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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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鹰-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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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就快马跑一阵,哈吉泰留给我们的这两匹马还真不错,比我在大青岭的强得多,我真想好好的跑它一下!」
  吴长胜笑道:「孙姑娘的话不错,这两匹马的体型看起来很有劲道,哈吉泰是大漠上来的,他说马好,必然是好的,你们跑熟,把性子摸摸清楚,倒是很必要的,只是别放得太远,把老头子给撇下来。」
  夏志昌见那一对白马都很神骏,倒是引起了兴趣,一笑说道:「哈吉泰把最好的两匹留给了我们了。」
  「那算什么,他捞得多了,尤其是那四支枪,一支就能抵上两匹马了,他心里真正想要的也是那四支枪,自然要把好马留给我们了。」
  「小琴,话不能这么说,枪和马都不是我们的!」
  「可也不是他的,是那四个死人的。」
  「那四个人要杀我,为了自卫,我杀了他们不算什么,但是不能把他们的东西占为已有呀。」
  「是的,如果那四个人有家有眷,我们该把东西还给他们的家人,可是那四个家伙是盗贼,枪跟马都是他们抢得别人的。我们又还给谁去,正如哈吉泰所说的,总不能还给他们的同伴,再拿去杀人呀。」
  夏志昌只有叹气了,他的内心里虽然不以为这样的占有是对的,但是却说不出一个道理来,他发现塔拉尔宫里所学的道德标准是不足以应付外面的世界的。
  幸好,珠玛喇嘛并不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也没有用一定的严格的规矩来约束他的行为,而给了他一些不背正道、可以活用的原则。
  因此,夏志昌在骑上马的时候,心中也没有太多的犯罪的感觉,只微微有点不安而已。
  孙小琴已经拍马冲了出去,夏志昌也双膝轻夹马腹,催马追上。
  这匹马虽然是他初次骑乘,但马是一匹骏马,骏马多半是有点个性的,所谓个性,也就是一种反抗性,对骑它的人,存有着一点抗拒的心理。
  一般的骑者,是以骑术去门马,压服它的反抗性,使马匹迎合人的意志。这样的关系虽能使马儿听话了,却未必能有感情,经常还会闹些小别扭。
  但是一个真正懂得马的骑手却不是去降伏马,他先是顺着马的性子去配合马,用自己的骑术去配合马的行动,骑在马的身上,却不增加它的负担,而且尽量去使马匹感到舒适。
  人骑在马的身上,多少都有点不舒服的,但是一个好的骑手却不会因为使自己的舒适去改变马的习性,使人与马之间,找出一个最协谓的位置与关系来,这样,人与马之间,已能溶为一体而心灵相通,人要去的方向,不是用繮绳控制马,而是以心灵的引导,使马儿自然而然地走向那个地方去。
  简单一点说,就是把被动的关系变为自动,对一匹有尊严的好马而言,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而如何去达到这个目的,却是一种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的玄妙体验。
  夏志昌是从驯野马开始练骑术的,因此对如何与马匹沟通,自然也有他的那一套特别功夫。
  在几次接触试验后,他与那匹大的马之间,已经建立了那种微妙的情况。
  所以,在孙小琴领先了一程之后,夏志昌已经很轻松地追了上来,而且轻松地越过了她这使孙小琴很不服气,拚命地催马要赶上来,夏志昌却只是潇洒的在马上微笑着,他没有用鞭,更不用繮绳,只是用手轻轻地拍拍马颈,就能控制了马行的速度与方向,在孙小琴看来,那简直是奇迹。
  终于她叫道:「停下来!停下来!我们不比了!」
  夏志昌含笑地再度轻轻地拍拍马颈,马步慢慢地停了下来,孙小琴追了上来道:「你那匹马比我的好,难怪我追不上了。」
  夏志昌一笑道:「我们换一匹骑好了。」
  孙小琴道:「好!换过再比,我不相信你能再赢我!」
  夏志昌跳下来,跟她换过了马,孙小琴忙又催马急奔了出去,这匹马经过夏志昌调理熟了后,又换上一个陌生的骑手,不禁犯了性子,它虽然在跑,却很不合作,不住地前仰后抛,想要把背上的人摔下来。
  孙小琴的骑术很不错,双腿夹住了马身,一直贴在马背上,始终是稳稳的,终于把马降伏了。
  它知道了背上的人是无法抛掉了,也是无法以蛮性去抗拒的,但是它却以另一种方式来反抗。
  它顺从地向前跑着,也接受了马上骑手的指挥,向着择定的方向前进,看起来是完全驯服了。
  只是,它没有尽全力,一匹好马的智慧是很高的,它懂得如何巧妙的做假。
  有十分的马力,它只用出了几成,不但保留了一分体力,而且它还懂得如何不着痕迹的减速度。
  纵起时前腿提得很高,着地时又很快地纵起,看起来它很卖力,奔跑的姿态也好看极了,然而,却不是它最快的速度。
  每一匹好马都知道自己如何奔进的姿势,能够达到最快的境界,但是,它只为一个骑者用那种方法。
  一匹好马的最强状况就像是一个女人的贞操,只为一个人保留着,而且它比女人更执着,女人把贞操献给了丈夫,这丈夫并不一定是她所爱的男人。
  但是一匹好马的贞操却绝对只有一个骑者所能享有,那骑者不一定是它的主人,如果它一辈子遇不到一个跟它能心意相通的骑者,它一辈子也不会发挥它所有的潜力。
  所以一个好的女人,不一定能称为烈女,一匹好马,却可以用烈马去称呼它。
  夏志昌的马又追上来了,而且又超前了,他仍然是把繮绳挂在马鞍的把手上,偶而轻轻地拍拍马身,那匹马却发挥了它十二分的潜力,像风一般地卷进。
  孙小琴无法不服气了,她看得出,夏志昌骑马不是用骑术而像是在用法术,或是一种很神奇的魔术。
  她换过来的这匹马比原先所骑的好一点,她留下了最好的一匹给夏志昌,固然一半是出乎心中的爱意,但另一半,她也相信自己的骑术,足可以弥补马力的稍逊。
  但现在,她不得不承认自己不如夏志昌,再差一点的马,在夏志昌的驾驭下,也会成为千里神驹的。
  夏志昌在一处平荡的山口前驻马等侯,孙小琴气喘喘地追了上来后,也下了马,那儿有一条小小的溪流,也有一片平坦的草地跟一丛竹林。
  两匹马自顾去喝水吃草了,孙小琴也趴下喝了两口水。用手捧水洗了一下脸才道:「志昌,你一定是在塔拉尔宫学的魔法,控马的魔法!」
  夏志昌笑道:「控马那有魔法的?」
  「我相信一定有,喇嘛们会吞刀吐火各种异术,你在那儿一定也学了不少。」
  「吞刀吐火不是法术,是一种真功夫,再加上一些特殊的器具,目的是制造神迹,使信徒们更加敬畏,但我不是喇嘛,没学这些,我学的是着着实实的武功。」
  「伹你骑马时一定用的是法术。」
  「我不承认是法术,因为在那塔拉尔宫中也没人会,那是我自己体会出来的一种方法。」
  「哦!能教给我吗?」
  「不能,这是一种体会,无以言传的,但是却有原则可循,使它成为你的一部份,用你的心,指挥它的脚去跑。」
  「这实在太玄了,我不懂。」
  「我也无法说得更详细了,因为这是一种意会,本来就无法言传的,只在开始时,你可以用一个方法去尝试,那就是别去降伏马而让它降服你。」
  「让马来降服人?」
  「听起来很玄是不是?但真正做起来却并不玄,你只要在心中把你是马的主人这个念头抛开,假说马是你的主人。别去拂逆它,久而久之,马已经与你合成一体,而马的智慧,一定比人低,那时你就代替了它的思想,而它却代替了你的脚。」
  「我还是不懂。」
  「那我就没办法了,只有你自己去体会吧。」
  蹄声得得,车声辘辘,吴长胜驾着车上来了,他驾车跟夏志昌骑马一样,不加控制,完全是由着那头老灰骡自己高兴,爱怎么跑就怎么跑,甚至于吴长胜还闭着眼打瞌睡。
  可是车子走得并不慢,只不过是说几句话的工夫,车子已经追上来了,看见他们后,骡子自动停止了。
  吴长胜张眼说道:「呵!已经到了老虎口了。你们等久了吧?骡子本就不能跟马比,何况又拉着车。」
  夏志昌笑道:「我们也不过刚到一会儿,老爹,你这头骡子的脚程还真快,我们是一路飞跑着过来的,要是它不拉着重车,恐怕此我们还快呢。」
  吴长胜一笑,道:「少爷,这话可说得外行了,我要是骑了这条活宝,这会儿恐怕还没走到一半呢。骡子本就是拉车的,拉了车,它能跑得又快又久,但换了样儿就不行了。你们虽有两匹快马,但要是找辆车子来叫它们套上,两匹马都赛不过我那头骡。」
  夏志昌笑了一笑道:「那当然,不过你这头骡子可实在了不起,拉着重车,跑起来居然不比马匹慢。」
  吴长胜道:「你别瞧着拉车累,其实也不过是起步时重一点,跑开了可轻松啦,只要轻轻一点力量就能行动了,有时甚至是车子在推着骡子走,当然这是一点巧劲,要畜生懂得利用巧劲并不简单,好在这头老伙伴还挺聪明,没教它多久就会了,我就省得多操心。」
  孙小琴说道:「教骡子使巧劲,那是怎么教法?」
  吴长胜笑笑道:「这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他笑着又道:「要教会一头畜生做些特别的事,首先你要找一头比较聪明、能解人意的畜生,然后再把自己当作也是畜生去跟它接近,学它的说话,明白它的意思,再教它听你的说话,能明白你的意思,而后,你想怎么做,告诉它就行了。」
  他的方法跟夏志昌的驯马法几乎是一样的。
  然而,孙小琴在跟夏志昌说话时,吴长胜还没追上来,当然不可能是听了夏志昌的话再说的。
  只能说,他们都是采用了相似的方法,孙小琴叹了一口气,她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学会这种方法了。
  把车子拉到一边,松开了骡子,它也很高兴地挤到两匹马旁一起去吃青草了。畜生也是喜欢有伴的。
  吴长胜把铁锅拿下来,孙小琴则已经找了些石头,架起了一座石灶,又捡了几根干柴,夏志昌则溜进了竹林子,没多久,他手里已经拿着两只兔子和一头山鸡,笑嘻嘻地过来道:「我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吃一顿烤肉了,我虽然是生长在喇嘛寺里,却没学会吃素,连吃了两顿的炒米和糍粑,我的嘴里已经淡出鸟来了。」
  孙小琴很快地接过了他手冲的野味,看了一看笑道:「都是一刀割断喉管,宰兔子不难,用飞刀取山鸡,倒是要点功夫!」
  夏志昌道:「这倒没什么,眼明手快而已,倒是如何把它们弄得干净,我认为很不简单,始终就没弄好过,这可要麻烦老爹了!」
  孙小琴道:「洗洗剥剥我还行,烤的功夫可不行,非得麻烦老爷子了。」
  吴长胜道:「我是开馆子的,总不能说不会,想躲懒也没法子了!」
  孙小琴道:「我可不是想躲懒,是真的不会,老爷子不必动手,您就在一边用口头指点我来做好了,我也正好趁机会学学!」
  「也好!女孩子家,这些工作是该会的!」
  他们一老一少,凑合着忙起来十分起劲,夏志昌则找了块大石头,曲了手臂做枕头,往上一躺,眼望着天空,呆呆的想起了心事。
  野味洗剥干净了,抹上了盐,涂上了酱,架在火上烧烤着,透出了扑鼻的香气。
  夏志昌闭上了眼睛,享受着那种香气,心神也飞驰到往日的岁月里。
  那时,他也是陪着一个小女孩一起到后山去玩,一时兴起,他打了一头山鸡,由那女孩子负责烧烤,他在一边帮忙,由于天气本热,又在火堆边,那个女孩子把外衣脱了,只穿了一件轻裯的白小衫子。
  薄薄的春衫,玲珑的胴体隐约可见,那一次曾给了他无限的美感。只是,他现在只记得那件事,连那个女孩子的名字都忘记了。
  使他更为难忘的是昨夜,他抱着孙小琴的身子,感觉上是那么的柔软、充实。
  只可惜的是天太暗了,而且两个人都蜷在毯子里,他看不见是什么样子,只能去想像!
  下一次,我们要找个市镇歇下,住进一家客栈里,我要点上灯,看看她的身子……
  夏志昌在心里想着,脑中飘过了一缕绮思。
  他从未接触过世俗,因此也没去考虑这种做法是否会为礼俗所允许。
  不过他也只是如此地想想而已,根本没想到其他,长时期的清淡的生活与禁欲的训练,压制了他心理与生理上的情欲,那还有待进一步的启发。
  就这么恍恍惚惚的想着,使他的警戒松驰了,一直到有人走近了,他才突然警觉。
  来的是两个步行的人,年纪都在四十多五十不到,穿着长袍、布鞋,每人都肩着一个布包,用一把雨伞挑着,腰里束着一根布带。
  这是很普通的行客打扮,但是夏志昌却直觉的感到这两个人的不普通。
  那是他们的脚步声,此刻,他们是停在小溪的旁边,杂草丛生,草下是许多细小的石子。
  无论是什么人走过,总是要发生声音的,可是这两个人却只发出了极为细微的音响,可以说是根本没什么声音,就像是从路上飘了过来。
  吴长胜与孙小琴正专心地烤着那两只兔子,居然也没发现有人走近。
  夏志昌本来已经要坐起来了,但是他略一沉思后,还是躺着没动,因为他躺的这块大石头,周围长了很长的芦苇,恰好把人遮住,成了一片很好的掩护。
  那两个人可能还没看见他,他就不急着出去了。
  吴长胜跟孙小琴离他只有两丈多远,真要有什么,他相信还是可以来得及照料的。
  那两个人走到半丈处才被吴长胜发现,他轻触了一下正在翻动兔子的孙小琴,叫她镇静,然后才抬起了头,露出了一睑的惊色道:「两位早!是走路过来的?」
  两个人停了下来,前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嗯了一声,道:「不错!我们连夜从盘云口过来……」
  「呵!那可真不容易,一夜间走了四五十里路呢!」
  「没什么,我们在半路上还睡了一觉,否则早就走到了!」
  另一个光下颔的人却不耐烦的道:「老钱!那这么多的废话,老头儿,我们赶了一夜路,肚子在饿着,闻到你们在烤肉,味道很香!」
  吴长胜笑道:「这不算什么,这儿的野兔子多的是,火堆作料都是现成的,二位要是中意,再去捉两只,放在火上烤一下……」
  那家伙哼了一声道:「我们还要赶路,没这份闲功夫,要捉你们去捉,我们要这烤好的。」
  孙小琴立刻不乐意的道:「那是我们辛辛苦苦捉了来,准备自己吃的,凭什么给你们。」
  那家伙冷笑一声道:「凭我们这两把伞!我叫柳一卷,这是我的老搭档,他叫钱一鸣!」
  孙小琴一愕道:「天罗双绝,一钱如命跟一卷而空!」
  钱一鸣哈哈一笑道:「不错!妞儿,看你腰里别着家伙,相信也是道儿上的人,对我们这两块招牌,多少也会有个耳闻吧,我们够资格要这两只兔子吧!」
  孙小琴的脸色先是一变,她知道这个家伙是西南道上极负盛名的一对独行盗,而且是专干黑吃黑的买卖,黑白两道,遇上他们就只有认倒霉,他们开口要什么,只有乖乖的双手奉上。
  否则,惹恼了他们,恐怕连性命都难保了。
  这两个家伙心狠手辣,出手必然是一卷而空,不给人留分文,不过他们的胃口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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