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玛手法娴熟的将小样薄刀在火上过了过,迅速的剔掉结痂的血片,破烂的碎肉,小白玛迅速的将药粉敷了上去,盖上棉布。处于昏迷状态的蓝宝被痛醒,梅朵大感心中插上了一把尖刀,连连低声轻哄。
小心的将蓝宝的身子抬起,纱布裹了它一圈又一圈。
老白玛又检查了一下蓝宝身上的其它部位,发现除了两条前肢有些轻微的骨折外,再没有了什么,万幸的抱住了一条性命。
处理好蓝宝身上所有的伤后,梅朵不敢乱动它,便让它躺在地上好好休息一会儿。
仁青将秋秋放在了蓝宝的身旁,蓝宝原本闭上的眼睛在秋秋到达身旁的那一刻猛然睁开!然而秋秋的眼睛里却再也无法看见它了。
蓝宝看到身旁一动不动,已经躯体僵硬发凉的秋秋,呜咽了两声。它抬不起前肢去触碰,只好用脑袋一直磨蹭着秋秋的脑袋,好像是在让秋秋醒一醒,主人来了,不要再睡了。
这一幕看得人心里发酸。
梅朵背过身去,蓝宝越是不怪她,她就越是悔恨。她默默的留着泪,仁青将她搂进怀中,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蓝宝趴在地上,不放弃一直的用脑袋去蹭一蹭秋秋的身子,好像是只要秋秋动一动就是没有离开的表现。
不知过了多久,蓝宝口中的呜咽声不再响起,反而是出现了一种类似狼嚎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声音悠远而嘶长,在这块如同深井般的世外桃源,它的叫声就像是大瓮里发出来的声音,流窜在空气中,遍布了每个角落。
蓝宝嚎得伤心,好像是想用最后一点生命为秋秋送行。听着它一声又一声的嚎叫,却又一声又一声的音量减弱,梅朵忍不住上前拍打了它的脑袋。秋秋会知道的,它会知道的。
在梅朵的安抚下,蓝宝渐渐收了声音。它不再试图用脑袋去动一动秋秋的身体,因为它终是明白,这样做无济于事。
然后,梅朵便看到它哭了。
当蓝宝的第一滴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大家的心就都碎了。
梅朵从来没有看到过蓝宝哭泣,从来没有!她的蓝宝不仅是最强壮的獒犬,更是草原上的霸主。从梅朵对于勇敢的定义就能看出来,蓝宝身为主人最终的侍卫,自然也是从来没有叫过屈,流过泪!可是今天仅是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她便看到一个勇敢的男人悲痛,一只勇敢的藏獒哭泣,梅朵的心里又添上了无尽的悔恨与自责。
她悔,她悔!
看到梅朵阴暗悲伤的面容,仁青将她从地上拉起来,搂紧了怀中,轻道:“梅朵你真漂亮。”
瞬间,梅朵悲恸的在他怀里嚎啕大哭!傻子,这个安慰不顶用!
小白玛在旁边羡慕的看着仁青抱着梅朵,心想着麦其二少爷真有福。
地上蓝宝在嚎叫与哭泣过后体力不支,再次的昏迷过去,吓得梅朵不轻,所幸无事,只是疲累至极。梅朵想让蓝宝休息一会儿恢复一下体力,而这会儿,众人才有功夫去观察就在蓝宝身旁两米处,那个同样横死的怪物。
小白玛看过之后,便点头确定道:“是它,我那日见到的确实是这个家伙!”
身材庞大,就算除去蓬松的毛发也有一米四五之长,如果展开身子,肯定有一米六七的长度。因为已经是死了的东西,所以老白玛上前仔细的检查了一番。
方头短嘴,一双犬耳,四肢健硕,抓有利尖,再加上一条犬尾,竟真真的是条狗而已!
虽然老白玛这么个行刑人不能当做兽医来用,但是看一个东西是不是狗,还是有那么一点眼力的。他检查完后,退到了梅朵的身旁,脸上掩不住的惊诧,回道:
“大小姐,这怪物竟然是条獒!”
同样在怪物身旁检查的小白玛也是一脸的不敢相信,他不住的拨弄着怪物的身体,想要找出一处来证明这东西不是狗。他竟然能被一条狗吓得屁股尿流,这不合适!
可是,他找不出来。
梅朵和仁青听到结论,更是十分诧异。有这么大的獒?鬼才信!
大家也不是孤陋寡闻,这草原上几乎每十户人家就有**户会养条狼狗看门,而其中养獒的也是数不胜数。就算是他们见到的獒犬不多,但是听总是会听说过有名的獒。可是听闻无数种类,却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大的呀!
高原的地理环境就决定了这里的生物都不会长得太高。空气稀薄,含氧量少,所以高原上的物种为了适应低氧环境,降低身体血液对氧运输的要求,大都长得皮厚毛长,并且身材短小。
长年的进化,使得地势越高的地方动物体形越小,人也是同样。
不了解藏族的人总会认为藏族人很高,但是他们也就一般,要不是藏族的饮食结构是以奶和肉一些高蛋白高脂肪的食物为主,藏族人的身高会明显的要低不少。
不过一般如果某个藏族男人真的被人形容为高大威猛的话,那么他就是真的高的不得了,起码要是一米八的个头。
有个别的藏族人长的突出,那是自然,毕竟营养跟得上,但是要一条獒也能长得比其他獒要高一大截,那可就匪夷所思了。这怪物看着就是野生的,怎么会长这么大?
四个人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能够让人信服的结论。
就在大家商议着回去时,仁青拉了拉梅朵的袖子,往远处一指。
梅朵顺着看去,看向一个两面由石壁形成的角落,日光照不到,有些看不清。于是梅朵向那边走了几步,等到能看清时,面色狠狠一变,那里竟有一具人完整的骷髅架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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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个起点作家猝死的新闻,打寒战,似乎遇见自己的未来。另外……
封推啦,妞要吐血码字啦~!
早早更,蓝宝好好的,说,我是不是好人?
☆、第七十二章 秘密
梅朵四人现在所处的地方大概有二百平米,而在这小小的二百平米里,东角有一个小茅屋,屋前有一个非常小的湖,湖边还有一颗桃树。此外,剩余的地方就全都是被野花野草灌木之类的野生植物占据着。
无意间发现的这具骷髅就正是在茅屋旁,一个大概只有两平方米的区域里。因为正好是两面石壁的角落,再加上茅屋的遮挡,如果不上前查看的话,根本不会发现竟然还有这么慎人的存在。
梅朵看到骷髅以后,并没有立刻上前查看,而是回头纠结的看了一眼仁青。半晌,夸道:
“好眼力。”
仁青顿时露出惨白的牙,吓得梅朵一个哆嗦。
四人上前,从湖边走过到了那个骷髅前。因为处于角落,视线不清楚,于是还不等梅朵开口,小白玛就英勇无敌的上前,一个人将那具骷髅给……
抱了出来。
绝对正版的公主抱,再加上小白玛一脸的小心翼翼,生怕哪里用劲不对骷髅就散碎一地,这个画面很不和谐!
骷髅是坐态的,因此小白玛将骷髅放下时,也很小心的为骷髅摆正了坐姿。这骷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袍子,看袍子的破败程度,有一定的年头了。
一般来说,人死后埋在土里,最早一两年就能化为白骨,但是尸体如果是暴露在空气中的话,仅需三个月,便能成为一具优秀的骷髅。而在众人面前的这具骷髅,很明显情况适用于后者,所以梅朵无法推断出他死亡的时间。
不过,其他人判断不出来,行刑人还判断不出来吗?
老白玛上前,将骷髅身上的袍子小心翼翼的脱下,查看了一下各个骨头腐朽的程度后,又伸出一根长长的手指在骷髅胸前刮一刮,扣下来的一点尸油。
放在了鼻前闻一闻,然后又用手指搓开,拿到眼前观察,近的就像是在戴隐形眼镜。
就在梅朵想着这老头子会不会像电视里面伸出舌头尝一尝时,她如愿了。老白玛快速的伸出舌头在指尖一扫,然后一张脸就皱成了包子的十八道褶,一双眼珠子左荡右晃,似在判断着尸体年份。
好样的!梅朵在心底赞一声。绝世高人啊!
她拉一拉小白玛的胳膊,低声问道:“这招你也会?”
显然小白玛并不会,看见他阿爸的动作,见多了大世面的小白玛这会而也皱着脸。听到大小姐的问话,连连摇头:“不不不我不会!我都不知道我阿爸会!我也不想会!”
梅朵被他紧张的样子搞得忍不住抖着肩膀偷笑。
仁青则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认真打量着骷髅。骨头已经完全发黑,而且上面好多虫洞,骨头已经腐朽不堪,几乎稍一用力就要碎掉,再从袍子的破烂程度看,这具尸体最少也有五年了。
这头他脑中刚确定下一个范围,那头老白玛就已经朝旁边吐了几口唾沫,然后转头面向梅朵道:“大小姐,这尸骨已经有五六年了。”
闻言,仁青一挑眉,带着点自得的看向梅朵。看看爷这本事,这老东西还要尝一口呢。
梅朵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不管他,吩咐仁青和老白玛二人到那茅屋里面搜寻一下,让小白玛到周围再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而她则是站在原地陷入思索。
竟然有人在这里生活,直到死都不离开,显然他不会是一个隐居在此的高人。另外,很明显他还饲养着一条巨大的狗在此,一看那獒的体形就知道不是用来闲来解闷的宠物。
杀伤力巨大,又忠诚度极高,这獒不会因为主人已死就飘荡四方——像蓝宝一样,而是仍然守在这里。那日见到小白玛也没有主动攻击,似乎是在观察了一阵后,确认了小白玛没有杀伤力就离开。很明显,是不愿意惹上其他的事。
小白玛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十五年,进山采药的机会更是数不胜数,但是他除了上次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西山里还有这么一个怪物。
一个有着强悍的杀伤力,却不愿意惹事,并且极少出没的獒,由人饲养,且居住地又是这么一个极其隐蔽的地方,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山里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有人在守护着什么……
想到这里,梅朵的眉头已经紧得松不开。这个地界几百年来都是雪贡家的地盘,所以近年来不可能会有什么重大的秘密却无人知晓,甚至连雪贡土司也不清楚。
仁青和老白玛将茅屋翻了个底朝天,什么也没有。
小白玛转了一圈,在这个好像一口深井地方的底部发现了一个小洞,打量一下大小,完全是蓝宝和秋秋能进来的大小。想来,蓝宝和秋秋以为这里面会是个好地方,却没想到,大难临头。
事情陷入僵局。
仅凭梅朵的猜测,显然不能证明这里有秘密,而且搜寻了一圈,什么重要的线索也没有找见,除了一人一獒的尸体,再无其他信息。想了想,梅朵便决定先离开这里回寨子去。毕竟蓝宝还伤着,好好回去治疗才好。
“玛杰,把这尸体再放回原处吧,死者为大。”梅朵吩咐道。
小白玛应了一身,便去移动尸体。梅朵带着仁青转身向放着蓝宝和秋秋的地方走去,打算回了。
尸体既然已经检查完毕,那就没什用了,于是往回搬这件事情,小白玛可再不怜香惜玉,弯腰抓住骷髅的一条胳膊,打算把这东西拖着放回原处。
……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做出这种大不敬的行为。
老白玛见之,怒声立眉的呵斥了他一声,小白玛虽扁扁嘴表示不屑,但还是听话的放下了骷髅的胳膊。
原以为,这尸体虽然化为了骷髅,动动胳膊腿什么还是没问题的,但是没想到,小白玛因为心里有些不情愿的情绪,所以撂下胳膊的时候有点用力,于是,“吧嗒”一声,手骨头摔在了地上,紧接着再一声“哗啦”,骷髅的整条胳膊就碎了一地!
大胳膊的肱骨,小胳膊的尺骨和桡骨,以及手腕和手掌的一系列小骨头散了一地啊!
小白玛这才愣了眼,刚才大小姐还交代着要“死者为大”,一转眼,他就把死者给拆了?
“哎呀!”老白玛脸色一白,“你个兔崽子呦,造了孽了!”
老白玛边骂就边蹲下身去,将一块一块的骨头捡起来。收集完毕,确定没有什么遗落的后,老白玛便打算将刚才从骷髅上脱下来的袍子展开铺在地上,把碎了的骨头放进去,包好。
“兔崽子,还不快把衣服铺开,没看见你老子两手占着吗?”一看见小白玛干站着,老白玛又是破口大骂。
自知理亏,小白玛立刻蹲下身子,将破烂袍子铺到地上,展平。但是他没想到,这一系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行为,却让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手在袍子边上一拍——
“嘶——”小白玛倒吸一口冷气,是什么东西咯得他手疼?
眼睛看不到,小白玛又轻轻的在方才拍的地方摸了摸。咦,这衣服的夹层里面有东西?
不管老白玛气愤的目光,小白玛利落的抽出匕首,往袍子上就是一滑。袍子剥开,里面的东西立刻显露了出来。
一个呼吸后,小白玛抬头向着大小姐离开的地方就是一声大吼:
“大小姐,发现了一把钥匙!”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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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后事
梅朵一听见小白玛的叫喊,便立刻颠回头去。仁青对那边出土了什么宝贝没兴趣,自顾自的蹲到了秋秋的旁边,兀自缅怀着与秋秋过去的美好时光海苔。
在梅朵往这边走的功夫里,小白玛已经手脚麻利的将发现的钥匙从袍子夹层中揪了出来。钥匙死死的缝在夹层里,割了几下,才将钥匙取下。仅从这骷髅对它的保护程度,就可知这钥匙的珍贵性。
五六年的时光除了让这把铁做的钥匙生出点黄红色的锈迹来,再没留下什么痕迹。这把钥匙被保护的很好,因此并没有被外界环境中风风雨雨侵蚀,遭受多少罪。
小白玛将钥匙上面的铁锈抹抹扣扣,擦不多弄干净后,交到了站在他身前的大小姐手里。小白玛有直觉,他立大功了。
老白玛在一旁很显然没有料到让儿子铺个衣服,怎么就能铺出把钥匙来,捧着两手的骨头,暗骂一句他儿子的狗屎运。然后又光明正大的低骂了小白玛几句,让他再把袍子好好检查一遍,最终确认了再没有什么异常后,这才松口气的将碎骨头们全都放到了袍子里。
仔细包好后,喝令小白玛和他一起将骷髅抱回了原处。
梅朵一个人拿着把旧钥匙打量。
这钥匙长,细,薄,而且的形状与藏族这边的不一样。这里的钥匙大都有点小重,并且因为工艺问题,制造不了太精密的锁,因而也就没有形状复杂的钥匙。
梅朵手上的这把钥匙就像是一个雕了花纹的铁片一样,与普通钥匙的样子有点不一样,好像……不是本地的钥匙。
将这钥匙看了清楚后,梅朵便向周围寻去,也没见这哪里有锁呀?
钥匙的主人将钥匙保护的这样好,一看就绝不会是经常用的东西。梅朵走向她还没有进去过的小茅屋里,将已经被仁青和老白玛翻了个底朝天的屋子又检查了一遍。同样,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梅朵握着钥匙想了想,便不再着急寻找。反正这钥匙在她手里,她也不眼红锁里面的秘密,还是赶紧带着蓝宝回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