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目的是令我毕生难忘的可怖景象。
一个全身赤裸的男子,背对着我,趴在两腿张开躺在地毯上赤裸的左诗雅身上。他的背脊上有一个血红的印,就象将一条似鳄非鳄的图形纹在背脊上。不过,我却清楚那是一种有生命的异物。
“轰!”
枪弹射中他的左肩,将男子带得整个人向前仆去,我再也受不住那晕眩,昏倒过去。
到我醒来时,已是次日的下午。
我爬了起来,左诗雅依然昏倒地上,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我惊恐中发觉她高耸的胸脯仍有节奏地起伏着。
地上的鲜血变成了焦黑,使我知道昨晚并非一个噩梦。
我将她抱到床上,盖好被,才驱车直往演奏场。
我直进后台,来到化装间前给冯礼拦住。
他冷冷道:“你想干什么?”
我淡淡道:“要证实一件事。”
他脸色一变道:“你再不滚我就叫警卫赶走你。”
小森柔和的声音从里面传来道:“冯礼!你还想给我瞒到几时,让队长进来吧。”
冯礼惶急嚷道:“小森!你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我一定要保护你,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你。”
小森出现门前,手上依然拿着那杯子,杯内碧绿晶莹的液体,分外令人感到诡异,他那如梦如幻的眼凝视着我。
我不由茫然,见他的脸色出奇的苍白。那是大量失血后的脸色。
小森道:“随我来吧!”
他的话有着无穷繁荣魔力,使我不由自主随着他的脚步走去。忽然间我惊醒过来,原来已走进前台的垂幕前。
我喝道:“你要到哪里去?”
小森眼中透出令人心碎的忧郁:“外面有十多万人正等待着我的音乐,你说我要到哪里去。”
我道:“我射中的是否就是你?”
小森平静地道:“就是我。你也看到了它。它就是我,我就是它。”
我拔出了手枪。
小森看都不看手枪一眼,望着跟在我们背后的冯礼道:“五年前我在南美的阿马逊河区旅行,失足跌下水里,竟给一种奇异的生物附在背脊上,我发了十多日高烧,才发觉那异物已和我结成了一体。”
我只觉头皮发麻,颤声道:“它就伏在你背脊上?”
小森点头道:“你明白了?不是我在演奏,而是它!音乐由它流到我脑内,传到手上,再倒流回它那里,它再把音乐传到你们那里,令你们有最美妙的享受。”冯礼道:“只有在酷热的天气里,它这种异能才能发挥致尽。遗憾的是,这能寄生人体的异物,同时具有灵性和暴性的两个极端。每次演奏都激发起它最原始的欲望,带来了令人心碎的后果。”
我喘着气道:“这是什么生物,竟能控制人的神经?不过,对不起我要拘捕你。”
冯礼激动地一把抓着我的肩头,狂叫道:“不!小森和它已不能分开,就象心脏和血,没有了小森,就没有了真正的音乐。”
我情绪激荡。小森和它合奏出的音乐,的确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境界。我应否放过他们?
应否为美梦放弃原则?
小森凄然一笑道:“对不起!音乐会时间到了。”他拿着酒直往前走去,步履踉跄。
我手一软,枪掉在地上。
疯狂的掌声和欢呼响彻天地,忽然间又沉寂下去。
“丁冬!”
音符一个接一个跳动着,一幅一幅的图画在我四周闪现。我感受到心灵深处那无穷无尽的天地。小森和它把我引领到这与我血肉相连却又从未踏足的异域里。痛苦、迷惘、悲哀、热爱、狂欢,如洪水般冲过大地。
小森和它努力地弹奏着,音乐由它流往他,再由他流往它,再流往四周与他哭笑与共的听众们的心灵。
在快乐和悲哀的极峰里,小森拿起早先放在一旁的杯子,将内里碧绿晶莹的液体一干而尽。
他终于喝了那杯封喉的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