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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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鹰-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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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父也这样说过,所以他一个劲儿的教我练功夫,只不过他在我临走的时候,又告诉我说时代究竟不同了,火器越来越进步,功夫再好,也无法在百丈之外伤人,可是一支长枪就能办得到。」
  「那也是,你可以向吴老爹讨教一下,他的那支长枪是最好的,而且他的枪法也出神入化了。」
  由枪谈到武功,再由武功谈到其他,话就多了,可是孙小琴的眼睛又红了,那是由于话题转到身世上。
  夏志昌的身世根本还不清楚,孙小琴的身世堪悲,从小死了爹,八岁时又死了娘,就由一个邻居把她送到孙老虎那儿去,在这以前,她没见过这位哥哥,因为孙老虎比她大得多,早就不务正业,出门浪荡去了,而且知道他在大青岭落了草。
  没有人敢收养这个孤女,为的是怕惹上麻烦,只好将她送到大青岭。
  孙老虎那时只有七八个人,两杆破枪,对这个幼妹根本不当同事,她的待遇比那些抢来的女人还不如。
  她是在屈辱、打骂、血泪中长大的,所以她拚命的练功夫,使自己坚强,她饱受凌虐,所以她痛恨暴力,摒弃这种生活,也为此,夏志昌虽然杀了她的哥哥,她不恨夏志昌,这当然也因为她在江湖的圈子里成长,才有这种观念,否则的话,不管孙老虎对她多坏,到底是她在世的唯一亲人,手足被害,很难如此释怀的。
  夏志昌静静地听着,一面同情,一面唏嘘感叹。
  这实在是个很平凡的故事,而且,孙小琴的遭遇也不是悲惨的,世上比她更不幸的女孩子还多得很。
  只不过夏志昌是从寺庙中出来的。在藏人心目中的喇嘛是很崇高的地位,被选为喇嘛的子弟,都是贵族,献身佛职是一种荣誉。
  所以夏志昌从来没有接触过什么悲哀,也没有听过悲惨的故事,因此他对孙小琴的身世就认为是很凄惨了。
  但是,他自己本身也是在严格的磨练中成长的,因此对于孙小琴的奋斗认为也很平常。
  这使孙小琴略为失望,她对自己的坚强自励一直认为很自傲的,好在她也知道夏志昌的过去只是一片空白,对他无法作更多的要求,—也就不以为意了。
  夏志昌忽然问道:「孙姑娘,既然你不为令兄的死而伤心,那你又为什么要哭呢?」
  「我……我也不知道,也许是为我的将来而感到茫然吧,我以前在大青岭可以分到一份红钱,今后自然没有了,如何生活,就成了问题。」
  「你不是在都兰开着一家药材铺吗?」
  孙小琴叹了口气:「那是赔钱的生意,我的药材铺里有两位大夫,由我每月贴上五十块钱月俸,他们给人施诊不收钱,我的铺子里只有穷人光顾,大部份的药钱也是奉送的,我从大青岭得来的钱,全花在那个地方,好几个人靠着我养活,可不能作为生计的。」
  「原来你是位行善的侠女,佩服!佩服!」
  孙小琴苦笑一声道:「我在大青岭取的是昧心钱、不义之财,只有那样花去才能心安。正因为如此,我才经常留在大青岭,否则我早就离开我哥哥了。」
  「这倒是,那你以后如何去维持呢?」
  「没什么,我只是在暗中支持那家铺子,并没有公开出名,铺子里是两位大夫挂的名,最多我去通知他们一声,把铺面送给他们,叫他们自己去维持就行了。」
  「那不好吧,本来是施诊施药的,忽然改成要钱了,不是要使得那些穷人失望了吗?」
  「这也没办法,我总不能再去做强盗抢了银子来支持,以前是为了哥哥拖着,无法脱身,现在我再也不干那种事了。」
  「当然,抢了钱来做善事,到底不是办法,孙姑娘,我这袋子珠宝,你可以拿去……」
  「不行,夏兄!我以前因为是不义之财,才那样子花费的,你这些珠宝是人家送给你的。」
  「我不需要!」
  「你要不要是你的事,那怕到了都兰,你把药材铺接过去办都行,却不能由我经手。」
  夏志昌倒是没有办法了,他找不到理由去说服孙小琴,而且孙小琴又道:「夏兄!都兰城里还有别的做善事的人,我不支持,自然还会有人肯出钱支持下去的,你倒不必为这个去费心思了。」
  「可是,我却不忍心见你为这事伤心、发愁!」
  「我发愁的不是药材铺子,开这家店,我是为了求个心安,现在我不赚那种昧心钱了,不去理会它也问心无愧,我愁的是未来的日子怎么过……」
  「那有什么好愁的,你还怕会饿着不成?」
  孙小琴道:「不错!就是这个问题,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身无一技之长,连一般女儿家的普通活计都不会做,除了身边一杆枪外,什么都没有,总不成我还替人家去当枪手不成!你说叫我做什么?」
  夏志昌也怔住了,想了一下道:「你可以做保镖,我听老师父告诉我说过,很多不愿沦入黑道的江湖人,都是以保镖为生,这是一条江湖人正正当当的生路。」
  「夏兄!这是以前的事,现在可不时行这一套了,也没人开镖局了,否则也没有这么多收买路钱的堂口了。做生意的人,不会花钱请了保镖,又一路上花钱烧香拜佛,孝敬这么多绿林祖宗了。」
  夏志昌一怔道:「没人开镖局了?」
  孙小琴道:「是的,也许在内地大城市里,还有那么一两家在勉强撑着,像这些穷乡僻地,镖行早关门了。」
  「为什么呢,难道大家都……」
  「因为年头儿变了,一管枪伸伸手指就能杀人,没人肯下死劲去练功夫了,大队的商家,把请保镖的钱省下来,买上几支枪,教伙计们带在身上,一样能保护自己了,小一点的生意人,只要乖乖的交出买路钱,也就过去了,因此自然就用不到保镖的了。」
  「那些商队总要请人护队,教人用枪的吧!」
  「是的!他们当然要请人去教枪法,平时也有随队的教练,来指挥督导枪兵所组成的民团。」
  「什么叫民团?」
  「那是各大乡大镇的民间自卫组织,也称为乡团或者自卫队的,壮丁是他们自己的子弟,武器经费由地方上公摊,目的就是防卫自己,不受盗匪的侵扰,有些大的商号,也有着差不多的组织。」
  「那你可以去担任教练呀,我相信你的本事足以胜任的。」
  孙小琴苦笑道:「论手底下的工夫,我是足足有余的了,只不过,一来,我是个女孩子,民团里没有女人的,二来,他们只要本乡本土的人,虽然也聘请外地的高手做教练,可是一定要身家清白、来历清楚的,我是孙老虎的妹妹,他们不抓我起来就算好了,绝不会要我去工作的。」
  「这是什么话,你跟你哥哥不同。」
  「夏兄!你知道我,可以这么说,别人却不知道,谁敢用我呢,再说这种生活,也不适合一个女孩子吧!」
  夏志昌的确不知怎么才好了,他紧锁着双眉,彷佛遇上了一个难题,想了半天才道:「有了!那位吴老爹也是孑然一身,他要回到关内去安居,一定会照顾你的!」
  「非亲非故!他凭什么要照顾我呢?」
  夏志昌忙道:「这位老人家古道热肠,最是热心不过了,而且他对你的印象很好……」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的印象如何呢?」
  「那还用问吗,我们在路上所发生的事,所说的话,他在一旁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如果他对你印象不好,绝不会要你跟我们一起走了。」
  「这位老人家也怪,他好像跟你也是刚认识。」
  「是的!我们刚见面不久,不过他跟我父亲好像是非常熟,他在那个小镇上做生意,好像也是为了等侯我、照顾我,所以一见到我,立刻就扔下买卖跟我走了。」
  「你怎么知道的?」
  「是珠玛老师父告诉我的,他说我离宫之后,可能会有很多的麻烦,对任何人都要防备一二,只有两个人是可以信任的,其中一个就是他。」
  「能被珠玛大喇嘛推许的人,必非等闲之辈。」
  「是的,他以前的外号叫不败神龙。」
  孙小琴一怔道:「不败神龙!那是位很有名的江湖前辈,听说他跟多手天王,曾经是一位康巴族王爷的亲信侍卫。」
  「不错!老师父告诉我可以信任的另一个人,就是多手天王哈卡达。至于其他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那么你跟那位王爷也有关系了?」
  「我不知道,我对自己的身世毫无所知,要到了西宁,找到了我的叔叔才能知道。」
  「难道连一点底子都没有?」
  「没有,我到宫里的时候,大概才三岁吧!」
  「三四岁也该有一点印象了。」
  「也可以说没有,我只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有很多的人,有很大的房子,此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对你的父母呢?也都不记得了?」
  夏士昌笑道:「我似乎从来没见过父亲,有一个女人,长得很美,我叫她兰姨,她照顾我,但她不是我的妈妈,对以前的事,我只记得这么多。」
  「那位吴老爷子应该知道你的身世吧?」
  夏志昌道:「大概知道一点。」
  「你问过他没有?」
  「没有!虽然他像是有意想要告诉我,可是我叫他别说,因为老师父说了,我的身世除了那位叔叔之外,谁都不会清楚,谁都无法告诉我正确的一切,若是有一点错误,都足以造成很大的影响。」
  「吴老爷子因此就不再说了?」
  「是的,他很敬仰老师父,认为老师父既然坚持要如此,必然是有道理的,所以就不再说了。」
  「你自己呢,难道一点都不着急?」
  夏志昌笑笑道:「我为什么要着急呢?既然要到时候才能知道,我急也没有用的。」
  孙小琴看了他一眼才道:「夏兄,你真是个怪人,若是换了别人,怕不早就急死了。」
  夏志昌道:「塔拉尔宫里的喇嘛们都是从小就被抱进宫里的,他们也都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可是他们都生活得很好。」
  孙小琴叹了口气道:「不错,被选定为喇嘛的人都是自小就斩尽尘缘的,你在那一群人中长大,才能不关心自己的身世,如果换个环境,就不会如此镇定了。」
  夏志昌笑笑道:「是的!老师父说尘世种种,最易扰人心境,叫我放开一切,专心去练功夫,等把功夫练成了,智慧沉定,自能平心静气,冷静去面对一切,为所应为,行所当行。」
  孙小琴沉吟片刻才道:「夏兄!你将来作何打算呢?」
  「我?我不知道,要等到了西宁之后,我才能作打算,目前什么都作不得准的,也许有许多事由不得我自己。所以我也不去伤这个脑筋了。」
  「至少你不会再回塔拉尔宫做喇嘛去吧!」
  「大概不会,虽然我对那儿的生活很喜欢,但是老师父似乎没有那个意思要我回去。」
  孙小琴吁了口气道:「这就好了。」
  夏志昌莫名其妙地看看她。
  孙小琴有点不好意思地道:「我是说我离开了大青岭,举目无亲,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可以照顾我。」
  「吴老爹也可以照顾你的。」
  「他虽然也能照顾我,可是他年纪已经大了,谁知道能照顾多久,你的年纪轻,总比他可靠一点。」
  她说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因为一个女孩子对一个男人说这些话,已经是很露骨的表示了。
  孙小琴认识夏志昌没多久,本不应该说这些的,但是她似乎已经认定夏志昌是个可以信赖的人。
  只可惜夏志昌对这种事太隔阂了,完全不了解她言外之意,只从语意的直接方面去了解。
  因此,他点点头,认真地道:「那当然了,只要是我能力范围以内,我一定会尽力照料你的,不过,有一点要你原谅的,就是我从来也不知道如何去照料别人,倒一直是别人在照料我,像吃饭、洗衣服,我都没动过手,都有别人替我做得好好的。」
  孙小琴道:「这些我不要你照料,而且还能照顾你,如果你的衣服破了,我可以替你补,脏了我给你洗,吃饭的时候,你把米粮买来,我替你做。」
  「这些你都会吗?」
  「当然会了,一个女孩子至少要会把自己身边的琐事料理好,只是我的菜做得不太好,怕不合你的口味。」
  「你可以跟吴老爹学,他以前在镇上就是开饭店,做的菜好吃极了!」
  孙小琴笑了一笑:「你要我学,我一定用心去学。」
  「孙姑娘,如此说来你根本不必要人照料嘛!」
  孙小琴叹了口气,但她知道夏士昌不是装儍,而是真的不懂,只能委婉的道:「那些是我们女人份内该做的,但是天上不会掉下麦米,那要男人去赚来的。」
  夏志昌算是懂了,这还是先前那个老问题,因此他慨然地道:「这个你放心,我绝不会饿着你,只要我身上有一块饼,我一定分给你半块。」
  「哦!要是只有半块呢?」
  「那就全给你吃,我在塔拉尔宫里练过内功,两天不吃东西不会感到饿。」
  这虽是孙小琴所希望的答案,却不是所期望的解释。
  不过孙小琴没有机会去多作思考了,因为吴长胜忽然把车子停了下来,孙小琴忙问道:「老爷子怎么不走了,是不是到万家屯子了?」
  吴长胜道:「还没呢!那要天黑才能到,这会儿不过才日影偏西,最少还得走两个钟头呢,是我这头老伙计瘾犯了,不肯走,要过两口瘾。」
  孙小琴一怔道:「老爷子,你的骡子该不会是也有鸦片瘾吧?」
  吴长胜笑笑道:「那倒没这么尊贵,那玩意见比金子还贵,连人都抽不起,还能孝顺畜生。是它的酒瘾犯了,孙姑娘,车上有口袋子,里面装着酒,另外有一个桶里泡着豆子,麻烦你拿出来,对上半壶酒喂喂它。」
  夏志昌忙道:「我来,我正闷得慌。」
  吴长胜道:「夏少爷,你有你的事儿,前面有道冈峦,你的身子灵活,上去瞧瞧,有没有人埋伏在那儿。」
  孙小琴忙道:「夏兄的江湖阅历不足,恐怕看不出什么来,而且也太危险,还是我去吧!」
  吴长胜道:「不!让那小伙子去,他需要历练一下,再说危险的事儿更没有叫你一个姑娘家去的道理。」
  夏志昌忙道:「对!孙姑娘,这该我去!」
  跳下车子,一转身就往山冈上去了,动作灵捷,如同一头狐狸似的,没见他费劲,就已经翻上了两三丈高的陡峭斜岗。
  孙小琴有点担心地道:「夏兄的这身功夫是值得人佩服,只是他太没经验了,怎么这样忙着就上去呢?若是岗后有人当头给他一下子……」
  吴长胜笑笑道:「孙姑娘,你放心,我在江湖上闯荡了几十年,这点见识总是有的,岗子后面没人,我们是从坡上下来的,岗后若有人,老远就能看见了,那后面是一片大平坡,也藏不住人,我是故意叫他走开的。」
  「那………那是为了什么?」
  吴长胜神色一正道:「孙姑娘,我们虽然刚见面,我这双老眼自信还能识人,我看得出你是个好姑娘。」
  「谢谢你,老爷子,听夏兄说你是一位江湖前辈……」
  吴长胜一叹道:「老夫老矣,往事不堪重提,我老头子很惭愧当年未能尽到力,维护故主,现在只有小主身上尽点心。」
  「老爷子,那夏兄他真是……」
  吴长胜摇摇手道:「别说下去了,我相信他就是我的少主,但是尚未能肯定,对于事情的曲折内情,知道得也不清楚,所以无法告诉你什么。」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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