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角色扮演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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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角色扮演游戏-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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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心里有什么堵着似的,赵云想了想居然真的听从克劳萨的话,扒开盖子仰头一喝,“噗咳咳!这么难喝的东西……?!”

    “很难喝吗……我也这么认为。”

    山贼能够喝的酒会是什么好酒?抢掠而来的还好一点,要是下属拿着钱去小镇的酒庄大量入货什么的,那才是档次最低的。不过,很可能这个世界最棒的美酒克劳萨也会觉得难喝,毕竟“质量问题”外还有“口味问题”,即便是得到所有人一致好评的“猴儿酒”,说不定也会遇到认为其难喝的人。

    “只不过,”克劳萨再次举起酒坛子,“酒精下肚的酣畅淋漓的灼热感,难道你不喜欢吗?”

    “…………”赵云摸摸喉咙,这里确实在发烫……咬咬牙,就当喝中药那般再仰头一灌!强忍着反胃感吞下去!

    “……哼,感觉怎么样?”

    “难喝……”回答是一样的,但是,“……胸中这股燃烧着的火焰告诉我,我没有做错!”

    “《黑风寨》也好!黄巾贼也好!官兵也好!只要他们行恶,我常山赵子龙的长枪就会指向他们!!!”(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张角() 
事实证明咲夜的酒量并没有强行lv1,货真价实的“很不错”,暂时为团队中首屈一指的“酒豪”……当然,足以供整个《黑风寨》几百号人饮用多天的酒再怎么样都可以灌醉她,之后发生的事情只有利兹一个人知道

    克劳萨也同样灌醉了自己,没有人照顾的孤家寡人可怜兮兮地在自己的房间里大吐特吐,早上起来不得不去小溪好好洗澡,但是身上的酸臭味总觉得还是没有彻底消除……他忍不住埋怨这个没有沐浴露的世界。

    两个人都大醉特醉,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确实很难受,但是只需要花费十来秒切换出mc系统身体不适症状就会马上消失,然而

    “呜……好难受……”不好意思,这里有一个没有游戏系统护身的少年。

    “子龙,你到底行不行啊?我都让你留在河边,让日天犬保护你了……”利兹没好气向趴在自家大狗身上,如同一条咸鱼一般的赵云说道。

    好吧,第一次喝酒就大灌特灌,是这个结果的了。

    “那可不行……狗,狗它还要战斗,呜……”赵云抬起头,露出一张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是重病病人的毫无血色的脸来。

    “我先提醒你一句,吐在我家的日天犬身上的话,我不敢保证它不会咬你……”

    “汪!”狗狗立刻表示同意,要不是主人命令,它连将这个一身酒气的臭小鬼绑在身上都不愿意。

    “……不用担心……呜,我已经将昨天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了……”赵云对此倒是相当有自信。

    “哈,即便这样也要踏入战场,我都不知道如何评价了……”利兹耸耸肩,不再理会这个不惧战场与杀戮的少年,转过身往已经近在眼前的另一个山贼窝点走去。

    “说起来,劝诱未成年人喝酒在美国算违法不?”利兹道服加身。

    “反正比携带未成年杀人的罪名轻”克劳萨武将装甲加身。

    又一波山贼要成为利兹等人的经验值了。

    与此同时

    “大哥!现在我军还没败!”

    “而且你的身体……大哥!我们不能失去你!”

    张梁、张宝两兄弟死命拦着往祭坛走去的兄长“大贤良师”张角,他们知道《太平要术》上记载的术法有多强,但他们同时也知道以凡人之身驱使天道之力会有多大的危害通过张角的身体状况知道!

    在黄巾军崛起的过程中,张角已经使用过多次《太平要术》上的术法,要是最开始就被官军打退失去势如破竹的气势的话,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召集到如此之多的信民。

    “不,‘黄天’不能失去的不是我一个人……!”张角一咬牙,身上电光一闪,将两位弟弟弹飞开去。

    “大哥!?”张梁、张宝同样修习过《太平要术》上的术法,可是却完全没有张角的半分实力,这下子连爬起来都做不到。

    “只要在这里将官军打败,没有官府压迫、没有地主敛财、农民间平等互爱的‘黄天之世’就能取代这片肮脏的汉室天地!”确实,将围困着他们的卢植、朱儁、皇甫嵩部队击溃的话,汉室再也无力反抗黄巾军……但是,之后出现的是不是张角幻想中的‘黄天之世’就难说了~靠这些乌合之众管理这片大地又会有什么好结果呢?

    但是,不管黄巾军底层成员怎么想、怎么做,张角本人却是如同贤者一般的高尚存在。

    “假如焚尽这个早已老迈的身躯的最后时光能够换来这个未来,我张角不会有半分后悔!”没有理会弟弟们的悲呼,张角踏上早前派人按着《太平要术》上的记载搭建的大型祭坛。

    旌旗、八卦、香案、炉顶、画有青龙图案的蓝色巨型地毯、九九八十一名站立在特定位置的黄巾力士,一切准备就绪!

    除却张梁、张宝两兄弟外,所有人都以狂信者的眼神仰视着这位手持枯木杖的年迈老者!他们相信有《天公将军》的话,来再多的官军他们都不会输!

    “…………”不去猜测自己施展完法术之后会变成怎么样,张角调整好气息,高高举起枯木杖,“以我之真气,合天地之造化!”

    只见风雷大作,一股黑气从天而降,黑气中似有无限人马杀来!

    但是,还不够!还不够!要击退卢植、朱儁、皇甫嵩三人率领的大军,仅仅是幻术兵还不够!即便这片黑云逐渐取代朗朗晴空,笼罩起这片战场!

    “雷公助我啊啊啊!!!”蓝色地毯上的青龙图案中冒出无数电光注入张角的体内,天上的黑云也开始轰鸣作响……但是,这已经远远超过张角能够使用的力量了!

    手持枯木杖的手臂发出白烟,旁人近距离观察的话甚至还能发现其双眼之中已有电光出现……

    “成为黄天之世的祭品吧!”

    “咻孟德,这可真是个炫目的战场啊”夏侯惇扛着大刀吹着口哨道,完全无视天上如同受人操纵一般往官兵堆中狠狠劈下来的雷电。

    “哼,不愧为《天公将军》,竟然真有如此本事……”曹操看向乌云的中心,受官兵围困的《长社城》,那里正是张角施法的地方……同样也是一脸镇定,完全不认为自己会被劈中的样子。

    也对,即便雷电频繁劈下,可是这里有卢植、朱儁、皇甫嵩所率领的数十万朝廷大军,再加上刘备、孙坚、曹操等数万地方军,如此数量之下还被雷电劈死,那也只能怨自己运气糟糕。很显然,这两个曹氏与夏侯氏的豪杰,并不认为自己的运气很差。

    “真想在这种战场上好好冲杀一番啊……不过,大约冲过去就回不来吧?”好战的夏侯惇扭转马头,相当遗憾似的往后走去,在那里他的族弟夏侯渊已经整列好他们所带来的士兵。

    无论是从天而降的杀不死的数万幻术兵,还是这些滚滚雷电,实际上都没有立刻给官军造成重大伤害,但是士兵胆气已失……这场仗胜负已经定下了,如卢植他们下令强攻除了增加伤亡外毫无意义。

    “……哼,黄天吗?大贤良师,我只看见你在创造一个乱世啊,哈!”拨转马头,曹操一牵缰绳,策马而动!

    “全军突围!从幻术兵之中冲过去!”

    张角创造了乱世的开端,那么被有识之士评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似乎也要往后半句成长吧?(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夏侯惇() 
常山地区不算太大,但利兹四人一直没有山间行走的代步工具,直至距离《黑风寨》讨伐战后十来天才回到赵云生活的村子假如不是带着赵云这个拖油瓶的话,他们能够使用‘快速旅行’早几天回来,当然,要是没有带着赵云,他们似乎也没有回这个村子的必要。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将常山地区叫得上名号的四个山贼团伙的窝点全部捣毁……嗯,这个大汉朝真的没救了,就这么点地方居然有四个官府不管不顾的大山贼窝,这还不算那些居无定所的只有四五个成员的小盗贼团以及独狼式行动的匪徒。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叫了一大半给官府,自己还没来得及吃就被人轮番抢掠,活不下去自然得加入“黄巾贼”四处劫掠,佛家有言‘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吗’。

    不过由于利兹四人的作为,常山地区的匪患瞬间偃旗息鼓,尽管这‘偃旗息鼓’注定无法持久,然而在盗贼强盗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之前,他们也不太会冒着被传闻“四个可以打四百个的高手”找上门的风险“做生意”由于利兹四人在山贼窝解救出来的人质、奴仆与压寨夫人回村子后一边为自己经历的灾难哭哭啼啼一边颂扬恩人的功绩,现在利兹等人“四处剪恶除奸的山神仙”的名号在村间流传着,渐渐地连镇上的居民也有听闻。

    这个名号是出于善意而称呼的,可是想想黄巾贼老大张角头上的“大贤良师”,利兹表示实在高兴不起来……不过也罢,不在自己身边的人管他怎么称呼自己,利兹四人开始在村子里住下来。

    并不是打算在生活条件如此恶劣的村里呆多久,仅仅是各人都需要一段时间做各自想做的事

    利兹的话,是想发掘仙术的变化应用。

    参照使用“武技”时,自己喊出来技能的名字之后,能够决定出剑的速度、出剑的角度、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无法控制的只是让自己变快、发射出剑气的那份力量……那么仙术呢?

    经过尝试,仙术也一样可以变招,例如火球术可以幻化成不同的形状的火球,虽然没什么实际意义,例如掌心雷可以不劈出去,直接一掌拍在敌人身上,例如御剑术可以不将剑射出去,控制它绕着自己身上不停转,如同大风车一般禁止敌人近身……但是“变招”有极限,火球术不能变成连珠小火球术,掌心雷不能变成给武器附加闪电属性的雷系附魔术,御剑术有控制剑的数量限制成不了万剑诀。

    尽管如此,通过这些琢磨,仙术的应用性也大幅提高,比起单纯提升等级带来的法术输出提高,或许这些变招更能提高实战能力。

    咲夜的话,是想向村民们学习这个世界的生活伎俩。

    用什么洗澡、用什么洗衣服、在山里如何入手食材,这些问题是她这个女仆认为的重中之重的大问题。事实上,除了利兹身上那件差点让某九尾狐被围殴的疑似情侣装的道服自带自我修补与自我清洁属性外,利兹与自己的衣服咲夜都总感觉洗得不干净。

    小镇里哪间饭店有美食、小镇里哪间酒庄有美酒、小镇里哪间ji院的女人最漂亮,作为一个女仆不能代替主人做决定,但是主人提问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回答出来,尽可能成为主人最可靠的情报源。至于连这个时代被称为“章台”的ji院也打听?咲夜表示有备无患,毕竟现在她的主人顶着与‘那一位女性杀手’七成相似的性格模板,对这方面有需求很正常……

    克劳萨的话,则是在全身心地训练拳脚功夫。

    升级到lv4的他自信感受到了力量上的长足提升,因为个人天赋侧重点不同,他的敏捷成长不怎么样,但他也自信跑得比lv1的里昂快,跳得比lv1的艾达高……考虑到他的蓝条已经增长到连续两套连续技都能放出来,克劳萨完全可以对着那对夫妇说“两个齐上也不是我的对手”。

    然而,另一个人让他被打击到了……不是说利兹与咲夜,想到“这只是人家的一场角色扮演游戏”,克劳萨就觉得没啥好对比的。打击他的是一个12岁的小孩……

    咳,倒也不是说赵云现在已经比他厉害啦……只是,克劳萨很清楚,只要再给那小子几年,让他的身体发育起来,自己就不会是他的对手,这还是以他的技术停留在现在这个时刻为前提要是再像之前那样,不小心就记起来“龙牙突”,不小心又记起来“梨花乱舞”,克劳萨表示什么时候打不过他都可能。

    然而他不知道,在他之前,有另一位成年的猛士即将被年仅12岁的赵云教育……

    跟着三人回来的赵云,比起早已经习惯砍砍杀杀的利兹等人,他这些天的变化很大……当然也不是变得满脸杀气、眼神凶虐,仅仅是原有的“刚毅”经由铁与血的洗礼后成长为“宁折不弯”,整个人变得如同他手中的铁枪一般。

    在这方面感受最深的或许是村里的小孩子,明明能够从枪尖发出气劲什么的在他们眼中新奇有趣,然而并没有小孩会去围观赵云练枪,更加不会有小孩闹腾着要赵云教他们枪法。

    这么说可能对赵云有点抱歉,可是跟着利兹出门绕着常山走一圈之后,他大约不会再有同龄朋友了……不过也罢,通过这趟为期不足半个月的旅途,赵家少年再也不会只将双眼放在村子里。假如能确保村里人的安全的话,他会选择走出去!

    他知道自己的见识暂时还没办法评判官府与汉室的所作所为的对错,但是四处劫掠的黄巾贼绝对是错的!击杀一个黄巾贼就是拯救更多无辜平民!

    只是,现在他的实力还不够,即便他已经能够一个人冲进山贼堆中所向披靡,但比起利兹、咲夜与克劳萨,他还知道自己差很远很远!

    训练!训练!训练!

    每一分汗水都会带来收获!

    每一次刺出都会增加自己的力量!

    每一次

    “!?”赵云下意识一抬头。

    “看头上!”一个手持比寻常规格还要巨大不少的大刀的男人从山林间一跃而下,双手持刀,刀身置于背后,身体弯成弧形,这定必是势大力沉的一刀!

    “!”赵云并不惊惧,往后跳起同时长枪点出,连续三击点在对方下劈的刀刃上,借助巨大的冲击力再度向后抛飞出去,彻底躲开这一击。

    “山……不!”赵云的第一反应是山贼,毕竟自己这些天干了些什么谁都清楚,被人寻仇也很正常,但是看见偷袭者的上下气度,他马上打消这个猜测。

    “好枪法!”手持大刀,身披闪亮的蓝色轻甲的男人大笑道,“有意思,我叫夏侯惇,夏侯元让,算是汉军裨将,那边的是我的主公曹孟德与我的族弟妙才。”

    “汉军……?”并没有因为对方自报的身份就放轻戒备的赵云快速扫了眼远方的小路,确实有一个威严的男人带着一个蓝色重甲的男人而来。

    “不要在意,单纯是看不过眼黄巾的所作所为而参战,不小心混出来个官职而已,”夏侯惇笑道,“小子,一个人训练很无聊吧?我也这么认为……一起怎么样?”

    “!!!”

    赵云与夏侯惇的第一战,来得稍微有点早对不对?(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赵云VS夏侯惇() 
“小子,我让你三招,来吧。”此时的夏侯惇年龄也不算多大,但与12岁的赵云比起来,绝对是大人欺负孩子的典型例子,不让招真是连自己那一关都过不去。

    “…………”只不过,赵云并没有动,只是手提长枪戒备着。

    “怎么了?这可不是激将法,放心大胆攻过来吧。”夏侯惇招招手道。

    然而,赵云还是既不进攻也不后退。

    “元让,你先手攻击吧。”后面观战的曹操喊道,他也对这个能够以那么漂亮的方式接下族兄一击的少年很感兴趣。

    “哈?”

    “兄长,他是对你的身份顾忌吧?”夏侯渊笑道。

    民与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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