烤好的鱼,看看酒鬼,看看水儿,明智的选择还是先静观其变,别人的家事少管最好不管。
“水儿,我给你找了个继母,你看看觉得怎么样?”酒鬼抬了抬下巴,指着施馥对水儿道。
嘴里的鱼啪嗒一声掉落在地,施馥不断眨眼睛,口微微睁开,一脸震惊的表情。
“不要!”水儿马上否定,看了眼施馥,光着脚,还卷着裤子,皱眉道,“没想到你是女的,长得马马虎虎,脾气太差。”
施馥忍了一口气,大事当前,不拘小节。
“那个……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我已经成婚了,我有夫君的,我们的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不需要典妻卖妻,如果你们实在穷困潦倒,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我可以救济救济的。”
“这样啊,那我嫁给你吧,看你穿着男装出去,应该也是想寻花问柳吧。”酒鬼自顾自揣测。
“开玩笑,我对我夫君可是忠贞不二的。”施馥义正言辞地发誓。
“那我嫁给你夫君吧,这样不影响你的忠贞不二吧。”酒鬼径自说着气死人不偿命的话。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她自以为已经百毒不侵,哪知还人外有人,观点忒潮流了点吧。
如霜说得没错,这人就是一个疯子,千万不能与疯子呆在一起,她已经被顾慕贴上疯言疯语的标签,可不想再有其他标签了。
施馥穿好鞋袜,摇开折扇,微微一笑:“两位慢用,恕不奉陪,后会无期。”
说完之后,施馥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来你要找的人找到了。”水儿不客气地串起一条鱼,放在火上烤。
“就是她了。”酒鬼微微一笑,笑得有些邪气。
卷一 第六十六章 出来找她
夜晚渐渐降临,华灯初上,万家灯火,已经到了一家人饭后散步闲谈的时间了。
施馥站在逸王府前,踟蹰不前,近了一步,退了一步,仍然在原地打转。
“回去呢还是不回去呢,这真是个大问题。”施馥用折扇敲着脑袋,毫无头绪,仿佛在思索人生大事,哲学难题。
“咕咕咕……”捂着叫得欢快的肚子,空城计已经唱到高潮了,施馥无力地坐在台阶上,不一会儿,头顶上冒出两个人。
左边的小人看着沮丧的施馥,劝道:“回去吧,奶娘肯定做了一大桌的美食在等着你,还有乖巧的霜儿在等着你吃饭呢。”
右边的小人恶狠狠地说着狠话:“施馥,你还是走吧,有谁会在乎你,等着你,回到王府之后,顾慕肯定会赶你出去的,到时你就颜面扫地了。”
左边的小人望着一脸委屈的施馥,很是同情:“你现在很饿,能去哪里呢,施府是绝对不能回去的啊。”
右边的小人邪恶地打击:“真是没用,一无是处,你活着就是一种浪费。”
左边的小人望着施馥含着眼泪的样子,与右边的小人争辩:“她本来就没什么志向,只要吃好、喝好、睡好就行,而且,才过了几天,试用期都还没过呢,就半途而废了,传出去还不被宓茹笑死。”
右边的小人不屑一顾:“就她这样还当隐卫,杀个人还天天做噩梦,顾慕都会解雇她。”
左边的小人有点理屈词穷,逐渐呈现出柔弱的姿态,右边的小人以胜利的姿态鄙视着左边的小人。
施馥一想,不能恃强凌弱,右边的小人太欠揍,于是决定扶持左边的小人。
而且,顾慕可是她现在的衣食父母,只能傍着他,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一年混混到,大不了让他解雇,反正又不会损失什么,怎么说她都是尽忠职守了。
想至此,还没等右边的小人再说话,头顶上的两人已经消失了。
只是还没等施馥站起身,大街上忽然想起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正好停在王府门前。
施馥微微仰起头,就看到一匹通体乌黑的健硕骏马,居然有两个头,八只脚,还是一黑一褐的,难道自己饿晕了。
施馥揉了揉眼睛,再往上就是一双不染尘埃的白靴,再往上就是一身白衣飘飘,再往上就是顾慕一张万年不变的冷脸以及可以吞噬人的黑眸。
看来还是右边的施馥有先见之明,看顾慕好像杀人的眼睛,她一定会被五马分尸,这个时候宁愿露宿街头饿死街头,也绝对不能回王府被两马分尸。
“七嫂,原来你在这里啊,七哥都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