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遇之眯着眼看我,嘴角勾着的那道笑容怎么看怎么毛骨悚然。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忽然邪邪一笑,勾着酒壶就往我这边倒过来,就直接靠到了我的肩膀上,“那殿下可得好好适应一下我这皇后了。”
这般灭九族的事,被我俩信手拈来毫不避讳。
低眸,难得见秦遇之如此模样,我也心血来潮,搭了他的肩,俯身低声道,“行啊。有本事你忘了沈慕晴。我一定让你宠冠六宫。”
果然,听到这话的秦遇之身体一僵,拨开我的手缓缓坐了起来,面色不虞。
沈慕晴是他的痛处。
当初这人差点为了那女人挂了,直到现在所有秦家的人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而我偏偏最爱拿这个去刺他。
这是我在被抢了那头狼后做起来最爽快的事。
一方面是可以纾解不快,一方面是看透了这沈慕晴定然不能和他在一块,干脆时时敲醒他好了。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
当秦遇之把温袅带到我面前时,我还有些愣怔。
当年秦遇之和沈慕晴最好的时候,他都没将沈慕晴带给我看过。
所以,温袅对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比起沈慕晴,我对温袅的感觉要好上一千倍。虽然从来没见过沈慕晴,单从旁人的只言碎语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很自私。为了自己,把秦遇之害到那种地步。
温袅看起来就聪慧喜人多了。
后来我做了皇帝,扯着秦遇之进宫喝酒闲聊时,说起旧事,他挑着眸问我,“皇上还需要臣做你的皇后么?”
我笑嘻嘻道,“送上门的怎么不要?”
他勾了勾唇,“不说要我丢掉阿袅了?”
“买一送一何乐而不为?”
秦遇之哈哈大笑,“我们这一家都给了皇上,皇上还不知足。”
我也回以大笑,同他碰了杯,各自仰头喝尽。
谁说登高者孤独?
莫愁前路无知己。
人生得一知己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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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八点的苏寂,抱歉今天才写完。
其实我挺喜欢苏寂的,所以……写成耽美了,噗。
下一篇……没有。………………………………
【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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