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如蹒跚走路的老人,终于慢吞吞的从黑夜的尽头露出脸。皇宫里,换岗的人们开始为新的一天作准备,洒扫要赶在天明之前。
两名宫娥拿着竹叶扫把一丝不苟的沿着灰白的玉石桥向着皇帝的寝殿方向打扫。“刷拉刷拉”,不敢发出大的声音,轻微的竹叶划过地面的摩擦声。
“红姐姐,你看——”一名宫女停住,手指着前方。
另一名宫女连忙抬头,不远处的玉石地面上,头朝下趴着一个太监,地上是有些干涸的血渍。没水有惊慌,没有喊叫,一名宫女去找来了皇宫侍卫,三五个人抬了那太监的尸首,两名宫女用水冲净地上的污痕。当阳光升起,一切了无痕迹。
“哎,小桂子才当值半年就……”一名宫女惋惜的哀叹。
“不知什么时候会是我们呢——”另一名女子满是兔死狐悲的伤感。
日积月累,年复一年,当死亡已经司空见惯,这座黄金牢笼里的人们学会了漠视每一条生命,包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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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留侯
鲲鹏馆对面是鸿鹄馆,两座驿馆分立道路的两侧,站在驿馆三楼上,隔着窗户探身向外看,便能看见前方庞大宏伟的博情宫。
锦书他们所居住的鲲鹏除了接待古云的玄极子外,还有另外的两拨人,一拨是图蜀郡的郡侯展翼及其随行人员;一边是皇城海龙郡派来贺喜的宫廷内务府的掌事太监,论地位论品级,已是所有来贺喜的人中最尊贵的了。
三拨人互不认识,但谁都知道对方的身份,为了减少麻烦,谁也没有主动去拜会对方。锦书他们被安排在了二楼。二楼共有六间房,正好一人一间。锦书本来想挑最靠里的一间,可是几个人都不同意,一致认为她应该在中间位置的一间。
安置好自己的东西,锦书准备小憩,最近这段日子连续奔波,很是辛苦。脑子里想着,意识上就开始犯困,头往枕头上一歪,睡着了。
知道左右都是自己人,想着这个地方应该是满有点安全感的,怎么说也还有三楼的皇宫里的大人,总不至于出乱子,锦书这才踏实的睡了。
这一踏实,就从半下午睡到了傍晚。迷迷糊糊间,听到了有一丝响动,似乎是轻声敲门,又似乎是敲窗。
睁开眼,金色的夕阳余晖洒在窗上,恍惚还有一抹浅蓝色的影子。浅蓝似有似无,像从天空裁下来的一角。
锦书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揉揉眼角坐起身,想仔细看清楚。门在这时忽然被人打开,廿朝安提了一个木篮走进来。
“你还真能睡啊——快起床吧,博情宫送来了饭菜。”说着,将木蓝放在外面的桌上。
锦书再扭过头看窗户,那一抹蓝色已经不在了,她起身到了窗前,推开窗,眼见着一道蓝影钻进了对面的鸿鹄馆。
鸿鹄馆,莫非住进了赤花宫的人?锦书心里嘀咕。
“走——咱们到客厅去。”锦书想着这是件大事,可不能马虎。
“哦。”廿朝安又将那木篮提着,两个人去往二楼客厅。本来,廿朝安是藏着私心,想把饭菜拿到锦书房间里,他也顺便就可以留下来,躲开其他人的视线,他可以一个人与锦书共进晚餐,可是,事与愿违——
其他人都坐在客厅里了,还没有开动筷子。博情宫内配送的是份饭,每人一份,所以,各人的饭菜也都在提篮里。
“锦书来了正好,刚才我跟大家说的事情很严重,我们都要提高警惕才是。”晚秋蝉站起来,“我们对面的鸿鹄馆内住着的全是赤花宫的人,看样子大约有三十人。”
“哦?!你怎么知道?”锦书问,本来就是为了这事找大家说的,没想倒省事了。
“我刚才到鸿鹄馆里去走了一趟,若要高枕无忧,先要搞清楚周围是否有敌情才是啊。”假面促狭的笑着,嘲笑锦书的贪睡。
“这正好,你去鸿鹄探路,他们也来鲲鹏摸底,我们两家还真是礼尚往来。”锦书笑。
众人听她说,才知道原来他们被礼尚往来过了。
“赤花要确定我们来没来,我想他大概暂时不能有什么动作,总要等安夕的登位仪式结束才能动手,既然如此,我干脆去给他就来个亮相好了,省的他不放心。”扒拉完自己碗中的饭,看着几人还在闷头吃,锦书提议。
吃罢饭,正是休闲散步的时间,六个人决定在门前的一片空地上溜溜马。(作者:此举相当于示威。)这些新建馆驿的梯都是用厚木板悬空搭建的,上下楼梯间有很大的缝隙,习武之人走起来不会害怕,但是普通人上下这种楼梯,肯定会胆颤。
从二楼下来时,锦书遇到了住在三楼的皇宫的内务府掌事官,那人戴了一顶黑帽子,身穿藏蓝色的官服,正颤巍巍的扶着楼梯把手,小心翼翼的向下探脚。此人严严实实的挡住锦书下楼的通路。
既是要装成呆傻的身份,锦书就不能用轻功跃出去,只能站在那太监身后等,这一等可是等的花儿也谢了。也不知道那老太监是不是故意的,就只剩下十几节的时候,他一屁股坐下去,不走了,呼哧呼哧的喘气。
锦书这个气,他听动静也该知道后边有人的呀?这不是存心让人过不去吗?当下,锦书也不客气,横着身子拨拉开老太监,就从他身边挤了过去,等过去以后,回头朝他呲牙咧嘴的傻乐,把那老太监气的手直哆嗦。
“大胆奴才,竟敢推搡本公公——”下边的话还没说,锦书已经甩也不甩他,头也不回的出门去了。
驿馆门外,各人牵着自己的马朝着一片稀疏的草地走过去,因为马多草少,本来就不怎么茂盛的几片草地早就被啃的差不多了,几匹马不过是捡着一些草根再啃啃。
锦书跟在几个人后边,两只脚走路划着十字,一边不时伸手拽着前边的马尾巴,惹得那马极不悦的伸蹄子抗议。
远看着,几个人似是在草地上嬉笑。
“你猜,赤花看没看见你?”黑子偷问锦书。
“我猜,他瞪大眼还得再擦亮了瞧,看我们是想搞什么鬼?”廿朝安。
“行云师傅,说实话,我有些不太好的预感,总觉得——”锦书对流行云说。
“不要想那么多了,在博情宫,相信对我们有利。”流行云安慰锦书。
多想无益,几个人又开始讨论明日该是一番什么景象,光看这贺喜的就知道博情宫的特殊地位了。不仅在江湖上霸守一方,在朝堂内似乎也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既然连此任宫主都是皇帝任命,也怪不得各地郡侯都亲自携礼来贺,没有亲自来的也是派了心腹带了重礼来。
今日经过沿路那些凉棚,看着大大小小的礼担,锦书才发现他们几人来贺喜竟是双手空空,这太说不过去了。
有响亮的锣声从上方道路由远及近的传来,少时,几名衣着整齐的女子列队行来。打头的女子边走边喊:
“各地客人听好,明日辰时博情宫第七任宫主安夕即位,请各位安守本分,宫中执事将指引你们进殿,各位不得滋扰闹事,否则,恕不接待!”
第九十五章 安夕即位
八月初八,安夕的18岁生日,这一天她正式接任博情宫第七任宫主。
这一天的早晨金芒万丈。
博情宫殿顶上的金色琉璃瓦辉映着灿烂的朝阳,这明煌煌的光像烟雾一样笼罩住了整个博情宫,由执事女子带领着的人群从宫外的驻地浩浩荡荡的没入这一片烟雾里。
博情宫,其宫殿建筑风格兼具粗犷和精致,无论是主殿还是偏殿并非突出巧匠所擅长琢磨的雕花拱檐,而是以一种大气的对称美让人感觉到豪放,在一群女子居住的地方凸显着豪放的风格,也是别有一番用意的。
今日的主殿殿门大开,红绸一路铺到中央位置的座椅上,左右按照次序安置了长长的两排桌椅,从殿内一直延伸到殿外广场上。
广场两侧站着博情宫的弟子,均是一身白衣,头簪红花,清一色的妙龄女子。
被领入殿的人们已经分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每个位置上只有两个座位,其余全都是站立者。锦书他们六人被执事女子领到大殿最里边的一处位置,站在那个位置能清楚的看见座上人的表情动作。两个座位,没人抢,锦书坐了一个,流行云坐了一个,其余四个人全部在身后站着。
大殿中,对面有两道视线投射过来,众人望去,对面坐着的果然是赤花。
锦书暗里撇撇嘴,回给那道视线一个夸张无比的鬼脸,看什么看?再看你也不敢在人家登位大典上捣乱?
赤花略微吃惊,桃花眼眯起,电光火花频闪,要是不在这个场合这个地点,估计他早按捺不住要冲过来抢人了。
锦书身边的几个人都看到了赤花,警惕、威胁、不甘示弱,要是比眼神能不能杀死人,赤花明显是势单力薄的。
嗡嗡哄哄的人声和吱吱呀呀移动桌椅的声音不绝于耳。
“吉时已到,请宫主——”大殿上一名神官高声唱和,人群肃静下来。
八名紫衣女子分别端着蒙了黄布的托盘走在前边,身后一个美妇人牵着安夕的手,从殿外缓步走近。
安夕,一身杏黄彩衣,身前彩线绣了一朵极艳丽的牡丹花。头上蒙了紫色轻纱盖头。
宫主即位的仪式并不是很简单,新宫主要先在一个白玉盆里洗了双手,再用剪刀剪掉一缕发,用白丝绢包了,然后针刺左手中指,滴血起誓,再由前任宫主牵领其坐上殿中主座,神官上前为新宫主揭开头纱。
那牵领着安夕的美妇原来就是博情宫的前任宫主——倩。
整个仪式极其庄严,锦书看着安夕做这些,总觉得那像是一种宗教的某种皈依。
“新宫主已就位,各地客人进见。”神官又一次高喊。
于是,繁琐的接见活动开始了,总不就是某某门派某某某贺喜,然后说说自己带了什么贺礼来。安夕在上或点头让下边的人收了,或客气的说上一句回话。
虽然繁琐机械,可是锦书还真在这些礼物里听见很多价值不菲的新鲜东西,比之玄极子过生日那次所接收的礼单,博情宫的礼单档次显然要高出许多了。
贺喜的顺序是从最外边开始的,逐渐向上排进来,先左后右。
“赤花宫宫主赤花送乌椎宝马三匹,千年雪莲两颗,极品南陈桂花二十株。”
这礼物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可是细想想,送礼之人却是很费了一番心思的。首先,乌椎马相传是霸王项羽所有,之后绝迹,后来也偶有出现,但究竟是不是真正的乌椎无人做过鉴定。此次,赤花既然送出来,而且是三匹乌椎,那定是费了多年的心血去寻找鉴定了乌骓马的血统,然后又经过了精心的养育繁殖,这三匹马断不是三五年之功,再者,千年雪莲更是可遇不可求,雪莲乃高寒地带所生,而又孕育了千年,能够搜寻到此宝的也不是寻常之人。而,桂花本身就已是风烈国内的一种珍贵稀有花种,在这稀有花种中,以南陈桂花最为罕有。此花曾是江南一小国南陈所产,故名唤南陈桂花。南陈被灭后,不知何故,其国内桂花相继凋零枯死,风烈国太祖皇帝闻之,下令皇宫花匠不惜一切代价保住南陈桂花的生命,否则,全家抄斩。最后,整个南陈小国内只有三株桂花存活。
南陈桂花,花色白中透紫,从无杂色,对水土条件要求极高,一旦离开南陈风水,存活的几率小之又小,因此,在风烈国,除了皇宫内,此花从无人培植养育,赤花不但培育养殖成活,还送出南陈桂花已算是独一份,并且,一送就是大手笔:二十株!这也绝不是一两年的时间能办到的。
众人嗟呀一片,赤花宫远在北方,如今一出手就盖住了中原各家,也不由得不让人另眼相看了。
“赤花宫主太客气了,安夕多谢厚意。”安夕微欠身。
“琅琊炼庄古道基送青风剑十把、落雪剑十把、问情剑十把。”未等赤花归位,一人从赤花的下首位置走出,刚才赤花越过了他,他还没有献礼。
青风、落雪、问情,皆为女子用剑,女子用剑的锻造要求极讲究,一要分量轻,但不能太轻;二要刃口好,三要长度适中;琅琊庄,本是天下兵器冶炼的地方,特为博情宫女子炼制的宝剑想来也是极其宝贵的了。
古道基——
头顶白色方巾,一条朴素的墨色头绳扎住发髻,面色微黑,国字方脸,声音中沉,怎么看怎么不像坏人啊?
锦书偷眼看着流行云,见他双目蕴上了极深刻的仇恨,本来抚在膝上的手紧紧的攥成两个拳头,关节泛白。双唇紧闭,匕首一样的目光投向古道基。
看来,人不可貌相,面相这么儒雅的一个人怎么就成流行云的仇人了呢?哎——复杂啊复杂!
唱贺礼的已经全部唱完,唯独只剩下了锦书他们这一桌没人出去献礼,他们又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任谁也看的见,他们还没出贺礼!
锦书赶紧偷塞给流行云一张纸,“行云师傅,该我们献礼了,快去!”
流行云无奈,只得走出自己的位置,学别人样上前唱礼。
“墨门流行云携弟子丘锦书献——”流行云瞪大了眼睛,再看那纸上数字没有错——硬着头皮念下去“黄金一两。”
第九十六章 剑拔弩张
丘锦书的名头比流行云的名头大的多,无论是江湖中人还是官府中人都知道丘锦书和锦绣书局,地方纳税上银的大户哪个父母官的心里不是门清啊!而最重要的一点还有,丘锦书是个女人,这早就在风烈国里传开了,但凡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各人都或多或少的有所耳闻!如今,堂堂锦绣书局的当家就献出了一两银子作贺礼,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流行云此语一出,当众哗然。
已经安坐在自己位置的赤花和古道基不知道锦书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两个人死盯住对面的几人。
锦书卖的什么药?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就是看赤花送了那么多稀罕东西,把全体贺喜的人都比了下去,心里生气,可是又不能和赤花比礼物的贵重,那就干脆来一个比心意好了——俗话不是说的好,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安夕和锦书,曾经是要好的姐妹,如今贺喜来又何必整的那么俗气,只要表露心意就行了。再说,礼越重或者说明人的心机也越重,谁知道送礼之人背后都打了什么算盘呢?
锦书打的什么主意?她就是要故意惹人注意。
安夕欲站起给流行云还礼,才起了半个身子又忽然坐下去了,她知道于礼不合。如果因为流行云是自己的老师她就如此礼遇,甚至都完全不顾那很招人非议的一两金,那倩宫主这些日子对她的授意就全白费了。她的老师她可以放在心里,但世上人并不知有这个老师,坐在那个位置上,就要学会藐视一切的胸襟和胆量。
“丘掌柜的好大的手笔,锦绣书局生意兴隆,大约就是丘掌柜如此经营的结果吧?”倩宫主,面带讥讽。“若只是墨门的心意,我们心领了,这一两金还请墨笔书生带回去自己花吧!”
底下有人暗笑。
流行云被当众为难,心里却猜不透锦书为何突然出此一招,只得自己揣摩回应:“夕宫主、倩宫主,流行云还有下情。”他抬头,目光直视着安夕。“锦书是我徒弟,但一月前她受了奸人所害,中了一种幻药,名叫‘极幻’,现在神智不清,不辨是非。经人指点,我们方知博情宫中有这种幻药的解药,这才一路赶来,不想正逢新宫主即位,我们来的仓促不曾备礼。但,锦书与夕宫主情同姐妹,相信夕宫主也不会以礼单论人情吧?”
听完流行云这话,锦书在心里叫好,不愧是行云师傅,太理解我的心思,就是要说出这番话来才对,看看安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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