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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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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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我衣服作甚?”

“赠你衣服的人可告诉过你,他在躲一个人。你知道他为什么躲吗?因为他偷了人家的东西!那个丢了东西的人就是我,而你穿上了他的衣服,身上藏着我的东西,我当然怀疑你们是他的同伙了!”

“你少胡说,我们小姐才没拿你的东西呢。”兰儿忍不住驳斥。

“拿没拿要用事实说话!”

一条白线划过眼前,锦儿有一瞬间的恍惚,再看时,见对面丈许外的人手里捏住一只笔。

“看看这是什么?这就是我的笔!”

“一只毛笔而已,是你的就拿去好了!”原来他就找这只破毛笔,早知道就在路上扔在路边了。

“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锦儿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与兰儿、黑子重新站在一起,面对着围观在门口的人群:“喂,你这么大个人怎么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不就一破毛笔吗,是我捡的好不好,再说了,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你身手敏捷武功自是不弱,我可半点工夫没有,能到你家去偷了你的东西吗?即使是真的有同伙,你也要把那同伙抓住来个当场对峙才能让人信服!话说回来,谁能保证那些犯罪的人不胡乱冤枉好人啊?”

“这么说来,你不承认和偷笔的人是同伙了?”

“本来就不是,承认什么?!”四顾环视,发现很多人都是刚才街上那些面孔,锦儿开腔:“各位叔叔婶婶大爷大娘们,我们兄妹三人刚来此地,弟弟长途奔波高温不退,我心急欲来此药铺买药,与这位爷并不相识,却说我偷了他的毛笔,请众位叔叔伯伯门作主。”泪光莹莹,凄凄婉婉,整个就是一小可怜儿。

“这不是刚才那骑马的小孩嘛——满有意思的。”

“这人是谁?欺负人小孩子真不象话!”

“就是,不就一毛笔吗?我家里开笔店的,回头我免费送你十只八只的。”

外面众人议论纷纷,这件事确实过于荒谬了些,一个成年男子,不惜兴师动众的搬了官府的官差来抓个小孩子,原因就是怀疑他的同伙偷了自己的毛笔,简直是天方胡话。

流行云的眼中终于闪露出一丝惊喜和欣慰来,不错,这就是他要找的人。慧黠却不外显,临大敌而不惊乱,时时能驾御环境,变被动为主动,伺机出手,以致敌人于死地。更为难得的是,她骨子里那种冷,在对手面前是绝命的无形利器,那正是他的“墨炼行云”需要的一种气质,她甚至比他还合适!他太无形了,自己抓不住,可这个娃娃——他应该能抓的住!不对,没有应该了,是必须抓住她!

五年了,他终于找到了心中的人,不用在一棵小树上吊着了,流行云心底的开心一丝也没有显现在脸上。

“先生,人,我们还抓不抓?”有士兵在众人声讨下小声的凑到他身边询问。

“抓啊——当然得抓了!”流行云故意对着门外众人大声宣布。

于是,三个士兵拦腰抱起三个孩子,很壮烈的在众人非常鄙夷的目光中穿过街市。

黑子本来想反抗,被锦儿用目光制止了,锦儿在赌自己的预感,如果她没看错此人此事,这一次他们遭遇的绝对是福不是祸!

第十三章  师、徒

流行云匆匆走进自己的“云居”,心里气恼:怎么这次又没抓住他?六年了,怎么每次都被他脱身还总被耍弄,真是让自己急不得怨不得恨不得恼不得。

是啊,谁让当年自己那么自负,非要跟他赌呢?一年两年可以等,三年四年也已过,五年六年转瞬逝,自己立志要练成的“墨炼行云”难道还要继续等下去吗?这个小猴子为什么对自己执拗不从呢?

想起六年前,一个五岁的小娃娃躲在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里,若不是自己从一群小乞丐里面一眼就发现了他,带他出来,给了他充裕的条件生活,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五天!”

“哦,五天啊——”他笑,谁给他起了这么搞笑的名字。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又问。

“为什么跟你走?”小眼睛眨了眨。

“因为我能让你天天吃饱饭。”

“那我要做什么?”没有惊喜,连惊讶都没有,就好像这个问题天天有人来问他。

“我要你从现在开始听我的,而且要帮助我练功——”这是他找这样一个孩童的目的。

“恩,那不如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我跟你,你可以教我些功夫,三年之后——”他用黑糊糊小手拨了一下已经长到鬓角的头发,话却打住了,

“怎么样?”

“三年之后我八岁,我们来赌,每月的初一,我拿你一样东西,只要你能找得到并追到我,拿回属于你的东西,我就答应你!”

“哈哈,好!”

他那时以为对五天有完全的把握有操控他一切行为的能力,毕竟他只有五岁,可他是完全错了,五天在三年之内已经尽得他的武功真髓,而他作为五天的师傅,却不能强加给他任何意志,因为那根本没有用处,五天始终是那个五天,他五岁时就知道流行云这个师傅不会赢过他。十岁后,他终日不见人影,只在每月的初一才来云居赴他们的师徒之约。

每月初一,每年十二个月,三年了,他一次也没赢过,输到最后都要气馁了!五天浑身的骨骼轻奇的极致,有那么几次,明明已经牢牢抓住了他,他却像条小泥鳅样从他手中滑走了。

有他这么收徒不慎的师傅吗?

有他这么慧眼识马的伯乐吗?

从见五天的第一眼,他就该知道,那个孩子岂是用温饱缚的住的,他白白的陪了满身的功夫去,白白的赔了三年的米饭去,白白的期待了六年的希望成空,就这样又一次被他耍了。

想到后来,越想越愁闷,这次他居然偷拿了自己的武器——墨如意。(木解释:墨如意,流行云的武器,一只蘸了墨汁立刻燿出金芒并从主体内脱胎而出的毛笔。)

“五天无敌,五天无敌——”

芭蕉树旁的鹩哥忽然开口说话,流行云立刻起身:这个小兔崽子终于回来了!

一道光,他手臂轻扬,看清了是自己的墨如意,五天居然敢拿自己的笔沾水写字——如意的笔身上插着一张纸笺,正是五天所书:

六年恩如山,

功成我无天。

向师荐奇缘,

下城着我衫。

一行三小儿,

笔落其人怀。

臭小子,这就走了吗?临走还给我举荐个替身。流行云一脸的怅然若失,六年的师徒他倒走的无牵无挂,可却不知带走了的是流行云的六年期盼。

既然如此,就去看看吧,但愿五天这小子眼光也不差。

“流先生——要出去吗?”

刚刚踏出房门,却碰上了访客,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古云郡侯玄极子。

“郡侯有什么吩咐?”在古云郡生活了十年,在玄极子的照顾下,也得授了他一部分功夫,流行云却总是这样不冷不热。

流行云的“云居”建在郡侯府里,而现在他的身份则是玄极子的女儿的先生,同时,在他的书院里兼做教授。

总之,按照身份地位来看,玄极子比流行云高上了无数的级别,可听他俩说话倒仿佛不是这么回事。

“行云——去做什么?”听他不自觉改了称呼,流行云皱起眉。

“没什么,五天说下城外有三个偷儿拿了我的东西,我赶过去看看。”

“是嘛?这如何得了,光天化日下竟然敢如此猖狂——来人——”

侯在外面的士兵齐刷刷的上前几步。

“你们跟着流先生到下城去,务必将三个窃贼捉拿回来。”

“是!”数人响亮的齐声应道。

玄极子威严的面庞上一双凛目极温情的扫过流行云的脸,“安夕吵着要你教他读书,文山书院你也已经三天没去了。”

“今天是初一!”

“我知道,所以来看看你回来没有,五天又走了吧?”

玄极子絮絮的说着,脚步紧跟着流行云,身后数名官兵齐刷刷跟在他俩后边,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情景,他们敬若神明爱如父兄的郡侯在云居里就是这样的待遇,起初他们还不平,有人私下议论流行云这个人的冷漠和不识好歹,结果议论此事者被罚往荒凉的驿站做联络去了,此后无人再敢议此事。

十年前来此都不知道是对是错,如果不是心中有姐姐的遗愿,流行云或者早已离开此地了。

冷漠,不是他的错,他的冷漠无情只对他一个人。

第十四章   坦白交代的游戏

跨进云居的门,流行云对身后的兵丁吩咐:“你们先回去吧,这里没事了。”

一群人放下三个孩子,立刻准备回转复命。

“等等——告诉郡侯,这三个孩子以后就在云居了。”流行云淡淡的说完,门就在话音落下的瞬间自动阂上了。

将两个女孩儿安置到小客厅,流行云带着已经昏迷不醒的黑子走出去,从路上到云居,自始至终没有他对她们说话。

锦儿和兰儿对望,两个人脸上的神情却是截然相反。锦儿气定神闲,兰儿却惊恐莫名。

“小姐,咱们出谷以后遇到的这些事情都好奇怪,这些人是什么人啊?他们不会把我们卖去那些地方吧?”兰儿看自己小姐那么悠闲,心里总算稍稍平静了些。

这个小丫头,小脑袋里头想的这么复杂,锦儿暗笑,转念一想,人心善恶岂是一面之识能断定的,便又谨慎的观察起周围了。

这间小客厅着实的小了些,总共不过十平米,设施简陋,只有一张栗色长桌,四把椅子,一把擦的锃亮的铜水壶摆在桌脚,长桌上有一套茶具,空气清冷异常,看来平时基本没客人进来,主人必是不好客,也并不喜热闹的,看屋内桌椅擦的一尘不染,说明此处的仆人相当尽职,对主人也有着绝对的忠诚。

进来时观察到的位置显示,此处云居坐落在一处相当庞大的宅院里,位置不显要,说明他不是这个院子的重要人物,应该不是主人。正琢磨着,一个妇人静悄悄的走进来。

“两位小姐,喝点什么?”妇人慈祥的脸上布满了沧桑的皱纹,听声音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看面相竟似超过五十了,人生的坎坷荆棘一望而知了。

见两个人不说话,妇人以为他们紧张:“两位小姐的弟弟被少爷带去看病了,你们不要担心,少爷必会治好他的。”

兰儿紧盯着锦儿,禁闭着嘴巴。

“奔波了半日确实口渴了,如此,就麻烦婆婆了。”锦儿朝妇人微笑着,“请问婆婆,你家少爷叫什么名字,可否告知?”

“这个,小姐还是自己问少爷吧——”妇人说完,退出去了。

大约又过了一刻钟,门外白影一晃,流行云飘进来,右手端着两杯冒着热气的饮料,暖暖的栗枣香气袅袅的随热气升起。

“两杯酸红枣茶,钟婶特意为你们煮的,呵呵。”流行云把两杯茶轻轻放下,视线定在锦儿身上,根据自己的猜测,再加上刚才钟婶所报,这两个女孩子根本不是姐妹,而是一主一仆,面前这个眼神清澈的就是主子,不过看起来也是个人小鬼大的角色。

“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看见流行云,锦儿立刻有了急切要了解整件事情的欲望。

果然是小孩子,到底是沉不住气,流行云暗道。

“这两个问题我也正想问你呢——不如这样,我们做个游戏,互相提问然后交换答案好了。”跟五天相处了五年,对于跟小孩子交往流行云并不陌生。

锦儿点头。

“我叫流行云。”

“我叫锦儿——”

“你应该说姓名的全称。”流行云提醒。

“全名——”锦儿头看了下身边的兰儿,自己到底姓氏名谁貌似到现在也弄不清楚,这个还真是个问题,那不如就用以前的姓名好了。

“丘锦书。”

“丘锦书——好名字!”流行云赞定的点点头。

“我十年前住在这里,但并不是运丞郡人,仔细来说,我应该是孤儿了。其他的事情你了解太多也无益处。”流行云诚恳的说道。奇怪,为什么自己对着一个孩子说话却不知不觉的就真诚和严肃起来。

“我有父亲,但十年来从没见过他,数日前家里着火,不得已才逃难至此。严格来说,也算半个孤儿吧——”锦儿回应。

“哦,不错!”流行云又微点头。

不知道他说不错的是什么——家里着火不错?我是孤儿不错?锦儿想着,暗笑起来,脸上随即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容,这种若有若无的笑在锦儿的脸上出现最具有一种朝霞般的妩媚。

“既然我们都是孤儿,那就是我们有缘分。其实,找你们来是因为有人向我推荐你——”流行云说着,把那张五天手书的信递给锦儿。

锦儿接过去上下看了一眼,这才明白:原来那个跳上自己马车的小乞丐名唤五天,是流行云的徒弟,因为不愿意再给他当徒弟,所以又向师傅推荐了偶然遇到的自己。锦儿脑海里浮现出那张花猫脸来。

“我教了他五年,没想到是个无情无义的狠心肠。”流行云黯然。

“你有什么目的?”锦儿沉默半晌,突然发问。

“目的?你指什么?”流行云反问。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你教我武艺,又要管我们的吃和住行,这些是什么目的?”

流行云一愣,她问的尖锐却直白,不象五天那样揣着明白装糊涂,五天不在这个问题上跟自己摊牌,只学艺不问原因,所以最后一身轻松的跑掉了,而她——凡事要知道个通透——

“我教你武功,是因为一旦艺成,你可以帮助我修炼一种至上的武功,那是我的追求,也是我的梦想。”

“然后呢?”锦儿继续问。

“然后,我会去做一件事——报仇。”

“然后呢?”追问。

“没有然后了。”回答至此,流行云忽然觉得自己说的远远超出了他最初的设想范围,有些懊恼的转身离开。

“我答应你了。”锦儿对着那片消失的白色背影喊。

原来他也是有梦想的,却是把梦想粉碎在仇恨的尽头,而自己便是他在通向梦想尽头的一个必要的阶梯——似乎他有满身的故事?!

也许,可以慢慢挖掘——挖掘有故事的人是一种乐趣,锦儿乐悠悠的琢磨着,以后就衣食无忧了,女人的第六感果然很准。

第十五章   规矩:相对的自由

“两位小姐以后就住这个房间,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吩咐我。”钟婶把锦儿和兰儿领到了一间卧室,略做了些整理就出去了。

天色黑了下来,奔波了数日终于有了安身之处,锦儿一颗悬着的心早落到了肚子里,晚饭便吃的格外的香甜,吃饱喝足,自然心情愉悦。

“兰儿,你觉得这个流行云如何?”锦儿望着正在整理床铺的兰儿问。

床上两床被褥,崭新的粉色缎面在红润的灯光下闪着亮泽,缎面上是上好的手工织锦的团花,这个流行云是真的诚心诚意。

“啊——小姐,流——先生是个好人!”直接称呼男子的名讳大概兰儿讲不出口。一个好人就是兰儿对流行云的评价。

锦儿点点头,“你说的对,好人而且是别有用心的好人!”

床铺整理完,兰儿过来要替锦儿更衣,手待伸过去,锦儿赶紧一扭身躲了。

“兰儿,我必须郑重的跟你说件事。”

“小姐,你吩咐好了。”

“以后,咱们三个人就是姐弟兄妹,对外对内都要这么称呼,不要天天小姐小姐的。”小姐,咋听咋别扭,因为后世对这个词语充满了歧义,去饭店吃饭都不敢管服务员叫小姐,一叫准挨白眼。

“可是,可是……”

“我叫你兰儿姐姐,你叫我锦儿妹妹。来,叫一个试试,兰儿姐姐。”

“我——锦儿——小姐——妹妹——”吭哧了半天,兰儿总算叫出了妹妹两个字,真不容易。

“兰儿姐姐要知道,我们现在寄人篱下,如果妹妹再以小姐自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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