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角色扮演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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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角色扮演游戏-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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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但不清楚曹老板的好色与人*妻控属性有没有被妲己在轮回中刻意修改,暂时不评价他的内心想法……反正他此时此刻好歹能维持住表面上的目不斜视。

    “你是叫曹操……唔,果然像是做大事的人的样子。”脸看上去威严其实并没有告诉利兹这么多,但是他好歹还记得左慈消失前说的话里面有【例如魏主曹操最初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在妲己的诱导下却变成生性多疑的奸雄,后来再次改为行走于霸道之上的霸主】这么一段,三国争霸中的一方霸主就在自己眼前这件事清楚明了。

    但也就那样了,作为一个曾经将美国总统摁在地上死命塞金苹果的存在,三国霸主好像也没什么特别。

    “…………”利兹的发话,终于让曹操与夏侯渊真正意义上的收拾心神。

    “我就长话短说了,”利兹说道,“第一,我叫利兹,不是什么神仙,甚至连正经的道士也不是,只是个从其他世界来的‘异世界人。’”

    “……异世界人?”曹操一皱眉,显然为这个不曾听过的词汇而奇怪。

    懒得给这群土著解释什么叫‘异世界人’的利兹直接带过,随便他们怎么脑补这四个字的意思,“第二,我确实有某些特殊的能力。”利兹举起手,手中轮着出现镐子、斧头、食物、酒瓶等东西。

    “!”两人眯起眼。

    “第三,我的实力其实也不是很强,什么召唤几万妖术兵啊,什么频繁的天降神雷啊,我暂时都做不到……我的水平就这样火球术。”一个火球在利兹手中生成,一甩到大厅的另一边。

    “……唔。”在没有东西可以燃烧的地方持续燃烧,甚至还将石砖墙壁砸出一个小坑,这算是很厉害了,最起码验证了他们确实有‘四个人将一个山贼窝’端了的实力……但是,距离张角的水平实在太远太远了,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第四,理论上我是中立派,汉军赢与黄巾军赢其实对我来说不重要,不相信我是异世界人也罢,从脸就能看得出来,我最起码不是汉朝人对吧?”

    “……白跑一趟吗?”虽然利兹很特别,但并不是曹操想得到的破局的线索。

    “抱歉啊,浪费你时间我也不想的”曹老板还是一脸威严地沉思着影响着这个世界的格局的东西,利兹则是表情轻松得多,“不过,假如你能接受三个战力跟刚才的小鬼差不多,可是不太听话的三个士兵打黄巾贼,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哦”

    “唔……刚才我记得你是中立立场?”曹操奇怪道。

    “我也有自己的行动理由……我就不怕跟你说了,我盯上了张角手中的《太平要术》。”毕竟是主线任务。

    “嚯……那确实是相当诱人的宝物。”招妖术兵、驱使雷霆的力量,谁不喜欢?遗憾的是曹操并没有道家的底蕴,似乎得到了这玩意也放不出道法……眼前这个人即便自称不是道士,可是这身道服也不能作假。

    “不,我的理由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获得《太平要术》,不,应该说《青龙之书》后会发生什么,利兹其实并不太清楚,“不过随便你怎么想吧,如何?结论~”

    假如曹操不答应,那就自己想办法乱入战场浑水摸鱼啊,简单跟着曹操只是行动更加方便而已。

    不过,

    “有趣,我期待你们的表现~”曹操的霸道不介意让三个来历不明的有能之士成为自己的助力。(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 离乡别井() 
“咲夜,你说我是不是在头上装一对假耳朵比较好?就像女孩子的头箍那样?”对着镜子的利兹将双掌分别放在脑袋两边,模拟兽耳一般手掌反复握拳张开。

    “出,出现了!”‘那一个男人’不知道教坏‘她的家乡’多少人的卖萌动作!

    “什么出现了?”利兹回过头来看看,什么都没有啊,房子里甚至因为即将要被荒废,有用的家具都已经被咲夜敲掉了。

    “……不,没什么,”咲夜干咳一声,收敛起与称职的女仆不相符的震惊表情,“请问这是在……?”

    “是这个啦,”利兹将梳理头发前摘下来放到一边的帽子戴回去,用手按了下帽子上两侧的凸起,轻而易举地塌了下去,“这两个凸起明显就是拿来放兽耳的吧?可是我没有这玩意,这里显得空荡荡的,在想着是不是往里面塞点什么。”

    “……那是一个失误,请不要在意。”此时此刻咲夜已经知道这个帽子真的只是拿错了而已……某狐狸是时候教育一下自己的式神了……

    “失误……唔,其实只要头箍式兽耳做得可爱的话,我也不是很介意啦。”狗耳朵、猫耳朵、兔子耳朵还是狐狸耳朵,利兹在考虑哪个合适一点。

    “请…千…万…不…要。”

    “欸……好吧……”这一次应该是咲夜首次在利兹面前表露出如此强烈的拒绝态度吧?利兹只能先搁置这个想法。

    如同希望通过正事让利兹忘记这‘堕落的想法’一样,咲夜催促道:“主人,是时候要出门了。”

    利兹尽管有点莫名其妙,但这也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也就点点头站起身来往屋外走去被充当“镜子”的八卦镜也返还到他的道服上,成为很普通的道家图案。

    天色才蒙蒙亮,但由于晚上除了抱咲夜外没啥事好干的,利兹的精神状态也很不错,精神抖擞地往村口走去……他们并没有迟到,但走到村口的时候克劳萨、曹操与夏侯渊三人已经在守候。

    “唷,早上好”也不太清楚这个世界的习俗,利兹按着自己的习惯举举手算是打招呼,反正人家看了自己这张脸也不会责怪礼数不周,最多就是唠叨一句‘毕竟西方蛮*夷’

    “嗯。”曹操只是点点头,看着利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好歹没有鄙夷的样子。

    “……我们的马还在小镇上,这连好一点的路都没有的小村真是够了,呼……”夏侯渊忍不住又打了个呵欠,比起一直‘老子很威严’的曹操,同样长着一副威严脸的他倒是为人随便很多。

    “妙才将军,我们的家具有那么难以适应吗?完全没睡够的样子啊”利兹奇怪道。

    “不,利兹阁下你们的家具都很舒适哦,我都想在家里摆一套了。”石头、木头和沙子,这是利兹等人目前在这个世界找到的建筑材料,石英与黏土哪里都找不到,铁块也很缺乏,他们搭的房子除了“不用电的灯泡”、“玻璃”、“不会熄灭的火把”、“水龙头”、“沙发”、“床”外,并没有更多东西可以激起本世界人的好奇心当然,这其实已经激发得足够多了,要是电视机与电冰箱都合成出来的话,围绕着这些新奇事物与土著的反应就可以水一章。

    “只不过,睡眠时间与睡眠前的精神状态不太好……”夏侯渊看向翘手立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克劳萨。

    昨晚他应了这男人的邀战在村外干了一架,结果……唔,他的族兄夏侯惇或许能战胜克劳萨,只不过夏侯渊自己的话有点力不从心。当然,这只是单挑战,要是在战场上,论收割敌人的速度的话克劳萨绝对比不过他,弓箭高手的自信。

    “不好意思,我的伙伴在原来的世界里跟你们一样,都是一个战争从业者。”只不过夏侯渊他们是将领,克劳萨就只是他喵的一个高级小兵,“元让将军有多好战,他就有多好战,这么理解就好了。”

    “嘿,看得出来~”

    “…………”没有理会自家队长与昨晚的对手的联合调侃,克劳萨转头看向村里方向在那边,赵云刚与大哥大嫂挥手道别,背着个小小的行囊往这边走来。

    赵云在听闻利兹三人加入抗黄巾贼的义军后,回想起之前遇到的黄巾贼的行径,下决心加入义军,当然,他哥赵风不会同意,允许他跟着山神仙打山贼跟允许他当兵打黄巾贼完全两码事……只是经过一番兄弟间的交流,结论还是无奈同意。

    “真的好吗?我记得你才12岁吧,再成长几年比较好。”就是利兹也多少有点不赞同赵云的决定,天才夭折在孩童之时,那也过于可惜了。

    “但是……根据利兹大哥你的说法,我身上的不只是12岁的小孩的力量吧?”赵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即便他连《亢龙无悔》这一式都‘记起来了’,然而他还是对自己无缘无故出现这些记忆觉得很彷徨。

    看见村里其他人的眼神他这份彷徨加深几分,别人的反应是最好的镜子,他明确地感受到自己是“异类”。

    “你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否定。”自己能不能打过赵云还另说,如此还将他当成小鬼似乎毫无道理,“……那么先问一句,身体怎么样了?昨天如此超负荷战斗,要是拖着一具疲惫甚至有暗伤的身体出战,那就太愚蠢了。”

    “放心,一觉醒来我已经完全恢复过来了!”不如说,使出《亢龙无悔》与《飞龙盖地》躺下后,赵云觉得现在的身体状况史无前例的棒!

    “……某个意义上来说,我还希望你在床上挺尸个三五天,都不清楚现在谁是开挂的那个了。”

    “???”

    “别在意……某挂比发现自己的挂还没有原住民的本来能力厉害而心生嫉妒罢了,”尤其此时的他还没有办法知道这个世界会有多少人如同赵云一样突然觉醒上辈子的力量(其实只有云哥特殊),“既然决定出发,那么这些东西你拿着”

    利兹与咲夜手中分别出现铁枪与铁剑。

    “这是!?”

    “昨天看见你使出了剑技,除了被斩断的长枪,特意给你补把铁剑,”利兹将长枪塞到赵云手上,转身往村外走去,“不过我合成出来的武器本身平庸得很,作为新手装备就算了,想换好装备让那边的曹老板给你打造。”

    “…………”曹操表示自己莫名其妙得到奇怪的称呼…………算了,毕竟异世界人,不在意地迈开脚步出发。

    “利兹大哥,我会好好用的!”早上起来的时候还对着陪伴自己经历了这么多场战斗的长枪被斩断而伤心,没想到马上就获得新武器,赵云马上高兴地将长枪用布条绑到身上。

    其他人已经启程,跟赵云一起留在村口的咲夜突然问道:“……你可曾想过自己会战死沙场?”

    “当然想过,”赵云神色淡然地接过长剑,回头看了眼大哥大嫂,迈开脚步,“但是从踏出村子的这一步开始,我就没想过能活着回来,只要知道下面要做的事即便是战死也不会留有悔恨就足够了。”

    “…………”咲夜首次真正意义上感受到‘这场游戏的乐趣’所在,能够结识到这种豪杰之辈,这个世界就不算白来……或许,她要对利兹前面招收的队友的态度稍微友好一些。(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父亲节快乐() 
赵云家所在的村子是连可以供马车、马匹通行的小路都没有的山间小村,将“自给自足”与“靠山吃山”两个词完美诠释……还好,这破村子距离真定镇也不算太远,即便不太习惯走山路,半天下来他们也走到了镇上。

    曹操与夏侯渊取回自己寄放在旅店的马匹,而咲夜、赵云与克劳萨三人则是在前面两个军官的“介绍”下掏钱向镇上居民买了三匹马,虽说此前的山贼扫荡行动中将不少财物送给受匪祸的村子,可是其中有两个山贼窝是在赠送物资之后才捣毁的,这些留下来的钱财足够买马了……唔?至于利兹?他继续当狗骑士,谁让系统默认他坐在狗狗身上电光剑会变成电光巨剑。

    有了坐骑也不是说立刻急急忙忙拍马赶路,利兹虽说没有在这种大军对峙的时候还喊要留在小镇里观光这么不知情识趣,可是大家总得吃饭吧?找饭馆这段路其实已经足以让他感受一下这个与破村子不同的小镇。

    终究这只是“小镇”而不是“城市”,在见识过漂亮的现代世界后这里说到底还是又穷又破,但是,这种“又穷又破”中蕴含着某种说不清的“古东方韵味”……不过,这种沉浸在建筑风格、服装风格等领域的东西暂且不提,还是说一些更为直观的东西吧。比起衣服脏兮兮的村里人,这里的人衣服光鲜许多,精神面貌也强上不少,但终究有几分神情紧张,毕竟不远处就在打仗;道路宽敞却有点杂乱,枯叶垃圾也是满地都是,带有几分兵荒马乱的气息,但还算是人来人往,充满生气;两边的商户部分已经闭门停业,也不知道店家是否已经坐车马车逃往远离黄巾之祸的地方,但除了兵祸之外还有赚钱谋生这一说辞,还是有部分商铺营业。

    在好歹跟着大哥来过小镇几次卖野味的赵云的带路下,他们去到据说是真定镇最棒的餐馆,算是没有撞上闭门羹……咳,其实曹操与夏侯渊倒是很希望可以再次品尝到女仆妹子的手艺,尤其那名为“蛋糕”的东西在大汉朝中绝对是独一份的,然而很可惜,利兹更想品尝新世界的饭馆的菜色,还是那句话,这是个连“辐射蟑螂肉”都能满怀好奇地吃下去的勇士。

    而就餐结果?额,吃食本身很鲜美,材料全天然,然而……礼貌点说就是“汉朝的饮食文化还处在上升期”,不礼貌的说法是“厨师不会料理这么棒的食材”与“汉朝的调味料过于单调”。哦,对了,还有就餐过程中利兹特意点的“店家最棒的酒”,也不知道是兵荒马乱店家没好酒,还是山贼人生爱好就是杀人越货抢女人喝酒,他们喝的酒本身就不是最糟糕的一类,反正利兹没感受到两者之间有差距,也算是省掉去酒庄购入“回蓝用品”的步骤。

    酒足饭饱过后一行人再次上路,路上既碰到神色匆匆的逃难民众,又碰到将毒手伸向其他人的暴民,不过总体而言还算是平稳地到达驿站过夜。

    咳,与曹老板同处一个建筑物内过夜实在是高风险事项,谁知道这个在妲己的修改下变成“行走于霸道之上”的男人有没有残留其他劣根性?来一句“我以为你要谋害我”就三更半夜跑去捅死利兹什么的……当然,当晚利兹与克劳萨训练酒量,潇洒的女仆咲夜负责守夜,曹老板想动手也要问过女仆小姐的飞刀。

    次日,一行人再次策马飞驰,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曹操设于前线的军营……

    “呜哇人头涌涌呢”就地伐木搭建的营寨与营寨内的大大小小的帐篷没啥好说的,很常见的防御设施,关键是营寨里的士兵数目。

    引着利兹等人前行的夏侯渊笑道:“哈哈,好说主公也是骑都尉,手下五千步兵啦~”对,五千步兵是什么概念?假设天*朝某中学一个班级五十号人,一个年级十个班,假如初中高中不分家那就是六个年级,一共三千人……三千人有多少?看学校里面每天早上做广播体操的画面就知道了,而现在这是将近三千人一倍的“五千人”,看上去还是相当有气势的。

    “哼,区区骑都尉而已。”当然,比起手持十几万大军的官军,他们这些地方义军确实只是小股势力。只是,预料到乱世将至的曹操并没有打算止步于此。

    “……”被左慈开局剧透了一波的利兹看了眼这个未来的曹魏霸主,但也只是看看而已,并没有啥想法,“说起来,兵哥,你说你自己在原来的世界要干多少年,才能成为这样统领五千人的指挥官?”

    “没有人脉的话,有可能吗?”

    “你啊,就没有半分梦想吗……?要知道分头还幻想着自己要升级成特工头子……”尽管跟着自己混之后,这条升迁路线就不可能实现了,哪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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