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玩的很开心!”冷罗煞也不看锦书,径直走到四个人背后。等到他手中的长剑亮起,蹲在地上的四个人才知道死期到了,惊叫还未出口,瞪大的眼睛已经闭不上了。一剑毙四命,每人的颈上一条血口,鲜血喷溅,四具尸体立刻东倒西歪。
“对敌人,不能手软。”冷罗煞手中的长剑寒光烁烁,剑身上没有沾染一丁点的血。将剑入了鞘,冷罗煞回头,目光却盯在锦书手上的如意上:,“你的武器不错,小而灵便,可让敌人防不胜防。”
将长剑扶正,踏步到锦书面前,本来就面冷如冰的冷罗煞面色更加的沉:“行事小心!”他两道浓密的眉弯,冷酷的眸子内隐隐现出少见的忧色,望着锦书,大步离开不再回头。
什么嘛!
吐吐舌头,锦书望着冷罗煞远走的背影做着鬼脸,再回头看着脚下凌乱而血腥的尸首时,禁不住恶心起来,慌忙拔脚跑开了去。
第六十一章 三人行之锦书做好事
从古云郡向北延伸的一条官道上,三匹快马甩开四蹄。一行三人,为首的个子娇小,面相俏丽,正是扮了男装的锦书,后边的两匹马,一身白衣,透出别样的潇洒的男子是流行云,再后边紧跟着的正是黑子。
看锦书稳稳的骑在自己的白马上,双手紧抓住马缰,眼神直视前方的路,此刻心无旁骛,再无任何的玩笑嬉闹的样子了。
三个人此行的目的地正是琅琊炼庄。流行云的墨练行云经过一个月的刻苦努力,在旁边锦书的全力协助下,已然基本成功。墨练行云一成,流行云在云居就再也呆不住了,而这一次,锦书是打定了主意要前去助阵的,黑子自不必说。三个人根本不用再沟通,都知道彼此心意坚决,琅琊炼庄,势在此行。
从古云到琅琊要经过凉寮郡,即使快马兼程,大约也需要近半月。三个人虽也急,但毕竟不是在赶日程,而且,有锦书跟着,流行云和黑子两个人就减缓了速度,并不像第一次前去时那样只顾赶路,不问其他。
为了避开人的视线,三个人四更天就出发了,现在已是日上三竿,奔跑了半天,肚子开始发空,肠胃开始抗议了。
这是锦书十四年来的第二次出远门,鉴于第一次是逃命,根本就是惊慌失措,慌不择路的,更没有心情欣赏风光景致。可这次不一样,虽说也有着严肃的目的,不过,并不耽误她一边赶路一边欣赏风烈国的景色,可谓是顺便就当作休闲观光了。
感觉到饥饿的锦书将马的速度放缓,两眼瞟着路边。这里已离开古云郡百里开外,触目都是草坡,偶尔的一块被开垦了的地上种植着粟谷,秧苗看上去稀黄干瘦。远处稀疏的几处房屋,均是茅草屋顶,是风烈国最寻常的普通百姓的居所。
再行过去,发现前边不远处挂着一个幌子,应该是一家小酒肆,此刻正该有些早点供应。锦书暗自高兴,双腿用力一夹马肚,她的白马直奔路边小店的位置过去。
三个人都下了马。“行云师傅,我们就在此用点早点吧——”锦书嘻嘻一笑,没等两个人说话,冲着店里高喊:老板,一碗豆花,六个烧饼。
店家一看又有了客人,高兴的迎出门,“几位客官一看就是要行远路的,我这小店啊,从古云往凉寮去,二百里内只此一家,几位要是不吃,怕是再行到晌午去也没处吃去了。”老板是个精明人,看出流行云和黑子的犹豫,一边从旁边底下加着火的黑瓷瓦缸里盛了碗豆花给锦书,一边劝说着不情愿坐下的两个人。
吃喝拉撒吃喝拉撒,吃是第一位的。锦书可不管身后的两个人了,自己先吃饱再说。右手拿着勺子;撮圆嘴巴;〃哎呀…………〃豆花有些烫;她因为心急烫了舌头。
流行云和黑子也坐下了,四周看看再无旁的人,顾客只有他们三个。
“老板,再拿个空碗来——”流行云突然吩咐准备走开的老板。
“啊?!”店老板有些不解,这位白衣人看着干净利落,可是不吃饭要个空碗做什么?
“快去——”看老板不动,流行云不耐烦的催促。
“哦——您稍等!”顾客是上帝,这话放在啥时候也是真理。老板心里嘀咕归嘀咕,可还是从厨房里拿来了一个干净的黑瓷大碗。
流行云接过那碗,上前把碗放在了锦书的面前。锦书烫了舌头,正“哧溜哧溜”的吸着气。看流行云坐过来,含混道:“行云师傅,也吃豆花啊——”她以为流行云要来分她那碗豆花。
流行云不语,将锦书的那碗豆花端过来,翻手倒进那只大了一倍多的黑瓷碗里,用旁边的勺子搅了搅。他端着碗的手指还是被豆花的热度烫到了,皱了皱眉,将碗举到隔了自己十厘米远的位置,向着碗里吹气。
他口中的气是冷的,那一股沁凉有些许直扑到锦书的脸上。
“不热了!”流行云放下那碗,重新推到锦书面前。
“哦,谢谢行云师傅!”锦书心内感动,还以为他是跟自己抢饭吃,结果人家是——
三个人埋头,各自吃着自己的饭。
“老板,您行行好吧——”一声呜咽的哭腔。
三人抬头,一个蓬头垢面的妇人抱着一个两周岁大小的孩子。二人都是衣衫破烂,浑身污秽不堪。
“老板,您行行好——”妇人说着老板,也不知道谁是老板,隔着几条板凳长桌“咚咚”的磕起头来。
“喂,你是谁啊,赶紧走开,别耽误我做生意!”老板听见门口的动静,赶紧出来,呵斥着妇人。
“老板,我是前边村子的寡妇,男人当兵死了,妇人被人欺压,前几日大雨家里房屋坍塌,如今无以为生,只得厚着脸皮讨饭。如今,孩子病成这样,我无钱给他医治,望老板大发慈悲,施舍些银两。”妇人继续磕着头。
“你这女人,我这小本生意,一天也赚不了几个,还要养家糊口,哪有银两施舍你,走吧走吧,到别出去讨吧——”老板无奈的摇了摇头,转头冲着锦书三人打辑手“三位,不好意思,我马上打发走她!”
“慢!”锦书站起来,摸出身上的一张银票,递给老板,“这个给她吧,也怪可怜的。”
老板一愣,没想到碰上了这么大方的顾客,连连替妇人道谢,低头看,银票上赫然印着锦绣书局的字样。老板喜出望外,“这不是锦绣书局的银票吗?难道——你是——”老板惊的揉了揉眼,盯着锦书看了三分钟。“小店开了这些年,不曾想今天遇到了如此贵客,真是上辈子积德了。”
生意人自然懂得轻重,一看锦书的男装便知道这次出行她肯定不想张扬的,将银票递给妇人,“你遇到贵人了,快拿了钱给孩子治病吧!”
妇人面朝锦书,抬起脸,除了一双眼睛外,脸上黑糊糊的,根本看不出多大年纪。“多谢公子!”颤颤的起身,接了银票,走了。
“行云师傅,锦书这样象不象个扶困济贫的侠客?”豆花已经喝完了,偶然兴起做了一件好事,锦书又忽然有第六感觉:事情不太对劲,不过,她也不能说,好事做就做了,谁让她有钱没处花来着。
伴着路边小店的豆花香,三人重新上马前行。
第六十二章 三人行之遇险
清脆的马蹄响,“哒哒”声声传的远,声音杂而不乱,三匹马有着一致的节奏。
吃饱喝足,人有了精神,连马儿跑起来都格外的有力。
锦书还是一马当先,回味着刚才流行云替他吹那碗热豆花,她真的没想到流行云也如此的细心,更如此的用心。
路两旁的树木因为人们的偷伐而显得稀稀拉拉的,已遮不住浓烈的日光,越往前行路越窄了,树木在他们的两侧向身后退去,可以看出马的速度很快。
突然,前边一棵大树上猛的垂下一个黑影。锦书当机勒住马僵,三个人六只眼警觉的望着四周。
用一根长绳自上而下吊着的是一个小孩子,绳子紧勒住孩子的脖子,舌头吐出了很长,苍白的小脸因为窒息而憋成了紫色。显然,人已是死了。
这明明是一个还不满三岁的小娃娃,而这个孩子——刚才不是还在那讨饭的妇人的怀抱里?才不过一会工夫,就被吊死在这里了?
情况诡秘难辨——
未等他们三人仔细琢磨,前边树上又跳下了七个红衣人,并成一排挡住了前行的路。一身火红的衣服遮头盖面,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红的太过耀眼太过醒目,与周围景致极端不协调。
一个人朝着对面一挥手,七个人一起朝着锦书他们三人围拢过来。
为首的那人一根铁棒在手,二话不说长棍奔了锦书的马腿而来。锦书不擅长骑马作战,在马上反而显得动作迟钝、反应慢半拍。见棍来势凶猛,慌驳转马头,惊险的闪过这一击。
“这个,要活的!”那人一招未成,冲其他六人下着命令,意思是另外两个不论死活。
搞没搞错,怎么这年头打架都流行闷着打,连招呼都不打,也不自报个家门,这也太不符合江湖规矩了吧?锦书心里那个气啊!
本来看见前边有人拦路,而且声势不小,肯定是有重要情况,看样子挺有规矩的几个人,锦书还等着人家上前来报号呢——结果吃了个哑巴亏。
跳下马背,暗中将血如意袖在臂弯,锦书心道:既然你们不打招呼,我也不客气了。迎战自己的人是七人的头领,其他六人在围战黑子和流行云。
偷眼瞧去,那六人虽人多,但是在流行云的墨如意跟前,也根本讨不着便宜。锦书直视对面阿拉伯人似的裹的紧密严实的红衣人。
铁棍带着风声又到了面前,斜着直向她的左臂点去。这一下如若被点到,左臂不废也要落个半残。
锦书向右后方撤了一小步,躲过棒的这头,同时,袖弯里的血如意贴着铁棒的下端飞出,直打向对方握棒的手。
说时迟那时快,血如意飞的快,那人的手变的也快,见一点不成,左手收回,右手发力,棒子的另一端就奔了锦书的右肩。
若是不收回血如意,待如意点到此人的右手,这铁棒也就砸到了自己的肩,自己加在如意上的功力少说也有六七成,肯定能废了他的右臂,可如此一来自己也被砸到右肩,怕是这条右臂也保不住。
划不来——我又不是程咬金,就会那拼命的三斧子半,干啥跟他这样对着拼捏——想到这,锦书急收如意,同时弯腰后仰,横担铁板桥让过右肩,那如意便正撞到铁棒的一端上。
兵器相撞,总是要有个叮叮当当的声响的,可这血如意撞到铁棍,就无丝毫的动静。两条兵器的短兵相接,那握着铁棒的人的一张脸却撑不住的憋红了。
“点墨透纱”,可不是只能用来雕刻书版,如今,正好让你尝尝滋味。锦书冷笑,又灌了三分力,血如意红光烁眼,红衣人已经坚持不住,“当啷——”被迫扔掉了手中的长棍,即使这样,他的内俯也已受了伤。
锦书这边一成定局,领头的都被打败了,其他人的战斗士气明显受了影响。流行云那边本来已经明显落到下风的三人见头领落败就分了心神,稍一个躲闪不及,就有二人被墨如意点到,“喀吧喀吧”两声脆响,一个右腿骨折,一个碎了颈椎。
黑子虽然战的辛苦,可流行云一加入,战况就立刻改观。两个人打四个人,不过三五个回合,已经全胜了。
锦书盯住眼前的红衣人,怕他耍什么花样。
“说,谁派你们来的?”流行云走过来,一掌拍在此人的胸前,本来就受了内伤的人禁不住这一掌力,一口鲜血喷出。
“有辱使命,谁敢偷生?”鲜血喷溅而出的一瞬,此人大声高呼。话毕,周围六人像听到了命令一般,咬住牙关,不出片刻,七人皆倒地身亡。
“这是死士!”流行云凝神看了看倒下的人,又转过身看了看身后的六人,战场并不狼狈,这几人的死相也不恐怖,但他的面色越来越浓重。
“恩人,救我!”细微的喊声从某处掩藏的地方发出来。
在那个垂挂着死去的孩子的大树后,妇人的胸前被插了一把短刀,鲜血还在不断的向外涌,肮脏不堪的衣物早已被血染透了。
“我的孩子——”面露悲戚的妇人目视着走近的三个人,眼光落在锦书身上。
锦书面上琢磨不定,略有些踌躇的行到妇人面前:“你的孩子已经死了!”
“麻烦恩人把他放下来,挪到我身边,我要和我的孩子死在一起。”妇人一脸坚决的神情。
“好!”
黑子早已从树上解下了那个可怜的孩子,孩子僵硬的身体被他抱在怀里,他不忍目睹,别扭的别过脸去。
锦书接过孩子,迈步到妇人脚前,弯下腰,将臂上的孩子放在妇人的身侧。待直起腰,那妇人的眼中早已闪出一片杀气,抽手拔下胸前的短刀,左手抓住锦书,右手的短刀直奔她的胸口而去。
“等的就是你!”锦书腰上用力,一个鹞子翻身,同时斩断了那只抓住自己的手掌。而她身后,流行云的墨如意裹挟着一团黑气而至。
本就失血过多的妇人那里经的起墨如意这一狠招,那可是带着点墨透纱和墨炼行云的双重功力,妇人当场毙命。
“知道是个局,还要踩,你太冒险了。”流行云对锦书不满。
“连苦肉计也用上了,我若不踩,怕是他死了也不瞑目!”锦书边说边用一根树枝拨开落在孩子尸体上的那只断掌,又对着黑子说:拣些枯枝将尸首埋上,烧了吧,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遭了毒手?
一小撮火苗微弱的跳跃着,枯枝败草掩盖了小小的尸首,三个人默默送走了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回去小店看看——”锦书突然说道。
那家小酒肆的桌椅都还整齐排列着,酒肆的幌子也还高高挂着,进去内间,地上躺着五个人,已经有些凝固发黑的血向四外流淌。一家五口均死于非命。
“锦书,不可久留!”流行云提醒处在沉思中的锦书。
“知道!”
锦书回到这里是想弄清楚这家酒肆的老板是不是那些红衣人的眼线,虽然她心里百分之八十的肯定这老板是好人,不过她还是要来求证一下。
这个求证的结果是在意料中的,尽管在意料中,锦书还是觉得压抑的难受。血腥的江湖在她刚刚接触的第一天就露出了狰狞的嘴脸,丘锦书,以后的路将更难走吧!
第六十三章 三人行之非偶遇
“客官,你是打尖还是住店?”店小二甩着一条白布巾,头上歪戴着典型的招牌帽子,望着进门的三个人问。
这个小二,看着满机灵的,怎么脑筋都不转呢,天都快黑了,哪一个进来不是要住店啊?锦书边迈步进去边没好气的回道:“住店!”
“得勒,您稍等,我给您看看——”小二手里拿着住房登记册子,刷拉刷拉的翻了几下,“只剩两间上房,您三位怎么住?”
“都要了。”流行云淡声回答,“再备些晚饭送进房里!”手里抓了钥匙,跟着领路的小二穿到后院住宿的几排房屋。
三个人刚刚走出前堂的侧门,准备向后院去,只听得有人高声呼喝:有人吗?店家,店家——
小二听见又来了客人,为难的看着锦书三人。“今天真是生意好,都没房间了咋又来了客——”
“你先回去招待,我们在此等你!”流行云温和的说。
“好,那您几位稍等,我去去就回。”小二甩着毛巾,一溜烟的小跑回去。
…………………………………………………………小跑着的分界线………………………
廿朝安、冷罗煞和晚秋蝉紧赶慢赶的追着前边的锦书,一路行来看见了那个血泊中的小店、路上的几具红衣尸体,廿朝安心急如焚。冷罗煞从古云回来就告诉了他锦书遇袭的事。廿朝安再也坐不住了,他坚持要去找锦书,冷罗煞和晚秋蝉不约而同的选择与他同往,哪知到了古云才知道,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