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如萍by公孙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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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我是如萍by公孙槿_-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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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这样的吗?”陆振华诧异的放下嘴里的烟斗,家里的财物一向由王雪琴负责,他从来不看账目,从不知道现在外面物价涨的如此厉害。
  想到依萍口中的话,‘你能给尓杰买新玩具,能给如萍买手镯,家里换了新地毯,你有佣人、司机、老妈子,你还在马场养匹马,你就不能拿出两百快给我和我妈吗?你真的预备,让我们母女二个流落街头吗?’他才发现自己真的很久没有关注过文佩母女的生活了。
  “雪琴,拿二百块、不,三百块给如萍,让她把钱拿去给依萍,叫她好好帮她妈治病,自己也添些衣物。”陆振华终于清醒了一些,对依萍母女也心生几分愧疚,想要补偿一番,吩咐王雪琴去拿钱。
  “哎呀,老爷子,这一下子就变成三百块钱了,你让我从哪去变出这么多的钱,给她二十块钱就已经足够了。如今家里的钱都不够用的。”王雪琴哭喊着,不愿意掏出这三百块钱。心中暗骂如萍多事,如果不是如萍,她连这二十块都不会给依萍。
  “我让你拿你就拿,难道要我把保险箱打开,还是把你买的那么多无用的首饰当掉一些,我就不信你连这三百块就拿不出来。你少出去打几圈牌,家里就有钱了。怎么,还是你要我也抽你几鞭子,你才会舍得去把钱拿出来。”陆振华不喜欢别人忤逆他的话,这么多年的夫妻,王雪琴的毛病他还算是清楚一些的。
  果然,王雪琴一听这话,不敢再有言语,乖乖的回房拿了三百块钱出来,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才依依不舍的把钱递到我的手上。
  “你把钱拿给依萍吧。”看着我拿到钱,陆振华望着我有些感慨。岁月不饶人,他真的是老了,身边的孩子一个个都这么大了。“让她给自己添些衣物,给她妈好好把病治一下。”
  拿到钱,我很快就回到屋里,看到依萍正无聊的坐在那里,我松了口气,还好她没趁我劝说陆振华的时候偷偷走掉。
  “你等一下,我帮你把钱装起来,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带着这么多钱,回家也不安全,一会,我让司机开车送你回去。”背着依萍,我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二百块钱放在那三百块钱一起,又取出一个信封把钱装进去,然后才把信封递给依萍。
  “不用了,我自己一个人能回去。”依萍接过信封,感觉到里面钱的厚度,从信封抽出里面的钱一看,惊讶的看着我问道,“怎么会这么多?”
  “你马上就要上大学了,爸爸给你这些钱,是让你好好的念书,带佩姨去把她的病治好,如果不够,你可以再跟我说。”五百块,不知道够不够她念大学的,我还有半年才高中毕业了。有了这笔钱,依萍就不用去大上海舞厅当歌女了。
  “我不会跟你说谢谢的。”依萍收起钱,眼神复杂,态度冷硬中却有一丝软化。
  “我也没要你跟我说谢谢。好了,不早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我让司机送你回去吧。”终于把钱给出去了,做好人真累啊。
  “不用了,我自己能回去。陆家的车子开不进我们租的巷子里。”依萍拒绝了,能拿到这笔钱,她已经很知足了。出门前,妈妈千叮咛万嘱咐要她态度放低些,能早点拿到钱就早些回去,他们家现在真的很需要这笔钱。
  对于如萍,她心里有着感激,却还有着嫉妒。她可以住在这大宅子里,不愁吃,不愁穿,过着富家小姐的生活,而她却要为了这五百块钱,低声下气,忍辱负重。同是姐妹两人,只是不同妈,命运却相差这么大。命运有的时候,真的很不公平。

  第十二章

  马上就是暑假了,即将高中毕业的我们,和后世相比,却没有任何高考的压力。在此时的旧上海,只要你有钱有权,学习成绩好坏并不是升学的什么问题。
  还有将近大半年的时间,我就要高中毕业了,先前准备向陆家人告知我定下的目标的被人打断,接下来陆家又发生了依萍的事情,等我真正有时间可以坐下来告诉陆家人我的打算时,时间已经是又过去的半个月后了。
  “爸爸,我想告诉您件事。”餐桌上,我吃了几口饭后放下碗筷,等陆振华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小心翼翼的开口。“高中毕业后我想去英国念书。”
  “什么?如萍,你在说什么胡话啊?”王雪琴啪的一声放下手里的红木筷子,腕间的玉镯相撞叮铛作响,一双丹凤眼瞪的大大的,“上海的学校有什么不好的,你竟然要去英国。”
  “是呀,姐,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你怎么想到去英国念书?”梦萍跟着点头,看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唤佣人王妈上来把饭菜都收了下去。
  陆振华抽着烟斗,表情隐藏在一片烟雾缭绕之下,一语不发。
  “我已经向英国的剑桥大学递交了入学申请书,只要收到答复,就可以去英国念书。”从我下定决心去英国时,我就开始收集这个时代有关英国剑桥大学的信息。我也想过牛津或是美国的哈弗,只是一番比较后,我还是选择了剑桥,因为它的设计学院是几所大学中最好的一所,而我的打算就是学习设计。
  “如萍,你要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先不说家里有这么一大家子的人要养活,你一个人去外国念书,你妈怎么会放心的下。”陆振华起身在沙发上坐下,调整了一个舒适的姿势坐好,浓眉皱在一起,另一只手在沙发的扶手上轻敲。“何况,你哥哥一个大男人当初都没有说是要出国念书,你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家跑到国外去做什么?”
  “就是,老爷子您说的对极了,一个姑娘家,跑到洋人的地盘上,那些洋人还不得把你给吃了啊!”王雪琴从佣人那里端过一杯上好的浓茶,放到陆振华的面前,这才转过身来,“而且你念什么大学,要我说早些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嫁了,才是正经的。”
  尔豪听了王雪琴的话,噗嗤一笑,靠在客厅的桌几上,剥橘子的手在一旁直抖,边吃边乐。
  “你笑什么,问你那个张浩家里是做什么的,你死活都说不知道。不过我看那天来我们家的那个何书桓也不错,如萍对他也有好感,尔豪,你和那个何书桓是同事,你知道他们家是做什么的?”王雪琴白了尔豪一眼,踩着艳红的高跟鞋走到我面前,亲热的挽着我的手。
  不知道她从什么地方看出我对何书桓有好感的,还有张浩的事,我以为她早就忘了,没想到她还真的跑去打听人家的身家。
  对陆家的人,我真的没有办法从心底彻底接受他们,我的性格很矛盾,想到他们最后的下场时,忍不住想要插手去改变,看到他们现在得意势力的情景,则只想离开,眼不见心不烦。
  “其实,如萍,妈到时候给你找一个好人家,等上大学的时候,你们就可以先订婚,大学一毕业再结婚,和我打牌的那些个军官太太中,……”王雪琴还在那里继续说着,我却没有耐心继续听下去了。
  重生一次,我自己的人生,我希望自己来安排。
  屋外的空气不同与大宅内的沉闷阴冷,艳阳高挂,徐风阵阵,阳光洒在人的身上,格外的温暖,宅内的桂树郁郁青青,一眼望去,满心绿意,等到秋季,将是满室花香。
  陆家的大宅外,是一条连着街道的巷子,这片地区是住宅区,过往的行人非常少。下午王雪琴约了人打牌,司机负责接送她,我打算先去华南家,叫上她一起去再去莹莹。没想刚出陆家的宅门,就有一辆黑色的老爷车停在我身前。
  “陆小姐,秦五爷请你去‘会心斋’一趟,说是有事商量。”从车内下来一个人,穿着黑衣黑裤,一身标准的黑社会装扮男人。
  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下这人的这身装扮,每次见五爷的时候的都没有见过他们,“会心斋”的老板前段时间就叫我去一趟,被家里的事情一耽搁就忘了。正好有便车接送,我也就弯腰躬身进了秦五爷的车内。
  “会心斋”的老板是一个很有能耐的生意人,南京路的一趟商铺中,就数“会心斋”的生意最好。来往的人群多是在上海滩有名的仕途名流、商贾人士,每年还会举行一个大型的慈善晚会,义卖“会心斋”内的古董字画救济郊区孤儿院内的孩子。
  这种慈善晚会的邀请函我也接到过两次,开始还奇怪杨老板为什么会发邀请函给我,现在才知道是看在秦五爷的面子上。
  “你来了,杨老板正和我说起你呢!”似乎这个时代有了岁数的人,行走手里都会拿着一个烟斗,秦五爷手中有一个,陆振华的手里也有一个。秦五爷坐在二楼的雅间之中,“会心斋”的杨老板在一旁作陪,见我进来,立即起身相迎,微胖的脸上挂着亲热的笑容,让人一见顿生亲切。
  “杨老板,五爷。”我谨慎的打着招呼,在秦五爷、杨老板的示意下,坐在他们对面。
  与秦五爷相交已经近三年了,这三年中,我没有主动过问过他的身份,他自然也不会主动来过问我的身份。但以秦五爷在大上海的权势,他早就知道我身后陆家的背景也说未尝不可,而且以他的身份,也断然不会把陆振华放在眼里。
  会心斋分为两层,一楼是展品区,二楼有单间画室,茶厅,棋牌室,雅间,我也是跟着秦五爷一起才进过几次画室与雅间。很难想象像秦五爷这样的混黑道的人会对书画感兴趣。
  秦五爷今年方四十出头,一身绸装,戴着一幅平光眼睛,静静的靠在柳楠红木椅上看着我,目光幽邃深渊。
  “谢谢五爷前日的礼物,我非常喜欢。”那副《海伦》被我挂在陆家的画室之中,尽管有无数的临摹作品,我还是喜欢原画带给我的那种感觉。
  我淡漠的笑着,在五爷面前俨然是一个极有涵养的淑女,谨慎小心含蓄理智。知道他的身份后,这种感觉尤甚。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秦五爷收回那种深邃的注视,放下烟斗,细细的打量着我,就像是第一次见面一样。
  “我就说陆小姐一定会喜欢的,陆小姐当初为了这副画,可是连续在我这会心斋中呆了好几个月。也就是秦五爷舍得割爱,那幅画当初有人出大价钱买,五爷连眼都没有抬。”杨老板笑着将一杯清茶放到我面前的桌上,让人端来几盘小点心后,找了个理由告罪离开。
  窗外屋檐下挂着的鸟笼中,一只红嘴黑羽的画眉在笼中上蹦下跳,发出的叫声清脆悦耳。正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斜洒进来,除了外面的街道上不时传来汽车的喇叭声外,屋内气氛一片祥和宁静。
  秦五爷不说话,我自然也是静默不语,专注的看着面前精致的点心花样,心里猜测什么颜色的点心是用什么材料做出来的,任时间静静的流逝。
  “我昨天在夜上海见到一个人。”静寂了半响,秦五爷看着我突然开口。
  夜上海是秦五爷手下的一间夜总会,当初何书桓他们就是在夜上海的门口拍下了秦五爷与当台台柱红牡丹的亲热照片,也是依萍后来去唱歌的地方。不过,我想,有了那五百块钱,依萍应该不会再出现在夜上海唱歌了吧。
  所以我配合的抬起头望向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第十三章

  “我昨天在夜上海见到一个人。”秦五爷说完这句话,有意停顿了一下,看我一脸感兴趣的样子,微微一笑,继续说下去,“那个女孩还挺有意思的,高中毕业,才十九岁就出来找工作,看到我台上的红牡丹,直接说她唱的要比红牡丹好,胆子倒不小。明明需要钱却看不起做歌女的,一听我那里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地方,扭身就往外走。不过她嗓子不错,歌唱的也确实还行,我把工资开到一天十块钱,她考虑了一会就答应了。”
  一天十块钱,这个价钱还真不能说是低,尔豪在报社上班,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一百五十块钱。从秦五爷的描述中,我可以猜到他说的人是谁,只是我想不通,我已经给了依萍五百块钱,她怎么还会去夜上海唱歌。
  “五爷真大方,心肠也很好。”很明显,秦五爷是知道依萍身份的,我淡淡的说道,不甚在意,捻起桌上一块粉红梅花状的小糕点送进嘴里,恩,不错,居然是玫瑰花味道的,看来杨老板的手下很会买点心,就是不知道他这点心是在什么地方买的。
  “哈哈,你倒是会说话。我心肠好,这话说出去整个大上海的人都会笑掉大牙。”秦五爷哈哈一笑,不以为杵,右手轻轻的转动左手大拇指上的扳指,这是他一贯思考时的动作。“你就不问问那个女孩是什么人?我特意叫你来是为了什么?”
  “她是什么人跟我有关吗?五爷叫我来,我就来了。”又吃了一块豆沙馅的点心,我满意的擦净手,端起面前的清茶喝了一口,慵懒满意的靠在身后的椅子上,等除去了口中清甜的味道,才逸逸然的开口。
  “呵呵,倒是我瞎操这个心了。”秦五爷先是一愣,眼里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又拍着扶手笑的很开怀,“你这个样子和我第一次见你的感觉真像,这么久了,我还以为那次是我的错觉呢。没想到,你年纪小小的,心思隐藏的到时极深。”
  “五爷说笑呢,在五爷面前我能有什么心思。”与秦五爷接触的时间不短,加上对电视剧中秦五爷的了解,我知道秦五爷对我,那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心思,极有可能是因为他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的某些言行触动了他记忆中的什么人,而那个人现在不在他的身边或是已经不在了,所以,他才会一直礼遇于我,还送了我那幅对他有着深刻意义的油画,也所以,我敢平静的立身于在他面前。
  “你有没有兴趣做我的义女?”秦五爷今天笑的次数格外的多,他是一个戒心很强的人,如果不是真的喜欢眼前这个孩子,他是不会这么容易给一个外人接近他的机会。见我因为他的话晃神,他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块玉放在我面前,“你放心,你要是不愿意,我绝对不会勉强你。”
  我想了会,听明白秦五爷话里的意思,在这个乱世之中,能有一个像他这样的人做义父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必要的时候,说不定还会对我有帮助。我记得,王雪琴的情夫,好像也是一个混黑道的人,以秦五爷在上海滩的势力,在王雪琴逃出陆家后,追回陆家的钱,那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义父。”我想明白,站起来,恭敬的从秦五爷手里接过那块白玉。
  “恩。”秦五爷满意的点点头,“坐吧。”
  我顺从的坐回原位。
  “在上海滩混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将来我也不会例外。我有一个小儿子,从小我就把他送到了国外,我从不打算让他继承我的事业,他也不用回来。秦帮自会有人打理。”秦五爷重新点燃烟斗,一口一口的抽着烟,语气变得嘶哑,眸子漆黑不见光,映着身上黑色的绸面,神情显得格外凉薄冰冷。
  “如今上海滩有三大帮派,分别是杜月笙那伙人的青帮,王亚樵斧头党以及方世恒的龙门,秦帮只是一个依附青帮的小帮派,在他们这些大人物眼里什么都不是。”
  “四·一二政变后,杜月笙帮助国名党手下组织“总动员委员会”和“苏浙行动委员会”,青帮渐渐和政权挂钩,黑白通吃,势力越来越大。如今,这上海滩一亩三分地上的日子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秦帮的日子……”
  秦五爷语气缓慢低沉,说着说着就慢慢停了下来,陷入了回忆中,像是在自言自语,久久没有回神,语气历尽了沧桑,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
  他说的这些,是我自从来这里的三年内从没有接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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